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帖子

星期五, 二月 11, 2011

50、“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483天(2011.2.11)

 回顾2002年心路历程
22、拦轿呈状
午时11点许,我们在省府门口拦下了闽K0007300010号省领导轿车,送二份材料到车内的领导者,当然我们无法知道他们是什么谁?哪一位领导。我们只知道,是重要领导他们的车牌号仅仅限于两位数。
319早上725分,我在省府门口拦下了那时分管省政法的卢展工副书记,轿车一停下来,轿车后门马上下来在电视里看到的熟悉面容卢展工书记,卢书记笑盈盈地向我走来,语速很快地说道:什么事?什么事?我把《上告省领导  揭示大冤案》的控告材料亲手呈给慈祥的卢展工书记。当卢书记看到我正按着包里露出半截的材料笑容可掬道:还有吗?我迟疑了一下,把包里还有两份备送省纪委梁绮平委书记的《再不纠正此冤案  负面影响更恶劣》和省政法委鲍绍坤书记的《如此大冤案   省里也失察》的诉状烦请卢书记转交。卢书记拿着三份材料拉住从耳房奔我而来的警卫让他们退回去,还不忘关切地说:以后不要这样拦车,很危险的。然后,钻入轿车,望着缓缓驶入省委大门的卢展工书记的轿车,内心百感交集,到省里这么多次,从来都没有遇到过如此慈祥的领导者,从这一刻起,沮丧的我油然间感觉希望就在眼前,仿佛看到弟弟即将迈出冤狱,想到这些,压抑心头许久的乌云一扫而尽,脚步也显得轻快了许多,一边哼着久违的小调,一边和在福清的父母通报早上的送材料的一幕,适时安慰父母一下,想让他们先从悲苦的心境走出来透透气。
  

附件:

上告省领导  揭示大冤案
 

 省委尊敬的卢展工首长:      作为老百姓控告,理应实话直说:      福清市警方侦查去年“6·24(周日)爆炸案,从框框出发,秘密抓捕,刑讯逼供,严重执法违法,制造出了一起影响恶劣的大冤案。
   今年1月中旬,我上省城告状时,    您官架子小,但分管省政法。我专门守备了诉状,难以见到  您。为真心相求计,现特将该迟到件呈上,敬请一并审视。
      近日,敬爱的朱总理说:“我从来不吓唬老百姓,只吓唬那些贪官污吏。”这使许多人听之敬佩,更感动得热泪盈眶。
      老百姓平常要为生计忙碌,不会懂得许多大道理,但心里是有杆称的。悲苦的命运使我和家人也关心近日中央开的“两会”。现正在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做好各项工作,谅   您 对我的这次投诉不会厌烦,更不会随意批转了事。
     去年福清发生的那起爆炸案带有政治性,影响很坏。公安侦查属应尽之责,党政领导部门关注在情理之中。但是,从已经发生的诸多确切事实看,无不使有良知的人们惊诧和议论。至去年12月初,福清警方自己写各报导通过舆论媒体多方宣称“告破”;为显示其功绩,相关部门与警方亦步亦趋,通过新华社向国内外播发告破新闻称“福清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等落入法网”,“陈指使吴昌龙伙同吴昌龙的姐夫杜捷生及江西、四川民工谈敏华、王小钢等人购得爆炸物品,并由陈科云和吴昌龙共同实施爆炸犯罪(附件1),云云。
      诚然,如此巨大宣传舆论的炒作,其影响力是不言而喻。福清的知情干群“偏偏不听话”,更是议论纷纷。福清警方面对诸多的压力,为堵住口,欺蒙上苍,索性组织《海峡都市报》刊登“福清‘6·24’爆炸案成功告破”(附件2)的通版特别报导。虽用心良苦,但纸是包不住火的。
      对此案侦查,您当然也在“高度重视之列”;对此案告破,您也会听报告并注意媒体报导。现再呈请阅视一、二,俾便引起重复思考其中之究竟也。这起“告破”案,因弄虚作假,执法违法,实在太荒唐。
      据了解,框定陈科云为这起爆炸案的主谋,是由中共福清市委常委决定的,媒体载称:由福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振英任(破案)总指挥。为侦破此案,福州市公安局密切配合福清警方,抽调民警50余名,还出巨款悬赏;其排查对象范围之广,采取手段之非常,都令人瞠目。
      我不得不实告的是,侦查期间,福清党政职能部门一些领导固然不遗余力,陈振英书记直接挂帅,并亲临公安恣意侵犯人权、大搞私刑之现场,使刑讯逼供更甚,依法又作何解释?!      由于侦查严重违反法律程序,大搞暗箱操作,福清警方在一再宣称案件成功告破、弹冠相庆后,案于今年1月由警方向福清市检察院送起诉《起诉意见书》。福清检察院领导明知此案疑团滚滚,却不行使监督职能、例行公事地赶在春节前移送至福州市检。
      节后的3月上旬,福州市检面对此案一份份律师提出的材料翔实、观点鲜明的《法律意见书》并经提审涉案人,已退回起诉案卷,令补充侦查。近日,听福清市一位副检察长说,退回补充,他只能当“二传手”,真让人心寒。
     负责同志:您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了解多多。我以全家五口的性命起誓,所谓侦破“6·24”爆炸案,是一起骇人听闻的冤假错案。对这种人命关天的大事,福清公安警方为何肆无忌惮,公然制造假案,其深层次的原因在哪里?!      人无信不立,诚信乃做人立身之本。福清警方等人执法违法、明知故犯,决不是孤立的现象,怎能法外开恩!     负责同志:现社会人们普知不能以侵犯公民合法权益为代价,办案要注意保护人权。福清警方某些人与此背道而驰,怎么办?陈振英书记意欲何为,务祈明察!      这起假案产生的负面影响,已远远超出了爆炸案影响的本身。从福清市一些部门的领导看,至今仍企图捂住这个盖子,迷信权力可以让假的变成真的,让真正的疑犯逍遥法外,我实不知道他们到底要干什么?!     负责同志:党中央反复强调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只有大兴调查研究,才能切实转变作风。我相信,只有倡导说实话,办实事,才能真正取信于民。
      您是个负责任的领导者,只要动真格,此案之庐山真面目不难识破。从端正党风、加强法治出发,我期盼   :       1、提请中共福清市委对此案是否真告破作出明确的答复;       2、要求福州市政法委令陈振英书记作出象样的交待;       3、要求原来密切配合侦查此案的福州市公安局对福清公安警方就侦破此案采取的种种非常手段开听证会;      4、要求对我和许多准备控告此案的当事人以应有的法律知情权。
      天日昭昭,务望明鉴。谨呈!                                                                                                        控告人:吴华英                  
200238

通 讯处:福清市清展花园1号楼601        
    :0591—85273696                      
邮政编码:350300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