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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二月 14, 2011

53、“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486天(2011.2.14)


回顾2002年心路历程
25、局长接待日

325,福清市检将案卷退到福清公安补充侦查。福清市公安局在福清华侨电影院设了局长接待日,闻此讯,我和陈美钦赶到接待地点时,正在作小结讨论会,我俩让工作人员通知领导有重要的事情要发映。过了一会儿,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夏钢出来接待了我们,对我们提出福清公安局在“侦破”福清纪委爆炸案中违反程序、刑讯逼供、制造爆炸案中案存在的许多问题和疑点。夏钢局长对此不置可否道:“你说的刑讯逼供要有证据,这个案子是上面领导要求侦办的,假如有刑讯逼供我们会纠正、处理的。面对夏钢局长的模棱两可的回答,我很气愤说道:你刚才也看了我们呈送的福清公安在侦办过程中违反程序、刑讯逼供等相关材料,有否刑讯逼供请你告诉我?夏局长打起官腔说:我们当然会调查,具体我也不会告诉你,也没这个必要。诚然夏局长的一切行为都是为领导负责,不是为老百姓负责的。愤怒的我强压制自己的情绪责问夏局长:所谓侦破“624”爆炸案,许多事实证明这是起彻头彻尾的大冤案!夏马上接口道:我认为“624”爆炸案并不是冤案。你这么肯定这起爆炸案不是冤案,为认真计,你就写张纸条以此证明你说过每句话的真实性。夏局长没想会我提出这么一个看似简单却令心是口非的他感到很难堪,尴尬之余夏副局长黝黑的脸庞涨个通红,生气之下声音也提高了八度:我为什么要给你写字条!好笑!甩手走人,怔在那儿反而是我们俩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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