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02年心路历程
33、本案既已漏洞百出 为何仍要说办铁案
福州市检又增加了四个公诉人,郑秀惠、万里红、李敏华、陈卫东各自分工,他们同时又都在看上方眼色行事,他们有人跟律师坦言道:即使知道这个案件属假案,但在法庭上我仍要与你们对立,作有罪的公诉,不然,等哪一天,我就会被组织优化到看管自行车或洗厕所,冠冕堂皇的理由有的是。
本案既已漏洞百出 为何仍要说办铁案
依法严正控告和郑重提出八点要求
尊敬的卢展工首长暨烦报宋德福书记、主任先生:
我本不想再惊动 您等大领导,但严酷的事实不允许我沉默。
昨阅省党报载 您讲话强调《人民法官要牢记“人民”二字》(附件1)。这一讲话何等正气凛然。现据此扼告如下:
我这次携子女返国,主要旁听我兄嫂等人的庭审。根据贵国刑法总则“罪刑相适应”的原则规定,本将验正他们到底是否策划搞爆炸和犯伪证罪。否则,法律当明告我兄嫂等无罪。
然而,这一被公开告知于7月下旬就送交福州中院起诉的爆炸案,法院方首次通知于8月27日开庭而延期;其后,法院再改称将于9月9日或13日开庭,又均不算数。
诚然,这起被称之为“影响恶劣”的政治性爆炸案发生后,在福清党政部门一些头头定调下,警方从框框出发,采用非法手段大搞暗箱操作,于去年11月宣称“成功告破”。接着授意新闻、电视等媒体向国内外宣告所谓巨大成绩,再搜集“证据”,至今年1月炮制出《起诉意见书》报检察院审查起诉。
同时,检察院方也经有关部门长官先生“打招呼”要求照办,当然不能依法履行监督之职。但总因案情靠拼凑、材料难办,又不敢抗命,就只能以“退补”拖延时间,候听新的指令。
自今年2至7月,检察院与警方互相推拖。委托律师每每提出《法律意见书》,有的告到鲍绍坤书记处,都似泥牛入海。律师普遍反映会见难、调查取证难,被权力挤压至极小的空间。其中,来自江西老区到福州打工谋生的谈敏华,年仅22岁,被染指为非法买卖爆炸物,抓后酷刑难熬,屈打成招,警方怕让律师去见谈敏华也要翻供,拖到4月2日律师始获会见,其情景之凄惨,不说也罢。
当今社会控告难。鉴于此案侦查实在离谱,吴昌龙亲属和我,于人被抓后不久就不断告状。我兄被指控为爆炸案主谋,他家庭和美,在福清人大工作长达17年,且获法律大专文凭,怎会被纪委的党内处分不服就去策划爆炸(事实证明我兄根本不会搞爆炸装置)。再说,他有几本出国护照,可即使至9月11日,明知警方将抓他后,为何仍不避不躲?!
凡此种种,已为福清很多人洞悉实情。在福清,包括公安检察机关在内的许多干警都知道这起爆炸案侦查搞错了。但来自市政法委、纪委机关的少数领导者不让讲真话、说实话。其中,福清市检个别领导还施压说谁要对此案的告破说个“不”字,得先通过纪委这一关。即使如此,仍有不少老干部不信邪。强烈要求在福清庭审,让人民群众弄清到底什么叫民主法治?!
尊敬的首长先生:近据律师告知,8月23日中午,担任本案起诉代理检察员的陈卫东先生打电话责问说,福清市检的那份《报送案件意见书》怎会到了委托人手里,鲍书记开会专门查控告人送呈他的两个附件,要律师保证没有被带至国外,云云。
由此, 我终于把法院一再提出开庭、一再改期的消息联系起来。鲍书记能在福州市检被某些长官先生指令将此案移送法院庭审近一个月主持听汇报,属首长亲自实施,当为喜讯。只此前的6月13日,吴华英女士向他呈控告件时被三名便衣抓扣,鲍首长明明看见而未予制止,幸在有老同志向他反映,鲍才要求派出所放人,并告知,他很重视此案、已几次作了批示,问题正在解决等。然而,只到了7月中旬,该“退补”案尚未返回福州,同是省委常委的市委何书记等人就批评市检要把案件交法院,时,鲍书记还兼任省检察长,岂能不知此情?!在这司法机关明显为少数长官意志左右的实情下,何来司法独立?
