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帖子

星期五, 一月 28, 2011

33、“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466天(2011.1.25)

5、
自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发生后不久,911日,美国发生了震惊世界的恐怖分子劫持飞机撞击纽约世贸中心和华盛顿五角大楼。这一事件即美国911事件此一事件引起美国布什政府和我国政府对反恐事件提到最高的戒备
美国911事件刚过,随即福清纪委爆炸案也被列为“恐怖事件”。这在福清市公安局《融公通(2004)342号》关于依法审查“6.24”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情况报告中称:......对陈科云等犯罪嫌疑人监居审查的理由:一是“6·24”案件案情特别重大,影响特别恶劣,系恐怖事件。被省厅列入挂牌督办案件,全案侦办受到省、福州市等上级公安机关领导的关注。二是2001年正值全国开展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治爆缉毒专项斗争,犯罪嫌疑人仍顶风作案。三是爆炸案件侦办难度大、取证困难(屁话连篇,竟然把给炸死的纪委司机吴章雄打传呼的领导排除在“侦查十条措施”之外)。上级公安机关对“严打”期间的恶性案件指示要实行专案专办,采取强有力的侦查措施,全力侦破,挽回影响。对陈等监居审查完全是在此特殊条件下采取的强制措施,在全案侦办过程中,采取的措施我市公安机关均征得上级公安机关允许,随后对陈科云、吴昌龙实行异地关押都通过福州市局审批......
同年913,专案组领导林孜(原福清市公安局局长,2003年因涉黑被判刑16年)下令抓捕了陈科云、谢清夫妇,继而在914917对陈科云的小舅子谢建忠、二舅子谢建灿也进行抓捕。失去人身自由50多天后的吴昌龙,于918在“警为刀俎,民为鱼肉”,求生不能、求死无门的悲惨境遇中才作了有罪的供述,这是吴昌龙第一份的有罪供述。前面也有过几份笔录,均是无罪的辩解,但是,几次开庭,这几份辩解均看不到,死者爱人王惠珠的前几次真实笔录,也没有出现在法庭之上,这是为什么?这说明有人蓄意制造冤假错案,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先把无辜的人密捕、抓捕后,定调说爆炸案是吴昌龙、陈科云搞的。
谁掌控了人的自由,谁就掌控了人的意志。酷刑逼供下,顺理成章的,吴昌龙等人成了替罪羊。
这一切是巧合?还是偶然?为何专案组早不抓,晚不抓陈科云,偏偏在美国911事件发生后两天才决定乱抓人,想通过刚刚发生的恐怖事件,采取非常手段,以恐怖压倒一切为借口,来达到其不可告人制造假案的目的。原本这一切或许不能说明什么,只是我们的惴测,但从福清公安的融公通342号形文材料,把624爆炸案列为“恐怖事件”(据说向上申请通不过),事实证明这一切都是真的,真不敢想像,若申请通过了,来个快刀斩乱麻,陈科云、吴昌龙今天哪有命在?他们就成了第二个、第三个聂树斌了。我始终不明白的是,督办的福建省公安厅为何要把与爆炸案无关的吴昌龙和陈科云等人列为案犯?吴昌龙和陈科云与督办者牛纪刚无冤无仇,既然没有恩怨,也就没有理由对素不相识的人下毒手?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不知这起全国首例的纪委机关爆炸案背后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才制造出这一起泯灭人性的罪恶来掩盖另一起罪恶?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