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帖子

显示标签为“卢展工”的博文。显示所有博文
显示标签为“卢展工”的博文。显示所有博文

星期六, 十二月 31, 2011

37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807天(2012.1.1)

164、2008年控告件

为“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怪事

再致省委卢展工书记兼人大主任信

(图:卢展工书记)


卢展工书记并省人大主任:

我们是您熟识的拦车告状“福清纪委爆炸案”的蒙冤亲属。该案发生时,您正分管省政法工作的省委副书记任上,据此实情,自案发始,我们频繁不断地向您面呈状件和挂号投邮,直呈亲人蒙受巨冤之实况,在面呈状件中,您亲口对我们说,已作了批示,并予安慰,前后说有三次,我们每次都在您的“作了批示”的口述中声中翘首启盼,其中有一次是在省高院二审时,希望此冤情在您的关注下能得到纠正。在省高院二审时,您已是省委书记兼省人大主任,当还有监督之责,即使至2006年全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率队赴闽进行侨务执法大检查,且在其后也将此案列入全国人大督查之列后,省人大仍阳奉阴违,为什么呢?!至今案情不但得不到纠正,有人搞伤天害理的事件接踵而至,愈演愈烈:如律师被传唤、蒙冤亲属被拘留、为此案作鉴定的专家扣上“伪证罪”刑事拘留37天,一治安干警被无端怀疑关押了50天后放出时全身伤累痕痕;2007年7月间,福州市检受政法委书记的旨令配合市公安刑侦传讯“福清纪委爆炸案”的主审法官,更有甚者福州公安局刑侦还奉命窜到曾两次督查对此案作出“根本不能成立”的福建省高院要传询查办主审法官未遂。到了2006年10月10日,依然漏洞百出,让证据链根本严重断裂的实情下,市中院仍强行作出维持原来的死缓判决。凡此天方夜谭,只能说明此案件督办的牛纪刚无法无天到了何等地步。这决不是功归功,过归过能说得通的。

有道是“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此案所谓成功告破,经三次审理却判决难下不张,改变5个家庭遭涂炭的命运,历时已近7年,至今无一实证,不知是否还算共产党的法治?!至今福建省高院仍压案待旨,从此尴尬窘境中可以窥出,审者无权判,判权在长官,奥秘究竟在哪里?通过此案之怪状,难道还看不出福州法治的不堪状况!

我们不得不说,向您呈状,因为您时为分管的领导;我们向您呈状诉求,错在哪里?面对有冤待伸的如此典型的蒙冤者,现身为福建省一把手的您,犹不能主持这个公道;在福建,谁还能主持得了这个公道?!更何况,以往每一次伤天害理的进程,我们曾以书面材料呈告于您(每件都有证据在,可予备查),十七大全国两会精神,您比其它省级官吏都清楚,尔今如再回避, 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说不过去的。

忆往昔,我们二十多次的拦“轿”呈状过程,初则,你微笑对我们说:什么事?要注意安全,这样拦车很危险的;继则,您说怎么又是你们、星期天也来、礼拜天也来、下雨天也来,要当心安全呀;你们要相信法官,给法院一点时间,法院会依法办事的、在查嘛、你们一直来找我,也没用的;并说不要从那么远(日本)特意赶回来、还说你们这样拦车会害死我的驾驶员,这样是很危险的•••••••

以上语境曾使我们感佩,但实践出真知,只能让我们揪心和寒心。可又是谁制造了这一起令您那样累心的事呢?!我们必须说,您的累心来自您身边人言行不一,如牛纪刚那样表里不一、欺上压下,背后尽干泯灭人性的事,当牛等面对奉送他的衣食父母的人民,都可以为了所谓的“破案率“或为了掩盖真凶而制造这起惨绝人寰的大冤案背后,堪称就是把法律当商品买。牛纪刚现在省公安厅已经扶正,随了某些领导者的心愿,如再要插手干预此案在省高院的二审,请问能一手遮天吗?这些也许是您再不高兴听的刺耳之言,但愿您能沉思。

以人为本,在司法层面上不能是说说而已。多年来,我们状告不辍,别无他意,只想澄清冤情,要回清白,仅此而已。不论怎样,我们坚信,中国社会法治的进步,只能在不断地纠错过程逐渐完善与健全。让人民说真话,让正义回归法治,天不会塌下来!福建面临台海,搞“海峡西岸”,也只能寻求相对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下,方能适应。

逆耳之言,请熟思之。该是到还此案本来面目的时候了。因为压案压不过不断进步的的司法体制的改革,诚然,压案压不掉冤情真相,倘为了面子和为亲者讳继续背着包袱硬顶,只能越背越重。

毋庸讳言,根据中央提出的公民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们会向北京提出诉求。此谨呈!

星期五, 十二月 30, 2011

371、“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804天(2011.12.29)

161、2008年控告件

“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不决

人间奇冤海外游子盼青天



福建省委卢展工书记先生:

福清“纪委爆炸案”查办大造假,致我们的三个亲人身陷冤狱。审判机关明知这是一起大冤案,却在长官意志的左右下,有错不纠,致案件长达近七年仍被拖压着,恶劣影响震惊国内外。

作为旅居日本的华侨,几年来,我们几次返国了解案情真相。福建省高院在2003年8月和2004年1月对该案进行过督查,并作出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根本不能成立”督查结论。2004年12月案件上诉后,福建省高院和省检察院通过不公开审理又作出了“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

事实表明,福建省高院对该案已作出了明确的结论,但,却久拖不决。对于这种审者无权判的尴尬,福建省高院诉苦说:上面“婆婆”多,他们也没办法。并承认,此案已没有了程序。

诚然,福建省高院倘不是受长官意志所左右,而顾及到长官的情面以及官场的潜规则,按照中央精神和“两院一部”联合发文之“切实纠正超期羁押,有罪依法宣判,无罪坚决放人”之规定,此案又怎么会拖压近七年仍不决?

