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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九月 26, 2011

“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到中国驻日大使馆前请愿

今天(2011年9月25日),旅日华侨冤民联盟成员福建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姐姐吴华玉、陈科云的妹妹陈美钦及上海强拆案被虐死的陈小明妹妹陈伟华等三人,再次来到中国驻日本大使馆门前请愿,并专递了控告件,分别题为《“福清纪委爆炸案”旅日侨民三致程永华大使》、《上海陈小明亲属“华侨冤民联盟”成员再向驻日程大使递交状件》。









(图:旅日福建侨民吴华玉、陈美钦和上海陈伟华到中国驻日大使馆请愿呈状)

 


今天也是鲁讯诞辰一百三十周年,他的经典名言“不在沉默中爆发,就是沉默中死亡” 。为鲁讯诞辰纪念日,年检未被通过的北京律师刘晓原在新浪微博写道:如果鲁讯活到1949年10月之后,不闭嘴就会打成右派、反革命进监狱。活到现在,很可能被控“煽颠”坐牢。如此看来,生命早逝也是一种“幸运”!

  已煎熬过十年、十七年漫长等待的海外侨民,终于在今天也爆发了内心的愤慨,再次来到中国驻日大使馆门前请愿。

活在当下,冤假错案频频出现,从“亡者归来”而无罪获释放的佘祥林、赵作海、真凶为已被死刑枉决的聂树斌案、被枪决九年后死囚复活同案一直喊冤已被关押14年林浩等无辜者身上,可以看到每一起冤案背后都沾满血腥。

每一个非法超期羁押后面都有冤情、每一个冤情后面都有刑讯逼供、每一个刑讯逼供后面都有黑幕、每一个黑幕后面都有领导绝对权力凌驾在法律之上,每一个领导淫威之下都是用无辜者的清白和生命为代价。在这两起残暴的酷刑下人间奇冤案,说明失去监督的权力导致绝对的司法腐败,这种司法之痛烙在每个中国公民的心上。

2001年6.24福建省“福清纪委爆炸案”的蒙冤者吴昌龙和陈科云仍被关押在看守所,众多舆论监督和披露,这起十年未决案却能躲过中央两轮清理超羁案,堪称奇迹。今天是吴昌龙和陈科云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709天,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又过五个月,依然审而难决。敬请关注这起严重刑讯、超羁、超审、福建督办者牛纪刚厅长、林孜局长(涉黑重判16年)为掩盖纪委爆炸黑幕,把吴昌龙等人作为替罪羊,从而制造这件“福建皇帝新装”。

十七年未决的旅居日本的侨民陈伟华哥哥陈小明遭上海政府强抢家园、捏造罪名虐杀惨死之事, 已向国内外领导呈状多年,至今问题依旧。今再递状件,衷心希望上海地方政府,本着事实和法律,还我们一个公平公正,解决这起血拆人命案。



顺附两份致程永华大使的冤状件:



“福清纪委爆炸案”旅日侨民三致程永华大使



驻日使馆程永华大使:

这是一个对全国人大、驻日大使乃至福建当局而言无法绕过去的案件,也就是这个案件―――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一个明摆着有冤情的案子,纠错竟如此痛苦和艰难。想当年“成功告破”的虎头,到如今“骑虎难下”的蛇尾,凸显当下司法纠错机制的停滞和缺失。十年超羁,它在拷问中央两轮清理超期羁押案的力度、十年沉冤,它在拷问福建当局执法者的良知和司法公信力。

程永华大使,您是案发伊始旅居海外侨属向驻日大使馆呈状的第四任大使。自您上任之后,我们向您邮寄了两份控告件,迄今不见回复。想必有了前两份冤状件垫底,您对我们家的冤情有所了解,今再三致悲鸣心声,望程大使解民悬望,维护海外侨胞权益和合法诉求,作为祖国驻日大使当责无旁贷。

为供备忘,再简复案情梗概如下:

2001年6月24日(周日),福建省福清市纪委机关发生一起爆炸案,当场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

此案福建省公安厅督办,时任副厅长牛纪刚专办。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任专案组长,也就是他,在2003年涉黑陈凯案被重判16年。专案组制订的“十条侦查措施”竟然把打传呼的领导排除在外,至今讳莫如深。

为了掩盖爆炸黑幕,包庇放纵真凶,当地政府和警方合力把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未到案)、谢清等人作为替罪羊,经酷刑致屈打成招,专案组捞到“罪述”稻草,向全世界宣称“成功告破”6.24“福清爆炸案”。时,福清市纪委大摆庆功宴,犒赏专案组成员,分批到武夷山旅游…….

