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表及里看制度修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个“死囚”的泣控
( 1) 本人吴昌龙,1975年11月26日出生于福清市,汉族,初中文化,原住福清市音西镇清展花园1座601室。现被羁押于永泰县看守所。我是所谓2001年6月24日福清纪委爆炸案的施爆者,我在公安机关时的所有口供都是办案人员以严刑吊打、诱骗等手段的情况下形成的,而办人员口口声声辩称说他们没有对我进行刑讯逼供,他们对我刑讯逼供的整个过程如下:
2001年7月27日晚上9点左右,我开车送我姐姐回家后,在去女朋友家的途中快到福清收费站时,在我车的左边,有辆小轿车里有个人向我挥手叫我停车,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立即把车停下来,这时从后边的那辆车里冲出五六个人向我的车围了过来,他们一到我车边就打开车门,用两把手枪分别顶住我的脑门和腰间,对我说:“不准出声,否则就毙了你”。然后,他们就把我按到他们的车上,还给我戴上黑色布帽。接着他们把我押到戒毒所(后来才知道是戒毒所)。当时我面对他们的枪,我不敢出声问他们,只是在心里想,我平日与人没有冤仇,他们为什么要绑架我?一到戒毒所楼上,他们就给我锁上手铐和脚镣,这时我就问他们想干什么,他们就大声叫着:“不准出声”。
大概到了10点左右,又来了几个人,他们把我头上的黑色布帽取下来,我看见他们都坐在我面前,我就问他们:“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把我绑架到这里”?他们说:“我们是公安局刑警队的大队长、副队长等等”。他们问我说“:你知道我们为什么把你“请”到这里来”?我说我也正想问你们为什么把我“请”到这里来?他们又问我说最近福清发生了大事你知道吗?我问是什么大事,他们说是大案,我想了一下说:“知道两件,一件是福清宾馆的杀人案、另一件是纪委的炸死人案”。他们又问我说:“纪委的爆炸案你是怎么知道的”?我说是星期一早上到公司上班时听同事小何讲的我才知道。他们又问我说:“你6月23日和6月24日都在什么地方干些什么”?我想了一下说:“23日早上8点左右,我吃完早饭后,到我姐姐的服装店里帮忙,一直到晚上9点左右和姐姐坐公交车回家,回家后一直呆在家里到第二天早上8点半左右,吃完早饭又到我姐店里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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