令我们愤慨的是:在无任何证据证明我们的亲人犯罪的情况下,肆意抓人,酷刑逼供致屈打成招。又明知已铸成大错,却为了所谓“顾全大局”和“维护地方形象”,居然将错就错,不惜以牺牲法律、牺牲无辜百姓的人身自由乃至生命作为代价。

今年春天,我们又返国。走在福州的大街上,真是百感交集:曾经和亲人们在这里冒着危险,锲而不舍地先后二十六次拦下飞驰而来的轿车,向您面呈状件。可是,我们执着的抗争以及满怀的期待,却未能惊动书记先生,至今问题依旧。这实在令我们深感困惑。

曾经刻骨铭心的拦“轿”告状经历,我们终身难忘。这本《“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面呈(拦车)卢展工书记的状件材料》(附件),敬请您再审视,它凝聚着我们和国内亲人对您怎样的期盼!

纵有千言万语难倾尽我们饱受冤案侵害的悲和苦。让我们稍感宽慰的是,此案久拖不决,非议不断,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新华社主管的《瞭望东方周刊》最近也主动赴闽采访,在4月17日该刊第16期刊登了《“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的专题报道(附件);中国人大侨务执法检查组于2006年和2007年4月两次莅闽进行涉侨案件大检查,此案亦列其中。我们坚信,冤案就是冤案,压案不可能永远压下去,也不可能压掉冤情真相!

2008年是北京举办奥运之年,必将引来世界的目光。福建是我们曾经生长、栖居的家园,我们怀有故乡情节,希望那里有民主、法治和人权。福清“纪委爆炸案”拖压七年仍不决,多年来我们不屈不挠向您呈告冤情,在福建,您若不为我们主持公道,我们还能指望谁?实事求是依法纠正这起冤案,您当责无旁贷!

尊敬的书记先生:该是给此案一个说法,还其真面目的时候了!

此谨呈!



旅日华侨:陈美钦 吴华玉

2008年5月15日



联系地址:日本千叶县千叶市中央区宫崎町467—4 陈美钦

电 话:0081-432620043

联系地址:日本奇玉县阪户市芦山町7番地9芦山町107室 吴华玉

电 话:0081-492840865

星期三, 十二月 28, 2011

370、“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803天(2011.12.28)

160、2008年控告件


一件皇帝新装 五家七年血泪

福建省“福清纪委爆炸案”







蒙冤亲属面呈(拦车)

福建省委卢展工书记状件

及大部份挂号邮件







福建省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告破”背后引出惊人话题

星期二, 十二月 27, 2011

369、“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802天(2011.12.27)

159、2008年控告件
“福清爆炸案”蒙冤亲属面呈卢展工书记状件目录

(图:卢展工书记)




2002

(1)、3月19日在福建省政府大门口呈送《上告省领导 揭示大冤案》,并附上给梁绮平书记的《再不纠正此冤案 负面影响更恶劣》和鲍绍坤书记的《如此大冤案 省里也失察》的状件

(2)、6月15日在福建日报门口呈送《再呈省领导 请察其究竟》

(3)、8月5日在省政府大门口呈送《刑讯逼供造假案 权大于法权压法》

(4)、8月20日在省政府大门口呈送《冤案犹胜“六月雪” 全国罕见人心寒》

(5)、9月16日在福建日报社门口呈送《再次直呈省领导 打开天窗说亮话》

(6)、12月27日在温泉路口呈送《侦查伊始先划框 刑讯逼供全武行 瞒上欺下造假案 未审先定世人惊》

(7)、12月30日在温泉路口呈送《如此制造大假案 问题究竟在哪里》

2003年

(8)、4月7日在温泉路口呈送《并非多余悲怆话 司法腐败百姓怕》

(9)、9月25日在温泉路口呈送《坑蒙拐骗造假案 以权压法民心寒 此案已铸成大错 秉公当不再拖压》

(10)、9月29日在温泉路口呈送《侦查离谱搞 法庭现原形 案已成大错 究竟怎么办》

(11)、10月20日在温泉路口呈送《以权压法毁程序 司法腐败怪事多》

(12)、12月15日在温泉路口呈送《制造假案“污水源” 司法腐败冤无辜》

(13)、12月26日在温泉路口呈送《执着抗争无他意 只求奇冤快纠正》

2004年

(14)、7月7日在温泉路口呈送《请毋再回避的呈告》

(15)、8月10日在温泉路口呈送《此案如此荒诞 为世界所罕见》

(16)、9月13日在温泉路口呈送《吃了秤砣铁了心 上天入地誓抗争》

(17)10月13日在温泉路口呈送《再请求 毋回避》和《倘若苍天有眼 也当垂怜落泪》(我们的再呈告)

(18)、10月26日在温泉路口呈送《宁为玉碎 不为瓦全》

(19)、11月3日在温泉路口呈送《“福清爆炸案”已没有了程序》

(20)、11月11日在温泉路口呈送《第二十次的呈告》

2005年

(21)、1 月13日在温泉路口呈送《“多余”的呈告 尚存的期待》和吴昌龙遭酷刑手书的《一个“死囚”的泣控》

(22)、2月5日在温泉路口呈送《亚洲周刊》报道的《福建爆炸案爆出酷刑黑幕》

(23)、3月31日温泉路口呈送《此案已铸成大错 领导漠视坎难过》

(24)、7月26日温泉路口呈送《酷暑煎熬下的再呈诉》

(25)、8月13日在温泉路口呈送《对一份迟交诉件的补充诉求》和中国青年报报道的《福建两死刑犯称:我们是冤枉的》

(26)、9月11日在温泉路口呈送《剖肺腑之言 陈赤子心声》和《紧急的求告》

星期三, 十二月 14, 2011

357、“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790天(2011.12.15)

147、2008年控告件

“福清爆炸案”拖压六年多 症结何在

再呈卢书记 冤案莫纵容



卢展工书记:

我们是“福清爆炸案”蒙冤者的亲人。

2001年福清那起蹊跷的“纪委爆炸案”,由于案件查办公然造假,我们的五个亲人无辜被抓惨遭酷刑致屈打成招。为亲人伸冤,为讨回清白,多年来,我们舍命抗争,不屈不挠地向您申告冤情。可是六年多过去了,这起错案却在您的眼底下被年复一复地拖压着。实在匪夷所思!