此漏洞百出案在长官意志下,层层绿灯推上法庭审理。

福州中院两次开庭审理均在督办者时调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长的原省公安厅副厅长牛纪刚的操纵下,搞滥权枉法,对陈科云和吴昌龙作出死缓判决…….。

荒唐的是,被福州市检指控提供电雷管者王小刚,却被另案处理悄然无罪释放。法律人士及媒体纷纷指出:没有了电雷管,何来爆炸装置?没有了爆炸装置,何来实施爆炸犯罪?

上诉经漫长五年等待,福建省高院二审终于开庭。2011年4月26日,法庭之上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当庭均出示身上历经十年依然清晰的累累伤痕,再次强烈要求司法伤情鉴定,其中陈科云693次申请至今无人理睬。法庭经十个小时审理,福建省高院以“案情复杂,报审委会讨论择日通知开庭”为由宣布闭庭。

在法治国家,在中国现在法律框架下,吴昌龙和陈科云等人不应有此牢狱之灾,即使拖至二审法庭,依照事实和法律,也应当庭无罪释放。令人遗憾的是,此案却因地方面子和担心追责把无罪的人继续超羁在看守所十年多,从而法律也被关进权力监狱,藏于暗箱之中。

纵观本案,总祸根出在刑讯逼供上,为了捂住假案的盖子,相关部门作了定调,不准触及伤情鉴定,以至于在二审开庭前,法官在永泰县看守所提审,吴昌龙再次提请对其身上伤情进行鉴定,被法官拒绝:不要提刑讯逼供问题,不做伤情鉴定。

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体正义。同为“涉案人”,王小刚为何到案后能全身而退?问题就在专案组严重违反程序正义,吴昌龙 “失踪”、陈科云等人被抓捕后被“监视居住”在公安私设的办案点,残暴酷刑之下,要什么样的“口供”会没有?!恰巧的是,2003年王小刚“到案”之日亦是专案组长林孜局长涉黑事件曝光之时。期间,冤属频频拦轿引起福建省委领导关注,福清市公安局换了新的领导班子,就在此种情形之下,王小刚未经“监居”环节,直接投进看守所,未遭酷刑逼供。

这起案中案、“一案两决”的荒诞背后,凸显了程序非正义下,长官意志凌驾在法律之上,福州中院以范仁善院长等不同意见者意恐遭长官绑架下的枉判之责,为日后清算留条退路的无奈之举。

当法律不能照亮公平正义,人心将在黑暗中行走。十年牢狱之灾,对蒙冤者而言,过程煎熬述之难以想象,他们的世界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冤难中却看不到公正司法的阳光。

狱外冤属十年诉求,不但未能如愿为亲人伸冤,连自己也陷了进去,四次拘留、一次获刑;即使是十年前对举报真凶的匿名电话被督办的福建省公安厅拒绝,不久举报者命丧阿根廷;旅日华侨在福冈向访日温家宝请愿,半个月后也被车撞飞出去……..。福清纪委爆炸案“告破”背后引出许多惊人话题,足以证明真相始终在场,缺席的是,司法对真相与正义的追寻。

一案十年不决,福建当局揣着明白装糊涂,把漏洞百出的“罪述”反复折腾,回避要害的刑讯逼供问题。面对责疑,面对长官意志,监督的检察机关却道出苦衷:要等法院判无罪了,才好追究刑讯逼供责任。

2006年4月,全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率团莅闽调查,“福清纪委爆炸案”被列为涉案督办案件。随后,最高法有(2006)169号文。福建省高院在《关于涉侨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中却以:“案件复杂”为借口来回避原先几次力排非议的无罪督查意见,搞瞒上欺下。该报告说:“陈科云不服,提出上诉”。此话一点都不客观,就本案中,所有的人都不服,连无罪释放的王小刚也不服,无缘无故被关了一年多,也不给个说法。更何况还在狱中的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以及已出狱的谢清。

