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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十二月 26, 2011

368、“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801天(2011.12.26)

158、2008年控告件
“福清纪委爆炸案”“告破”背后的黑幕

控告牛纪刚以权压法、刑讯逼供、制造冤案


福建省人大刘德章副主任:

七年前,福清市发生“纪委爆炸案”,纪委司机吴章雄被当场炸死,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孰料,接踵而至的影响更恶劣,社会危害更大的案件侦查大造假,六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无辜被抓并惨遭酷刑而屈打成招,从而酿成了一起惊天大冤案。

刑讯逼供使案子“告破”

2001年6月24日(星期日)上午,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领导传呼后,到了纪委触动安放在信访室门口的爆炸物,当场被炸身亡。

福建省公安厅督办此案,公安厅刑侦总队长牛纪刚专办了此案。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后因涉黑、受贿、被判十五年)任破案专案组组长。把案件定性为“恐怖事件”。专案组调集五十余名“精兵强将”进驻福清宾馆,在全市展开一场拉网式大摸排,凡被嫌疑者均被传拘。为了消灾,有的通过关系、有的则用金钱进行通融。整个福清搞得风声鹤唳,人们谈警色变。蹊跷的是专案组在列举的“十条侦查措施”中对打传呼者却始终讳莫如深。

当专案组正在大排查时。福清市中福公司会计陈奋真与因公司经理陈科云有矛盾,趁机诬告。专案组便以“陈科云曾受纪委处分(党内警告处分)心怀不满”,以及公司司机“吴昌龙也因修车报销等问题与陈奋真产生矛盾。于是,两被告人便密谋实施爆炸进行报复”(吴昌龙既不是党员又不是干部,更没有受纪委处分。与陈奋真产生矛盾,怎么就向纪委进行报复?!)即把陈科云、吴昌龙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布控,并把吴昌龙作为破案“突破口”。7月27日夜,吴昌龙驾车去女友家的路上突遭刑警的密捕。

吴昌龙突然“失踪”,其亲属及公司员工四处寻找不见踪影,向警方报案,又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寻人启示”,警方一直秘而不宣。直到发现吴驾驶的公司小车被换了牌号,在警方手中使用,才知道吴昌龙及公司小车在警方手里。陈科云因此多次向福清市公安局刑侦队办公室的陈振文交涉,讨要小车均被拒绝。孰料,专案组马上就要对他下手。

吴昌龙遭密捕后,被秘密关押在福清市戒毒所、安全局怡静园、刑侦队办公室等处,手铐脚镣加身,不让睡觉,拳打脚踢,逼吴交代“问题”。吴昌龙天天喊冤,一个月后,专案组仍一无所获。8月21日专案组又抓了中福公司秘书邓锋,同样手铐脚镣加身,被关了23天后放回。急红了眼的专案组,在毫无证据下,于9月13日对陈科云和其妻子谢清进行抓捕,手铐脚镣加身,以“监视居住”为名同样秘密关押在以上几个办案点。9月14日、17日又对陈科云的妻弟谢建忠和谢建灿也进行抓捕,同样不告知他们的亲人,全都上手铐脚镣,秘密关押在非法办案点,不分昼夜采用车轮战术,逼迫他们供述如何安装爆炸装置,兄弟俩分别被关押了54天和26天后,取保候审。谢建忠放出来时,还得自己支付50元钱的开脚镣费(因时间长久,找不到开脚镣的钥匙,只好请来开锁匠)。为打开“突破口”专案组加大对吴昌龙的用刑力度,逼其招供。吴星明(福清市公安局副局长)叫嚣:“吴昌龙你如果能从这个门出去的话,我就从全福清人的胯下趴过去”,此时吴昌龙的处境可想而知,终因酷刑难熬又自杀未遂,9月18日只好按办案人员的要求供称是陈科云搞的爆炸。吴昌龙在《一个“死囚”的泣诉》中对在108天“监视居住”中失去人身自由、惨遭刑讯逼供的全过程进行了揭露。

此时的陈科云同样是专案组砧板上的一块肉。吴承奋(福清市刑侦中队长)等人反复叫嚷着:“我们就是要‘证据’,不讲就这样天天用刑,直到把你搞死掉,在把你丢到楼下,说你是跳楼自杀。”“你这次进来就别想出去,你如果出去我们几个专案人员就得进看守所。”处在“警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悲惨境地,十天十夜的刑讯逼供,身心折磨,9月22日夜至23日凌晨,陈科云在迷迷糊糊中被抓了手、签了字、按了手印,这就是陈科云的第一次的有罪供述。陈科云后来从看守所传出《血泪的控诉》书。对办案刑警惨无人道的严刑逼供进行了控诉。