既然此案已交法院,当由法院方依法独立行事。何况由陈卫东签名起诉书中,写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法院已定开庭日期,为何做不了主?!
我当然不明鲍书记8月23日亲自听此案汇报的真实动机。但知陈卫东的汇报会上,并没有说真话。他会后对律师的责难实属无理。陈向律师出示《报送案件意见书》前后,不止一次表示本案难成立,表示由律师自己去操作,陈怎能再“画地为牢”。这种对上奉迎、对下蛮横的干部,谅非检察官应有的素质。只是不知福州市检为何喜欢这类干部,那天鲍书记听陈卫东汇报案情有否提出意见?!
共产党人当主张正气凛然。就是说对说假话与说真话者,该不应予同等的待遇。
据闻,那次汇报会上鲍书记仍不想据实纠正此案。但他提出了根据两个基本,要办铁案,到时要录音录像,做公开的报道。
我和所有关心此案的人就是等鲍书记实践这一指示,只是此案起诉书不是说已经证据确凿了吗,可见鲍书记心机颇多,再以要办成“铁案”之说,又将已移交法院的案卷拖搁下来,让检察院再去补诸多漏洞,当否?能如愿否?!
律师还告诉我说,自今年2月起,他们就反复将陈科云等人的伤情请求市检做鉴定,为防止再遭伤害,要求将陈科云等人转至福州的看守所。对以上请求,律师还不止一次送呈鲍书记处,同样未获准许。8月23日的汇报会上,鲍书记却决定将陈科云等转至福州市,其主要意图和目的,鲍书记最清楚。
我返回日本期逼近,感慨殊多。我不知道怎样信任国内的有些当官者,怎样去尊重鲍书记这样的高级领导。我只好打开天窗说亮话:
(一) 求卢展工首长看一看8·23鲍书记开汇报会的记录,是否依法、是否真有道理;
(二) 此案原经省公安厅督办,时至今日,公安厅领导是否仍坚持确已“告破”?有些重大隐情,留待他日再说;
(三) 此案原由省报中央说已“告破”,至今犹真伪难确认,建议省首长按党性原则秉公向中央说清真相,也可为宋德福书记他日晋京开十六大时增光添彩;
(四) 何立峰书记也是省委常委,他那样插手指令公、检、法单位,是否有法可据,并祈今后有个公开的交待;
(五) 我于8月20日,曾向鲍绍坤书记又呈送一个特告件(有5个附件)。当时他还兼任省检察长;自8月23日,他主持听案件汇报会后,我有理由和证据确认他并未认真审视那份材料。仅如附件4中说“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活动,受到各级政府、公安机关和福清市人民的高度赞扬“。若此,鲍为何担心在福清开庭审理此案不安全?鲍如此言行举止,请首长们慎思,但愿这不是叶公好龙;
(六) 按办成“铁案“的要求,福州市检察院的检察长等宜亲自到庭主持公诉才更八面威风,若仍用陈卫东那样的角色去登台,定会洋相百出,不信请拭目以待;
(七) 刚才在听法院的人说,已初步定在本月24日对此案公开庭审。请 您和宋书记持正,请法院不要再言而无信;
(八) 痛切教训既往,原带往国外的相关材料还不止两个附件。国内情况既然如此,法律的尊严主要体现为公正。
人无信不立,我当直言以上。
冒渎不当处,敬请海涵,谢谢!
福清一侨居日本妇女返国之
一 陈美钦 谨具
通讯处:日本国千叶县千叶市中央区宫崎町467—4
电话:0081—4326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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