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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二月 15, 2011

5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487天(2011.2.15)

回顾2002年心路历程
26、走过场的“调查组”
326早上810分,陈美钦在省检察院门口拦下了省政法委鲍绍坤书记的轿车,亲手呈上一份《打开天窗说亮话》冤状件,望鲍书记能为离奇的爆炸案主持一个公道。
327早上910分,陈美钦在省检察院门口拦下了宋德福书记轿车,将四份《打开天窗说亮话》状告材料交给了下了车的宋书记助手王秘书,烦转交宋德福、卢展工、梁绮平、鲍绍坤书记。
4月份,福州市政法委案件督查处副处长申平与市纪委、公安、检察院等单位的成员到福清调查“624爆炸案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申平等人到了福清没有到看守所去见见伤痕累累的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等人,恐怕又是在好酒好菜招待下,在酒足饭饱之后听听侦办此案的公安人员诉苦,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返回福州后,对陈科云的委托律师耿耿于怀。于419把陈科云的律师杨智敏找去,诘问为何要在福清看守所拍了陈科云的伤情照片,还查问陈科云写的《血泪的控诉》材料是如何从看守所传出去的,多方责难,对律师提出陈科云等人的惨遭刑讯逼供,已反复向市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提出伤情鉴定、重新笔迹鉴定等意见,市政法委等四个单位的在场者支吾其词、顾左右而言它,回避客观存在的问题。
福州市向省炮制的报告,就是这类掩盖事实真相的“调查”,搞欺上瞒下,谎报情况。此“调查”是囿于319日,在省政法委大门口拦了卢展工副书记的轿车,曾呈上一份《上告省领导  揭示大冤案》的冤状件,卢书记在此呈状上作出批示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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