十年来,为“福清纪委爆炸案”倾尽心力的律师、媒体和冤属不断地揭露和追问,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何日云散天开?话已说尽,痛仍在延续。

中央两轮清理超期羁押案件,此案巍然不动。究竟是谁,让中央政令不通?究竟是谁,在主导这一切?如今吴昌龙和陈科云被超羁在看守所3700多天,沉冤难雪,正义被埋没在法律的沙漠之中。

此案真相被视而不见,问题要害在于法院已被当地政府及地方形象绑架了。虽然前面有过两次“没有告破、根本不能成立”督查意见;两长(福建省高院院长、检察长)等达成一致:“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审议结论。但是,新上任的马新岚院长却在揣摸上意,至今不愿直面问题,令二审开庭近五个月审而难决。

尊敬的程大使:国内亲人蒙受奇冤,海外游子心忧如焚。中国是我们生长、栖居过的家园,我们希望那里有民主、法制和人权。几年来,我们曾多次向驻日大使馆呈状,蒙王毅大使多次接待以及武大伟、崔天凯大使的关注并将状件通过外交部转国内全国人大、最高法院。驻日大使换了好几任,“福清纪委爆炸案“至今未能释冤。今再呈此状,希望您于百忙之中继续关注前几任驻日大使未了的这起侨民之诉。

旅日侨冤强烈要求福建当局停止侵犯人权,依法办案,立即释放十年前非法抓走的吴昌龙和陈科云,给个说法,还他们清白和公道!



此谨呈!

旅日华侨: 陈美钦 吴华玉 同具

2011年9月25日

通讯地址:

日本千叶县千叶市中央区宫崎町467-4 陈美钦 电话:0081-432620043

日本崎玉县阪户市芦山町107室 吴华玉 电话:0081-492840865

星期日, 九月 25, 2011

公安机关神速侦破纪委爆炸案 嫌疑人被超期羁押十年未判(视频)

公安机关神速侦破纪委爆炸案 嫌疑人被超期羁押十年未判(视频)


2011-09-21

一起离奇爆炸案被公安神速侦破,一干嫌疑人被羁押十年却无法宣判。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收听今天的调查报道专题节目,我是白帆。在今天的节目中,我们针对福建福清的一起纪委机关爆炸案的有关情况展开调查。


俗话说:“每逢佳节被思亲”,中秋是中国人家庭团圆的日子。不过,在今年中秋佳节到来之际,福建省福州的省高院门前却有三名上访的中老年妇女,其中一名白发苍苍愁容满面的妇女高举泡沫塑料的牌子,上书“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过中秋”,引起路人围观。据调查,这三名妇女分别是吴昌龙的姐姐、母亲及其母亲的妹妹,她们要求释放被超期羁押的吴昌龙。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三名妇女去司法机关喊冤呢?为何吴昌龙被超期羁押呢?记者采访了上访的吴华英,她是被超期羁押了十年之久的吴昌龙的姐姐:



下载视频文件

录音


据悉,在这三名妇女去政府机关喊冤的当天,还有一名六十岁的老人陈科斌与他们同行,他是为涉及同一案件的弟弟陈科云喊冤的:

录音


据调查,2001年6月24日,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炸死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案发后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谢清等人被公安机关认定为爆炸案犯。此案历经两次审理,三次督查意见,一次发回重审,福州中院重审维持死缓等原判。2006 年10月当事人上诉至福建省高院,直到2011年4月26日终于二审开庭,至此吴昌龙和陈科云被超期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年。鉴于二审后四个多月仍未宣判,9月6日吴昌龙和陈科云的家人再赴福建省人大、省委、省高院、省检察院上访。据其家人介绍,这些部门有的拒绝接待、有的推诿、有的让他们再耐心等待,由于这个案子关系到当年主持破案的现任福建公安厅长牛纪刚,法院只得把这起重大案件一拖再拖。 2011年中秋快到了,2001年6.24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中被抓的吴昌龙和陈科云被超羁在看守所长达3690多天了,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又过了四个多月,仍审而不决。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令这起案件的二审拖了这么久无法宣判呢?记者找到了二审的审判长黄成全,他表示此案非常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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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又找到了福建高院原副院长夏冬英,她也表示,此案复杂,不会很快结案。但当记者追问原因时,这位前副院长却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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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多名涉案人的家属对记者透露,此案在侦查过程中,有严重的刑讯逼供,一开始就是假案,吴华英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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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科斌也认为,这个爆炸案最初就是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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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介绍说,因为直接进入监狱,没有被刑讯逼供,原来在本案中被认定提供雷管的王小刚被宣布无罪释放,显得该案更加难以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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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昌龙的辩护律师、资深的法律工作这马义良证实:办案过程中确实有严重的刑讯逼供以至屈打成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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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另外一名辩护律师林洪楠在辩护未果的情况下,撰写文章,为他的当事人陈科云喊冤,他认为,该案件的侦查审理过程中有诸多不符合法律程序之处,其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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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狱中受到严酷折磨,生不如死,吴昌龙曾经三次试图自杀。他在狱中撰写长达数万言的控诉资料,揭露他被刑讯逼供的细节。他的姐姐吴华英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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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涉案人无法通过司法手段为自己鸣冤,他们转而采取极端的办法喊冤,陈科斌表示,他们多次拦截省委书记车辆,但也无济于事:



