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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八月 24, 2012

旅日华侨再致习近平副主席的信 (图)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8月24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文章链接: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2/08/201208241150.shtml

                            为亲人平白无故被抓 羁押看守所11年无人理

                                           旅日华侨再致习近平副主席的信

习近平副主席:

        我们是福建福清旅居日本华侨。 2001年6月24日,福建省福清市发生“纪委爆炸案”, 震惊全国,时值全国“严打”,重压之下,当地公安凭怀疑把我们的两个亲人抓走,秘密关押,大搞严刑逼供。在“成功告破”的质疑声中,福州中院开庭审理之后,福建日报率先刊发“福清爆炸案疑点多多”的专号《内参》,指出“福清爆炸案疑点多多,难以成立,最后认定一定要慎之又慎,否则,可能酿成21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

        11年过去了,此案真告破,还是假告破?时间是检验真假的最好试金石。

        破案容易,审案难!福州市检察院经两次“退回补侦”问题依旧,强行起诉法院后,连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都没有,第三次退回要求补充。挨至2002年11月29日福州中院始开庭,法庭上五名被告撕心裂肺喊冤叫屈,当庭出示身上伤痕,八个律师一致作无罪辩护。庭审后,福州中院拖了两年难以下判,造成了严重超期羁押。这时,曾经专办此案的原省公安厅副厅长牛纪刚,已调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再次组织、指挥公、检、法三家联合重新侦办此案,请来专家坐镇,把五名被告由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秘密分散转押至福州市下辖的五个县看守所,不告诉关押地点,不让律师会见,历经两个月(2004年9月——11月)对证据进行一次大修补。2004年12月1日,爆炸案最关键最基本的证据——电雷管的来源,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在所有被告人喊冤叫屈的哭喊声中,一审强行判决五名被告死缓至三年徒刑。
        就这样,一个疑团滚滚,破绽百出的假案,在媒体和社会铺天盖地的质疑声中,政法委督办指导,公检法各司其职,四家联手众目睽睽之下滥权枉法,共同铸就了二十一世纪初福建司法史上骇人听闻的大冤案。

       2005年12月31日,福建省高院裁定(附件)“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撤销福州中院判决,退回重审”。退回后,福州中院提出9个问题“补侦”无果,再次强行判决陈科云(陈美钦之兄)、吴昌龙(吴华玉之弟)五人死缓至二年徒刑。匪夷所思的是,重审深知没有电雷管是爆炸不起来的,居然把“另案处理”,并经福州中院判决无罪、释放了一年六多个月的王小刚,充作电雷管的提供者,写在(2006)榕刑初字第6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上。 2006年10月,五名被告再次向福建省高院提起上诉。基于不变的事实和证据(纯粹的假案,何来的事实和证据?),蒙冤者及亲属不断往省高院跑,要求根据中央“两院一部”关于:“刑事诉讼任何阶段都要严禁随意延长羁押期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坚决放人,不得拖延不决。”的规定,依法放人,可是省法院却百般搪塞、推拖。拖了四年六个月后,2011年4月26日还公开开庭审理(公众及媒体记者不能旁听),谁知,庭审后又被搁置了下来,迄今二审(终审)仍渺无音讯。 2006年4月,全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率队莅闽进行侨务执法大检查,该案被列为涉侨督办案件,由全国人大转最高法要求依法办理,最高法当年给福建省高院下发了(法【2006】169号)《通知》,提出了具体的办理原则和要求。2007年4月,检查组再次莅闽督查时,福建省高院没有如实汇报案件审理情况,以“疑难复杂”为托词,为拖延不决作粉饰。在“官谎”的遮掩下,这起全国人大督办的案件,六年仍得不到落实。
        古今中外所有冤假错案都是由刑讯逼供造成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堪称典型。福建省高院《裁定书》写明:“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均不服,以没有实施犯罪,原有罪供述是被刑讯逼供等为由提出上诉。”几年来,五名被告反复要求进行伤情司法鉴定(其中陈科云11年来七百三十多次请求伤情鉴定),被置之不理。