我们不会忘记,2002年3月19日上午七点多,在省政府大门口前,我们第一次拦下您的车,当面向您呈上《上告省领导 揭示大冤案》之状件,一直到2005年9月11日在温泉路口向您面呈的《剖肺腑之心 陈赤子心声》的状件。在这三年多的时间里,我们冒死锲而不舍地以最古老的拦“轿”喊冤告状方式,当面把状件交到您的手里达二十五次(我们都一一留存,邮呈更多)。这在告状史上可谓是空前绝后!

您曾经对我们说,您已经三次作了批示。但不知是那些欺上瞒下者对这种一批了之根本就没有任何跟踪督办的批示的阳奉阴违,批示成了一纸空文。在此期间,福州中院明知道该案漏洞百出,全案无一实证,却不依法及时纠正,而是在拖压了两年多后,在市政法委书记牛纪刚的操纵下,强行宣判爆炸罪名成立,并且还动用福州市公安局的警方屡屡对不断控告的我们进行刑事传讯和拘留。此后,我们只好以邮寄的方式依然矢志不渝地向您申告冤情。

福建省高院曾经两次对此案进行督查,一次裁定,虽然是不公开审理,但是,作出了该案“根本不能成立”和“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明确一致的审议结论。这,是谁都无法掩盖和改变的事实。

2006年1月24日,省高院法官到看守所宣读裁定书时明确告诉被告人说:“快了,问题很快会解决••••••”。孰料,为回避矛盾,却揣着明白装糊涂,有人却以“案件疑难复杂”,“双方分歧意见较大”为继续拖压作粉饰。

在省高院的裁定书上还载明:“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均不服,以没有实施犯罪,原有罪供述是被刑讯逼供等为由提出上诉”。法律文书的措词是既严谨又慎重的,在这份有着五位法官(其中三位是正副庭长)署名的裁定书上作这样表述,表明省高院是默认该案严重刑讯逼供,只是不好直白而已。

事实表明,即使是省高院对此案也是审者无权判、判权在长官。

我们困惑的是,如此离奇而露骨的一起假案,六年多来,我们吃了秤砣铁了心誓死抗争,如此执着地向省委书记告状,依法纠正错案,您一句话,一个批示(跟踪督办)就可以解决问题,让真相大白,可就是这举手之劳,您就是不愿出手,为我们主持一个公道,却任凭我们在漫漫的伸冤路上年复一年痛苦地煎熬。

卢书记,“辩冤白谤为第一天理”。胡适曾说明朝御史吕坤的这句话让他非常感动。可今天,这句话为什么就不能感动您?!

“仕途千里终须一别”。当您回归百姓,忆往事时,眼前浮现冤民对着您滚滚而来的车轮,冒死向您告状的情景,那时您一定会心生感触,可那已经只剩下遗憾!

一人含冤,殃及全家;纵容错案,殃及社会!秉公纠正“福清爆炸案”冤案,卢书记,您责无旁贷啊!

此谨呈!



“福清爆炸案”蒙冤十亲属 同具

2008年3月15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联系电话:0591——85387179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号楼601室 吴华英

联系电话:0591——85273696

星期三, 十一月 23, 2011

325、“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759天(2011.11.13)

115、2008年控告件

此案审了六年多,依然没有一个实证。福建省高院几


经审理作出了明确的审议结论,却在“疑难复杂”、


“分歧意见较大”的掩饰下,被年复一年地拖压着。


矢志不渝告冤情 绵绵此冤何时了


                           (图:时任福建省委卢展工书记)

福建省人大卢展工主任:

省人代会又将召开,在这会议临近之际,我们怀着殷殷的期待向您再急呈此状。

离奇而罕见的2001年福清“纪委爆炸案”至今已经六年多了,该案进入司法程序就长达五年多。时至今日,审判机关明明知道这是一起大冤案并且作出了明确的审议结论,却仍压而不决。实在匪夷所思。

六年多来,为替亲人们洗冤雪耻,我们不屈不挠地奔波在漫漫的告状路上,反复向省人大领导和人大信访等相关部门呈送诉求,期盼着人大对此案依法监督。在得到您及省相关部门领导的批示,福建省高院两次奉命督查,并作出了明确的督查意见。案件上诉后,据悉省高院非常重视,院长和庭长还亲自阅卷,福建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还亲自参加对此案的审议,经不公开审理最后一致达成了该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但是,由于省高院为了回避矛盾,作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中院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2006年1月24日,省高院法官到看守所向被告人宣读了这份包括三位正副庭长在内共有五位法官签名的裁定书时,明确告诉说:“快了,问题很快会解决”。

事实清楚地表明,福建省高院对此案已经作出了明确的审议结论。孰料,两年时间过去了,问题依旧。去年四月,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林兆枢副主任率涉侨案件执法检查组莅闽,省法院何鸣副院长向检查组汇报此案时,却以案件“疑难复杂”、“双方分歧意见较大”为托辞,给继续拖压进行粉饰。

众所周知,法院专司审判,判案的唯一依据只能是事实和法律。该案审了六年多,相关部门耗费了巨大的司法资源,对“证据”反反复复进行了修补,却至今依然没有一个实证,所谓的“疑难复杂”,与其说是案件本身,不如说是案件背后的长官意志。至于“双方分歧意见较大”,确是不假,试想,如此奇冤,蒙冤者及其亲人能没有意见?而冤案的制造者和参与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和利益能不千方百计以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和“意见”给纠错施加压力?对此,我们却要再问:法院究竟是干什么的?

