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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三月 30, 2011

97“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530

回顾2004年心路历程
68倒行逆施

下午,陈律师再次到福清公安局问吴昌龙转押何地,刑警中队分管的李副局长推诿道:吴昌龙在哪儿,我不知道,这个案事福州在办,我们只是派一些人配合,对陈律师提出的这种违法下所取得材料和证据还能当证据使用的质疑,李副局长一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说道:这个我们管不着,那是领导的事。
28日因焦虑难耐亲人下落不明的我和陈科斌到福建省第一看守所找领导要人去,第一看守所的王所长、陈立光科长接待了我们,说:“你们的亲人是1013转押出去的,具体转押到哪儿,我们也不清楚,我们这儿好比仓库,只管发出去,至于去向不是我们管辖范畴,若想知道你家人的去处,找福清公安局。王所长还振振有词道:你就算是我的亲戚,我也不会告诉你的,现在明白了吗?这是领导的决定,我不会告诉你们,你们也不要难为我”。
几天来回折腾,憋着一肚子气的我责问所长道:法律是有程序的,不是谁都可以随意于股掌之中,别的不说,就说这个爆炸案,早过了侦查,现进入司法的审理程序,判别是非唯有法院来行使,法院唯一遵行法律,判别案件也只能是事实和法律,如此倒行逆施,就好比:原本吃饭是用嘴来吃,你们现在这样作法是用肛门来吃饭的。听了我的这番话,王所长脸涨得通红恼羞成怒道:你怎么说话呀,再这样无理取闹,我可要不客气了。所长,我只是打个比喻而以,又不是说你,你急什么,何况倒行逆施者又不是你,你至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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