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02年心路历程
35、紧急呈告
附林洪楠律师的《紧急案情反映》
紧 急 案 情 反 映
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 鲍绍坤书记:
今春以来,我对福清“6·24”爆炸案宣称告破中的诸多问题,几次向您书面和口头禀告,引起了您的重视和关注。
据悉,有关方面在今年7月下旬,力促市检将此案移送市中院起诉审理后,您于8月23日亲自召开了案情汇报会,当场提出了根据两个基本,将此案办成铁案的指示意见。其后福州市政法委也相应开了汇报会,会上的分歧意见,更多更尖锐。对此,市政法委有否据实向您呈报。
自那以后又过了三个月。现在,案情既难有任何突破性的进展,市检曾再次组织力量核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漏洞越捅越大,致法院无法按期开庭。现正值传达贯彻十六大精神之际,但市检不得已决定在本月28日出庭公诉。本律师认为,如此草率,实有违法律尊严。
我是在接市中院开庭通知后,为出于公心,对您提出此案要办成铁案的指示负责计,特送此《紧急情况反映》。请您在百忙中切实过问,以挽回28日庭审不当的后果和必然产生的严重负面影响。我十分相信,您对当前形势的理解,十六大精神反复提出执政为民,强调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对执法活动的有效监督,才能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对这一政治性很强的案件弄虚作假,至今有人仍对上不讲真话,易铸成冤案,其恶劣影响将更为严重。
您身在其要位,当不希望福建省会出现如此离谱的冤案,建议直接倾听参与公诉的检察官和主审法官的意见。若如当面询问,就可窥此案蹊跷之一斑也。
以上是否妥当,望予审视。
此致
敬礼
福建省法炜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洪楠
二OO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