不容置疑,现实社会也不乏正义和良知。福建日报曾多次为此案发了《内参》,《亚洲周刊》和《中国青年报》都相继对此案造假之真相进行了披露。

人代会期间,福建省高院又要向大会作工作汇报。此案广受关注,陈旭院长是否对这起严重超期羁押的案件继续以“疑难复杂”来搪塞,我们已经不在乎,我们在乎的是,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有效监督。

卢主任:人大负有对法律工作的监督之责,这起备受国内外关注的案件,发生在人大监督的眼皮底下,拖压时间是够长的了,已经引起人们对人大监督的诟病。您曾对我们说作过“批示”,也引起福建省高院的重视并作出了明确的结论。恳请您主持公道,相信陈旭院长是不会隐瞒本案之事实真相的,也不会在左顾右盼地继续拖压。

人世间最冤的莫过于冤案。“无罪的坐牢房,有罪的则逍遥法外”。这种天理不容、扭曲变态的司法,您是决不会容忍的。对这一惊天冤案加以昭雪乃天经地义。六年来,我们矢志不渝地向您申告冤情,却至今依然是“此冤绵绵无绝期”!

卢主任:为民辩冤白谤,您责无旁贷啊!!!

此谨呈





福清爆炸案蒙冤亲属 同具

2008年1月6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联系电话:0591——85387179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号楼601室 吴华英

联系电话:0591——85273696

星期日, 十一月 20, 2011

319、“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753天(2011.11.7)

109、2007年控告件

我们始终铭记,三年多前是书记的批示,引起福建省高院对

此案的高度重视,并作出了明确的结论。但是,这个来之不

易的审理结论却因何成了“镜花水月”?



再求卢书记 为民讨公道

(图:时任福建省委卢展工书记)


福建省委卢展工书记:

我们是“福清爆炸案”蒙冤者的亲属。因亲人蒙受奇冤事,六年多来矢志不渝地向您申告冤情,在2002年3月至2005年9月的三年多时间里,甘冒被抓拘和车轮碾压的危险,先后二十多次拦车当面向您呈状。终于工夫不负有心人,此案引起您的关注。您当面告诉我们说,您已作了批示,并且还对我们说:“要相信法院,法院会依法办事”。省委书记的关注让我们对冤案昭雪充满希望。

果然,福建省高院高度重视,两次进行了督查。2004年1月上旬非常慎重地特意从宁德、三明、南平市抽调了三位办案经验丰富的刑庭副庭长分别阅卷,十天后在当时分管刑事副院长刘炎的主持下,一致作出该案“证据不足和根本不能成立”的审理结论。2004年12月中旬,案件上诉后,省法院还告诉说:此案省里多位领导都作了批示,法院领导高度重视,院长、副院长还亲自阅卷,这是绝无仅有。福建省高院还约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一起参加了审议,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最后一致达成了“此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尽管省高院为回避矛盾,于2005年12月31日以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了“撤销福州中院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但在(2005)闽刑终字第4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上,与众不同地包括三位正、副庭长在内共有五位法官署了名。《裁定书》上载明:“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均不服,以没有实施犯罪、原有罪供述是被刑讯逼供为由提出上诉”。这样表述对于措词严谨的法律文书,说明省高院是知道该案严重刑讯逼供之事实,而不愿直接触及这一最敏感的话题。2006年1月24日,省高院法官到看守所向被告人宣读《裁定书》时还明确告诉说:“快了,问题很快会解决……”。

事实表明,福建省高院在领导的关注下,经多次审理,对案件的事实真相是非常清楚,结论是非常明确的。孰料,又近两个年头过去了,福建省高院居然莫明其妙地悄无声息。

此案拖了六年多,五年多时间被压在法院。审判机关久拖不决导致该案严重超期羁押,显然,法院的裁判权受到法外因素的严重干扰。

卢书记:此案历经了漫长的六年多,其是非曲直已昭然若揭。但审判机关明知错案,却迟迟不肯依法纠正。您曾经反复告诫我们说:“要相信法院,法院会依法办事”。时间是试金石,如何让我们相信法院?法院是否依法办事?在这起案件中已经并将继续得到验证!

人世间最冤的莫过于冤案,辩冤白谤乃天经地义。您曾经为此案作过批示,一度引起福建省高院的高度重视并实事求是地作出了明确的结论,却至今仍似“镜花水月”。鉴于此案之实情,恳求您善始善终,百忙中再关注此案,倘能再作批示,坚信法院一定会依法办事,一定会给一个公道。唯此,才能让人们真正相信法院,才能让人们真正相信法院会依法办事!

此谨呈!





福清爆炸案蒙冤亲属 同具

2007年12月17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联系电话:0591——85387179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号楼601室 吴华英

联系电话:0591——85273696

星期五, 十月 28, 2011

309、“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742天(2011.10.28)

99、2007年控告件
愿“辩冤白谤为第一天理”也能感动省委书记


福建省委卢展工书记先生:

我是定居日本的华侨。因2001年“福清爆炸案”,我的兄、嫂陈科云、谢清蒙受奇冤事,曾经两次回福州“拦轿”喊冤向您呈状,后来又反复以邮递方式向您申告冤情。而今,漫长的六年多过去了,却仍然是“此冤绵绵无绝期”!

