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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一月 26, 2011

2011.1.13吴华英泪洒信访门

20110113吴华英人大回执单_副本
20110113谢清回执单_副本
人大、访民名片4
人大会场_副本
吴华英七封人大代表信_副本
吴华英省委信访局门前_副本
人大名片_副本
访民名片_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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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会议之际吴华英泪洒信访门
    (维权网信息员华蕊报道)1月13日是福建省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召开之日。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之姐、福建三网民冤案当事之一吴华英,来到了福建省委信访接待室,呈交了材料,等待安排叫号接待。此时,另一蒙冤者陈科云的爱人谢清已从信访接待室走出来了。
   
    在焕然一新刚搬迁的福建省委信访接待室,来自五区八县的访民蜂涌而至。其中有一群小女孩特别引人注目,约20岁左右,她们是福建省某卫校的学生,就读三年后,一天有关部门通知:她们所读的专业不能参加考试,悲愤之下,她们也沦陷到信访部门来申诉。
   
    3个小时轮到接待,工作人员接过吴华英《旧冤未雪 又添新冤》的诉状,信息栏上简单作了记录,撕了一张号码为1—2046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来访事项告知单,还顺手给了一张福州市公安局告知书和一小本信访条例。
   
    午后,吴华英又来到省人大召开会场的西宾门口,欲见人大代表,却被警察堵在门口,不让进去,随后安排对到访的访民登记了事。随后,吴华英又向福建省人大代表孙春兰主任、刘德章、王美香、袁锦贵、郑道溪、庄先、马潞生等副主任邮寄了《旧冤未雪 又添新冤》的控告件。
                       
    旧冤未雪,又添新冤
    福建三网民吴华英——致福建省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代表公开信
   
    各位代表,作为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我第九次向你们写公开信。
    我是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姐姐,“福建三网民”冤案的当事人之一吴华英。
   
    每年,我们都给人大代表写公开信,只收到一张回执单。但十年过去了,无辜的陈科云和吴昌龙,仍在冤狱之中受煎熬。
   
    2001年6月24日,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大楼信访室门口发生一起爆炸案,当场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
   
    此案发生后,由福建省公安厅督办、时任副厅长牛纪刚专办。令人蹊跷的是,专案组把打传呼领导排除在外。随后却用酷刑拷掠、刑讯逼供,将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谢清等人当作替罪羊,列为爆炸案犯。
   
    而曾经经手过该案的几任省、市政法委书记,居然枉顾事实,违背法理,主观定性,臆测断案,每每定调干预。如:福清市政法委书记称:“案件重大,建议批捕”。 已被判刑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宋立诚,也先定调说:“要做有罪判决”。福州政法委书记牛纪刚,则指令“要‘拿’下这个案子”。福建省政法委书记称:“要办成‘铁案’”……
   
    此案虽冤情如山,却在长官意志下,一路绿灯,被推上法庭审理。福州中院两次开庭,于2004年12月1日对陈科云、吴昌龙等人,作出了死缓、十年、三年的判决。九天后,电雷管提供者王小刚,却被无罪悄然释放。
   
    2006年10月10日,重审的福州中院又对陈科云和吴昌龙维持死缓判决,改判杜捷生七年、谈敏华六年,谢清两年。荒唐的是,那位已无罪释放的王小刚,又被以电雷管提供者,被写入重审的裁定书内。公检法有关人员对此案有不同意见,福清公安局称:奉命办案,出了冤案,不要你们负责。
   
    福清市检察院提出五点质疑,福州市中院合议庭也提出十三点质疑,律师提出刑讯逼供问题……但重审的福州中院,却回避矛盾,听命长官,拒不纠错,维持原判。
   
    福建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此案发回重审。并两次下达督查意见:此案不能成立,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但福州中院置之不理。后经冤属和侨属多方呈状和反映,领导作了批示,内参也作了披露,多家媒体有报到……但冤情依旧,真相仍被捂着,替罪羊仍难见天日。
   
    我曾拦轿呈状,却被治安处罚。邮寄和亲呈的状件,数也数不清。将其叠起来,几乎可以等身。却憾不动铁石心肠的无良官员,反而受到打击报复。
   
    九年上访,十载诉冤,受尽屈辱苦辛,却被冤案制造者三次拘留,判处一年冤狱。这真是旧冤未雪,又添新冤。
   
    2009年“七一”,我被冤案制造者构陷迫害,引发轰动全国的福建三网民诽谤案,被判刑一年。
   
    2010年6月30日,我一年刑满,走出福州市第二看守所,而弟弟吴昌龙仍被超期羁押在看守所。
   
    2010年8月10日,福建省高院对外宣称:大干150天,打响清案结案的攻尖战……但“福清纪委爆炸案”上诉到省高院四年多,仍沉冤难雪。
   
    2010年过去了,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仍然迷雾重重,真像难见天日。蒙冤受屈的陈科云和吴昌龙,仍被严重超期羁押,受尽折磨,生不如死。
   
    我们每年都向省人大代表呈状,十年过去,冤情依旧。
   
    我们衷心希望,人大代表应该是人民的代表,不应对十年冤案无动于衷。
   
    各位代表,你们是人民的代表,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请你们本着人民代表的责任,本着人的良心,为我们几家冤属主持公道。并对公检法超期羁押及法外干扰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让冤案昭雪,让蒙冤者获得自由,让无罪的人不受冤狱之苦,让我们过上正常的生活。使胡锦涛先生“依法治国”的口号成为现实,使温家宝先生“公平与正义比阳光更要光辉”的倡言普照大地!
   
    顺附:1、林洪楠律师致孙春兰、梁绮萍、徐谦、傅镛堃等书记的《报告》、
    2、吴华英吁请人大代表启动纠错机制名片
              
    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福建三网民:吴华英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1号楼601室,电话:0591—85273696..
   
    附件1、
    析假断狱 让受冤屈者洗雪冤情 缉拿真凶
    告慰亡灵 还又枉又纵大假案事实真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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