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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十二月 31, 2011

37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807天(2012.1.1)

164、2008年控告件

为“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怪事

再致省委卢展工书记兼人大主任信

(图:卢展工书记)


卢展工书记并省人大主任:

我们是您熟识的拦车告状“福清纪委爆炸案”的蒙冤亲属。该案发生时,您正分管省政法工作的省委副书记任上,据此实情,自案发始,我们频繁不断地向您面呈状件和挂号投邮,直呈亲人蒙受巨冤之实况,在面呈状件中,您亲口对我们说,已作了批示,并予安慰,前后说有三次,我们每次都在您的“作了批示”的口述中声中翘首启盼,其中有一次是在省高院二审时,希望此冤情在您的关注下能得到纠正。在省高院二审时,您已是省委书记兼省人大主任,当还有监督之责,即使至2006年全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率队赴闽进行侨务执法大检查,且在其后也将此案列入全国人大督查之列后,省人大仍阳奉阴违,为什么呢?!至今案情不但得不到纠正,有人搞伤天害理的事件接踵而至,愈演愈烈:如律师被传唤、蒙冤亲属被拘留、为此案作鉴定的专家扣上“伪证罪”刑事拘留37天,一治安干警被无端怀疑关押了50天后放出时全身伤累痕痕;2007年7月间,福州市检受政法委书记的旨令配合市公安刑侦传讯“福清纪委爆炸案”的主审法官,更有甚者福州公安局刑侦还奉命窜到曾两次督查对此案作出“根本不能成立”的福建省高院要传询查办主审法官未遂。到了2006年10月10日,依然漏洞百出,让证据链根本严重断裂的实情下,市中院仍强行作出维持原来的死缓判决。凡此天方夜谭,只能说明此案件督办的牛纪刚无法无天到了何等地步。这决不是功归功,过归过能说得通的。

有道是“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此案所谓成功告破,经三次审理却判决难下不张,改变5个家庭遭涂炭的命运,历时已近7年,至今无一实证,不知是否还算共产党的法治?!至今福建省高院仍压案待旨,从此尴尬窘境中可以窥出,审者无权判,判权在长官,奥秘究竟在哪里?通过此案之怪状,难道还看不出福州法治的不堪状况!

我们不得不说,向您呈状,因为您时为分管的领导;我们向您呈状诉求,错在哪里?面对有冤待伸的如此典型的蒙冤者,现身为福建省一把手的您,犹不能主持这个公道;在福建,谁还能主持得了这个公道?!更何况,以往每一次伤天害理的进程,我们曾以书面材料呈告于您(每件都有证据在,可予备查),十七大全国两会精神,您比其它省级官吏都清楚,尔今如再回避, 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说不过去的。

忆往昔,我们二十多次的拦“轿”呈状过程,初则,你微笑对我们说:什么事?要注意安全,这样拦车很危险的;继则,您说怎么又是你们、星期天也来、礼拜天也来、下雨天也来,要当心安全呀;你们要相信法官,给法院一点时间,法院会依法办事的、在查嘛、你们一直来找我,也没用的;并说不要从那么远(日本)特意赶回来、还说你们这样拦车会害死我的驾驶员,这样是很危险的•••••••

以上语境曾使我们感佩,但实践出真知,只能让我们揪心和寒心。可又是谁制造了这一起令您那样累心的事呢?!我们必须说,您的累心来自您身边人言行不一,如牛纪刚那样表里不一、欺上压下,背后尽干泯灭人性的事,当牛等面对奉送他的衣食父母的人民,都可以为了所谓的“破案率“或为了掩盖真凶而制造这起惨绝人寰的大冤案背后,堪称就是把法律当商品买。牛纪刚现在省公安厅已经扶正,随了某些领导者的心愿,如再要插手干预此案在省高院的二审,请问能一手遮天吗?这些也许是您再不高兴听的刺耳之言,但愿您能沉思。

以人为本,在司法层面上不能是说说而已。多年来,我们状告不辍,别无他意,只想澄清冤情,要回清白,仅此而已。不论怎样,我们坚信,中国社会法治的进步,只能在不断地纠错过程逐渐完善与健全。让人民说真话,让正义回归法治,天不会塌下来!福建面临台海,搞“海峡西岸”,也只能寻求相对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下,方能适应。

逆耳之言,请熟思之。该是到还此案本来面目的时候了。因为压案压不过不断进步的的司法体制的改革,诚然,压案压不掉冤情真相,倘为了面子和为亲者讳继续背着包袱硬顶,只能越背越重。

毋庸讳言,根据中央提出的公民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们会向北京提出诉求。此谨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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