而据吴华英介绍,由于他们有亲属在海外,虽然成功递交请愿书,但付出了沉重代价。她认为,这个案件之所以久拖未决,就是因为负责办案的省公安厅长牛纪刚为自己利益而将错就错掩盖事实:

录音


资深律师马义良认为,福清纪委爆炸案说明:在中国权大于法的问题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

录音


各位听众,如果您亲身经历或者了解类似个案,欢迎给记者白帆写信。来信请寄香港邮政信箱28840号白帆收。或者发电子邮件,地址是:白帆的汉语拼音加上阿拉伯数字89,baifan89@gamil.com 在来信中请注明您的电话号码,以方便采访。谢谢收听,我是白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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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九月 23, 2011

27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707天(2011.9.23)

642006年控告件
福清爆炸案发回重审依然违法违纪事特告
                    
冤胜六月雪”     何日能澄清
中共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
          
离奇的福清爆炸案迭经曲折被告方一致上诉近五年,福建省高院于今年1月终于撤销福州中院[2004]恃权压法的判决并发回重审。
      
福建省高院虽有回避矛盾之意,但明确要求福州中院端正审案态度,依法快审快结,始能挽回已经造成的负面影响。然而,此案发回福州中院重审后,又被市政法委书记牛纪刚操纵和掌控,承办此案的法官,只徒有虚名,处处反映出继续以权压法暗箱操作的势态。
       
面对法律规定的最多不超过两个半月审结的时间已过,律师每每催办,福州中院方一再表示案难办,市政法委关难过。我们忧心如焚,登门信访,请求回答问题,不仅遭刁难辱骂,而且被视为不稳定因素,有个接待者还说是刁民
       
福州中院唯牛书记之命是遵,5月中旬,先由中院发函至市律协,制造设词,要求取消此案第一被告人委托律师的辩护资格,不顾委托人和委托律师的据理争辩,无视律师《申请复议》。牛书记座镇指挥竟至直接打电话给市司法局长,要他务必完成这个任务。
        5
月下旬,此案主审法官依命办事,对补充侦查的材料不让复印,只允许摘抄,其理由是怕有的律师泄密,真是荒唐。
         5
27日,福州中院贴出了公开审理此案的《公告》。但就在其后,该院作出了一系列预防措施:一、继续向不服被强行剥夺辩护权的律师施压,由市司法局长谈话警告。二、按审理“4.20”案规格,每个被告人亲属必须持身份证才能领到两张旁听证。庭审偌大的法庭,被告方亲属仅8名。散坐在庭审会场里的其他人,是市政法系统一些负有使命的观察者。三、在6.1开庭前一天下午,凡此案的辩护律师都被市司法局告诫:说话要注意分寸,不该说的话不要说,要顾忌影响。四、6.1上午,尽管风雨交加,仍有不少关心此案的群众和媒体记者要求参加旁听,但福州中院内外密布法警和武警,杀气腾腾,对旁听的我们一一检查搜身,连律师也不能幸免,有位律师指出:这哪有法官审案保持中立可言!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影子都没有!
       