       勿庸讳言,冤案制造者因“成功告破”而得以提升,他们个个还在,而且身居高位,该案一旦被纠正,那些刑讯逼供者必须为当初泯灭法律良知而承担罪责,为了掩盖和包庇罪责,唯一办法就是牺牲被告,把案件压下来,无休止地拖下去。

        值得一提的是,这起充满滚滚疑团的案件,凶手是谁?知情者大有人在,并且多次向国内亲人提供相关的信息和物证,可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侦查,被“案已告破”拒绝;向法院反映,声称很重视,也以“没有侦查权”而作罢。被害者家属被假象所蒙蔽,终于醒悟过来,也向法院等部门递交“申诉状”要求缉拿真凶,同样无人理睬。

        11年来,国内亲人在洗冤的路上奔波、煎熬。依法申诉、上访,却屡遭当地警方的跟踪、截访、传唤、拘留甚至以莫须有罪名判刑关押……述之心酸。

        前不久,福建省高院审委会领导在接待国内亲人时说:“十一年是有点长”“再忍一忍!”明知冤案,不是依法纠正,而是屈从于法外势力的操控,把蒙冤者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之久,居然还要他们继续忍受冤狱之灾!一个堂堂高级人民法院岂能只媚权不畏法?在福建,权大还是法大?由此可见一斑。

        2011年中国人大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永远没有人有绝对的权力可以掩盖掉罪恶。制造冤案不得人心,不仅国家不容,人民不容,更是天理不容!

        中共十八大即将召开,在习副主席即将出任新一届党的最高领导人之际,敬请关注曾经主政过的福建的这起骇世奇冤,为民伸冤,得民心,顺民意,善莫大焉!


                                           陈美钦

                     旅日华侨:                        同具

                                            吴华玉

                                                                                     2012年8月20日

通讯地址: 日本千叶县千叶市中央区宫崎町467-4 陈美钦 电话:0081-432620043

                       日本崎玉县阪户市芦山町107室 吴华玉 电话: 0081-492840865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

星期六, 二月 18, 2012

旅日华侨致习近平访美前的一封信

福建司法当局掩盖福清纪委爆炸冤案真相逾十年


旅日华侨致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访美前的一封信


尊敬的习副主席:

我们是福建福清旅居日本华侨。获悉您二月份访问美国,将与美方就人权议题进行合作与磋商。我们知道,中国已经把“人权”写进宪法加以保障,遗憾是,在您曾经主政过的福建发生一起以权压法,践踏人权影响波及国内外的司法丑闻。

十年多前,福清发生的“纪委爆炸案”, 国内的亲人无端遭警方抓捕、抄家,既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又拒不通知家人,采取秘密逮捕和关押,实行先逮捕后罗织证据和罪名的“有罪推定”。在明知是冤案后,又拒不纠正,把蒙冤者长期羁押在看守所,至今十年多仍不给个说法。为给亲人申冤,国内亲属在洗冤艰途上奔波了十年,可是一趟趟上访、告状无功而返,一次次反映问题石沉大海,还屡屡遭到当地警方的传唤、关押、拘留和判刑。

2001年6月24日(星期天),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触动多人看见均未爆炸、放置在纪委信访室门口的爆炸物,被当场炸死。



省厅挂牌督办,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牛纪刚专办,福清原公安局长林孜(后因涉黑被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在全市展开拉网式大排查“十种人员”,随意抓人,唯独不查把被害者引到爆炸现场导致其直接被炸身亡的神秘打传呼者。凭一封凭空捏造的诬告信,就将福清市中福公司原经理陈科云(陈美钦之兄)定为嫌犯(说是被纪委处分,心怀不满搞报复)。为搞“突破口”,对公司年轻司机吴昌龙(吴华玉之弟)以“是陈科云重要关系人”为由,在一个夜里实施武装逮捕,秘密拘禁在私设的三个办案点长达103天,不告诉关押地点,不让律师会见。完全与外界隔绝的吴昌龙天天喊冤,48天后警方一无所获。当年9月13日又把陈科云及其妻子谢清在其家中带走,同样是被手铐脚镣加身拘禁在办案点长达56天。“谁掌握了人的生存,谁也就控制了人的意志。”吴昌龙屈打成招,警方依供又抓了吴昌龙的前姐夫杜捷生以及谈敏华。杜捷生招供为其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四川人)未到案,专案组以“批捕在逃”,于当年11月7日即匆匆宣布案件“成功告破”,当天,对陈科云、吴昌龙等人执行“刑事拘留”,关押地点才由办案点转入看守所。