时至今日,我和国内的亲人依然坚信假的难成真,坚信法律神圣宗旨是不可改变,即判断案件的是非,只能是事实和法律。

综观此案六年多,福建省高院在2004年1月奉命进行督查,作出了该案“证据不足,根本不能成立”结论的三位法官分别是从宁德、三明、南平三个市抽调的。2005年12月31日,福建省高院作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中院判决,发回重审”的(2005)闽刑终字第4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上与众不同地有五名法官(其中三位是正副庭长)签了名。《裁定书》上载明:“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均不服,以没有实施犯罪,原有罪供述是被刑讯逼供等为由提起上诉”。可见福建省高院知道该案存在严重刑讯逼供,只是不愿捅破这层纸,才以这种方式来表述。2006年1月24日(即案件退回重审的前一天),法官到看守所向陈科云宣读裁定书时,还明确告诉说:“快了,问题很快会解决”。事实表明,福建省高院对案情和审理结论是非常清楚和明确的。孰料,我们在“很快会解决”的等待中又过了近两个年头,福建省高院却至今没有动静。此案被一再拖压的事实证明,即使是省高院也是审者无权判,判权在长官,岂不令人深思!

共产党历来主张有错必纠。对于这起审判机关明明知道是错案且备受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案件,福建省委政法委理应秉公持正,理应促使福建省高院尽快依法纠错,以“看得见的正义”给此案一个公道,让人们知道我们的国家还有公平、制度和良心,让人们知道福建司法还有公正!

尊敬的书记先生:“辩冤白谤为第一天理”胡适曾说明朝御史吕坤的这句话让他非常感动,我希望它也能感动您,也能感动今天福建的司法界!

此谨呈!



旅日华侨:陈美钦

2007年11月29日



地址:日本千叶县千叶市中央区宫崎町467——4

电话:0081——432620043

星期二, 九月 20, 2011

271、“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704天(2011.9.20)

612006年控告件
福清纪委爆炸案重审又离谱
                              
     
省委卢展工书记兼省人大主任:
       
为福清纪委爆炸案查办发生惊人造假事,近五年来,我们不畏艰险,历经磨难给您面呈和邮递的状件叠起来,有一尺多高,每件都在,目录俱明。
     
那样一再打扰您,我们实万般无奈,内心的忧伤也难以言喻。您能体恤其中辛酸否?
      
这起腥风血雨的重案竟会查办得如此离谱,您在更深夜静中有否思考过?搞得如此震动国内外,至今犹难收场,其负面影响仍在向深层次蔓延,到底是谁种下的果,是谁种因得果。是谁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那样大的不良影响?!
    
您说过对此案已先后三次作过批示,我们相信,尤其是案至省高院二审后,您的批示秉公而明确。我们更相信,省高院办此案的法官是认真而负责任的,他们一再向我们转述了您关注并重视此案依法审理的主张。然,陈旭院长说的和做的是否心口一致,我们察其言,就感慨不已了。因为他明行接替宋立诚任市政法委书记的牛纪刚,在对待这个案件上,比宋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他因兼任市公安局局长,以经常以市委副书记之官衔打着市委的旗号扯起老虎的皮,实在十足,不只对草根阶层随意关押,对刚阿老律师,都可随意动用刑侦力量,以发刑事传唤为名,行变相侵犯律师依法执言行为之实,可谓劣迹斑斑,许多平头百姓更谈牛色变。仅如去年九月十日,我们几个人拦您轿车面呈状件,前后只十几秒;当时您并未训斥我们,但牛却于五日后竟动用几批刑侦力量,深夜到福清等地野蛮地抓我们到福州,又转手让鼓楼区公安把我们关进拘留所。执行公安最高的拘留期(15天),实则关了十七天,连国庆节也要我们呆在拘留所。对此,我们心愤难奈,曾不只一次向您投邮禀报。不知为何,您也没有声音!
      
共产党执政,归根结底,看重的也应该是人心,人心不稳,积以时日,又将会怎样?!
      
我们有冤情要向共产党的领导者反映,哪条犯了牛书记的忌?!据悉牛书记省里又任命升到正厅级,为其仕途增添了新的砝码,其中玄机,决非我等能察也!
      
此呈件仅附省高院(2005)闽刑终字第4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一份。请予审视。
        
作为老百姓,这几年我们扪心自问在状告路上是对得起党和政府的。此案发回市中院重审,又到了牛纪刚的掌控之中,仍搞暗箱操作,拖压了四个多月,近日市中院始发通知要在61日开庭。这一回,牛隐居幕后,通过市政法委的副书记杨XX常传达其旨意,桩桩件件,令人心寒。
       
倘您不想把这件假案再颠三倒四,能否再过问一、二,如通过省人大派员去庭审现场。
     
此案省高院、省检察院二长都心知肚明,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您不妨当面问问。牛纪刚为何要那样干,不知鲍书记会怎么说?!
     
老百姓水平低,不懂得官场规则。但懂得出问题往往在共产党怎么用人上。
     谨呈!

                                                         “
福清爆炸案八名蒙冤亲属   同具
                                                                              2006527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联系电话:0591——85387179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号楼601     吴华英
联系电话:0591——85273696









星期五, 九月 09, 2011

260、“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693天(2011.9.9)



50、2006年控告件

福清爆炸案再致福建省委卢书记

——浩然正气,必然名流青史

尊敬的福建省委卢展工书记:

我们是福清爆炸大冤案无辜者们的家属。我们为无辜的亲人深陷囹圄一直努力地伸冤长达五年之久!为此,我们知道,这起案件给您繁忙的工作增加了不少负担!我们还知道,您对此作过了多次极其重要的批示——从而有力地推动了这起冤案“拨乱反正”的进程!!!