持续一天半的重审,法院连检方的起诉快副本都不发,宣读时还是用两年前一审时的材料,无法无天,洋相百出。庭审前,牛纪刚不遗余力亲自部署相关事项还不放心,向相关人员定调说:这个案子对辩方很不利
       
这次重审,桩桩件件反映出是2004年牛纪刚座镇指挥一审,把法律当作工具的翻版。
       
牛纪刚对此案如何锁定嫌疑人,在无确切证据下指令警方密捕吴昌龙实施违法审讯;在长达50余天后未获刑讯口供、有警察气馁时,又是牛纪刚亲临打气,再以类似手段抓所谓主谋者陈科云,对陈、吴动用测谎器后,加大刑讯逼供的力度,使之求生不能,求死无门,终于先后敲开了吴昌龙、陈科云的嘴……进而为扩大战果各种违法行为更肆无忌惮。
        
时任省公安厅(分管刑侦副厅长的牛纪刚)曾亲自督办此案,明知错案,并将错就错,极力掩盖为自身的声誉和利益,不遗余力地恃权压法,企图让假成真。即便现在牛还能动用公安刑、技侦等警力资源,在幕后指挥查这个、抓那个。曾受省、市法院委托为该案进行技术鉴定的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工程师,由于鉴定结果与案情相差甚远,竟然被福州公安局传唤,其中一人扣以伪证罪之名被刑事拘留达37天(622——728日)。尤当再说的是,牛纪刚对坚持状告的蒙冤亲属,屡屡传唤和拘留;连律师也不放过。简直把老百姓不当人!
       
该案发回重审又过七个多月了,再次处于恃权压法的超期羁押怪圈中。
       
去年《亚洲周刊》和《中国青年报》相继披露了酷刑下的人间奇冤,但此案在牛即是的司法环境中依然乌云压顶,难见天日。
      
当法律变成人所操纵的工具时,公平正义就不存在了,给卑微蒙冤者的我们以绝望,并把我们的身心带入无尽的痛苦煎熬之中。
       
纵有千言万语,也难倾尽我们的苦难。这起大假案,全国罕见。它耗费了国家巨大的财力以及宝贵司法资源的同时,更给司法造成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危及党和政府的声誉。
       
此案堪称司法史上之典型,述之难以想像。实因万般无奈,直呈以上,恳请检察机关秉公督察。
                                                 “福清爆炸案蒙冤亲属:陈科斌               
                                                                                                            
吴华英     吴玉堂     杜雪贞
                                                                                                             
谈敏华      谢建枝
                                                                                                              2006810
联系人: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话:0591——85387179联系人: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话:0591——85273696













星期四, 九月 22, 2011

273、“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706天(2011.9.22)

632006年控告件

福清爆炸案发回重审依然违法违纪事特告
此案有否正义在       敢问前路在何方
福州市委袁荣祥并有关领导
       
离奇的福清爆炸案迭经曲折被告方一致上诉近四年,省高院于今年1月终于撤消福州中院(2004)持权压法的判决并发回重审。
        
省高院虽有回避矛盾之意,但明确要求福州中院端正审案态度,依法快审快结,始能挽回些已经造成的错误影响,减少些国家赔偿的损失,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失去信心的想法的所缓解。
       
然而,此案发回福州中院重审后,又被市政法委书记牛纪刚操纵和掌控,承办此案的法官,只徒有虚名,处处反映出继续暗箱操作的势态。
       
面对法律规定的最多不超过两个半月审结时间已过,律师每每催办,福州中院方一再表示案难办,市政法委的关难过。我们忧心忡忡,登门信访,请求回答问题,不仅遭刁难辱骂,而且被视为不稳定因素,有个接待者还说是刁民
       
福州中院唯牛纪刚之命是从,到了5月中旬,先由中院具印发凼至市律协,制造设词,要求取消此案第一被告人委托律师的辩护资格,不顾委托人和委托律师的据理力争,无视律师《申请复议》,牛书记坐镇指挥竟直接打电话给市司法局长,要他务必完成这个任务。
        5
月下旬,福州中院贴出了公开审理此案的《公告》(附件)。但就在其后,该院作出了系列预防措施;一、是继续向不服强行剥夺辩护权的律师施压,由市司法局长谈话警告;二、是按审理“4·20”案规格,每个被告人亲属必须持身份证才能领到两张旁听证;三、在6·1开庭前一天下午,凡此案的辩护律师都告诫说话要注意分寸,不该说的话不要说,要顾忌影响;四、6·1上午,尽管风雨交加,仍有不少关心此案的群众和有些媒体记者要求参加旁听。但福州中院内外法警、武警密布。其时杀气腾腾,对旁听的我们一一检查搜身,连律师也不能幸免。有位老律师指出:这哪有法官审案保持中立可言!连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的影子都没有!
      