陈科云写的《血泪的控诉》和吴昌龙《遗嘱》,控诉办案人员在刑警队、戒毒所和怡景园三个办案点对他们动用种种酷刑逼取口供。



“破案”容易,审案难。经过三年多超期羁押的再“调查取证”和数次反覆“补侦”之后,在已调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的原案件督办者牛纪刚的直接操纵下,福州中院于2004年12月1日强行判决陈科云、吴昌龙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分别十年、十年和三年徒刑。



就在判决后的第九天夜里,福州中院悄悄地在福州看守所对侦、检共同指控为爆炸提供关键电雷管的王小刚作出了无罪释放的判决。至此,没有了王小刚卖给杜捷生的电雷管,吴昌龙用什么安装爆炸装置?没有电雷管的爆炸装置又如何爆炸?九天前判决陈科云、吴昌龙等人犯爆炸罪名成立的所谓“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岂不荒唐?



更为荒唐的是,案件上诉后,福建省高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撤销福州中院的有罪判决后,福州中院重审一审,在牛纪刚的指示下仍坚持妄判两条人命,此时无罪释放近两年的王小刚,依然被当作电雷管提供者写在判决书上。



为把破绽百出的假案坚持到底,造假者恃权对坚持为陈科云、吴昌龙作无罪辩护的三位老律师无端传讯达十多个小时;同时福州公安局对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的两名技术专家陈榕明和郑家志以“伪证罪”拘押了37天,逼使他们改变其原来对爆炸炸药量作出的鉴定结论(因结论与吴昌龙口供不符)。此外,福州市公安局刑侦队居然派出五名刑警来到福建省高院,要找经办法官追查是谁主张对爆炸案的炸药量作技术鉴定的。这一无法无天的行为当即遭到了省高院原院长陈旭的抵制,陈旭院长告诉被拦在门外的福州刑警:“请回去转告牛纪刚同志,不要犯新的错误”。



这起蹊跷的爆炸案,谁都知道查清打传呼者、提取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是侦查的重中之重,可是,案卷中只字不提。律师们提出质疑,专案组仅用“无法提取”四个字,轻轻松松地就把重要罪证隐匿掉。而且死者妻子王惠珠两次关于打传呼者的姓名、身份等重要信息的询问笔录也被隐匿。



纸包不住火。被害者妻子王惠珠历经十年“被封口”后,终于在去年7月向福建省高院等相关部门递送了《控告状》揭露真相:是谁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致其死亡?打传呼者又是怎样要她隐瞒真相以及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企图毁灭罪证······



为包庇、放纵真凶,对无辜者竟然采用黑社会流氓手段置之于死地。此案折腾了十年多,给五个蒙冤者及他们的亲人造成了长达十年的深重灾难,同时耗费了国家巨额办案经费和宝贵司法资源,造成的社会恶果和人权灾难,冤案制造者所犯下的罪恶,已经实实在在、大大地超过了那个爆炸凶手的罪恶!,



此案“成功告破”备受质疑,福建省高院于2003年7月和2004年1月两次督查作出明确结论;上诉后,在省检察院参与下一致通过“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但后来被以 “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中院判决”裁定“退回重审”;2006年10月再次上诉后,被搁置了四年六个多月后的2011年4月26日,福建省高院终于开庭审理此案,九个多月又过去了,至今依然渺无音讯。几经审理明明知道这是一起离奇假案,想不到一个堂堂高级人民法院,连最基本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判案原则都做不到,采取拖字诀,把蒙冤者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年多却不闻不问。法律何在?人权何在?



