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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六月 03, 2011

140、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573(2011.5. 12)

回顾2005年心路历程
112、此消彼长

66,林洪楠律师给省政法委办公厅去电要求面见鲍绍坤书记,过几分钟,鲍书记就回应,马上见6.24爆炸案的委托律师林洪楠,鲍绍坤书记对林洪楠律师说:“叫家属不要再搞舆论了,相信6.24案件会做个解决,省政法委不似福州政法委,竟然直接插手此案,你们要相信福建省有能力来解决这个案子”。
711上上到福建省法院,刑庭石副庭长接待了我们,我们把题为《十五个问题看假案》并附上一份中国青年报公开报道的《福建两死刑犯称:我们是冤枉的》,石副庭长在一个女书记员陪同下来得二楼的大厅接待了我们,我们向走来的石庭长询问道:中青报对624爆炸案作出的报道内容你看到了吗?石庭长说没有看到。我们赶忙递上中青报的报道给石庭长并问道:“这个案子到省法院已逾半年多了,按法律规定已超审限了,什么时候才能开庭审判?石庭长紧皱眉头一副很是为难的样子,(也难怪,这烫手山芋搁在谁手里,谁都不好受,因为拍板在领导,责任在法官,一旦问题出来了,板子就打在法官身上)这个案子很 “复杂”,需要省院长和省检察长共同抽时间坐下来协调协调看着如何办,至于时间问题,是两长空闲时间凑不到一块来的原因,更何况第二审死刑复核,它也没有个时间限制。
我们理解法官所处尴尬处境,这种审者无权判,判权在长官的体制问题,目前而言,谁也无法憾动这个国家机器的运转,我们只能围着这个怪圈上下求索。从省法院出来,我们还到邮局邮寄挂邮了一份同样的控诉材料给省政法委鲍绍坤书记,还有卢展工书记。
2005717,亚洲周刊又登载了一小块新闻眼,题目为“平反福建酷刑冤案    省领导要重新调查”:
亚洲周刊今年年初曾独家追踪调查报道福建爆炸案,披露重重酷刑黑幕(详见本刊今年123日第四期),据悉已引起福建省高层领导,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震惊和关注,福建省省委书记卢展工高度重视亚洲周刊的报道,亲自批示要求有关司法部门“6.24爆炸案”,福建省政法委书记鲍绍坤也亲自接见了一直为该案被告作无罪辩护的代理律师,并向他们表示要相信福建有能力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中国《检察日报》和《中国青年报》纷纷派出记者专赴福建进行采访调查, 《中国青年报》于531日刊发了该报记者王亦君采写的报道:福建两死刑犯称:“我们是冤枉的”。
这宗福建爆炸案发生于2001624,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在信访室取邮包时被炸身亡,市公安局专案组随后逮捕了陈科云等涉案两名主犯及其他三名人犯,但被告及代理律师均指当局刑讯逼供。去年121,福州中院宣判主犯陈科云、吴昌龙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同月10日福州中院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为由,判决涉嫌向主犯提供爆炸电雷管的王小刚无罪释放。

星期六, 五月 14, 2011

142、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575(2011.5. 14)

回顾2005年心路历程
114、省城拦轿呈状
女儿的眼睛近视度逐日增加,趁休息日到省城福州来复查。傍晚时分,在福州南站接到了从福清上来的女儿,在靠近卢书记府门附近的招待所住下。晚上很不好睡,心里有事,我在思索着,明天要如何去找卢展工书记,是带着小孩一同前往,还是自个儿去。女儿也认生,新的环境一时无法适应折腾着睡不着,几年来向卢书记呈告的过程都历历在目,领导虽也曾说过批示过,可批示过后问题为何却又依旧?这些问题与困惑一起困扰着我,作为一个省委最大的领导的批示为何也起不了作用?其中有何深层次的原因来阻碍着正义的道路。
中午时分,福建日报刊登了卢展工从宁夏返回福州的新闻,焦虑的心情因这则新闻舒缓了许多。晚上我和女儿早早入睡,一夜醒来好几趟,生怕睡过头,挨到凌晨六点许,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毕,和女儿一起到卢书记上班必经的温泉路口守候,为了不引起便衣警察的注意,我和女儿沿着卢轿车必经路线缓慢地踱来踱去,时钟已到了730分,卢怎么还没出现,刚刚那辆白色警车过去,应该不会等太久吧,凭以往拦车经验,卢一向很准时上班,不管寒冬酷暑是雷打不动的早上7点许20分左右就到省政府办公,可今天不同,一则是星期六,是法定的休息日,(卢几乎没有休息日),二则刚从宁夏视察回来,想必路途劳顿,多睡了一会儿,也在情理之中。我看到因站立 1个多小时腿酸而蹲在地上的女儿,于心不忍,就对女儿许了诺:“阿苗,现已是8点许,等过了8点半如果卢伯伯的轿车还没来,我们就回旅店”。女儿懂事点了点头说:“嗯,没关系,我蹲一会儿就没事的”。望着因平地起风波,祸从天降的大冤难生活中的女儿,在她幼小的心灵蒙上一层灰暗的生活色彩,想想就悲从心生、如梗在喉,视线情不自禁模糊起来,这要命的泪腺会影响我今天到这儿来的目的,我赶紧把这股情绪硬生生地给压下去,做了几个回合的深呼吸,振作精神,集中精力,目光努力地搜索从前面向左拐黑亮的轿车。
漫长的等待,让我有了改变守候的地点,在固定的地点上呆长时间难免会引起便衣警察的注意,我拉起女儿幼嫩的小手说道:“阿苗,我们到前面卢伯伯家门口去看看,那样时间会好过一些,遇见卢伯伯的机会也会更多点”。女儿点点头,和我一起在卢书记府门对面巷子一个水泥屏风里内侧站立,透过水泥屏风小扇形空格向前可以看到对面卢书记府邸镂空铁门内来来去去的警卫在里面放哨或站岗,府门外那位由牛纪刚特别安排的卫兵今天没来站哨,我心中暗自窍喜,眼下少了一个障碍,府门内的警卫对外面临街眺望府门内情况的我们,不在其视线内,不至于引起他们的防范和警惕,挨至814分,透过扇形小窗可以看到府门通往每个领导住处的通道,从左上面往右下面开过一辆黑色轿车,我忙对身边的女儿说:“苗,今天有戏了,保证完成任务”。



141、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574(2011.5. 13)

