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真相不容掩盖
冤属岁末进京再呈十年沉冤状
全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
我们是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其亲属。此案国内亲属十年洗冤的苦难岁月,纵有万语千言,难倾尽我们的痛苦和悲愤。而今,司法正义本该确定的预期却迟迟没有到来,此案是您在2006年“侨务执法大检查”督办的案件,虽已过去五年多,但我们依然对您心怀信任和期待:为民申冤,继续关注这起您未了的涉侨案件。希望全国人大对此案的监督有始有终,重抓落实。
2001年正值全国“严打”期间,福建福清发生针对党的纪检机关的爆炸案,理应更加“从重从快”审结,可是该案恰恰相反,而是无休止地拖延。为什么会是这样?福建日报曾刊发《内参》指出,该案可能酿成21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可是,对铺天盖地的质疑,相关部门无动于衷,任真相淹没在时间的流逝之中,实不可理喻!
2001年6月24日(星期日),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一个传呼,赶到单位,蹊跷触动多人看见均未爆炸的一爆炸物,被当场炸死。
这起福建省公安厅督办,时为副厅长的牛纪刚专办的案件,由福清市公安局原局长林孜(因涉黑已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明明知道纪委司机吴章雄在双休日被一个传呼引到爆炸现场才被炸死(此前多人看见爆炸物,均未爆炸),定出“十种人”为排查对象,却不查打传呼者,一直讳莫如深。而死者吴章雄的妻子王惠珠两次向专案组提供打传呼者的姓名、身份等重要信息的询问笔录也被隐匿不入卷。此外,律师要求提取死者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专案组在补充侦查中居然谎称:无法提取到死者吴章雄的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而王惠珠在她的《控告状》揭露:“被控告人林惠全(音)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凡此种种,牛纪刚、林孜等专案组的反常行为,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为找替罪羊,仅凭一封捏造的举报信,专案组就不问青红皂白把陈科云、吴昌龙(分别是福清中福公司经理、司机)作为重点布控对象,为搞“突破口”,对吴昌龙采取了武装“密捕”。福清公安局在《吴承奋请功报告》中写明:“因为缺乏掌握有力证据能够指控吴昌龙,所以审讯工作进行得异常艰苦”。没有证据,把吴昌龙抓起来,秘密关押在私设的办案点长达103天,可以想见,彻底沦为专案组砧板上一块肉的吴昌龙的命运,只能任由宰割,从而又殃及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等人。而王小刚恰恰就是因为所谓的“批捕在逃”,躲过了专案组的“监视居住” (非法拘禁), 才免遭酷刑,终获无罪。显然,如果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没有遭到专案组所谓的“监视居住”,他们还会是今天这样的命运吗?即使这样,更为荒唐的是,王小刚已经无罪释放,爆炸案没有了电雷管,案件却照样可以成立。在牛纪刚的掌控下(以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的大权继续左右着该案的审理和判决),明知这是一起刑讯逼供制造的假案,全案漏洞百出,一个实证都没有,福州中院还是两次强行判决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死缓至三年徒刑。如此必欲置这些无辜者于死地,显然是为了搞替罪,以达到庇护、放纵真凶。不过权力可以压法,但却无法改变冤情真相。
“福清爆炸案”十年难见真相,其实真相从未模糊过,缺的只是司法对真相与正义纠错的勇气,对来自媒体铺天盖地的质疑装聋作哑。福建日报早在一审第一次开庭后,就刊发《内参》指出:该案疑点多多,难以成立,最后认定要慎之又慎,否则,可能酿成21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随后,《中国青年报》、《瞭望东方周刊》及《亚洲周刊》相继进行了披露报道。可是,任凭舆论的声嘶力竭,一个明摆着造假的案件,其查清过程竟却是如此漫长和艰难。
“福清纪委爆炸案”的真正凶手是谁?知情者不乏其人,在福清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2002年4月15日,我们在多次接到一知情者的匿名电话提供作案者姓名、身份及部分物证后,在律师的陪同下,到福建省公安厅报案,让我们始料未及的是,刑侦总队冯总队长听了我们的汇报及电话录音和相关物证后,向上请示后竟以“案已告破”为由,拒绝了我们立案侦查的请求。后来,我们又两次向省高院反映情况,也以“没有侦察权”而作罢。
不久前,被害者吴章雄的妻子王惠珠的一份《控告状》(附件)出现在我们面前,这个可怜又可悲的女人,丈夫被人谋杀,却被谎言蒙骗了长达十年之久,醒悟过来才抖出实情: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的打传呼者――林惠全(音)(当时的纪委副书记)。当年我们接到匿名电话提供的作案者也是他,正是不谋而合。《控告状》还揭露:“被控告人林惠全(音)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BB机)……被控告人为了消灭罪证,把传呼机扣住不放,达到毁灭罪证的罪恶目的”。专案组居然把死者的传呼机交给打传呼者,却对律师要求提取传呼机谎称:无法提取。专案组为什么要这么做?
联想到案件被宣称“成功告破”后,福清市纪委又是开庆功会,又是设宴款待,还组织公安办案人员到武夷山游玩——不惜拿出60万元巨款犒赏办案人员。一起黑幕重重爆炸案的虚假告破,为何令福清纪委的某些当权者如此欢呼雀跃?!
“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是谁?本和我们无关,我们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去追寻,这是公安部门的事。如今看来,指望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侦查是不大可能,我们也不再如当年向公安机关报案时的太傻、太天真了。可是,被害者的亲属都站出来揭露,相关部门还在装聋作哑,把无辜者关充当“替罪羊”,继续放纵真凶逍遥法外,这是公然的犯罪!
这起发生在党的纪检机关的爆炸案,真相被假象所掩盖长达十年多,无疑给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今附上被害者妻子王惠珠揭露真相的《控告状》,彻底查清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真相,平反冤狱,缉拿真凶绳之以法,还被替罪羊者吴昌龙与陈科云的清白和自由!
进京上访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玉堂 吴华英 周洪玉
2011年12月19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附件:死者家属王惠珠《控告状》
王小刚无罪判决书
南都报《“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福清纪委爆炸案”改变五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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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惠珠控告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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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王小刚无罪释放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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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报链接:http://nf.nfdaily.cn/epaper/nfds/content/20110427/ArticelA20002FM.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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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报链接:http://nf.nfdaily.cn/epaper/nfds/content/20110428/ArticelA27002FM.htm
(南方都市报)
2001年6月24日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为掩盖爆炸黑幕,将无辜的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谢清等人作为替罪羊,对外大肆宣称“成功告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此案历经两次审理,三次督查意见,一次发回重审,福州中院重审维持死缓判决。2006年10月10日上诉福建省高院,长达四年半二审于2011年4月26日开庭仍审而不决。目前,吴昌龙和陈科云仍被超羁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难见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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