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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二月 01, 2011

40、“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473天(2011.2.1)

12、会见被中断

当我得知弟弟被转押到罗源看守所,时已入冬,考虑到弟弟“失踪”在七月流火的季节,只穿无袖衬衫。于时,我背上一袋冬衣和一床棉被,匆匆地赶到罗源,给弟弟寄钱看守所却不让,只收下棉被和一袋冬衣。
律师反复联系,直到20011114日,福清警方才安排会见吴昌龙。
这一天中午12时许,我和律师在罗源看守所吃中饭,福清干警吴承奋等姗姗来迟催着赶快会见。律师撂下饭,在会见前向陪同的二名公安干警依法询问相关事项,公安人员却顾左右而言他。
会见前,刑警中队长吴承奋提出种种限制,才同意律师会见,并拿出录音机准备录音,律师征得吴承奋的同意,也拿出录音机,双方一同打开录音机。当律师将法律程序讲明后,吴昌龙表示:他早就提出要求请律师,但公安方拒不予理睬。吴昌龙向律师面呈他曾受尽了公安人员的刑讯逼供、并发誓他与福清纪委爆炸案件无关,由于酷刑难熬才按警方要求乱说了口供,口腔被公安人员用脚踢破裂,撞击过程导致严重耳鸣,并且流脓水,手腕上都是伤疤。背上也有伤疤,全身疼痛;吴昌龙监居期间,手铐脚镣不离身。当吴昌龙把伤疤给律师察看时,却被在场的刑警吴承奋制止,并按掉录音机开关,当场双方发生了争执,会见被中止。
律师对着即将被押走的吴昌龙道:你可以把监视居住期间所遭遇的一切写成材料进行申诉、控告,寄出来。仓促30多分钟的会见,从中看出福清专案侦办人员心虚得何等地步,连律师依法会见,当事人有权为自己辩护这些权利都被剥夺了。他们在害怕什么,竟然不敢让吴昌龙说话。
律师在罗源会见吴昌龙的当天早上,清展花园又来了两位公安人员,把吴昌龙被密捕时身上的身份证、银行卡、一张好又多购物卡、一个皮夹及一串钥匙让母亲签收,但吴昌龙身上最值钱的手机却没有了。前几天,陈科云、谢清两部手机其的亲属均收到,据杜捷生的姐姐说:杜捷生新买的手机至今也没见侦办人员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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