回顾2005年心路历程
89、吴昌龙律师二审辩护词再补充
辩护词 (二审补充)
审判长、审判员:
本案上诉至贵院,已三个多月。鉴于本案自发生后出现的诸多不同寻常,执业有年的我们更不敢懈怠,虽如履薄冰、诚惶诚恐,但既然接受了委托,当根据《律师法》恪守执业纪律,本着律师对事实和法律执着遵循的良知,我们从坎坷中走出艰辛的每一步都有事实为证。正因被某些权势者一再挤压,发展到去年11月24日夜,我们中一位律师还被福州市警方因本案发出刑事传唤。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但我们不会怕。
然而 ,正因为有教训既往,案上诉至二审后,我们更注意贵院对本案持何态度与立场。春节后完成的二审辩护词未及时送上,主要等二审对本案有否主张公开庭审?
在今年1月间,我们送交了本案已严重超期羁押,仍被一审法院无视程序再开庭并仓促宣判而难以送达的辩护词(附有《一份未能送交辩护词的背后》),意在让贵院进一步了解这起本应从重、从快、从严审处的恶性爆炸案真伪到底如何,为何被搞得疑团滚滚,难见庐山真面目。
事因亲身经历委托辩护本案的三个阶段,在一审所交的《辩护词 》和“再开庭”所作的《辩护词》经复阅,我们认为继续有效。根据“承前启后”,现送上的二审辩护词,对事实部分就省了不少力气。诚然,跟着一审法院那种“遵命”的判决去喋喋不休,窃以为不可取。
我们坚信假的就是假的。现在,曾不遗余力,媚上压下插手本案的那位宋立诚书记,因涉保护黑势力、受贿等已去了他应该去的地方。其继位者如何,我们谨希望他慎用权力。现代法律证明,只有敬畏民意,才能敬畏程序。本起案件搞得在国内外都沸沸扬扬,系有关当局先通过舆论媒体渲染之故。被告人等亲属蒙冤深深,才不得不誓起抗争。如认为可以,不妨就本案听听民意。
凡事皆有度,判别其是非要根据诸多因素。然法作为一种重要的规则,判别案件只能根据事实和法律。就本起案件来说,同样应当如此。不然,如现在这样又枉又纵,坎是过不去的。福州市中院就在省城贵院所处之地,为何会把本起案件办成这样,我们思考再三,尚不得要领,谅该院范仁善院长是心知肚明的。
北京正在开“两会”。我们满怀期待,相信以法治国、执法为民的方针会更进一步。因为原来的辩护词据案情而有所破格,现在作补充辩护词时直书以上。我们相信贵院会依法独立公正审处本案。则此拳拳之心,唯请见谅!
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义良 陈晖
二00五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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