这起让法律蒙羞,践踏人权事件发生在习副主席曾经主政过的福建,恶劣影响波及国内外,坚信您绝不会容忍的。我们强烈要求福建当局把十年前非法抓走的亲人尽快无罪释放!此信写在您出访之前,期待在您的关注下,福建当局能够保持理性,做出明智之举,为您的美国之行铺平道路!



我们同样眷恋自己的祖国,不希望在人权问题授人以柄。但如若福建当局继续无视人权,让我们沉冤莫雪,为了生命的尊严不被践踏,为了生存的权利不被剥夺,我们将不惜代价到美国白宫前向习副主席请愿!







此谨呈!







附件:日本“阳光导报”专题报道《旅日华侨亲属沉冤十年黑幕》



香港“亚洲周刊”《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







旅日华侨:陈美钦 吴华玉 同具



2012年2月1日



通讯地址:



日本千叶县千叶市中央区宫崎町467-4 陈美钦 电话:0081-432620043



日本崎玉县阪户市芦山町107室 吴华玉 电话:0081-492840865

星期四, 二月 02, 2012

“福清纪委爆炸案”旅日华侨致习近平访美前的一封信

“福清纪委爆炸案”旅日华侨致习近平访美前的一封信  





福建司法当局掩盖福清纪委爆炸冤案真相逾十年

旅日华侨致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访美前的一封信

尊敬的习副主席:

我们是福建福清旅居日本华侨。获悉您二月份访问美国,将与美方就人权议题进行合作与磋商。我们知道,中国已经把“人权”写进宪法加以保障,遗憾是,在您曾经主政过的福建发生一起以权压法,践踏人权影响波及国内外的司法丑闻。

十年多前,福清发生的“纪委爆炸案”, 国内的亲人无端遭警方抓捕、抄家,既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又拒不通知家人,采取秘密逮捕和关押,实行先逮捕后罗织证据和罪名的“有罪推定”。在明知是冤案后,又拒不纠正,把蒙冤者长期羁押在看守所,至今十年多仍不给个说法。为给亲人申冤,国内亲属在洗冤艰途上奔波了十年,可是一趟趟上访、告状无功而返,一次次反映问题石沉大海,还屡屡遭到当地警方的传唤、关押、拘留和判刑。

2001年6月24日(星期天),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触动多人看见均未爆炸、放置在纪委信访室门口的爆炸物,被当场炸死。

省厅挂牌督办,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牛纪刚专办,福清原公安局长林孜(后因涉黑被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在全市展开拉网式大排查“十种人员”,随意抓人,唯独不查把被害者引到爆炸现场导致其直接被炸身亡的神秘打传呼者。凭一封凭空捏造的诬告信,就将福清市中福公司原经理陈科云(陈美钦之兄)定为嫌犯(说是被纪委处分,心怀不满搞报复)。为搞“突破口”,对公司年轻司机吴昌龙(吴华玉之弟)以“是陈科云重要关系人”为由,在一个夜里实施武装逮捕,秘密拘禁在私设的三个办案点长达103天,不告诉关押地点,不让律师会见。完全与外界隔绝的吴昌龙天天喊冤,48天后警方一无所获。当年9月13日又把陈科云及其妻子谢清在其家中带走,同样是被手铐脚镣加身拘禁在办案点长达56天。“谁掌握了人的生存,谁也就控制了人的意志。”吴昌龙屈打成招,警方依供又抓了吴昌龙的前姐夫杜捷生以及谈敏华。杜捷生招供为其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四川人)未到案,专案组以“批捕在逃”,于当年11月7日即匆匆宣布案件“成功告破”,当天,对陈科云、吴昌龙等人执行“刑事拘留”,关押地点才由办案点转入看守所。