庭审偌大的法庭,被告方亲属仅8名。散坐在庭审会场里的其他人,是市政法系统一些负有使命的观察者。然而庭周围楼上包间中的各色官吏,在门外停的小轿车有28辆之多(不包括院中还有数辆的面包车)。
       
持续一天半的重审,法院连检方的起诉书副本都不发,宣读时还是两年前一审时的材料,无法无天,洋相百出。庭审前,牛纪刚不遗余力亲自部署相关事项还不放心,向相关人员定调说:这个案子对辩方很不利。
     
这次重审,桩桩件件反映出是2004年牛纪刚坐镇指挥,把法律当做工具的翻版。
       
正是在以上态势下,我们于6月中旬不得不向您专邮呈状,却未获任何答复。
       
这起在国内外引起极大反响和争议的重案,与您的前任刚愎自用,宋立诚等推波助澜固然有关。但总根子在时任省公安厅(刑侦)副厅长的牛纪刚以督办为名,行查办此案作为谋取名利私心之实不可分。
       
牛纪刚对此案如何锁定嫌疑人,在无确切证据下指令警方密捕吴昌龙实施违法审讯;在长达50余天后未获刑讯口供、有警察气馁时,又是牛纪刚亲临打气再以类似手段抓所谓的主谋者陈科云,对陈、吴动用测试器后,加大刑讯逼供的力度,使之求生不能,求死无门。终于先后敲开了吴昌龙、陈科云的嘴……进而为扩大战果,各种违法行为更肆无忌惮。
       
我们与牛纪刚素昧平生,但他缺乏人性的阴暗心理,这几年有未泯灭良知的人士,不断向我们揭示;就连原来听命于他指令的司法人员,也因愧疚而不得不吐真情。然而时至今日,牛纪刚仍习惯于不说真话,对上献媚逢迎,对下把老百姓不当人,他为升官发财,不断变换着面具。
       
负责同志:您身为中共福州市委一把手,对牛纪刚的言行不一,表里不一,难道没有觉察?!他当福州市公安局几年里,原本已伤痕不少的公安队伍又搞得怎么样?请不妨问问现任局长有何感受。即使现在,他为何还能动用公安刑、技侦等警力资源,躲在幕后要抓这个,要查那个?概括说,在福州,法律为何管不住牛纪刚?!
       
毋庸讳言,牛纪刚曾经被卢展工书记提名接宋立诚之位,牛也因此而通过其追随者常散布相关信息以抬高自己的身价。一段时间来,牛纪刚要调升至省公安厅任要职的消息不断流荡。牛纪刚又要升官了,福州市委要不要听民声民意?要不要对他进行离任审计?他对福清爆炸案要为要作一个公开的交代?
       
近期周金伙东窗事发,未见媒体公布消息。但防民之口,甚至防川。考察干部是否只看表面?您对此是否要向卢展工书记请示,他曾经对福清爆炸案作有明确的批示。此案至今,公正何在?发生在福州,您能不管吗?
      
总有千言万语,也难倾尽我们心里的痛苦。这起由牛纪刚一手操纵制造出的大假案,不仅影响恶劣,危及党和政府的声誉,而且使我们伤透心肺,终生难抚平!
       
鲁迅先生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会有反抗。我们早就发誓,吃了秤砣铁了心,上天入地誓抗争。此案能否列为典型案例,在您的主持下秉公进行解剖,我们拭目以待?!
                       
