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岁末,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在日本旅居的冤属,于悲愤难奈之下,又向国家总理温家宝、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省政法委书记徐谦等领导各邮寄了一份控告件,希望启动纠错机制,依法公正审理这起严重超羁案件,还吴昌龙、陈科云等人的清白和公道。控告件如下:
全国首例纪委爆炸案冤属岁末再致温家宝总理
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侨属再控诉
温家宝总理:
我是旅居日本的侨民,系2001年‘6.24’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姐姐吴华玉。因胞弟蒙巨冤事,我多次返国,拦过福建省委卢展工书记轿车,呈过状。在日本,我也曾向冤案始作地的福建乃至中央相关领导及部门投邮,十年控诉,冤情依旧。
2001年6.24福建省福清纪委机关发生一起爆炸案,当场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此案省厅督办,时任副厅长牛纪刚专办。时任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2003年涉黑被重判16年)任专案组长。蹊跷的是,专案组竟然把打传呼的领导排除在“十条侦查措施”之外。随后却用酷刑拷掠、刑讯逼供,将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谢清等人当作替罪羊,列为爆炸案犯。
审者无权判,判权在长官。此案福州中院历经两次审理,在时任福州政法委书记原督办者牛纪刚的操纵下,维持一审死缓判决。福建省高院一次发回重审,三次督查意见:此案没有告破、不能成立;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等审议结论。目前,案件上诉到福建省高院四年多仍悬而不决。
今天,在网上看到温总理于24日在国家信访局接待8位访民,史无前例总理接见访民场面,令人感动。这也重燃我心中的希望,执笔再向总理投状,希望总理在百忙中过问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为何至今悬而不决?
遥想2008年12月13日,温总理到日本福冈参加中日韩三国首脑会议,我和同案另一侨属也在福冈向您请愿,经历过程有香港亚洲周刊记者毛峰作了跟踪报道《温家宝访日和闽侨鸣冤事件》(附件1)。
此前,我们也曾向中国驻日王毅大使呈状,心系弱势侨民的王毅大使,把我们的呈状转到国内,引起重视,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督办此案,最高法有(2006)169号文。
去年7月20日,最高检对外宣称:全国久押不决案件10月底清理完毕,对于超羁8年以上的,由高检院挂牌督办。而今2010年早已过去,2001年“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和陈科云仍被超羁在看守所长达十年,至今不见天日。
此案历经十年,没有一个直接证据证明是吴昌龙等人搞的爆炸。这,有我们律师的《辩护法律意见书》(附件2)
花有重开日,人无少年时,人的一生能有几个美好十年?吴昌龙遭遇祸从天降,从27岁被关押到37岁,他的最美好青春年华竟然在冤狱中度过,这种人为的伤害还在延续着。
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质正义。此“告破案”从一开始就偏离正常侦查轨道,为掩盖纪委机关爆炸黑幕,把无罪的人当作替罪羊,蓄意制造假案。此蹊跷的“告破案”,众议纷纷,不同意见者均遭告诫或打压,令冤情更甚。
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春节又逼近了,每逢春节倍思亲,我的父母因忧思儿子,把青丝都熬成白发,他们望眼欲穿,天天盼,月月盼,年年盼,盼不来法治清明,与儿共庆除夕夜。
温总理在多个场合,一再倡导“法比天大,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秉此理念,蒙冤深深的侨属,敬请温总理敦促福建有关部门,依法独立审判这起备受关注,全国首例福清纪委爆炸案,还我弟弟吴昌龙等人迟到的公正。
旅日华侨:吴华玉
2011年1月27日
联系地址:日本崎玉县阪户市芦山町107室 吴华玉
联系电话:0081-492840865
岁末致孙春兰书记的冤状件
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侨属再控诉
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
我是旅居日本的侨民,系2001年‘6.24’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姐姐吴华玉。因胞弟蒙巨冤事,我多次返国,拦过前任福建省委卢展工书记轿车,呈过状。在日本,我也曾频频向福建省相关领导及部门投邮,十年控诉,冤情依旧。
2001年6.24福建省福清纪委机关发生一起爆炸案,当场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此案省厅督办,时任副厅长牛纪刚专办。时任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2003年涉黑被重判16年)任专案组长。蹊跷的是,专案组竟然把打传呼领导排除在“十条侦查措施”之外。随后却用酷刑拷掠、刑讯逼供,将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谢清等人当作替罪羊,列为爆炸案犯。
此案福州中院历经两次审理,在时任福州政法委书记原督办者牛纪刚的操纵下,维持一审死缓判决。福建省高院一次发回重审,三次督查意见:“此案没有告破、不能成立;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等审议结论。目前,上诉到福建省高院四年多仍悬而不决。