陈科云写的《血泪的控诉》和吴昌龙《遗嘱》,控诉办案人员在刑警队、戒毒所和怡景园三个办案点对他们动用种种酷刑逼取口供。

“破案”容易,审案难。经过三年多超期羁押的再“调查取证”和数次反覆“补侦”之后,在已调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的原案件督办者牛纪刚的直接操纵下,福州中院于2004年12月1日强行判决陈科云、吴昌龙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分别十年、十年和三年徒刑。

就在判决后的第九天夜里,福州中院悄悄地在福州看守所对侦、检共同指控为爆炸提供关键电雷管的王小刚作出了无罪释放的判决。至此,没有了王小刚卖给杜捷生的电雷管,吴昌龙用什么安装爆炸装置?没有电雷管的爆炸装置又如何爆炸?九天前判决陈科云、吴昌龙等人犯爆炸罪名成立的所谓“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岂不荒唐?

更为荒唐的是,案件上诉后,福建省高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撤销福州中院的有罪判决后,福州中院重审一审,在牛纪刚的指示下仍坚持妄判两条人命,此时无罪释放近两年的王小刚,依然被当作电雷管提供者写在判决书上。

为把破绽百出的假案坚持到底,造假者恃权对坚持为陈科云、吴昌龙作无罪辩护的三位老律师无端传讯达十多个小时;同时福州公安局对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的两名技术专家陈榕明和郑家志以“伪证罪”拘押了37天,逼使他们改变其原来对爆炸炸药量作出的鉴定结论(因结论与吴昌龙口供不符)。此外,福州市公安局刑侦队居然派出五名刑警来到福建省高院,要找经办法官追查是谁主张对爆炸案的炸药量作技术鉴定的。这一无法无天的行为当即遭到了省高院原院长陈旭的抵制,陈旭院长告诉被拦在门外的福州刑警:“请回去转告牛纪刚同志,不要犯新的错误”。

这起蹊跷的爆炸案,谁都知道查清打传呼者、提取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是侦查的重中之重,可是,案卷中只字不提。律师们提出质疑,专案组仅用“无法提取”四个字,轻轻松松地就把重要罪证隐匿掉。而且死者妻子王惠珠两次关于打传呼者的姓名、身份等重要信息的询问笔录也被隐匿。

纸包不住火。被害者妻子王惠珠历经十年“被封口”后,终于在去年7月向福建省高院等相关部门递送了《控告状》揭露真相:是谁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致其死亡?打传呼者又是怎样要她隐瞒真相以及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企图毁灭罪证••••••

为包庇、放纵真凶,对无辜者竟然采用黑社会流氓手段置之于死地。此案折腾了十年多,给五个蒙冤者及他们的亲人造成了长达十年的深重灾难,同时耗费了国家巨额办案经费和宝贵司法资源,造成的社会恶果和人权灾难,冤案制造者所犯下的罪恶,已经实实在在、大大地超过了那个爆炸凶手的罪恶!,

此案“成功告破”备受质疑,福建省高院于2003年7月和2004年1月两次督查作出明确结论;上诉后,在省检察院参与下一致通过“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但后来被以 “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中院判决”裁定“退回重审”;2006年10月再次上诉后,被搁置了四年六个多月后的2011年4月26日,福建省高院终于开庭审理此案,九个多月又过去了,至今依然渺无音讯。几经审理明明知道这是一起离奇假案,想不到一个堂堂高级人民法院,连最基本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判案原则都做不到,采取拖字诀,把蒙冤者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年多却不闻不问。法律何在?人权何在?

这起让法律蒙羞,践踏人权事件发生在习副主席曾经主政过的福建,恶劣影响波及国内外,坚信您绝不会容忍的。我们强烈要求福建当局把十年前非法抓走的亲人尽快无罪释放!此信写在您出访之前,期待在您的关注下,福建当局能够保持理性,做出明智之举,为您的美国之行铺平道路!

我们同样眷恋自己的祖国,不希望在人权问题授人以柄。但如若福建当局继续无视人权,让我们沉冤莫雪,为了生命的尊严不被践踏,为了生存的权利不被剥夺,我们将不惜代价到美国白宫前向习副主席请愿!