可令人遗憾的是,至今尚不能够彻底地圆满解决,这使我们倍感焦虑的同时也倍感无奈!

诚然,令人欣慰的是:这起“大冤案”演变至今,越来越暴露了它的“本来面目”!也得到了众多媒体的关注,从而受到了世界的注目,这让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了真相,尤其是在 您的批示下,有关司法部门的重要官员也一直在为本案的“拨乱反正”艰难地努力着!相信本案在不远的将来是一定会得到圆满解决的,为此,只要您能够再超脱一些,再英明果断一些,就完全能够使我们无辜的亲人重见天日!您也将名流青史!!!

最后,让我们全体无辜者们的家属在此向 您表示最崇高的敬意!!!



无辜者们的家属签名:陈科斌 陈 炜 吴华英 吴玉堂

杜雪贞 谈军华 谢 清 谢建枝

2006年2月21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 话:0591-85387179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吴华英

电 话:0591-85273696



星期二, 九月 06, 2011

257、“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690天(2011.9.6)



47、2006年控告件

“福清爆炸案”离奇地审了四年多,孰真孰假昭然若揭,却难有定论。冤案制造者和参与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政绩和利益,恣意践踏程序,以权压法,并给二审的纠错设置重重障碍。致案件再次处于超期羁押的怪圈中。

审判独立和公正背后的匪夷所思

“福清爆炸案”蒙冤亲属再控告

省人大卢展工主任:

又是新年,但曾经震惊国内外的2001年“福清爆炸案”被蒙冤者,背着“爆炸杀人”的黑锅,受尽折磨,在冤狱中熬过一千五百多个屈辱的日日夜夜,仍未给个公正的说法。

2001年发生在福清纪委蹊跷的爆炸案,本与我们百姓完全无关的事,却因公安警方一上来就严重违反程序,枉抓无辜、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并由此殃及其他数个无辜者。一场飞来横祸就这样降临到六个无辜者的五个家庭头上。为替亲人洗雪冤屈、伸张正义讨回公道,四年多来,我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历尽艰辛和苦难,冒着遭福州地区某些媚上压下当权者的不断刁难和阻挠,一再野蛮拘押侵犯人身自由权利的危险,奔波在漫漫的申诉路上状告不辍。

对于爆炸案,无论国内还是国外,从来都是在注重“准”字基础上从速审结。然而,这起影响波及国内外的案件,福州中院于2002年11月29日庭审之后,却久拖不判。迫于被告人被超期羁押长达七百余天及社会舆论的压力,2004年12月1日,竟采取快刀斩乱麻,强行宣判爆炸罪名成立。

庭审之后的久拖不判,就已经证明裁判权受到了法外因素的干扰。据《亚洲周刊》披露,福州中院院长在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就透露“领导已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个案子拿下来。”显然,领导早已对案件的审理与决策划了框、定了调。在未审先定、长官意志左右下,庭宫只不过是一种走过场而已,主持庭审的法官也只不过是充当审案的工具而已。他们对法庭上所有被告那撕心裂肺的喊冤叫屈也就无动于衷;对被告在大庭广众之中,众目睽睽之下出示遭严刑拷打留下之累累伤痕便视而不见;对法庭上所有八位律师一致的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也就置若罔闻;对漏洞百出,没有电雷管的电雷管爆炸案也只好睁着眼睛说瞎话是“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对此,座阵指挥庭审的牛纪刚书记竟也熟视无睹。

综观这起案本不复杂的案件,却被搞得颠三倒四,久拖不决.种种迹象表明,冤狱制造者和参与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和利益,千方百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进行法外干扰,以权压法,对二审的纠错不遗余力地设置重重障碍。

福州中院第一次庭审之后,明知有错,不是及时纠正,依法公正判决,而是采取拖压,在福州市政法委兼公安局长牛纪刚的亲自指挥下,无视程序法,大搞公、检、法“一条龙”办案,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对已是支离破碎的案件反复进行修补。在漏洞已根本无法填堵,证据完全断裂的情况下,依然强行宣判爆炸案罪名成立,而九天之后(2004年12月10日)又悄悄对被指控为爆炸提供电雷管的四川王小刚无罪释放。在这荒唐判决的背后,又不乏种种违规违法卑鄙之行径。为使庭审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在开庭前五天(2004年11月24日),竟动用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对始终坚持无罪辩护律师中的三位年逾花甲的老律师进行刑事传唤达12小时,搞所谓语的敲山震虎,以告诫律师识相点;对多个亲属行刑讯之实并强行传唤和拘押,此类堪称全国罕见。对新闻媒体的采访则更是百般刁难和阻挠《中国青年报》和《亚洲周刊》分别派记者赴福州采访,或干脆“不接受采访 ”,或称“有关此案的采访,需要经过福州市委的同意”,更有甚者“先受到有关方面暗中监视,后受到警公开劝说,直至翻脸,扬言要采取‘必要’的行动。”……凡此种种,如果是牛纪刚对《亚洲周刊》记者所说的是“案子办得比较粗糙”能够搪塞的,那么据相关部门了解到,案件上诉至省高院之后,为给二审纠错施加压力,福州市公、检、法三家在政法委书记的直接指挥下又统一口径,呈文向上要求维持原判,这又是居心何在?!

