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2008年控告件
“福清纪委爆炸案”宣称“告破”近七年仍压着
异国游子盼青天 敬请监督抓落实
中国人大常委会韩启德副委员长:
我是日籍华人。2001年发生在家乡福建福清市“纪委爆炸案”,我的胞弟吴昌龙(时25岁,司机、无前科、连炸药是什么样都不知道)涉嫌,无任何证据,却被警方为搞“突破口”而“密捕”;惨遭酷刑50余天致屈打成招,允许律师会见已过108天,至今身陷冤狱。时过近七年,审判机关明知是错案、却在长官意志左右下,至今仍上抗中央、下压百姓,严重“超羁”,更震惊国内外。
这起案件蹊跷侦查发生后,我几次返国,实地查访该案况,在向驻日大使馆呈状后,经王毅大使多次接待和坦诚表示负责向国内回馈诉求的同时,我还寻找新闻机构(福建报纸被封锁),赴闽采访披露案情真相,遭福建的长官挤压;后有《中国青年报》作核心报导,同样被指责。
2006年4月上旬,您带领全国人大侨务工作执法检查组莅闽执法专项大检查,我在国内的侨眷有幸向您呈送了关于“福清纪委爆炸案”查办大造假的状件。您和同仁尽心尽职,于掌握材料基础上,还在厦门开会,福建由分管侨务的王美香副省长(现已是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参加如何落实,侨务执法问题的检查事务。去年四月,又有中国人大常委委员、华侨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侨联主席林兆枢先生率队再赴闽督查,福建省高院向检查组汇报时,虽声称“已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但在汇报到这起“纪委爆炸案”时,却以“案情复杂”为托辞,并编造假话,至今问题依旧。 在中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办公室等处,都有那个汇报材料。
这起重案之所以长期压住不判,主要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搞司法审判地方化。福建有人持司法自由裁量权,司法机关是其掌控的工具。在权力的操纵下,检察机关玩忽职守,法院也有人一鼻孔出气,对严重的刑讯逼供视而不见,。由于监督制衡机制缺失和不到位,致这起大假案被一路绿灯,推向法院,
例如:当案件被长官意志推向法院后,曾经督办此案的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牛纪刚调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长,从而直接掌控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福州市中院明知案件疑团滚滚、漏洞百出,却在长官意志左右下拖压两年多,造成严重超期羁押后的2004年12月,仍强行判决陈科云、吴昌龙等五人死缓至三年徒刑。被告人都不服,案件上诉后,福建省高院裁定: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又回到牛纪刚的手里;牛纪刚有恃无恐,在没有任何实质性补侦的情况下,令重审的福州中院于2006年10月10日,继续维持原来之枉判。
又如:本来福建省高院听汇报认为案情影响大,早于2003年8月和2004年1月对此案二次进行过督查,作出过“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根本不能成立”的督查结论。福州市中院重审枉判后再到省高院二审,该院领导也要看省里长官的脸色,导致审者无权判,一拖再拖;福建省高院主审法官诉苦说,上面“婆婆“多,她也没办法,承认至今已没有了程序。
为供您审视,现将福建省高院作出(2005)闽刑终字第4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呈上(附件1)。诚然,福建省高院领导如不顾及长官的情面和官场的潜规则,按当时中央精神和“两院一部”联合发文之“切实纠正超期羁押,有罪依法宣判,无罪坚决放人”规定,就可自己审判。但是,该省有人对省高院掌控,他们方敢上抗中央,无视法纪!
作为蒙冤亲属日籍华人的我,面对以上荒唐的行为,食无味,夜难寝。在愤慨中,我和另一同案蒙冤亲属的女华人陈美钦,在今年北京开“两会”时专门发了“致中国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的信”,会议秘书处当有登记。
福建省高院对这起拖压了近七年,造成严重超审限、严重超期羁押的案件却仍不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至今仍以案件“疑难复杂”、“双方分歧意见较大”为托辞,公开执法违法,实是为尊者讳,从中取得私利而自欺欺人。
福建省有人以所谓“顾全大局”、“维护地方形象”为由,却不惜牺牲法律和漠视无辜百姓的清白。
新华社主管的《瞭望东方周刊》于本月初有记者也主动赴闽采访“福清爆炸案”,且在4月17日出版的该刊(16期)专题报导。
尊敬的韩启德副委员长:中国是我曾生长、栖居的家园,即使遭受蒙冤的苦难,我仍怀有中国情怀,希望那里有民主、法治和人权。您身为知识分子最为密集的中国九三学社中央主席,又遴选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对前年由您率队莅闽的侨务执法大检查,我相信您会凭着大知识分子的良知,守信重义,负责有加。我恳请您百忙中再予以关注。在全国人大进行督查的基础上,将未了的“福清纪委爆炸案”的督查落到实处。只要动真格,跟踪督办,福建省如何继续对抗。
福建司法环境恶劣之种种,全国人大洞察否?“两会”时,吴邦国委员长在福建组参与审议时强调“要重视程序”、“要抓解决超期羁押的问题”,不知有否针对性?!
敬呈以上,恳请韩先生秉公持正为盼!
此谨呈!
日籍华人:铃木华玉
2008年4月25日
联系地址:日本东京都奇玉县阪户市芦山町7番地9芦山町ハィッ107室
电话号码:0081—492840865
2001年6月24日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为掩盖爆炸黑幕,将无辜的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谢清等人作为替罪羊,对外大肆宣称“成功告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此案历经两次审理,三次督查意见,一次发回重审,福州中院重审维持死缓判决。2006年10月10日上诉福建省高院,长达四年半二审于2011年4月26日开庭仍审而不决。目前,吴昌龙和陈科云仍被超羁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难见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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