此谨呈!



附件:日本“阳光导报”专题报道《旅日华侨亲属沉冤十年黑幕》

            香港“亚洲周刊”《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


旅日华侨:陈美钦 吴华玉 同具
2012年2月1日

通讯地址:

日本千叶县千叶市中央区宫崎町467-4 陈美钦 电话:0081-432620043

日本崎玉县阪户市芦山町107室 吴华玉 电话:0081-492840865

致习近平和奥巴马的公开信/中国冤民同盟

致习近平先生和奥巴马先生的公开信:




第五代领导人习近平先生将于2012年2月14日启程赴美访问,美中两国的人权会商中,请求关注“作家廖祖笙出国受阻和失踪案”,请求关注“福清爆炸案”,请求关注“扣压薛锦波尸体案”。


一 关于“作家廖祖笙出国受阻和失踪案”

崖山一战,再无中国,宋代前,华夏文明,宋代后,远东文化,两者区别在于对“言论自由”,认可还是否定。


宋太祖赵匡胤训,“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

作家廖祖笙仅是一个上书言事人,值得逆宋太祖所训而给文人上刑吗?难道当今国君不如大宋国君吗?难道崖山一战,再无中国吗?

2006年7月16日,一向品学兼优的廖祖笙之子廖梦君,被校方骗到已放假的学校内残忍杀害,国内传媒在通令下噤若寒蝉,遇害学生的相关材料全部成了不可示人的“国家机密”,廖梦君惨烈遇害校园事件,决非单纯的刑事案件,而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里血腥的一环。【廖博文语】

种种迹象表明,我孩子死于有组织的谋杀。一股以公权为依托的黑恶势力,在狼狈为奸中以有形的利刃杀害了我们唯一的孩子,用无形的利刃绞杀着我夫妇俩。我们在所谓的“法治国家”走投无路。【廖博文语】

廖祖笙夫妇多次赴京为儿鸣冤,廖妻被绑架了3次,廖祖笙被绑架了4次【廖博文语】

只因撰文评说了中南海的政客【胡锦涛和温家宝】,廖祖笙的住处曾被大群荷枪实弹的警察包围,廖祖笙被“取保候审”了一年,住所被当局连续断网、断电视近300天,房门旁被刻有侮辱性的字画【廖博文语】

因为想卖掉住房摆脱迫害,廖祖笙又被警方关进铁笼8个多小时,并被拘留了5天6夜。我被强加了这样或那样的罪名,被不只一次关过铁笼,而且在被囚禁中平生第一次吃了牢饭【廖博文语】

我家到今天为止,已是被断网、断电视267天,而要重新开通网络和电视的先决条件,是我须书面保证不写政论和时评。【廖博文语】

我们已被逼退到了悬崖的边缘,至今尚无峰回路转可供我们逃生。我被相关方面明确告知,只有我在10年之内不写文章,当局才会给我夫妇俩办理出国护照。【廖博文语】

廖祖笙于2011年12月29日发表声明如下:

“不论我在哪里,不论我往后以怎样的形式谋生,写作都会是我一生的职业,言论自由不仅在一个作家不可予夺,在任何人都不可予夺。在我生命的历程里,只有写得多和写得少的区别,写得犀利和写得温婉的区别,只要我在相对自由地呼吸,就不存在完全封笔的可能。我是个勤奋惯了的作家,而且是个落笔成文的作家,在漂泊中为给大家报个平安,更不会让自己的笔端无尽蒙尘。假若你看到我十天半月没有写点什么,便有可能意味着我出事了。要是我连续一个月悄无声息,那么百分之百是山高水低:要么是被失踪了,要么就是被当局给害了。”

作家廖祖笙,曾经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役军人,部队三等功获得者,电台和电视台编辑,记者,自由选稿人,象廖祖笙这样的杰出人士,仅仅因为网路发表博文,辉煌的人生变成了悲惨的人生。近日见网络博文,作家廖祖笙失踪了【当然如杀害就更可怕和恐怖了】。

