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02年心路历程
19、层层上访
1月15日福清公安局把所谓成功“侦破”的爆炸案移交到福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1月21日,我又来到福清市检察信访室信访,把三份《吴昌龙的血泪控诉》交给了陈建章检察长、陈是明副检察长、还有本案的检察官黄雪松,要求他们在审理“6。24”爆炸案的过程中,查清本案存在的许多疑点,本着事实和法律,做到不冤枉每一个无辜者,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把好审查关。
1月22日因福州市人大会议开幕,设有信访点,午时四点许,在省政府信访室接待室我把《吴昌龙血泪的控诉》亲手交给了省检派出的女检察官,并给人大转到福州市检监督过问福清市检对错误批捕吴昌龙涉嫌6。24爆炸案,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错捕吴昌龙这个客观存在的事实依法作出纠正的要求。
1月25日,在省信访局把《吴昌龙血泪的控诉》申诉材料交给了福建省人大副主任黄贤模。
1月26日,在省人大信访室把《吴昌龙血泪的控诉》申诉材料交给了省公安厅接访的工作人员,要求批转给督办福清“6。24纪委爆炸案”的单位省公安厅,审视此案在侦查过程中种种违法乱纪行为,在程序上违法而导致实体上的不实。
2月8日,福清市检察院当“二转手”把案卷移交到福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3月8日我又到福州市检察院、福州市人大、省政府信访办、省人大胡领导各交了一份满含《吴昌龙血泪的控诉》,最后来到省公安厅信访办反映福清公安警方蛮横恃权为所欲为,制造了一起惊天的大冤案,吴昌龙在失去人身自由108天后才让律师会见,因在没听警方安排,一上来就向律师泣诉遭刑讯逼供之实,并出示身上累累伤痕,会见马上遭到福清中队长吴承奋的粗暴阻止而中断,后对律师提出会见均遭到无礼拒绝,“不听话”的吴昌龙很快又被转到福清看守所,频频换号中的吴昌龙从看守所寄出“姐姐救救我”的明信片,其中悲情一言难尽。律师的再次会见是在警方将案件移交福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以后,律师感慨道:本案的“告破”很异常,仅凭怀疑就把吴昌龙作为“突破”对象,对其采取不当的密捕措施手段,不但违反《刑诉法》有关规定,而且违宪,这种随意侵犯人身自由的权利行为,显然是为警方刑讯逼供制造便利条件。基于信任公安厅能依法纠错的基础上,我们今天来这儿上访,恳请督办的省公安厅,重新监督此案存在许多的疑点,重新认定是否真的告破本案。接待的工作人员拿起电话向里面汇报,一会儿这位工作人员对我说:这个案子已告破,你若有意见反映找省检察院去,我们这儿不接受你的来访,一句话,又把我踢到省检察院去。
辗转于福建省相关“消访”部门,得到的却是敷衍了事、回去等消息、我们会批转有关部门认真对待等等冠冕堂皇的话,面对如此官僚主义,我犹如一只皮球被踢来踢去,团团打转,找不到说理的地方。那时,我的信心满满的,单纯的以为,有理走遍天下,只要吴昌龙是清白的,冤情很快会得到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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