为了“扩大战果”,专案组逼迫吴昌龙作“详细交代”。吴承奋明确告诉吴昌龙:“你能从这个门出去的话那就是我死,如果你不能走出这个门,你就是不死,我也要让你死”,此时的吴昌龙只好顺着竹竿爬,专案组按供抓了所谓提供雷管、炸药等爆炸物的杜捷生(吴刚离婚的前姐夫);再如法炮制,杜捷生供述在2001年的3、4月份向吴昌龙提供了炸药和雷管。而雷管、炸药和导火索来源于宁德的卫国、当兵的‘小八路’、外甥郭宗盛、连江严锦祥,以及在福州桂山石仔场打工的江西人谈敏华。专案组按供抓了这些人。由于石子场有开山炸石用的雷管和炸药,最后专案组把目标锁定在石子场开铲车的谈敏华。可怜的谈敏华,还不知道杜捷生是谁,这个自幼父母双亡、个子瘦小、来自江西贫困山区的打工仔,于2001年10月26日被专案组抓走,在酷刑下胡乱作了招供。

由于爆炸案使用的是电雷管而石子场使用的是纸雷管,杜捷生又胡乱供述电雷管来源于曾经为其开车的四川人王小刚。专案组在王小刚没有到案的情况下,于11月中旬即对外宣布案件“告破”。

2001年11月,案件被起诉福清市检察院后,福清市纪委有领导居然对检察院发话说:谁如果对案件有不同的看法,请到纪委去说。以至福清检察院明知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等身上伤痕累累,伤口还在溃烂流脓,在《起诉意见书》中提出了五点明显存在的问题,为回避矛盾对刑讯逼供之事实以“暂时无法认定”推给了福州市检。福州市检察院履行了两次退补侦查后,2002年7月就匆匆移交法院。

公、检、法“城门失守”

2002年11月福州中院子第一次开庭,福清公安专案组让四名办案刑警上庭自证没有刑讯逼供。刚一上庭,就被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等当着法庭、法官大声叫喊:“就是他,就是他,这禽兽不如的畜生……”,被告人撕心裂肺喊冤叫屈,当庭出示身上的累累伤痕。对公诉人的指控,陈科云当面痛斥公诉人是为虎作伥。

2003年3月份王小刚到案。福州中院却把他“另案处理”。律师们反复提出王小刚作为被指控为爆炸提供最关键的电雷管者必须并案审理,法院却置之不理。

第一次庭审后,由于案件的漏洞百出、疑团滚滚,全案没有一个实证,只有刑讯逼供下相互矛盾的口供,福州中院因此久拖难判。这时,福清纪委某领导通过福州纪委反复催促福州中院尽快对该案作出判决。由于蒙冤者亲属不断向中央、福建省等相关部门进行申告,省有关领导多次作了批示,福建省高院奉命对此案两次进行了督查。

2004年1月5日,福建省高院第二次督查时,特意抽调了福建省宁德市、三明市、南平市三个中级法院的庭长、副庭长分头阅卷十天,1月15日在分管刑事副院长刘炎的主持下,听取了他们的汇报意见。结果一致认为该案“证据不足”和“根本不成立”。而此时已调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的牛纪刚,无视事实与法律、无视上级法院的意见,在第一次开庭无法下判而拖了近两年,《亚洲周刊》记者就案件“刑讯逼供”以及“超期羁押”等问题采访牛纪刚时,牛纪刚说:“该案确实办得比较粗糙,但我认为这不是一起冤案。”并且作出“一定要把这个案子拿下来”的指示。 2004年9月底,牛亲自组织指挥福州市公、检、法三家一条龙联合重办此案,请来所谓的“专家”对漏洞又进行一次大修补。把原来羁押在福州第一看守所的五个被告人,采用欺骗、恐吓,秘密分散转押到福州市辖下的五个县看守所,不告诉关押地点,更不让律师会见。两个月后的2004年11月24日,就在法院通知律师于29日第二次开庭时,福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突然对陈科云和吴昌龙委托的三位年逾花甲的老律师采取刑事传唤,时间长达12个小时,搞“敲山震虎”。对不断控告、上访的当事人亲属多次进行刑事传讯和拘留。

2004年11月29日,福州中院第二次开庭(距第一次庭审整整两年),牛纪刚亲自督阵,在福州中院大法庭的阁楼上,多次通过法警向审判长递条子,遥控庭审。而对法庭上被告人当庭出示累累伤痕,以及喊冤叫屈的哭喊声置之不理。隔日(12月1日),法庭在一片撕心裂肺的喊冤叫屈声中,福州中院强行宣判陈科云、吴昌龙等五人死缓至三年徒刑。九天后(12月10日),福州市中院法官半夜到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对被指控提供电雷管、关押了一年九个月的王小刚悄悄无罪释放,并恐吓王小刚马上离开福州。至此,这起被福州中院拖压了两年多的爆炸案在没有电雷管的情况下宣判爆炸罪名成立。