回顾2005年心路历程
11388自杀性爆炸事件


88,下午2点半,福州东街口车站公交车内发生了一起自杀性爆炸事件,造成了131,据悉,肇事者是古田县一名42岁肺癌晚期患者。
面对这一起恶性事件,网友纷纷发出自己的看法,有人抨击医疗改期不力,造成穷人没钱看不起病而被社会抛弃,有人抨击社会不公,农民被逼上绝路,有人抨击社会贫富差距拉大,自杀爆炸是一种对社会绝望的反抗,有谴责官场的腐败也有谴责肇事者伤害无辜群众的………
                  紧急呈告
我名叫杜雪贞,20016.24福清纪委机关爆炸案五名无辜者被告者之一杜捷生胞姐,家住福州东门外溪口。省法院办案人员在今年3月下旬传我和杜捷生的前妻到省院查问公安抓捕杜捷生前可否看到杜捷生屁股有疤痕?律师在闽清看守所里看到杜脱下裤子呈现屁股上溃烂的惨状……
2001年案发后,福清侦办6.24案相关人员为了达到“破案”的目的,竟不择手段,私设公堂,将杜捷生等无辜者进行惨无人道貌岸然,令人发指的严刑拷打,使其五人的身心倍受摧残!
尤其残忍的是,福清侦办6.24案相关人员将生了锈长铁钉打在杜捷生的屁股上,致使杜的屁股一直腐烂,而有部门未给予治疗,使其从原来黄豆般大发展至今小酒杯大小,且越来越严重,生命危在旦夕,终日疼痛难忍,相关人员也在不断口头向我口头发出救治我弟的通知,但不知为何,有关部门至今不予救治,问题究竟在哪里?为拯救无辜者的生命,恳请领导,本着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尽快救治病魔中的杜捷生。
最后我要地此大声呼吁,请给杜捷生一个生存下去的机会吧!不要让其遭受着有病不得治和有冤无处申绝望的情况下去作自杀性的反抗。
811,一大早我们赶到福州,备份材料送卢展工书记,在得知卢在外出差(8月8福州公交车爆炸报道中得知),只好守候到卢出现的那一刻,此行申告呈件的任务才算告一个段落。每呈一状件,都寄托着我们满满的希望,可最终都是失望告终,如此循环往复,六年多来,我们从起点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原来的起点上。客观存在漏洞百出的案件问题在“司法程序”中得不到根本上解决,只能在相关领导的协调下,检法部门领导都在掌权者的协调下妥协,或听任权力的支配,或耗着不决等哪一个领导的命令来了再相机行事。

星期二, 五月 10, 2011

138、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571(2011.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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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佘祥林案
湖北京山杀妻案追踪    尚存四大疑点
本报讯(记者谢言俊)佘祥林案中,当地公法机关践踏司法程序,极力追求佘祥林获罪致使佘蒙冤11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导师 ,中国诉讼法学会副会长陈卫东分析称:刑事诉讼中发回重审程序存在弊端和司法机关违反程序办案是造成此次冤案的主要原因
省高院有滥用发回重审”的嫌疑
陈卫东说,本案中高院存在滥用发回重审嫌疑刑事二审程序中,上级法院如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既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但在立法本意上,发回重审应该列为特殊情况。
此案中,佘祥林被判两次死刑,高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了5个疑点,讯问了承办民警了解原审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提取笔录”事实不符,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却没有查清事实后改判。此前,湖北发言人也称:在案件办理中顶住了“死者亲属上访和220群众签名上书”压力,由于案件关系复杂,矛盾尖锐,受外界干扰较多。陈卫东分析在这种情况下,二审法官一般不愿意案件在自己手中做个了断,就裁定发回重审,回避矛盾。陈卫东认为,本案说明“发回重审”制度存在弊端。另外,近年来建立“错案追纠制度使法官个人经济收入,升迁前途与案件处理情况有着越来越多的关系,这也使法官愿意将这种职业风险加以转移。
当地司法机关致诉讼倒流
陈卫东说:“公民的权利,如果法律不禁止便可以行使,但公、检、法机关的诉讼权利属于公权,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则不得行使”。他认为本案中,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一审法院把已经二审的案件退回检察机关,导致诉讼程序倒流。根据《刑事诉讼法》本案办理程序应该是:
京山县公安局侦查——京山县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侦查结束——案件移交京山检察院——京山县检察院审查后,根据管辖权的规定,将案件移送荆门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荆门市检察院向荆门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荆门中院审理判处佘祥林死刑——湖北省高院进行死刑核准。从披露的事实看,在湖北省高院发回重审后,按照程序荆门市中院不能将案件退回同级检察院,但实际情况是,此案不仅被退回到荆门检察院,而且,还被退回到京山检察院,第二年,这种情况竟再次出现。
违反案件级别的管辖规定
陈卫东分析:“依照刑事诉讼法,可能判处无期或死刑的一审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中级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法院审理”。但此案中当地司法部门违反了“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
1997125,荆门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佘祥林的行为不足以对其判处无期徒刑的刑罚,将该案又移交京山县检察院起诉,最后案件又被起诉到基层法院——京山法院,荆门市检并没有说明为什么要“行为不足,以对其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退一步讲,即便是这一判断成立,案件也由荆门中院审理,没有移交基层法院的道理。

星期一, 五月 09, 2011

137、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570(2011.5. 9)

回顾2005年心路历程
109、紧急救告



        

         我名叫杜雪贞,家住福州东门外溪口。系2001624“福清纪委机关爆炸案”五名无辜蒙冤者之一杜捷生胞姐。   自2001年案发后,福清公安侦办6.24案相关人员为了达到早日“破案”的目的,丧尽天良、竟不择手段,将我弟等无辜者进行惨无人道的种种严刑拷打!在那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悲惨境遇中使我弟等人身心倍受摧残!   尤其残忍的是,福清办案人员竟将生锈的铁钉打在杜捷生的屁股上,致使他的屁股一直腐烂,而有关部门未给予治疗,使其从四年前黄豆般小,发展至现在小酒杯大!且愈来愈严重,终日疼痛难忍,随时有生命危险。相关人员也在不断地向我家人口头发出救治我弟的通知,但不知为何,有关部门至今不予救治?
       
尤当再说的是:本案其他蒙冤者同样受到了福清侦办人员施以酷刑,每人身上均留下伤痕,陈科云双手腕、双小腿的伤痕照片;吴昌龙的耳朵还在流脓;谈敏华的手变形。凡此种种,怎能以侦办人员“没有刑讯逼供”自侦自辩就抹掉其泯灭人性的暴行?!
      
为拯救我可怜无辜坐牢胞弟的生命。 我恳请首长,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尽快救治我这正在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挣扎的弟弟吧!
  最后我要在此大声的呼吁,请给我弟一个生存下去的机会吧,把在病魔与冤屈的双重折磨下杜捷生等人尽快送去就医!!不要让他遭受有病不得治和冤屈无处伸的情况下去作绝望的自杀性反抗!
      
