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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十二月 26, 2011

岁末致中国驻日大使馆的申诉书

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亲人无辜被抓 逾十年不给说法




再致中国驻日大使馆的申诉书

使馆领事部:

我们是福建福清旅居日本华侨。2001年7月23日和9月13日我们的两个亲人平白无故被当地公安抓走,在看守所度过了十年零五个月,任凭国内亲属不懈地上访、告状,福建司法当局至今仍不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在号称法治国家,请问,法律何在?人权何在?身在异国,我们多次向大使馆反映情况,可是,至今问题仍得不到解决。

2001年6月24日(星期日),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一个传呼,赶到单位,蹊跷触动多人看见均未爆炸的一爆炸物,被当场炸死。

这起福建省公安厅督办,时为副厅长的牛纪刚专办的案件,由福清市公安局原局长林孜(因涉黑已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明明知道纪委司机吴章雄在双休日被一个传呼引到爆炸现场才被炸死(此前包括清洁工在内多人看见该爆炸物,均未爆炸),在排查“十种人”时,却始终不查打传呼者;死者的妻子王惠珠两次向专案组提供打传呼者的姓名、身份等重要信息的询问笔录也被隐匿不入卷;律师强烈要求提取死者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专案组谎称:无法提取到死者吴章雄的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而王惠珠在《控告状》中揭露:该打传呼者(原福清纪委副书记)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凡此种种,牛纪刚、林孜等专案组的行为为什么如此反常?

反之,凭一封诬告信,专案组不问青红皂白就把陈科云(福清中福公司经理、陈美钦的哥哥)吴昌龙(中福公司司机、吴华玉的弟弟)列为重点布控对象,为搞“突破口”,对吴昌龙执行武装“密捕”, 秘密关押在私设的三个办案点长达103天(谎称“监视居住”), 不告诉关押地点,不让律师会见,吴天天喊冤,48天过去专案组一无所获,又抓了陈科云及其妻子谢清,同样关押在办案点长达56天。福清公安局在《吴承奋请功报告》中写明:“因为缺乏掌握有力证据能够指控吴昌龙,所以审讯工作进行得异常艰苦”。可以想见,彻底沦为专案组砧板上肉的吴昌龙、陈科云的命运,只能任由摆布,从而又殃及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等人。而所谓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因为“批捕在逃”,躲过了专案组的“监视居住” (非法拘禁的代名词), 幸免于酷刑,到案后被关了一年多,被判无罪释放。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倘若没有遭受专案组所谓的“监视居住”,他们还会是今天这样的命运吗?

荒诞的是,被认定用电雷管引爆的爆炸案,王小刚无罪释放,爆炸案没有了电雷管,爆炸罪名照样成立。在已升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牛纪刚的掌控下,这起疑团滚滚、漏洞百出,全案一个实证都没有,福州中院居然两次强行判决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五人死缓至三年徒刑。一审重审时已经无罪释放了快两年的王小刚,依然被作为电雷管的提供者写在判决书上。审判长无奈地对被告亲属说:“其实我们对案件也有不同看法,我们也很想和上面领导坐下来好好分析案情,可那个领导愿意听。” 对有着重大嫌疑的打传呼者不查,反而必欲置无辜者于死地,显然是在庇护、放纵真凶,让无辜者充当替罪羊。

该案真相至今十年仍被掩盖,其实真相从未模糊过,缺的只是司法对真相和正义的追寻。2002年4月15日,国内亲属在多次接到一知情者的匿名电话提供有关作案者的相关信息,在律师的陪同下,到福建省公安厅报案,孰料,刑侦总队总队长听了情况反映及电话录音和相关物证后,以“案已告破”为由,拒绝了立案侦查的请求。后来,又两次向福建省高院反映情况,尽管表示很重视,也以“没有侦察权”而作罢。

前不久,被害者吴章雄的妻子王惠珠的《控告状》(附件)再次揭露了真相。这个可怜又可悲的女人,丈夫被人谋杀,却被谎言蒙骗了长达十年之久,终于醒悟过来抖出实情:打传呼者在双休日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致其丈夫死亡后,又教她如何向上隐瞒真相,打传呼者还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取走她丈夫的传呼机等等。王惠珠所控告的打传呼者,和当年匿名电话提供的为同一个人。。

联想到案件被大肆宣称“成功告破”后,福清市纪委又是开庆功会,又是设宴款待,还组织公安办案人员到武夷山游玩——不惜拿出60万元巨款犒赏办案人员。一起黑幕重重爆炸案的虚假告破,为何令福清纪委的某些当权者如此欢欣鼓舞?!

此案备受质疑,早在2002年12月一审第一次开庭后,福建日报就刊发《内参》指出:该案疑点多多,难以成立,最后认定要慎之又慎,否则,可能酿成21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中国青年报》、《瞭望东方周刊》及《亚洲周刊》相继进行了披露报道。

在此起彼伏的质疑声中,福建省高院于2003年7月和2004年1月两次奉命督查,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根本不能成立”的结论。案件上诉后,福建省高院又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2006年10月案件再次上诉,直至今年4月26日,福建省高院还专门开庭审理了此案,可是,八个月又过去了,至今还是没有结果。

明知是冤案,把蒙冤者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年之久,放纵真凶逍遥法外,这更是一种罪恶。

福建司法审判地方化和部门保护主义在本案中凸显无遗。对于如此造假的案件,为了所谓“地方形象”和“官场稳定”,极力捂盖子,瞒上压下,能拖则拖,不惜以牺牲法律、牺牲无辜者的人身自由和权利而恣意违法。

十年多来国内亲属在洗冤的艰途中煎熬、奔波,纵有万语千言,难倾尽我们的痛苦和悲愤!维护华侨侨眷的权益不受侵犯,使馆责无旁贷。希望使馆把我们的诉求转国内相关部门,强烈要求福建司法当局依法平反冤狱,对十年前非法抓走的亲人依法宣告他们无罪释放,给个说法,还他们清白和公道!

顺祝使馆领事部全体工作人员新年好!

陈美钦

旅日华侨: 同具

吴华玉



2011年12月25日

通讯地址:

日本千叶县千叶市中央区宫崎町467-4 陈美钦 电话:0081-432620043

日本崎玉县阪户市芦山町107室 吴华玉 电话:0081-49284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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