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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四月 17, 2011

111、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544(2011.4. 13)

回顾2004年心路历程
82、采访杂记
20031225“福清爆炸案”电雷管提供者王小刚另案处理在福清法院开庭,有二男二女的福州中院法官和二个公诉人,在开庭约一个小时在王小刚坚决否认参与此案结束。王小刚说:有公诉人陈卫东在提审时,还口头威胁王小刚:你不承认,跟我们作对,有你受的恫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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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记者电话采访王小刚,王小刚说1210释放当晚,有两刑警陪同法官来宣判,他们威逼利诱王小刚道:你跟这个案子没有任何关系,开庭也没和他们放在一起审,你出去以后,马上回老家去,不要和这个案子中的人有惨和,如若不然,我们把你再抓来关。
16日,有好事者看到王小刚无罪判决书,惊慌失措向督办此案的领导汇报,领导知道后很气愤,同时也很恼火道:知道了,让好事者不用管这件事,看着铁青着脸的领导,好事者识趣地退出领导的办公室。当时福州公安局一片混乱,他们一致认为,王小刚无罪释放,这可是大漏洞,如何收拾此残局,领导的本意只是执行上头领导的旨意,把这个超期羁押的问题解决掉就不关他的事,把这个包袱扔给了二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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