十年诉冤,望眼欲穿。我们也曾向中国驻日王毅大使呈状,心系弱势侨民的王毅大使,把我们的呈状转到国内,引起重视,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督办此案,最高法有(2006)169号文。
去年8月10日,福建省高院对外宣称:大干150天,打响清案结案攻尖战。而今150天过去了,2001年“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和陈科云仍被超羁在看守所长达十年,至今不见天日。
此案历经十年,没有一个直接证据证明是吴昌龙等人搞的爆炸。这,有我们律师的《辩护法律意见书》(附件1)
花有重开日,人无少年时,人的一生能有几个美好十年?吴昌龙遭遇祸从天降,从27岁被关押到37岁,他的最美好青春年华竟然在冤狱中度过,这种人为的伤害还在延续着。
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质正义。此“告破案”从一开始就偏离正常侦查轨道,为掩盖纪委机关爆炸黑幕,把无罪的人当作替罪羊,蓄意制造假案。此蹊跷的“告破案”,众议纷纷,不同意见者均遭告诫或打压,令冤情更甚。对此《了望东方周刊》也作了披露(附件2)。
孙春兰书记,您是中国首任的省委女书记,同为女性的您,想必更能理解亲情的重要性,特别似我弟这样无辜蒙冤遭遇。对此,我格外期待。
岁末24日,温家宝亲自到国家信访局接待8位访民,属史无前例,这也说明,中央领导正在重视受到不公司法的民众反映问题,这样场面令人感动。
您来福建有些时日,忙完大事,对福建的事也有头绪了。接下来也该关注您治理下福建冤假错案——引发轰动全国的福建三网民“诬陷门”案中案的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
孙书记,您是福建省委书记又兼福建省人大主任,蒙冤深深的我们,期待着您:
1、协同其他代表,启动纠错机制;
2、调阅福建省高院对“福清纪委爆炸案”三次督查意见;
3、派人到龙岩监狱讯问涉黑的专案组长林孜是如何“侦破”此案;
4、单独召见所有侦办此案的公检法人员,包括鉴定专家;
5、不妨也听听律师意见和还关押在看守所的吴昌龙和陈科云的心声。
6、本着我们的权利: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请对外公布省、福州市、福清市政法委协调意见、公布福建省高院几次督查意见;
7、督促福建省高院按照事实和法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还原事实真相,还我弟弟吴昌龙等人迟到的公正。
旅日华侨:吴华玉
2011年1月27日
联系地址:日本崎玉县阪户市芦山町107室 吴华玉
联系电话:0081-492840865
岁末致徐谦书记的冤状件
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侨属再控诉
福建省政法委徐谦书记:
我是旅居日本的侨民,系2001年‘6.24’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姐姐吴华玉。因胞弟蒙巨冤事,我多次返国,拦过轿车,呈过状。在日本,我也曾频频向福建省相关领导及部门投邮,十年控诉,冤情依旧。
2001年6.24福建省福清纪委机关发生一起爆炸案,当场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此案省厅督办,时任副厅长牛纪刚专办。时任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2003年涉黑被重判16年)任专案组长。蹊跷的是,专案组竟然把打传呼领导排除在“十条侦查措施”之外。随后却用酷刑拷掠、刑讯逼供,将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谢清等人当作替罪羊,列为爆炸案犯。
此案福州中院历经两次审理,在时任福州政法委书记原督办者牛纪刚的操纵下,维持一审死缓判决。福建省高院一次发回重审,三次督查意见:“此案没有告破、不能成立;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等审议结论。目前,上诉到福建省高院四年多仍悬而不决。
十年诉冤,望眼欲穿。我们也曾向中国驻日王毅大使呈状,心系弱势侨民的王毅大使,把我们的呈状转到国内,引起重视,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督办此案,最高法有(2006)169号文。
去年8月10日,福建省高院对外宣称:大干150天,打响清案结案攻尖战。而今150天过去了,2001年“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和陈科云仍被超羁在看守所长达十年,至今不见天日。
此案历经十年,没有一个直接证据证明是吴昌龙等人搞的爆炸。这,有我们律师的《辩护法律意见书》(附件1)
花有重开日,人无少年时,人的一生能有几个美好十年?吴昌龙遭遇祸从天降,从27岁被关押到37岁,他的最美好青春年华竟然在冤狱中度过,这种人为的伤害还在延续着。
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质正义。此“告破案”从一开始就偏离正常侦查轨道,为掩盖纪委机关爆炸黑幕,把无罪的人当作替罪羊,蓄意制造假案。此蹊跷的“告破案”,众议纷纷,不同意见者均遭告诫或打压,令冤情更甚。对此《了望东方周刊》也作了披露(附件2)。
岁末24日,温家宝亲自到国家信访局接待8位访民,属史无前例,这也说明,中央领导正在重视受到不公司法的民众反映问题,这样场面令人感动。
徐谦书记,您是福建省政法委书记,冤案能否得到解决,解决的速度快慢,解决到什么程度?这都跟政法委书记的态度是密不可分。近闻您的工作态度严谨,这,也让我有所期待,连夜执笔向管着案子的您呈状,希望您主持一个公道,还我弟吴昌龙等人公道。
旅日华侨:吴华玉
2011年1月27日
联系地址:日本崎玉县阪户市芦山町107室 吴华玉
联系电话:0081-49284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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