                             200681


星期三, 九月 21, 2011

272、“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705天(2011.9.21)

622006年控告件
权力下的人间奇冤        
        
怀着对福建司法几近绝望的心情,我们发了这封信。
       
曾震惊国内外的2001“福清纪委爆炸案被宣告侦破至进入司法审理程序,皆已过了四年多。这类依法当从重从快的案件,本该早已审结。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该案侦破伊始就扩大化,在福清地区搞得风声鹤唳。继之框定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等为作案对象,在没有起码的证据情况下,秘密逮捕,肆意刑讯逼供致屈打成招;进而按供述再抓其他无辜者,同样如法炮制,向世界发布所谓侦破新闻,企图造成事实。
      
这场人间奇冤让六个无辜者(涉及五个家庭)陷入苦难的深渊之中。
假案难成真。检察机关用完补充程序,却越补越漏。但犹似覆水难收,福州市原主要领导恃权藐法,指令将案件移交法院。福州市中院于20027月收案卷后,法官提起质疑,又有宋立诚等向院方施压并再行补充,挨至同年11月已超审限,只好再开庭。因案情漏洞百出,只好草草收场拖着难判决,致被告人等更苦不堪言。其后,省高院奉命两次督查并作出明确督查意见;福建日报社也不只一次发《内参》,仍有人阻拦,会看风的市中院领导搞唯上。至案件明显超期羁押的20039月,继任原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宋立诚(涉黑)之位的领导接过旨意,组织市公、检、法三家搞一条龙重办此案,再搞证据的所谓修补;又请专家坐阵,依然无济于事。在证据链完全断裂的情况下,无视被告人遭严刑拷打留下的累累伤痛和在法庭上撕心裂肺的喊冤叫屈,漠视八位律师一致的无罪辩护。在超羁长达700多天后再开庭,旋于2004121日强行宣判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等死缓至三年徒刑的判决。九天之后(20041210日夜),又对被检方指控为爆炸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宣布无罪释放。至此。这起拖压了三年多、没有电雷管的电雷管的爆炸案被福州市中院强行判决爆炸罪名成立。
      
那个继位者牛纪刚挟兼公安局长之权指挥市司法三家,不仅令公安将各被告哄骗转移至市辖的几家县看守所密押,以制造恐怖气氛,搞所谓的瓮中捉鳖,并散布当事人亲属收买看管人员搞鬼,出动刑警以传唤为名,对多个亲属行刑讯之实;而且于法院再开庭前,同样动用刑侦人员对本案三位年逾花甲的老律师突击传唤,有的连续询问达12小时,搞所谓敲山震虎,以告诫律师识相点。凡此荒诞行径,堪称全国罕见。
       
鉴于此案的离谱判决,当局虽未再令媒体报道,却在司法界传得沸沸扬扬,许多有良知者认为干了不光彩的事。原关注此案的广大干群,更是议论纷纷。尤当指出的是那位继任者也心虚,通过各种关系劝说《亚洲周刊》不要报道此案,但待市中院公然作出以上荒谬判决后,《亚洲周刊》认为不像话和《中国青年报》分别于去年15月,据实披露此案真相。这里必须指出《亚洲周刊》报道中之一位名记者还是福州官方去请来的,与我们乃至与律师素昧平生。
两长既已做出无罪认定,为何还要发回重审
       
根据以上实情,此案蒙冤者一致提起上诉。自200412月上旬案件上诉至省高院一年多来,我们继续反复向省领导和省信访等相关部门中送诉求。在与卢展工主任零距离接触中被告知,他已三次对此案作了批示。同时据悉,省高院院长和庭长都亲自阅卷,要主办法官仔细核查。我们还不止一次被知会公开公正审理此案。
       
就在这动听的承诺声中,我们苦苦期盼又过了2005年。年前福建省高院院长与福建省检检察长不但亲自审议了此案,并且对外密而不宣一致通过对此案作了无罪认定(当有会议纪要)。随即福建省高院就向福建省政法委专题报告,不知为何,福建省政法委竟把省高院党组的报告转到下一级福州市政法委征求意见,福州政法委马上组织人马向福建省高院呈文:要求维持原判。至此,令我们十分悲愤,福州政法委主领导在本案一审的所作所为,省政法委领导本是很清楚的,具此案移送福建省高院二审时,省政法委鲍书记也在省委卢书记批示的基础上作了批示,岂能如此出尔反尔?!
这起重案发生在福建省会搞得如此颠三倒四,在苦难经历中的我们深切地感到并不奇怪。倘真有执法为民的意愿,理应抓紧审结。然更让我们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春节即临前五天的2006123日福建省高院办案人员匆匆到了各被告人羁押的看守所宣告在二审法院拖压一年多的“6·24”案发回重审。该裁定书的落款时间竟然是20051231日(星期六)。从时间上不难看出,福建省高院为了规避最高法最近发出的《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061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之规定。根据《刑诉法》,此案一再超审限,两长既已做了无罪的认定,为何还要发回重审?其中奥妙,省院院长是心知肚明的。这无不与法院审判独立与公正的原则相违背。
       
