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律师会见一再遭拒
从福清市公安局出来,我把刚才在不实笔录上签字的事告诉亲友们,他们责备公安无良之后,建议我将今天遭遇如实向福清市各级领导反映。我立马找家打印店,把自己真实经历、遭非法逼签的过程写在纸上,向福清市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公安违法取证。
看到变相的“协助调查”,殃及无辜的其他人。我心乱如麻,不知弟弟正遭受怎样么的酷刑。冷静之下,也想不到他法。目前能见到弟弟唯一途径,只有律师。我和家人以最快速度到福州聘请律师。福建天均律师事务所陈晖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二天到福清市公安局要求会见遭设词推诿。心焦如焚的我,又多方催促,陈晖律师再次到福清公安局,要求会见吴昌龙又遭拒绝。随后,同所的马义良老律师也加入委托,经多方联系,于2001年10月17日,福清市公安局才收下律师委托手续函件。
以上种种难以置信的事情都发生,我深感事态很严重,这个社会远非我想像中的依法办案,判别是非曲直唯一的标准是事实和法律那么简单。
自弟弟7月27日晚“失踪”至今,家人没有收到公安部门任何的法律文书。我一直催促委托的律师尽快去会见完全控制在福清警方手里,生死未卜的吴昌龙。律师多次要求会见,警方一再推诿。待到11月7日把吴昌龙转到福州辖下的五区八县中较偏僻的罗源县看守所,最后才答应等11月9日星期五下午三点半会见当事人吴昌龙,还许诺不见不散。好不容易挨到11月9日,福清刑警队办公室主任陈振文却以:人员派不上,泉州发生大案,都调到泉州去,等下个星期一、二再安排(实际上警方派人到罗源县看守所察看吴昌龙身上的伤情愈合情况)。到了星期一,福清刑警队又说,安排星期二的11下午三点会见。结果到了星期二,福清专案人员又说:人员有了,车子派不上,等明天星期三安排上午11点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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