此谨呈!
                                                                                                                                                                 再控告人:杜雪贞
                                                                                     2005823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门外溪口鹤林小学边125
联系电话0591——87320207邮政编码350011



星期五, 五月 06, 2011

133、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566(2011.5. 5)

回顾2005年心路历程
105、记者采访

516中午12点许,王亦君来电告知:她于午时2点飞机从南昌起飞,约一个小时就可抵达福州的长乐机场,我们提前到机场迎接为追求新闻真实性的法制版记者,到了3点许,我们见到年仅27岁政法毕业已有五六年工作经验的王亦君记者。车上,她向我们了解本案相关情况,约一个小时,在福州市东方酒店下榻。王是一位循规蹈矩的记者,连请她喝瓶水都被她婉拒了。我们内心里敬佩这样操守的记者。
晚上王亦君向林洪楠、马义良二位律师了解本案之始末,还提出一些问题,:“为何福建省相关部门对此案的态度与你们所反映假案形成的差距是如此之大?我们只好道出原委:事因纪委机关爆炸案,全国首例,命案必破怪圈的压力,带有敏感的政治性,再者每个在位者的升官都受到纪委部门的掣肘,现在的腐败就在于层层官官相护,通过纪委向法院施压,以至于出现开庭前两年迟迟未能依法公正判决。
王记还征求林、马律师,如果能公开报道,把你们的名字登在报道内容时里,可否有顾虑?二位律师表示当然可以,我们都是老家伙了,凭良心说了实话,为了正义而战,但登无妨。未了王记还表示:因为案件未有结果,还在审理程序中,也许会受到其它因素干扰,到时只好先登个内参,因现在我们没有足够把握。
17日早上王记到福清去采访公安局,检察院和政法委下午2点许,王记到公安局政治处申请采访,对方以海交会领导忙为由等明天领导批示了再联系为托辞,拒绝王记者的采访要求,王记只好转道到福清市政法委,刚巧遇上正要开会的原专案组副组长吴星明,现已是福清市政法委副书记,对记者的来访,粗暴并蛮横道:这些家属,实在可恶,到处告状,对我的人身进行攻击,这个案子没有错,就是陈科云和吴昌龙干的,我恨不得他们早点死,关于你说的刑讯逼供问题,在法庭上为何不采纳?你为何不去采访前任公安局长林孜(涉黑在狱中)………
18日早上,王亦君记者到福公安局昨天约好的政治处主任告诉王记:领导说现在不方便接受采访,当时办案人员一个在医院养病(年轻轻的吴承奋中队长得了脑癌,对吴昌龙施发残暴的五马分尸刑就是此人),另一个到北京开会,只好到下一个采访目标,福清市检察院,该负责人员表示:这个案子我们不清楚,你到福州市检和福州中院去采访,起诉和审理都在上面。
十点多我和王记者赶往福州,下午2点许,王记者到福州市检察院采访,该院办公室主任接到中青报人要采访,让王记者到办公室面谈,他告诉王记者:关于“624”爆炸案是敏感性的案子,福州市委通知我们,如有记者来采访,要等我们相关部门统一口径,经市宣传部批准,方能接受采访,并表示,这个案子是经过市委相关部门协调下,我们检察院只是奉命办事。
福州中院的负责人员对王记者重复了市检以上的领导交待,未了还追问记者:是陈科云亲属还是吴昌龙亲属向你们报社反映了此案情?王记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疑问说道:“对不起,我不能告诉你,但确实有人向我们报社反映这个不寻常的案件”。
晚上王记者向北京总社汇报这几天来采访的具体经过,总社要求王记明天还要到福州市政法委和省政法委去采访,这个报道的内容已经足够了。
19日清早,到福州市政法委,接待人员说:“领导都在开会,624爆炸案,我们都知道。
省法院办公室人员接待王记表示:“624爆炸案”现是审理阶段,案情复杂,不便接受采访。该人坦诚道:“这个案子超期羁押是客观存在的,这就说明此案有问题,现这个案子是省委,党政、政法委督办的案子,不是省法院能做得了主,这个案子我们都知道”。
19日午时1625分,王亦君带走几天采访的材料离榕,表示会尽最大努力让报道公开见报。
5月下旬,据多方反映,“624爆炸案”总体还是向好的方面发展,但仍要引起必要的重视和警惕。
有正义人士分析目前形势,认为爆炸案至省法院逾半年多了,上有中央部门的批示及关注,下有省委卢展工的“严格依法及实事求是”的批示。省院陈旭院长等亲自看案卷,纵是还有无形的手在当中伸张,但事实真相摆在那儿,是谁也无法否认的,更何况此冤案的真相经过由香港亚洲周刊披露后,引起相关方面的关注。就北京中青报也采访了此案,得悉一些不寻常的回答,这些因素也会促进省法院对此案作出一个判决,或无罪判决,发回重审,维持原判,总要有个态度和结果,恐怕近期就会有结果。

星期四, 五月 05, 2011

“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不决:终于迎来二审/视频

“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不决:终于迎来二审/视频

2001年6月24日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为掩盖爆炸黑幕,将无辜的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谢清等人作为替罪羊,成了爆炸案犯。此案历经两次审理,三次督查意见,一次发回重审,福州中院重审维持死缓判决。2006 年10月10日上诉福建省高院,长达五年仍压而不决。目前,吴昌龙和陈科云仍被超羁在看守所长达十年,难见天日。

4月26日,终于二审开庭,庭审过程,是五上诉人揭露控诉惨遭刑讯逼供。
福州第二法庭楼下60个座位座无虚席,躲在楼上看现场直播的党政部门人数远远超过楼下人数,这次庭审,从早上9.30到晚上8.30分才结束。到了最后,冤属吴华英 忍不住站起来喊:“强烈要求伤情鉴定。躲在背后的领导,你们要摸摸自己的良心。如果他们是你的亲人,当了十年替罪羊,你们还会无动于衷吗?”

法庭外有近百人无法进庭旁听,五个上诉人只领到8张旁听证。远道而来的第四被告人谈敏华的表兄申请不到旁听证,被拒在法庭之外。



视频1:开庭现场


视频2:受害人叙述


视频3:家属叙述


谈敏华的辩护xxx

我根本没有犯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这完全是刑讯逼供给我强加上的。
我是2001年10月22日,在桂山石仔场上班时,被专案组带走,他们没有给我任何法律手续。他们用警车把我带到福清,在那个关押地点对我吊打。我也听到隔壁也有被吊打的声音,后来把我拉到隔壁辨认。专案人员说:他(杜捷生)已经交待是你把炸药卖给他的,你还说不认识?!硬逼我承认卖炸药给杜捷生。2001年10月26日我才被押送到福清市看守所,几次的判决书都把时间搞错了,我被抓是2001年10月22日。
两次一审判决都说我在检察官来问的时候,还作了这种交待。当时很多人来讯问,其中有专案组的,我怕再拿回去吊打,只好按原来他们逼我说的讲。两次一审公开审理时,我都是按事实说话。
重审判决书所谓犯罪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明4”:所引我的供述纯属专案组自己捏造的。我奶奶当时病重,我是2001年农历4月初二离开福州(不是判决书上写的农历4月12日),初三凌晨赶到老家,一直到农历4月28日才返回福州打工。这有江西瑞昌县洪一乡政府、麦良村委会出具的《证明》(2002.8.20)予以证实。
我的辩护人经过调查,并根据临开庭(2004年11月一审二次开庭)前才向辩方公示现场炸药成分不含TNT的鉴定,辩护人强调:硝铵炸药有三大类23种,这是科学常识。对桂山石仔场用的炸药,是否就是现场所使用的炸药,没有做特定的鉴定。这也是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时要求补充侦查的第一条内容。
开庭前我被送到了连江看守所,福州警方来做我的工作,要我按以前说的讲。我说:那是假话。他们说:那你在检察院时一样承认。我和他们说,当时有警察在场。他们前后来提审了四次,一定要我承认卖了炸药,说出来就没事,会请求上面关多少就判多少。怎么能这样弄虚作假地办案?!
2004年11月29日开了一整天庭,押回连江看守所,我还没吃饭。福州市检察院就来了两个人做我的思想工作,说:这事不是对付你的,是对上面的(陈科云和吴昌龙);你按以前交待的说,就马上可以出去了;我马上给你请求从轻处理,不然你喊天喊地没人理。我说:我该说的在庭上都讲了,我讲真话你们不相信,要我讲假话,我在刑警那里讲了假话,造成今天这个样子。他们在那里一直等我开口,等了半个多小时,我说我要去睡觉。检察机关怎么能也这样弄虚作假地办案?!
今天福建省高院开庭,我当庭讲的都是真话,希望法院宣告我无罪,不要让我无辜蒙冤。
上诉人:谈敏华
2011年4月26日

