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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四月 17, 2011

109、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542(2011.4. 11)

回顾2004年心路历程
80、香港亚洲周刊记者再采访

123上午11点,《亚洲周刊》资深记者王健民应福州官方邀请,再次对624爆炸案重新调查采访,王记此行主缘于福建方面对毛峰记者上次软硬不吃,坚持正义的立场十分恼火,派人到香港亚洲周刊总编邱立本那儿散布谣言说毛峰记者被当事人亲属的金钱收买了等等,重金收买的报道内容会影响客观与公正,望亚洲周刊再派员重新介入调查,至于往返旅差费,由福建省官方支付。
为追求新闻的真实性,于是《亚洲周刊》总编就派出资深特派员擅长政法报道王健民记者赴榕再采访。
前几天,西湖宾馆里福州当局好酒好菜招待了王健民,还让王看了吴昌龙戴着脚镣的录像音带。3日,王记对吴昌龙的律师马义良采访了近了一个小时,时间虽短,同怀一颗正义之心的二人,达到一定的沟通。最后马义良提出几个问题:没有电雷管,如何定罪?此案只有罪与非罪的界定,爆炸案要么百分之百的真,要么百分之百的假,不存在半真半假的可能性;建议去见一见在看守所里的提供电雷管者王小刚,理由,因你是官方派来的,官方或许能满足你的采访要求,如果不让见,那你就要打个问号为什么?在开庭前一天晚上把本案辩护三位老律师传唤到福州刑侦处去,其待遇是刑事级别,实在荒唐,如果可能的话,你去采访,顺便帮我要回那张传唤单;如果你早一点来,中院宣判的场面相当的精彩,可惜你错过了,请你想一想,为什么那样干,我活到将近70岁,经历过不少风浪,还从未见过这样罕见的场面,简直太荒唐了。
王健民还希望马义良律师继续讲下去,马拒绝道:我只是八位律师中的一份子,你再去找其他律师,这个案子,只要你深入了,会写出很有深度和力度的报道。至于你要拍照我看就免了吧,因我这个人很一般。王健民记者在连连:“受益匪浅”声中告辞了中美律师事务所,又去找下一个律师林洪楠。
124,经两位律师互补,林律师向福建相关部门反映关于这次开庭中存在许多问题的材料。
2004126,午时3点许,我陪同陈律师到了永泰看守所,我给弟弟寄衣物,律师等待安排会见吴昌龙。这次永泰看过所里工作人员态度比前次好多了,陈律师很快就见到吴昌龙,吴昌龙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并要陈律师因自己蒙深冤的案事代为控告,8日,陈律师把上诉书送到福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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