请求习见平先生和奥马马先生给予关注,如活着呼吁放行出国,给作家廖祖笙一条生路。



二 关于“福清爆炸案”




2001年6月24日,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触动放置在纪委信访室门口的爆炸物,被当场炸死。

此案由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牛纪刚督办,福清公安局原局长林孜为组长的专案组侦破。

此案仅凭一封诬告信,将福清市中福公司原经理陈科云和公司司机吴昌龙定为嫌犯,逼供定罪,成了又一启“赵作海冤案”。

陈科云在《血泪的控诉》写道:(2001年)九月十三日至二十一日,在被黑布遮挡得严严实实的房间内,将他用手铐、脚镣紧紧铐住,下跪、拳打脚踢,变换各种刑法,昼夜不停在轮番审讯。刑警人员边打边威胁说:“我们就是要证据,不讲就这样天天用刑,长时间关押你,把你折磨得生不能生,死不能死,到时候叫你说什么就说什么”。

吴昌龙在《遗嘱》写道“爸妈,我在这里好苦好苦呀!公安人员没日没夜地要我跪在地上,死都要我承认这件事是我和陈科云干的……我不是畏罪自杀,我是实在无法忍受公安人员的严刑拷打,才以此来寻求解脱,你们一定要为我讨回清白。”

十年前受酷刑,至今陈科云手腕上被吊拷的伤痕、吴昌龙失聪的耳朵、另外所谓同案犯杜捷生溃烂的屁股和谈敏华致残的手指,累累伤痕依然清晰可见。为陈科云、吴昌龙作无罪辩护的三位老律师无端传讯达十多个小时;对“福清爆炸案”爆炸炸药量作出的鉴定结论的两名技术专家以“伪证罪”拘押了37天。

陈科云和吴昌龙,至今被关在看守所,十一年沉冤,不判也不放,世界各大报纸多年报道此案,而冤案泡制者们,死猪不怕开水烫。


三 关于“扣压薛锦波尸体案”



乌坎村薛锦波在拘留期间死亡,当地警局称心脏病死,但是拒不归还遗体给死者家属,不就是因为薛锦波遗体上有硬伤吗?维稳难道就可以“杀人不偿命?”。网络问卷调查,竟无一人认同薛锦波心脏病死,而100%认同薛锦波被活活打死和人人心知肚明。

历朝历代,只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哪有“杀人还钱,欠债偿命”的。【注:“薛锦波命案”竟然对家属称以还钱了结,“吴英欠债案”竞然以杀吴英偿命了结。】

习近平先生和奥巴马先生:

美帝国于二战后,扶中华民国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美帝国于七十年代,认同中华民国逐出联合国,中共国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美帝国的朝三慕四和实用主义和鼠目寸光,路人皆知。

呼吁美帝国奥巴马先生,在人权问题上,否定美中会商历年来的“人权问题,美中各表”的蠢猪思维模式。

呼吁美帝国奥巴马先生,在中美人权会商中,以美帝国核心价值"人类人权第一"PK中共国核心价值“中共政权第一”。

中华民国之后的建国前三十年,运动一个接着一个,死亡八千万人,且冤假错案如山似海,七十年代胡耀邦先生平反冤假错案,民得以见天日。后三十年,从北京上访的访民数量看,访民冤案量与前三十年有过之无不及。

维稳,凭超过军费的维稳费维稳性价比最低,好似把人当牲口,秦代商秧驭民之术使用蛮力压服。

维稳,该让人说话的让人说话,该赔钱的赔钱,象胡耀邦先生一样的平反冤假错案,此维稳性价比最高,也符合把人当人看的人类共识。

为此,请习近平先生和奥巴马先生在美中人权会商中,别玩走过场的二人转小丑小品闹剧,而干点实事,具体而言就是,关注以上三个案件,以平民冤,以彰法律。

此致

中国冤民同盟

201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