“福清纪委爆炸案” 我是怎样成了“非法买卖爆炸物品”/蒙冤者:杜捷生xxx

省高院赵家玲法官暨请转马新岚院长并审委会:
2008年10月4日上午,被不明不白关押了七年零十二天后,走出了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看守所时,我已欲哭无泪,愤恨、悲伤、无助袭上心头:万万想不到,我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平白无故在自己家中被抓走,受尽了肉体的摧残和精神的折磨,宣称公民人身自由和权利最后一道防线的审判机关,福州中院仅凭公安在酷刑下获取的口供,在没有任何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我七年徒刑,而那不被计入“刑期”的十二天却美其名曰“监视居住”,却是我生不如死、刻骨铭心的十二天。
2001年9月21日晚七点多,分管治安的派出所段警来到我家,把我从麻将桌上叫出,刚出家门口,突然冒出六、七个穿便衣的公安把我按倒在地,铐上手铐,搜走我身上所有东西(身上二千元现金和价值三千多元手机至今未还),解掉我腰间的皮带和脚上的皮鞋,强行将我塞进一辆警车,向福清方向驶去。
到了福清市城关的音西派出所,公安人员带我到二楼的一个房间,就问我:“你知道为什么抓你?”,我反问:“你们为什么抓我?”他们说:“你跟吴昌龙是什么关系?”我说:“我原是吴昌龙的姐夫”。他们说:“就是你,吴昌龙说是你帮他买的炸药、雷管。”我说:“没有,我跟吴昌龙姐姐刚离婚,还跟吴昌龙打了架,我怎么会帮吴昌龙买炸药?况且我也买不到炸药。”他们就吼了起来:你还敢不承认!一个刑警不由分辨就狠狠给了我两拳头。我说:“你们不要这样,我是冤枉的,是吴昌龙乱讲,我根本就没有帮他买什么炸药”。我越是辩解,他们越是拳脚相加。这时,有一刑警发话说:“不要跟他白费口舌,看他能不承认?”话未说完几个刑警犹如恶狼一般一拥而上,把我拖到墙边的窗户下,用一条绳子穿过手铐,再把绳子吊在窗户的铁栏杆上,把我拖着站起来,他们拉紧绳子,我的双手被高高地吊起,只够脚尖着地。他们每拉紧一次绳子,我的双手腕就犹如被折断一般的刺痛难忍。几次下来,我连小便失禁拉在裤子里。后来,一个领导模样的人进来对我说:“你要不要喝水?”边说边叫一个民警去拿了一杯开水给我喝,对我说:“吴昌龙都承认炸药是你帮他买的,你又何苦不承认受这样的刑?你今天不讲,明天也还得讲,连续这样几天,你受得了吗?”我对他说:“我实在是没有为吴昌龙买炸药,是吴昌龙冤枉我”。随后,领导一走,几个公安又围了过来,又把我吊在窗户上,有用木棍的,有用拳头的,在我腹部,屁股周身猛打猛击,我实在忍受不了剧烈疼痛带来的撕裂感,就用头撞窗户的铁栏杆,他们就拿了一顶头盔给我戴上。随后猛拉绳子把我吊得更高,痛得我如万箭穿心,大汗淋漓,晕死过去,他们就用开水把我灌醒。这样折腾到凌晨2点多,我心想再这样下去,我会被折磨死掉,开始编造谎言,当再次被吊起来时,我终于受不住了,我哭喊说道:“你们放我下来,我承认”。他们放我下来,我说:“是除了帮吴昌龙买炸药炸鱼,其他我不知道。”他们就问炸药是从哪里来的?我就说是从我家后面专门打墓碑的宁德人叫卫国的那里买的。当时公安人员在桌子上还放着几根剪断的筷子(事后知道雷管就是那样子),问我有没有买雷管?我说买二个雷管。他们说是不是电雷管?我说可能不是。还问有没有导火索?我说没有。到了第二天早上8点多,他们把我转到了怡静园。
大约过了五、六天,公安把我从怡静园转到一个山脚下的福清市戒毒所,公安人员凶神恶煞冲着我叫道:“他妈的,你在骗我们,炸药不是卫国那里拿的”。我说:“我没有骗你们。”一阵拳打脚踢下,把我按在一张椅子上,其中一个拿一根长约70—80公分,粗约4X4公分方形的水泥模板,上面还露出生锈铁钉的木棒朝我屁股猛打,(由于铁钉生锈,伤口没有及时治疗,里面的肉坏死,去年动过一次手术,没清除干净,至今还在痛。)其中一个还恐吓说:“我们福清公安有一个法律,一年准许死七个人。你再不老实交待,就把你拉到人多的地方,从车上把你推下去,把你当场击毙,说你是畏罪逃跑,看你怕不怕。”
由于无法忍受吊刑、坐老虎凳等酷刑的折磨,我又胡乱编了到连江县严锦祥那里拿的炸药、雷管。他们问我多少钱买的?我说没拿钱。由于吴昌龙口供里说给我买炸药100元、雷管60元。他们又再次吊打我,这样又折磨到凌晨2点多,我又只好按警方要求“承认”了。每次使用吊刑后,把我放下来,由于长时间吊打的手腕乌紫淤黑担心致残,解掉手铐后,他们把我的双手高高举起并不断地摇晃,接着让我喝一杯热水,再把我的双手放进早已准备好的热水泡到发红为止。
几天后,他们又把我转到怡静园,到了10月4日晚上把我带到福清公安局刑警队办公室,宣布对我由 “监视居住”转为刑事拘留,把我送进福清市看守所。
有一天,侦办人员将我从看守所提出来带到戒毒所,对我怒吼道:“严锦祥早回连江了,几年来都不在福州,你又在骗我们。”我说:“这是因为吴昌龙在冤枉我的,所以我才乱讲”。这次公安人员用一个大铅球,裹在拳击用的护套里击打我的腹部、胸部等处。我想这样下去,不被弄死也会致残。我搜肠刮肚,终于想到曾到过福州桂山石仔场拉石子,有一个开铲车装石子的外省人,大家叫他“小弟”。因为石子场开山炸石有炸药和雷管,公安可能会相信。于是,我就编造说:炸药、雷管是石子场一个开铲车“小弟”帮我拿的。公安又逼我说电雷管的来源。我想有一个曾帮我开过车的名叫王小刚的四川人,他曾经告诉我说他以前有做买卖手机生意,他可能会弄到电雷管。因此“电雷管在一个四川人王小刚处买的”。这一次公安竟相信了,没有把我送回看守所,当天就抓到了谈敏华,也关在戒毒所,谈敏华被打的惨叫声我都听见。当天晚上,谈敏华没有承认,第二天又继续用刑,直到谈敏华招供。而王小刚在四川,可能没有去抓。
