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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二月 06, 2011

45、“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478天(2011.2.6)

回顾2001年心路历程之
17、进京控告
 
123,心愤难平的我,又到福清市刑警队办公室主任陈振文处,反映吴昌龙羁押在罗源看守所,送去的御寒衣物经专案人员亲自检查了,为何不给吴昌龙送到?陈反而愠怒道:你委托的律师为何要和刑警中队闹得不愉快?你找重案中队去。
欲诉无门。1223日我和陈科云的哥哥陈科斌、其儿子陈炜一同到北京上访。反映吴昌龙和陈科云遭刑讯逼供,公安部和最高检开具了回执单,让我们回福建直接找福建省公安厅和福建省检察院。
1225早上,还在北京上访中的我们接到福建亲人电话说:福建当地发行量最大的《海峡都市报》通版报道了《福清“624”爆炸案成功告破》的新闻。福清警方在实施许多令人难以置信的违法违纪侦查、骗得福建省相关领导的信任后,通过媒介大量制造爆炸成功告破的舆论,使之推波助澜,让人们不敢说真话,这就是福建法治的悲哀!听到这个消息,我们持公安部、最高检的回持忧心忡忡从北京速速返回福建。一回来我们就持公安部、最高检的回执信到省公安厅、省检察院上访,申诉我们亲人蒙冤之实,希望上一级机关给我们主持一个公道,他们接下我们千里迢迢拿回来的中央回执信,一句话就把我们给打发了。
有一天,我见到刚从罗源看守所出来曾与吴昌龙同号的年青人陈善韩,他传出吴昌龙的话:“他跟这个案子一点关系都没有,自己是被冤枉的”。这个青年还告诉我,他看到吴昌龙身上多处淤黑积血、手脚伤痕累累,全身疼痛令吴昌龙整晚无法入睡,在律师会见前,福清专案人员还跑到看守所看吴昌龙身上的伤痕褪化的情况,以确定什么时候让律师会见吴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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