以权压法 久拖不决

2004年12月上旬,案件上诉至福建省高院,经一年多的审理,福建省高院在省检察院倪英达检察长的参与下,以不公开审理方式一致达成“此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但是,手握重权的牛纪刚顽固反对,并一再施压。福建省高院领导为回避矛盾,作出撤消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案子退回重审后,牛纪刚以市政法委书记身份,更加露骨地以权压法,公然以“一长代四长”(公、检、法、司)操纵此案的审理:

一、指令法院发函给市律协要他们取消陈科云委托律师林洪楠的辩护资格;

二、直接打电话给市司法局长要管好律师。在重审开庭前一天(2006年5月31日开庭),市律协一一打电话告诫律师们“庭审时不要说不该说的话”。

三、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曾经受福建省高院和福州市中院之托,作出的爆炸所需炸药量起码要“600克以上”的鉴定结论,牛纪刚大为恼火(因为吴昌龙的供述只有75克至150克),指令福州市公安局刑警对爆破协会秘书长陈榕明和专家郑家志以“伪证”罪关押了37天(2006年6月22日—7月28日)后令取保候审;

四、福清市公安局治安科民警的侯小凯被无端怀疑与爆破协会专家串通而被关押了50天(2006年6月28日—8月18日),放出来时,身上伤痕累累;

五、福州市公安局派出五名刑警居然还到两级法院要查办办案的法官。被法院领导顶回。

六、2006年8月18日,指令福州中院开了半个小时的庭,在没有任何专家到庭,单方强行撤销省爆破协会作出的鉴定。

2006年10月10日,福州中院对漏洞百出的案件,回避了电雷管来源(王小刚释放后,电雷管来源子虚乌有),提出了九大问题,没有得到任何补充的情况下,再次维持原来的枉判。而在判决书上已经被无罪释放的王小刚依然被作为电雷管的提供者出现其中。事后,法官无奈得说:“我也很想和上面的领导坐下来好好分析案情,可是有哪一位领导愿意听?”

2006年10月中旬,案件再次上诉。福建省高院曾经两次督查,一次裁定已作出了明确的审议结论。由于牛纪刚权力的延伸,千方百计地给纠错设置重重障碍。福建省高院仍未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几年来,为了申冤,被告人亲属不断上访、控告,却屡屡遭福州公安的传讯和羁押。2005年9月14日福州市公安局刑警队出动警力半夜到福清,以抓捕要犯的手段,翻墙砸门对曾经向省委书记呈状的陈科云哥哥、吴昌龙的姐姐和杜捷生的姐姐进行抓捕,以莫须有的罪名关押了17天(2005年9月14日—10月1日)后放出。

该案引起社会以及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福建日报》多次刊登《内参》;《亚洲周刊》三次对案情作了披露;《中国青年报》实地采访后,客观、事实地对案情作了披露;新华社主管的《瞭望东方周刊》在2008年4月17日该刊第16期刊登了《“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附件)的专题报道。

福清“纪委爆炸案”是一起蹊跷的案件,迷雾重重:

一、爆炸发生前的早上五点钟起就相继有五人看见、接触过该爆炸物皆安然无恙,为什么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传呼后来到纪委即被炸死?

二、专案组制订“十条侦查措施”在全市范围展开大摸排,为什么对打传呼者始终讳莫如深?

三、专案组明知福清纪委于2001年6月4日下午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送达陈科云,而给陈科云、吴昌龙等人编造的犯罪动机居然在3、4月份就着手实施爆炸,这合常理吗?

四、2001年11月,专案组对外宣称案件“告破”,12月5日福清市公安局即向省公安厅呈报《吴承奋同志呈报个人二等功事迹材料》,被省公安厅退回,这又是为什么?

五、案件“告破”后,福清纪委隆重举行庆功表彰大会,在福清高档洒店宴请办案人员,分发奖金,组织到武夷山旅游,这是为什么?

六、福清纪委某领导对福清检察院发话说:谁对案件有不同看法,请到纪委说。福州中院庭审后,久拖不判,福清纪委又有人通过福州纪委多次对法院施压,要求尽快作出有罪的判决,这又是为什么?

牛纪刚以省公安厅名义亲自督办了此案的侦查,又以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的身份,一直掌控着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明知案件疑团滚滚、漏洞百出,为什么还要两次顽固强行枉判?硬要把无辜者作为凶案的替罪羊,而放纵了真凶。牛纪刚为何要制造这起爆炸大冤案,这背后究竟有着怎么的黑幕?!敬请领导高度关注,希望予以彻查!

此谨呈!



福清爆炸案蒙冤亲属: 陈美珠 陈科斌 陈 炜 谢 清 吴玉堂

吴华英 杜雪贞 谈敏华 谈军华 谢建枝 同具

2008年5月10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联系电话:0591——85387179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号楼601室 吴华英

联系电话:0591——85273696







抄送:王美香、袁锦贵、郑道溪、徐谦、庄先等省人大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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