每次把我从看守所提出来,在送回之前,公安人员都威胁我说:“到看守所不能告诉管教人员说被打的事。但我每次都向管教反映被打,管教也都有作记录,他们都说,他们也知道,公安都是这样干的。
11月3日,公安又把我从看守所提出,转到怡静园,说对我又转为“监视居住”。审讯人员把我和吴昌龙的笔录进行了核实,说什么有的要再补充。反正公安需要什么,你就得按他们说的办。每次作完笔录只让你签名按手印,都不让你看,而且审讯人员的名字都是在我签名后他们才写上。所有的笔录都是在怡静园,戒毒所和刑警队作的,从不在看守所作笔录。那些打我的办案人员,从来都不讲真名,互相之间都是用绰号相称,如“杀猪”(大个子),“山东”(一个老的)等等,让你没办法说出刑讯逼供者的具体名字。
必须指出的是,福清公安局副局长吴星明曾经在公安局刑警队和戒毒所两次亲自出马对我进行了讯问,并且都作了录音录像,由于我没有按他们要求把以前所作的口供复述。因此那两次录音录像都没有在法庭上播放。
11月4日,我被“监视居住”一天后又被转为刑事拘留,直至11月26日宣布逮捕,公安人员就再没有把我提出来。几年来,在看守所我不断向管教人员反映伤情,要求为我作伤情鉴定,却始终无人理睬,申诉材料又寄不出来。双手腕被吊打、溃烂后来慢慢地愈合,可是,左边屁股由于被生锈的铁钉拍打致溃烂,没有经有效的治疗,到了2007年7月由于伤势严重,闽清看守所怕我会得败血症,看守所所长奉命才带我到闽清县医院动了一次手术,交医疗费还是用同监舍俞裕胜的名字,后来两次才改用我自己的名字共交96元医疗费,是看守所先垫付,后来从我卡上扣还的,病历都在闽清看守所。闽清县医院医生说,还要动一次手术,要把坏死的肉全部割掉。看守所医生说,你快要出去了,等回去了自己去治疗。
匪夷所思的是,2004年11月29日,福州中院第一次开庭,庭上我把被公安严刑拷打的全过程都作了陈述,并当庭要求给我作伤情鉴定,却无人理睬。两年后的2004年11月29日,福州中院再次开庭,当天开完庭回到闽清看守所已是晚上6点多,想不到刚才在庭上还在指控我犯罪事实如何清楚,证据如何确凿的福州市检察院的公诉人林幼华和林聪伟也紧跟到看守所,与之前的11月1日公安办案人员来到看守所继续诱骗、威胁一样的口气说:“你按以前的供述承认了,我们就关你多久判多久,放你回去,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可以叫所长来,我们签个协议,作个证明,不然会判很重的!”等等。我说:“你们到现在这个时候了,还在骗我,还在恐吓我,你们就是判我死刑,我也不会再乱说了。当时要不是公安将我折磨得死去活来,我怎会胡编乱造,以致连累了谈敏华和王小刚他们。”我说:“你们连一点良心都没有,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你们怎能这样乱搞?”两个公诉人随后灰溜溜走了。后来得知,另两个公诉人陈卫东和吴仰晗也跟到连江县看守所诱骗谈敏华说:“说白了,我们主要针对前面两个(指陈科云和吴昌龙),这事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你也是被骗的,只要你承认了,就没事了,我们向法院求情,你坐(牢)多长时间就到判你多长,要不然这次会判很重的,坐到你哭也没人理你!”
想不到两天后的2004年12月1日,福州中院强行判我和谈敏华十年徒刑。而九天后的12月10日晚上,同样是我编造的电雷管提供者王小刚被无罪释放了。听说当时宣称案件“告破”时王小刚并没有到案,而是过了一年多王小刚才到案。他们明知我是胡编乱造,当然也没向吴昌龙提供所谓的炸药、电雷管。而没有了电雷管,又怎么能够爆炸呢?但福州中院却依然强判。
2005年12月31日,福建省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06年10月10日,福州中院改判我和谈敏华七年和六年徒刑。更为荒唐的是,在判决书上,公诉机关居然又把无罪释放的王小刚当作电雷管的提供者写在判决上加以指控。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竟然如此明目张胆地公开联手造假,枉法乱判。为什么要把无辜的人作为替罪羊关在冤狱之中,却让真凶逍遥法外?!
我再次强烈要求福建省高院对我以及我胡编乱造而殃及的谈敏华身上的伤痕进行司法伤情鉴定。我屁股被钉板打伤,由于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治疗,现在仍疼痛难忍,强烈要求给我彻底手术治疗!并给我们一个说法,还我们清白,彻底为我们洗雪冤屈。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杜捷生
2008年12月4日