福州地区司法腐败严重,一旦出现错案,总是极力掩盖事实真相,将错案一错到底。某些当权者迷信权力的威慑力可以颠倒黑白,从而不惜以无辜百姓的鲜血来染红其顶戴花翎,冤狱的制造者和参与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政绩和利益,恣意践踏法律程序,以权压法,并给奇冤纠错不遗余力地设置重重障碍。给蒙冤者带来无尽的苦难。
目前此案又发回原来一审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律师问福州中院的主审法官,此案还开不开庭?法官要律师等通知。
中国的法律,为何在说与实践时却大相径庭!?
       2006213


星期二, 九月 20, 2011

271、“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704天(2011.9.20)

612006年控告件
福清纪委爆炸案重审又离谱
                              
     
省委卢展工书记兼省人大主任:
       
为福清纪委爆炸案查办发生惊人造假事,近五年来,我们不畏艰险,历经磨难给您面呈和邮递的状件叠起来,有一尺多高,每件都在,目录俱明。
     
那样一再打扰您,我们实万般无奈,内心的忧伤也难以言喻。您能体恤其中辛酸否?
      
这起腥风血雨的重案竟会查办得如此离谱,您在更深夜静中有否思考过?搞得如此震动国内外,至今犹难收场,其负面影响仍在向深层次蔓延,到底是谁种下的果,是谁种因得果。是谁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那样大的不良影响?!
    
您说过对此案已先后三次作过批示,我们相信,尤其是案至省高院二审后,您的批示秉公而明确。我们更相信,省高院办此案的法官是认真而负责任的,他们一再向我们转述了您关注并重视此案依法审理的主张。然,陈旭院长说的和做的是否心口一致,我们察其言,就感慨不已了。因为他明行接替宋立诚任市政法委书记的牛纪刚,在对待这个案件上,比宋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他因兼任市公安局局长,以经常以市委副书记之官衔打着市委的旗号扯起老虎的皮,实在十足,不只对草根阶层随意关押,对刚阿老律师,都可随意动用刑侦力量,以发刑事传唤为名,行变相侵犯律师依法执言行为之实,可谓劣迹斑斑,许多平头百姓更谈牛色变。仅如去年九月十日,我们几个人拦您轿车面呈状件,前后只十几秒;当时您并未训斥我们,但牛却于五日后竟动用几批刑侦力量,深夜到福清等地野蛮地抓我们到福州,又转手让鼓楼区公安把我们关进拘留所。执行公安最高的拘留期(15天),实则关了十七天,连国庆节也要我们呆在拘留所。对此,我们心愤难奈,曾不只一次向您投邮禀报。不知为何,您也没有声音!
      
共产党执政,归根结底,看重的也应该是人心,人心不稳,积以时日,又将会怎样?!
      
我们有冤情要向共产党的领导者反映,哪条犯了牛书记的忌?!据悉牛书记省里又任命升到正厅级,为其仕途增添了新的砝码,其中玄机,决非我等能察也!
      
此呈件仅附省高院(2005)闽刑终字第4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一份。请予审视。
        
作为老百姓,这几年我们扪心自问在状告路上是对得起党和政府的。此案发回市中院重审,又到了牛纪刚的掌控之中,仍搞暗箱操作,拖压了四个多月,近日市中院始发通知要在61日开庭。这一回,牛隐居幕后,通过市政法委的副书记杨XX常传达其旨意,桩桩件件,令人心寒。
       
倘您不想把这件假案再颠三倒四,能否再过问一、二,如通过省人大派员去庭审现场。
     
此案省高院、省检察院二长都心知肚明,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您不妨当面问问。牛纪刚为何要那样干,不知鲍书记会怎么说?!
     
老百姓水平低,不懂得官场规则。但懂得出问题往往在共产党怎么用人上。
     谨呈!

                                                         “
福清爆炸案八名蒙冤亲属   同具
                                                                              200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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