福州地区司法腐败严重,一旦出现错案,总是极力掩盖,将错就错,一错到底。某些当权者迷信权力的威慑力可以颠倒黑白,从而不惜以无辜百姓的鲜血来染红自己的顶戴花翎,给蒙冤者带来无尽的苦难。

本案上诉省高院已一年多了,根据《刑诉法》第19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时值福建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即将召开,我们希望省人大代表切实负起应有的监督之责,督促省高院恪守独立和公正,排除种种法外因素的干扰,实事求是地对这起备受关注,拖压了四年多的案件 ,依照事实和法律,尽快彻底纠正一审错误而荒唐的判决。“法制债要用公平正义还”,让“无罪坚决放人”真正落到实处!

此谨呈!

联名控告人:陈科斌 陈 炜 吴华英 吴玉堂

杜雪贞 谈军华 谢 清 谢建枝

2006年1月3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 话:0591-85387179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吴华英

电 话:0591-85273696









星期一, 九月 05, 2011

256、“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689天(2011.9.5)

462006年控告件
              (卢)又送省领导       再请予持正
省委暨省人大卢展工书记、主任:
        
再次打扰您,并非我们所愿。
(图:卢展工)

        
省两会刚刚结束时,胡锦涛总书记即临厦门,旋于昨日转至福州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这,并不是我们老百姓需要认真关心的事,对吗?!只是我们多年来为福清爆炸案申冤屈,不得不关注胡总书记的莅临。
       
今天上午,我们在鼓楼金门社区和金山开发区见到总书记和您等。胡总书记在车上时,还向围观者微笑招手,显得可亲可敬。只是戒备森严,我们要呈送状件而不能如愿。我们中身体疲惫,心里倒挺踏实。
       
寄予对您尚存的信任,仅将给致中央领导的一封求援信呈上(附件一),您若不能转至,那也没关系,因为三月中央就要开两会。时至今日,我们愿白纸黑字告诉您,所谓福清爆炸案200110月就侦破并向世界宣告事是福建司法史上的一大荒唐。已造成极大影响并正在继续向违法难纠的歧道下滑。虽然很多教训难令人忘却,但即使是二审法院的陈旭院长,党性同样是有问题的。福建官场的问题仍在,应当是出在用人上。这里,我们特呈近日陈旭院长的直面大法官   勿再压此案(附件二),请同样费神参阅。
       
已够麻烦您的了,仅相信您对百姓的诉求是真话或假话,只您常说的头脑要清醒,谅总会辨别是黑是白来。
     
我们还需呈告的是,陈旭院长之所以左顾右盼,无非是为名利因果。其实,他对此案为何同样要拖压,无非是只缘身在此山中也。当然,鲍书记为何,我们就不想再说什么了。福州地区某些为官者在这起案件上的言行不一,我们就再也不提起了,总有一天见真章。
      
再呈以上,请能大度、慎思!
谨呈!

                                                                           “
福清爆炸案八名蒙冤亲属同具
                                                                                                     2006
115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周店村   陈科斌
         话:0591-85387179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话:0591-85273696


星期一, 八月 29, 2011

249、“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682天(2011.8.29)

                      392005年控告件         民妇还要再诉
                       邮呈虽无回声
省委、省人大——卢展工书记暨主任:
       
民妇女儿吴华英等在910日拦车向您呈状,您在当场未说要公安抓拘。但至15日凌晨0时许,民妇家突遭福州公安重案大队便衣刑警闯宅、强行铐走华英押至福州并被拘留15日,至今仍未释放。这哪里是规范执法!向您反映也不理,为什么?!
(图:2005年9月14日深夜福州刑侦队窜到福清带走三天前拦轿呈状的吴华英等四人)         此事件迅速传开,在民妇家及周围地区,人们谈警色变。民妇举家如何,可想而知。916日,民妇心愤难抑,到福州后写了《如此执法    到底为何》的呈件,专邮于您要个说法;因仓促,该件有错漏,所呈内容还是清楚的。拦车呈状就可以重拘,说明了什么?!
         
凡事皆有因。民妇儿吴昌龙于4年多前被警方以涉嫌爆炸密捕违反程序,受尽折磨。公安获取口供后,就抓其他人,如法炮制,骇人听闻!今年《亚洲周刊》、《中国青年报》相继披露的只是该案的梗概。该案搞得沸沸扬扬,至今仍压在省高院未判决,同样违反了程序。被告人方一再要求二审法院不受干扰,秉公独立行使审判权,于法于理,都属正当。这次福州警方以吴华英等拦   您座车为由、宣称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专派刑警于黑夜四出抓拘,即有三个人各拘留15天,其策划者实系向二审法院施压。如此飞扬跋扈堪称全国罕见。
       
老百姓也懂得些法律。那样怕见阳光的执法,能封得住芸芸众生之口吗!只不知   您以为如何?!
        2001
年福清爆炸案发生时,您正分管省政法工作。据说   您也亲临爆炸现场察看过。谅    您不仅听过案情汇报,也许还看过福清警方吴星明副局长(现已是福清市政法委副书记)与吴昌龙(时戴着脚镣)面谈专摄的录音录像,又不知   您对警方精心导演的那个杰作现在怎么看?!
(图:身陷冤狱前的吴昌龙)

       
正因为查此案中省、市几位长官先入为主、搞未审先定,司法机关查时面对重重疑团,仍有人奉迎搞反复补充侦查,至案情复杂而更漏洞百出。那样花了多少办案成本可以计算。但由此而造成的社会影响,让党和政府的公信度受损,恐用金钱难衡量。凡此,用权力是压不住的,纸是包不住火的。
       
若福州地区司法环境讲点人道,牛纪刚等有些良知,我的女儿等决不会一再告到您那里。四载状告路,述之人心酸。期间,您亲口说过的批示就有三次。牛纪刚书记是   您赏识的一位官员,可他对   您的批示,态度又是怎样!按现代法治理念去观察,即使是二审法院,又哪一点体现了公平正义!
       