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溪口村鹤林小学边125号
联系电话:13515001458 邮编:350011

“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谢清自辩词

审判长、审判员:
“福清纪委爆炸案” 在时过近十年、第二次上诉时间长达四年六个多月的今天,二审才开庭。是什么原因使得本应“从重从快”的爆炸杀人的恶性重案,被拖得如此之长?!作为该案第一被告陈科云的妻子、第五被告谢清的我,今天,我没有委托律师来为我辩护,因为我与案件根本无关,也没有什么可辨。但,既然侦查机关要把我和我的丈夫陈科云捆绑在一起,那我今天就不能不把我所知道的一些事实真相以及侦查机关的违法行为作如下揭露。
事实清楚表明,“福清纪委爆炸案”的所谓“成功告破”,是一个弥天大谎!侦查机关为庇护真凶,故意背离侦查目标,把无辜者作为“替罪羊”,企图用假象来掩盖真相。从而制造了这起骇人听闻的人间奇冤。
该案发生于2001624日,星期天,吴章雄是在接到一个传呼后来到单位就被炸死,而在他之前曾有五六个人看见爆炸物,却安然无恙。如此蹊跷,破案专案组岂能不知。在全市范围内搞大海捞针式大排查,明显是转移侦查目标,乱抓无辜,制造恐怖气氛。
我的丈夫陈科云被指控搞爆炸杀人。纯属诬告陷害、捏造事实、无中生有。陈科云200164日受福清纪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居然说他在三四月份就着手准备炸纪委。陈科云是一个胆小谨慎的人,他不是杀人狂。陈科云受过部队十年教育,在福清人大办公室工作十七年,是一个老共产党员。他不是无知的小孩,也没有神经病。他和被害者吴章雄素不相识,更无冤无仇。他受处分是不服,但还在申诉。凭什么给他冠以“强烈不满”四个字,就可以随意把他抓起来,秘密关押在办案点长达56天,丧尽天良动用种种酷刑逼取口供。法律明确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陈科云身上至今时过十年仍清晰可见的伤痕,几百次书面申请要求司法伤情鉴定,却无人理睬。一审仅凭刑讯逼供的口供,全案一个实证都没有,两次强行判决陈科云死缓。
我与案件毫无关系,913日上午陈科云被带走后,当天下午我也被带到福清公安局刑侦队。刑侦队重案中队长吴承奋和倪政平两人通宵达旦询问我,要我交代623日晚的去向,由于时过八十多天,无法回忆,我就按平常习惯晚饭后不是出去打麻将,就是和丈夫一起看电视,因此前两份笔录我就说在家里和丈夫一起看电视,当第二份笔录做完后,他们才提醒说,那天晚上刮台风,我才记起是在朋友家打麻将。就这样,说我包庇陈科云,后改为作伪证。这简直是荒唐:你是问我在哪里,我在外面还是在家里,关谁什么事?我包庇了谁?我为谁作伪证?我伪了什么证?
对我执行批捕,福清检察院是不同意,可是,充当破案总指挥的福清市政法委书记,居然以案情重大为由,要检察院批捕。致使我无辜蒙受了三年多的牢狱之灾,至今背了十年的黑锅。试问,案情重大就可以随意乱抓人?乱捕人?怪不得该书记来到羁押场所,伤痕累累的陈科云跪地向他哭诉、求饶,他竟无动于衷。
14日我被带到福清市公安局招待所进行测谎,下午被关在怡静园,铐上手铐脚镣。吴承奋、倪政平、王小榕等要我面壁站立,不让睡觉,稍站不稳,就用脚踢我的屁股、腰部,直至我支撑不住,昏倒在地。留下后遗症致使我的腰部时常疼痛。915晚,拿来“监视居住”证让我签字后,仍然把我关在“怡静园”,照样天天手铐脚镣加身,照样要我面壁站立、不让睡觉。并且从不告知我的亲人我被关押的地点。35天后,被刑事拘留转入看守所,才解掉我身上的手铐脚镣。这种以“监视居住”之名,行非法拘禁之实,为大搞刑讯逼供提供方便,在这起案件中,所有人无一不经历这个过程。被作为破案“突破口”的吴昌龙居然长达103天之久。对侦查机关这种公然违法,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却视而不见。
13日傍晚到14日凌晨五点多通宵达旦的询问中,始终只有男干警吴承奋、倪政平在场,我签名时上面也没有日期。可后来这三份笔录居然被改成了三天作成,而且还有女干警梁成娟的签字。由此可以看出,侦查造假是无处不在。
更让我想不到的是,我被抓的第二天(即914日)晚上8点,我三弟谢建忠驾车从外面刚到家门口,被等候的五六个便衣按住头,塞进另外一部车,拉到怡静园。917日,我的二弟谢建灿在福州连夜也被抓回。办案人员逼我两个弟弟交代炸药是如何搞来,以及如何帮陈科云安装爆炸装置。
我的二弟谢建灿在被关押了26天后,叫“取保候审”,放出时,恐吓他说:“出去后,不要乱说乱动。”三弟谢建忠,手铐脚镣不离身地被关押了54天后,也令“取保候审”,放出时,办案人员找不到脚镣钥匙,到外面请来开锁匠,五十元的开锁费还要自付,并且还恐吓说,出去不要乱说乱动,否则再抓进来。
我和陈科云被抓后,办案人员分别于915105日两次进我家搜查,把钳子、割纸刀、钢笔、螺丝刀等搜走,说是作案工具。而被指控运送爆炸装置的摩托车,停放在车库里却始终没动。117日案件宣布告破,摩托车还是没动,直到1128的下午4点多,才急匆匆把我带回家,把停在车库里的摩托车拉走。为什么摩托车突然成了623日夜运送爆炸装置的工具?原来,办案人员意外发现,被当作运送爆炸装置的小轿车,案发时正在修理厂维修。因此才把摩托车替代小车。不过,“是狐狸总要露出尾巴”,在这起案件中,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尾巴”而已,也不足为奇。
审判长、审判员,“福清纪委爆炸案”充满滚滚疑团,今天,我有一个重要情况必须向法庭报告,请法庭记录在案。
我和陈科云被抓三个多月后的200211日下午四点二十分,我的弟媳黄秀芳,突然接到一陌生男子的匿名电话,电话说:“你是不是陈科云的亲戚?”黄秀芳说:“是,陈科云是我的姐夫。”对方又说:“福清爆炸案不是陈科云干的,陈科云是被冤枉的,这件事是某某单位人干的(有具体的名称),我有证据。”就这简短两句话,电话就挂断。对方的电话号码是5211264,经查该号码是福清城关公共电话亭。此后,连续几个月断断续续接到该男子的匿名电话。2002116日和414日我们根据匿名电话指定的地点,两次拿到他放置在那里的与爆炸有关的物证。414日还告诉了我们作案人的姓名和住址。
由于这情况非常重要,2002415日,黄秀芳带着相关材料在律师的陪同下,到省公安厅反映情况,遗憾的是,刑侦总队接待人员听了我们的情况反映并看了相关的物证后,以案件已告破为由,拒绝了我们的立案请求。
这次情况反映后,很长时间没有接到电话。一直到了61日又突然接到该匿名电话,只匆匆说了一句即挂断。自此之后就销声匿迹了。
这件事发生后不久,黄秀芳出国到了阿根廷。可万万没想到,黄秀芳到阿根廷不久,竟被人枪杀当场死亡。此事至今仍是一个谜。
我们曾经也把情况向省高院反映过,被告知“没有侦察权”而作罢。今天的法庭上有来自政法、人大、政协等部门的领导以及庭上的检察官、法官们,希望能够引起你们的高度重视。“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是谁?为何长期被庇护?本来就是侦查机关的事,知情者大有人在,该匿名电话只是其中之一,我们本不想过问,也无力过问。不过,我们相信会有真相大白之日。
我们被当了十年的“替罪羊”,今天二审终于开庭了,我们强烈要求法庭还我们清白和公道!不要让假象继续掩盖真相!
谁都无法一手遮天。欠账总是要还的,这无论对谁都一样。

                                 谢清
                              2011426



星期三, 五月 04, 2011

“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开庭谈敏华自辩词

谈敏华收到福建省高院的传票


谈敏华近照


 谈敏华演示当年被吊打的情形

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开庭谈敏华的自辩词

132、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565(2011.5. 4)

