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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二月 20, 2011

58、“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491天(2011.2.19)

回顾2002年心路历程
30、拦轿呈状被拘留


725福州市检又将退补的案卷退回公安补充侦查,综观以上,在长官意志下,案卷到检察院碍于上司决定,总因案卷材料从程序到实体都存在严重问题,检察官只好一次次退补回公安退补。那样从20021月至7日,检察院也违反程序,侦查补充的结果却漏洞越来越大,矛盾越来越多。福州市检起诉处有头头说:这起案件按理是不能送法院的,但不起诉纪委的人就会找上门来。就在福州市检审查起诉超期难办时,补充侦查还要福清时,福州市委书记何立峰指令福州市检向福州市中院全案起诉,接着,福州原政法委书记宋立诚公开批评福州市检,命令将此案马上起诉到法院。。。。。。。
凡此种种,说明福建省党对司法机关的领导,常体现为有些党的领导者直接插手司法机关,干预其依法独立履行职务的职能。
200285星期一的早上725分,阴沉沉的天下着雨,在省府门口我再次拦下了卢书记的轿车,卢书记马上下车来,边接我的材料边说:以后有什么事送到门口大厅去,不要在这里拦车,那样很危险,要注意安全。我赶忙辩解道:因我们实在冤枉,这个案被以权压法者送上法院,我们有冤无处诉,只好找书记您为我们主持一个公道,上次送鲍书记的材料,鲍书记有否请报于您?卢书记接口道:知道了,知道了。接过我亲手呈的两份题为《刑讯逼供造假案  权大于法权压法》烈日炎炎、百姓告状增煎熬、司法腐败、我弟何日获尊严的状件(一份给鲍书记)。早上9点许,我又到福州市委把一份《刑讯逼供造假案  权大于法为哪般》送到市委综合处,烦请交福州市委何立峰书记手上。
这次卢、鲍书记均作了批示,对侦破案提出质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是不是假案?到底有没有刑讯逼供?
刑讯逼供造假案      权大于法权压法
烈日炎炎     百姓状告增煎熬 司法腐败      我弟何时获尊严

  尊敬的卢展工首长并鲍绍坤书记:
     6月13,
我以《刑讯逼供造假案  领导到底怎么办》为题(有二份附件),再次送呈鲍书记并请报   您。我于今年1月起,就几次向鲍书记送控告状。为认真计,我还专书一纸《再呈省领导    请察其究竟》的诉状拟上达于   您。想不到屏山派出所的干警当着鲍书记的面根本不听我辩解,强行抓我,引起很多人议论。随之,讯即报批对我拘留15天。
    
此事件发生后,有位老同志出于公心,设法反映到鲍书记处;鲍书记通过秘书打电话要派出所马上释放;并发话说,鲍书记很重视此案,已几次“批示”,问题正在解决,云云。该次,我身上多处被挫伤,虽徒增悲愤,总算没有吃到更多的苦头。但是,要向    您呈送的材料拖了时间,派出所表示由他们交省信访办转达。为了证明,现再将该件交   您审视(附件1)只不知送鲍书记的有否转报于   ?!
    
对福清市2001年“6·24”爆炸案所谓告破并移交审查起诉事,据说省领导是不止一次批示福州市调查。然而,福州市有关部门却未按党性原则、依法秉公对待。有些领导嘴上说“高度重视”,行动上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一套。例如:由福州市政法委案件督查处副处长申平与市纪委、公安、检察等单位的成员于四月间到福清,好酒好肉招待后,他们仅与公安局的人交换意见,再到纪委等机关问一问,不听民声民意,当然不会向知隐情的老干部了解,更不愿进看守所见一见在押的陈科云、吴昌龙等嫌疑人,说是那些人讲肯定不一样(指搞刑讯逼供),去了让公安等不高兴。问题就难办?不仅如此,申平等“调查人员”回福州后,对陈科云的委托律师却耿耿于怀,419把他找去,诘问为何要在福清市看守所拍陈科云的伤情照片,还查问陈科云写的《血泪的控诉》材料是如何从看守所传出的,多方责难;对律师提出陈科云等人惨遭刑讯逼供,已反复向市检检察院等部门提出伤情鉴定、重新笔迹鉴定等意见,市政法委等四个单位的在场者却支吾其词、敷衍推诿。
   
据闻福州市向省炮制的报告,就是这类掩盖事实真相的“调查”。当然,我等同样没有知情权。不知  您和鲍书记是否审视过?!尤其是鲍书记直接分管省政法,对这起经省报中央,向国内外宣告侦破的爆炸案的批示核查,是否依法抓了落实、动了真格!这起全国罕见的刑讯逼供造假案,福州市检察院同样未能对问题要害行使法律监督的职能。然即使撇开公安严重违反程序搞刑讯逼供这个要害,纵因起诉意见书所列材料矛盾多多。自今年3月起只好退回福清市检补充侦查。其负责审查起诉的检察官怕得罪纪委、公安等单位,经二次“退补”拖到了7月中旬(已用完“退补”法定次数)。在没有任何实质性补充材料的情况下,福清市有关方面多方施压。在身为此破案总指挥、福清市政法委书记陈振英等到福州活动后,福州市政法委不分青红皂白,不仅对市检提出批评,而且指令将案件匆匆推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25叫审理;福州市政法委等单位有否同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施压,也会显山露水。据说这一以权压法行为还是由中共福州市委书记定的,传说还说,不会判处陈科云死刑!
    