民妇早信奉基督教,本已是心如止水,若无奇冤,对牛书记等那样的长官避之犹恐不及!
        
民妇对现社会知之甚少,但认为做官先要做人,做人当讲诚信。像牛书记那样专横,即使再升当省公安厅厅长,那又怎样!
       
今年公安搞大接访,出自何背景,要求有哪些!但在福州地区实际搞得怎样, 您明察吗?近日,民妇偶见周永康部长有个讲话,读后感慨甚多。现附上复印件,敬请   您忙中一阅。
       
据说中央对福建、特别是福州的司法状况是了解并关注的。现已定开十六届五中全会,福清就有人去北京告状。尽管有当局指令层层布控,也许不会都有用。
       
您雄踞一方,民妇等确信   您很辛苦,现仍企盼   您有共产党人的凛然正气,不徇私情,多理解老百姓的苦难。
   

                                                          
控告人:周洪玉    再具
                                                                        2005930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一号楼601
联系电话:0591——85273696邮政编码:350300




星期日, 八月 28, 2011

248、“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681天(2011.8.28)

382005年控告件
                           我们的期待:迟到的公正
尊敬的卢展工书记:
(图:时任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

       
我叫吴华英,可能是个让   您熟识的拦车伸冤女子、也可能是个让  您生厌的拦车伸冤女子、抑或是个早已消失在您记忆库的拦车伸冤女子。但无论怎样,苍天在上,我是一个有冤要伸并坚信有冤必定能伸的女子,尽管我是弱女子!      
(图:2005年9月11日吴华英拦下时任福建省委卢展工书记的轿车拘留15天)

       
自从2001年同胞手足之弟吴昌龙被卷入福清纪委爆炸案沉冤至今,我这弱女子在百般无奈的绝望中仍以至诚至信的希望和期待,一次次向  您呈上申诉,细细数来竟多达30余次!我也听闻   您作出过批示。然,为何政令受到阳奉阴违的阻梗,为何没有提供炸药雷管者、也即没有雷管何以实施爆炸的荒唐爆炸案却仍在国际社会上为福建司法、福建形象抹黑?作为含冤吴昌龙及其家属,我真得为此心痛神伤。另外,您可能并不知情,在我向  您呈送冤诉并得到  您长辈般承诺后,我则一次次被抓被拘,九月十五日我们三个蒙冤告状的家属再次被拘留了十五天,这是在向谁人脸上抹黑?这是想摧毁谁的形象?难道这就是以民为本”“权为民所用
       
尊敬的卢书记,说心里话,我并不愿意用我尚且年轻的生命作筹码到滚滚的车轮面前讨说法;我更不想打扰  您一个日理万机的省委书记。可是,卢书记啊,我实在是被逼得万般无奈、走投无路下才把全部的绝望化作对您的希望和唯一的信赖,坚信您主政的福建最终还是邪不压正,决不会冤屈一个好人,尽管他是一个普通百姓!您可知道,现在,每时每刻我面对着我那精神即将崩溃的父母而心如刀绞;每时每刻我都听到了我那无辜坐牢的胞弟绝望般呼救;每时每刻我都幻想着天下好人有好报,会有人拯救我们脱离苦难;每时每刻我都必须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告状成本发愁!
       
卢书记啊,我是多么的痛苦和无奈啊!最近,读到一篇纪念胡耀邦的文章,其中说道胡耀邦在平反冤假错案中忧含冤者之忧,急冤苦者之急。他曾批示告诫各级承办人员:「早一天解决,就等于被落实政策的同志和他们的亲属少过「一年」的苦日子。因为含冤受苦的人都是「度日如年」啊!俗话说人人都应该将心比心。我们当年在干校是啥滋味?」他自己更是夜以继日,提出了凡是写给他本人的申诉信一律不准扣押,凡是找他申诉的干部、群众一律不准
阻挡。此间,他亲自处理的信访就达数以万计,亲自接待申诉的人不下千计。而当时中组部一天平均处理冤假错案就达七百多件。读着读着,我泪如泉涌,失声大哭起来……
       
四年多来,含冤喊冤的我们这一家人过着怎样的暗无天日生活啊!我的父母为他们唯一的儿子、家族的命根子几乎是一夜之间愁白了头!每一分钟,对我们来说都是一种前所未有的煎熬!每一分钱,我们都必须节省下来用于这场莫名其妙的飞来横祸!我们满怀痛苦地艰难诉求,我们不图别的,只希望能够给予无辜亲人获得本该属于他的自由,仅此而已!
      
法律朗朗已经证明:把吴昌龙等定为纪委爆炸案的主犯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冤案!不仅司法部门有正义和良知的有识之士早已认知了这个事实,而且具有影响力的国际媒体也相继披露了事实真相。一些人试图有错不纠或将错就错,甚至是故意一错再错,这只会给福建带来更大的负面成本;一些人可以捏造事实,但根本上改变不了冤情真相!中国的法制在进步,公平正义,程序正义不可逆转,冤案就是冤案,也已是不可逆转。早一天解决,对各方当事者均有利,背着包袱前行只能越背越重。所以,我在此再次请求能够在    您的主持正义下,督促省法院不再压案不判,践行有罪则判,无罪坚决放人的法则。我深深地坚信:压案不可能压到永远,压案也不可能压掉冤情真相,压案更不可能压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步中的法律!压案从根本上也是  您所不愿看到的执法不公!
         尊敬的卢书记又打扰  您了!但这实在是万般无奈下我一个弱女子唯一可以倾诉和唯一的希望!
此谨呈!
  
                                                                             一再控告者:吴华英
                                                                              20051125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联系电话:0591—85273696邮政编码:35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