回顾2005年心路历程
104、心路历程
420和中青驻福建省记者站长陈强联系上,陈表示待石狮之行采访结束后再联系。
422给广州市广州道中289号南方日报社的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总编沈灏去了一封信和翔实案情的相关材料,望他转交南方周末。
2312点许,于五一广场福州大饭店见到行色匆匆的……..
428上午10点许,到省法院送了一份《愿佘祥林案“杀妻”冤案的悲剧不再重演——“福清爆炸案”蒙冤亲属联名再控告》送呈陈旭院长并审委会。法院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我们说:这个案件领导非常重视,中央领导很关注,省领导有批示,院长几次批示(中央的关注来自王毅大使通过外交部转最高法、最高检直至福建相关部门领导,省领导卢批示:严格依法,实事求是,来审理此案,鲍绍坤也跟着批示),要求我们:“把握事实关,不能有任何差错,否则唯你是问”;院长、副院长还有庭长都看了案卷材料,尤其是院长于百忙中亲自抽时间看案卷,在法院应算是空前的,绝无仅有的事,省委卢展工书记有批示,要求:严格依法,实事求是“来审理此案,省政法委书记鲍绍坤也有批示,当然他们不会明确要求法院要怎么判。
吴昌龙被抓了50多天以后才作了有罪的供述,看来吴是条汉子,陈科云十天作了有罪的供述,杜捷生第九次才交待到谈敏华,在他前面说到卫国、严锦祥、小八路、郭宗盛等人,严锦祥被关了8天,杜捷生最后讲到王小刚,而王小刚和杜捷生曾有过节,按常情,相互有过节,哪还会有合作?王小刚肯定会马上举报了杜捷生。
陈科云这个人不够宽容,被处分后,到处告,还多次问神婆,问什么时候中纪委会到福清搞运动,触怒了当地官员,才把你列为重点嫌疑对象,整你没商量。吴昌龙失踪后,陈科云又去问神婆,神婆告诉说:“人在镜洋的一个山上。那么多人被纪委处分了,为什么会怀疑到你,有的东西你也怪自己。
谢清那个材料写得好,她说:“陈科云那天晚上在家,我没有犯罪,那天晚上,我在与不在家,在哪里和陈科云又有什么关系”?
 “我们不讲你这个案件。就佘祥林案件冤至如今,根源出在刑讯逼供这个总祸根上。”
谢建忠释放时,叫一平师傅开锁,这个情节就很严重,你们律师可以去找一平师傅,叫他实事求是作个证明,当时确有这么一回事。还有严锦祥,你们律师可以去取证,作为我们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最后我们问法院工作人员,法院会不会开庭以及什么时候才能作出判决?法院工作人员说:“这是领导决定的,恕不能相告。

星期二, 五月 03, 2011

131、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564(2011.5. 3)

回顾2005年心路历程
103、联系中青报

415到北京找日本华侨政协委员潘先生,两天来一直联系不上。心情低落和对现实的无奈情绪让我坐卧不安,又找不到行得通的出路,此时我特别想家。
明天是星期一,千里迢迢晋京,总要做点事来抚慰家中父母的期盼,18日晨我起个大早,今天天气不错,阳光明媚,为自个儿定个目标,心情自然好起来,脚步也轻快了,顾不上吃早饭就往古楼大街地铁站赶乘东直门,再转乘24路公交车至海运仓下车匆忙复印,直奔旁侧海运仓2号中国青年报社址,这个让我充满希望的报业。
时已十时许,报告接待人员听了我要找的人,表示该记者不在很忙,同是报社人都难得见其一面,何况今天又是星期一,报社领导层早上惯例开会,都不会在办公室。待问清得知我反映的是法治这一类新闻,接待人员给了我中青报《法制版》负责人员的电话号码,要我下午与之联系。
来北京好多次,这些热心的话最能宽慰我那无助的心怀。我赶忙记下电话号码,向热心人道了谢,走出中青报社址大门。
此时我的心情无比的喜悦,迈着轻盈的步子大步流星往最高法接待室赶。坐上106公交车经二十多个站点才到达了北京汽车南站的永定门幸福街18号,一幕幕熟悉的建筑历历在目跃入眼帘,路上行人庸懒地移动着沉重的脚步,拐进熟悉的胡同,放眼过去都是携着大包小包行李且上了年纪蓬头垢面的上访者,久违的邮发旅社广告墙依然矗立在路中央,行人都得绕过它,从旁两侧出入。远远的“东庄”二字就是最高院信访接待处的路标镶在右侧大墙上。就在信访处胡同口围墙边,有两位似曾相识的老上访者在散发着尿臭味“东庄”二字路标下面的路旁摆起许多上访指南:“法律文书”、“上访须知”、“上访路线”的宣传单,此宣传单是要钱的,这是他们维持状告和生活的经济来源。
还有一些形成文字冤情案例的揭露,在那出售时嘴里不停着吆喝着:一份五毛钱呢;另一个老大姐在旁侧用小板凳支起一小架儿童电子琴,有板有眼带着浓重东北乡音唱起民间疾苦小曲来,因我身上没带时间表,不敢逗留,快步朝信访处跑去。刚跨进信访大门,那里早已是冤的海洋,那儿的空气都带着冤,只见信访大厅外三三两两站立着,倚墙而立,或席地而坐,衣冠不整,满脸皱纹,目光呆滞无神,和其身上散出阵阵臭味的老弱上了年纪的大爷大妈们,其中有一位较为惹眼七旬老汉手持一根细竹竿,竿端系着一块泣满冤情的白布上冤情斑斑。似古代走面闯北的江湖郎中,在老汉旁边就是信访处的发表格、交表格处的小窗口紧闭着。看到紧闭的窗口我才知道来迟了,借问旁边大婶:现几点了?此大婶缓缓抬起那张布满皱纹憔悴的脸,迟疑地目无表情看了我一眼说:12点了。我再回到领表的窗户靠近一瞅上面提示的红字:早上8点——9点,中午15点——25领表时间之规定。
无奈的我只好再往信访大厅里去看看,里面早已是座无虚席整个大厅里充斥着劣质的烟味,说不出的异味和汗臭味。突然坐在中间有位五十开外的中年妇女边拍手边哼起民间的顺口溜:胡锦涛是个好主席,中央不是他一人说了算,腐败。。。。。。。。旁边几位与之相仿年龄的妇女也在附合着,不时还指出一此小曲中的用词,作了修改。
大半天的奔波,头晕晕的,还有一个半钟头,如何挨着过?等我填饱肚子再返回信访大厅时,已是黑压压一大片人,想找个位置很难,我在一位大姐躺着占四个座位余半个位子挨着坐下来,身心疲惫的我也顾不上什么臭味,抬起左腿,支起包袱,猫着腰先打会盹解解乏。在吵杂的半醒半睡中挨到1点半,外面的领表窗口早已排起一条长龙的队伍。心切的人们顾不了中午烈日的炙烤,依旧执着排站在烈日下盼着法院工作人员早点来发表格。已过了发表时间,约近一个小时,窗口依然紧闭着。这时,那条长龙队伍边上多了几们穿公安制服的人员,他们假借帮你检查身份证和判决书来辨别是否要截访的对象,有上访者不愿意让截访者查看,就争吵起来。前面队伍动起来了,往前一看,原来开始发表格了。
我赶快从大厅里跑到领表的队列中排队,到我临近窗口时,那几个人强行要看我的身份证,我和他们接上口理论时,他们听出我是福建口音,就放过说:不是,不是。
我领了表,填了表格到了交表窗口递了来访摘要,该工作人员问我相关的事宜,要我到大厅候着,我问什么时候以轮到接待我?他说:没那么快,你就候着吧,轮到你,自会喊你的名字。
时间过得飞快,该和中青报联系了,当我走到胡同口二个老上访者摆满状纸前,就把早上多复印的十来份亚洲周刊交给她们,并拿出原本的《亚洲周刊》让她们过目,以示复印件的真实性,马上就有人要那周刊报道的复印件,围观的人一边看一边议论着,一边掏腰包买下周刊报道,我又从手袋里拿出二份明显的复印件,让他们日后复印效果清晰,好卖出去,又能多添一些微薄的收入好糊口。
忙完这些小事,向车站方向赶路,在路边的AC卡公话亭里拔通了中青报法制版负责人的办公室电话,话机的一端传来柔和的声音,在此陌生的城市里听起来特别的亲切,我把案情简明扼要地介绍,并表明此案冤情比佘祥林还要冤,有过福建省当地日报的内参报道和香港《亚洲周刊》的报道,希引起中青报的关注。对方说:可以,你现在哪儿?当对方知道我还在汽车南站时安慰我道:没关系,来得及,你过来吧,到了再打这个电话联系。
我心急火燎坐上106路公交车,一路上公交车走走停停,看着快到下班时间,我心又焦虑起来,好不容易联系上的报社,万一下了班,说不定一切都泡汤了,我越想越担心,中途赶忙下了慢悠悠如蜗牛一样公交车,拦了一部的士直奔那个燃起我心中希望海运仓2号。
当我拔通电话来了一位年轻的男实习生,该男生拿着本子和笔在接待服务台旁侧坐下,我把几份福建内参和《亚洲周刊》两份判决书,吴昌龙手书《一个“死囚”的泣控》交给了男实习生,好心的实习生要我备份材料留底,建议我再去《新京报》、《法制报》等新闻媒体报社相关部门再走走,现因有佘祥林案子影响存在,时机对蒙冤者来说是件好事,我们这儿是否采访报道,要等领导看完材料才能拍板。决定了,就会和你联系,你给的这些材料不能返还的,请理解。听了男实习生一番话,稍稍高涨的情绪又跌入低谷,怅然若失的我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出中青报社大门,在路边公话亭里我又拔通《新京报》的电话号码,作了简单的陈情,对方要我把材料传真或邮发,因事务多,没有余人接待我,等我们看完材料认为需要采访,会和你联系的。新京报的地址:宣武门永安路106号在前门建国门大饭店对面。
18日晚上约十点许,《中青报》法制版郑主任来电告知经过讨论:可以采访你家的案子,到时你直接和中青报驻福建省记者站站长联系,这几天记者出差,过两天再和他联系,我已把相关材料发给要采访你的记者。自接到中青报采访的通知,心情豁然开朗,多次北京之行,最宽慰人心莫过此刻,仿佛间前面的道路宽敞了,但愿前路不再曲折,因权威媒体的介入而成直线。
19日早上,我在返回前还到《新京报》送了份材料。