去冬以来,民女等进省城控告福清警方侦破“6·24”爆炸案属假已有几十次。民女丹心可鉴,所列事实均愿负责任。省自宋德福书记至   ,都作过批示。福州市委书记也说“高度重视”。但如以福州市政法委以调查为名,纵容办案单位践踏法律程序,对无辜者大肆刑讯逼供,实为欺上瞒下;  您与鲍书记明察。
    
纸是包不住火的。福清市公安局在政法委书记陈振英的亲自督办下搞的这起冤案,有许多离奇的假材料,这里仅呈其中之一(附件2)
    
该件说:“吴承奋带领倪政平等人到福清市中福公司进行摸排,摸到一个关于陈科云因财务问题被福清市纪委处理,存在对福清市纪委强烈不满的重要信息,同时还摸清了陈科云关系人吴昌龙的基本情况……专案组领导决定把陈科云、吴昌龙作为重要对象进行布控……为突破本案,决定密捕吴昌龙。
    
问题很明显,福清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与会计陈奋真长期磨擦,为福清许多人知悉;陈奋真问题严重,因有市纪委某个当官亲戚庇护,反倒打一耙;以陈科云被纪委处理不满而趁机说他搞爆炸,这不符合陈科云原长期在福清市人大任职的经历和为人。再说,陈科云被福清市纪委宣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于64才宣布;其后,他不服申诉,6月中旬晋京反映(证据俱在)。岂能在5月就策划实施对市纪委搞爆炸报复!何况,该起爆炸物就放在福清市纪委一楼信访办门口,作案目的、对象,都令人生疑。
    
该件说吴昌龙是陈科云的重要关系人。事实是吴昌龙是中福公司的聘用司机(警方原散布吴是陈科云的外甥等等,实是造谣),无任何前科,岂能把吴昌龙作为一个重点对象?!
    
但是福清警方为搞突破口,就进行布控,旋于728(实为727),由吴承奋、倪政平等5个干警对吴进行密捕,并称“成功地把吴昌龙抓获归案”(未出示任何手续)
    
该件在其后说“因为缺乏有力证据能够指控吴昌龙”,就是说仅凭怀疑即恃权把吴“抓获”归案,显系无视法律程序,违法办案,侵犯人权。
    
福清警方密捕吴昌龙后,连续一个多月不露风声。该文却说“经过长时间的心理较量”“案情仍没有取得进展”,才于“913抓捕陈科云,谢清(陈之妻)等进行审查。凡此种种,竟属违纪违法行为。
    
该件还说,吴昌龙交待问题,是警官吴承奋“做了大量的细致的思想工作”,这更是露骨的胡编。不然,就请福清警方将此绝妙经验总结出来,将对中外法治都是旷世的贡献!
   
该件还说,吴昌龙的全部交待(口供),仍是对他继续做思想工作的结果。警方按吴昌龙的口供,不断抓其他“案犯”,都用酷刑,然后费尽心机地去收集,拼凑“证据”。如说“在吴昌龙厝的楼顶隔热层下,搜到被藏匿起来的作案工具电烙铁、钢锯等物品”,就纯系不实之词。
    
负责同志:纵有千言万语,也难倾尽吴昌龙等人遭刑讯逼供、枉受冤狱之苦。福清警方为掩盖抓捕吴昌龙等人滥施酷刑之真相,《起诉意见书》中写成“监视居住”,之所以连法律起码常识都不顾,只能证明其明知故犯;福清市检等在审查起诉意见书时不予指正,把律师的意见拒之门外。其监督的职责当然未履行。
    
尊敬的领导:如福清地区党风问题积累多多,,社会道德水准还在滑坡的实情下(也许  您不这样认为),只有法律是老百姓人身自由权利的最后一道保障线。如本案虽一再告到    您等省领导,还会这样,请问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中央将开十六大,这起以权压法的大假案在福建似乎难以揭开盖子了,民女等只能背黄榜上京去。
    
最后,我还是由衷地喊   您们一声首长,是否   您和鲍书记也有难处?率真冒渎,请祈见谅!

                                                                                                  再控告人:吴华英
200282
通 讯  :福清市清展花园1号楼601
     :059185273696邮政编码:3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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