星期一, 五月 02, 2011

130、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563(2011.5. 2)

回顾2005年心路历程
102、福建省政府门口请愿

2005413,我和母亲、姨、表姐及陈科斌一家共9人在省纪委门口拉起横幅并向路人发送《亚洲周刊》披露酷刑黑幕的报道。十几米长的黄横幅上题着:“公安刑讯逼供造假、法院草菅人命、福建爆炸案爆出司法腐败的黑幕、绵延三年的审讯、超期羁押达七百余天、院长公然表示:领导已下定决心,要拿下这个案子,判案的依据不是事实和法律,而是领导的意志和决定,以至于出现了电雷管持有者无罪释放。“主犯”死缓和十年有期徒刑荒唐判决。”我们持黄幅的后面还有许多别的上访者席地而坐,在那儿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着,十几米黄横幅在省纪委大门口一拉,蔚为壮观。围观的群众多起来了,保护省委省政府的屏山派出所的人员陆陆续续来了十几名干警,有的用手机向里面汇报黄横幅的内容,有的朝持横幅者及横幅内容仔细地拍摄着,有的在疏散围观的人群,有是在旁驻足观望等待上级的命令,门口的警卫员也过来问我们来访者的具体地址,我毫无讳言告诉对方:我们呈送给卢书记的材料很多,卢书记那儿就有我们的具体地址,警卫讨个没趣走了。突然人群中又冒出一个白净净的斯文人来,问道:你们来了多少人?我道:只要是蒙冤的亲人,都会来的,具体多少人我们没必要告诉你。此人又灰溜溜的走了。原来他看到后面席地而坐的那么多人和我们挨得很近,以为是我们一起的。约莫过了十来分钟,来了人自称是省信访局的林局长,平时我到信访局去上访,都没看到什么林局长,原来局长就在关键的时候才出现的。林局长发话:“你们收起来吧,到省信访局去等,我会通知省政法委、省法院过来接待你们”。不断地上访请愿中和我们很熟悉的屏山所干警围攻过来七嘴八舌劝我们到省信访局去。
9点许来了省法院信访处五十开外的徐姓工作人员凶巴巴地喝斥我们,大概刚才挨了批,把所有的怒火转嫁到我们的身上,正当和徐争个面红耳赤之际,陆续来了省法院主审法官严万辉、省政法委派来两名工作人员拿了材料就走人。
我们向省法院承办法官提出几个要求:福建省法院不要让佘祥林和聂树斌的悲剧重演,为亲人蒙冤案,我们也向省委书记卢展工等人送了材料,卢书记告诉我们:已经批示。法官安慰我们说道:“你们放心,这个案子,中央很重视,省领导也很重视,我们法院会依法办事的”。谢清声泪俱下向法官倾诉自己蒙冤被无辜关押了三年多,侦查阶段受到刑讯,公安在开庭时还让梁成娟干警作伪证证明侦查阶段是梁守在谢的身边。再提请法院对陈科云等人作出伤情鉴定。。。。。。。法官要求谢清把摩托车驾照和牌子复印过来,还有谢建忠手书遭刑讯逼供的控诉。
我也向承办的法官提了一个要求:公正对待客观存在的刑讯逼供问题,这些人身上都有不同的伤情,请省法院本着事实和法律,提请司法伤情鉴定,还有一件小事烦法官准允。关于《宪法》赋予每个公民自由的通讯权问题,吴昌龙自转押到永泰看守所后,连起码的通讯权都被强行剥夺了,和看守所人员理论时对方告知:“通讯权要通过省法院经办法官的同意”。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承办法官表示会和院里领导讨论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