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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七月 21, 2011

20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637天(2011.7.15)

72002年控告件
如此制造大假案      问题究竟在哪里
福建省委、尊敬的卢展工首长并王三运副书记:
下情上达,何等不易!
为福清所谓侦破2001年“6·24”爆炸案、我弟吴昌龙等人蒙冤极深之案由,我早反复向   您等诸位领导悲愤实告;据闻    您也不只一次关注此案。但每每被上骗下压,省政法委主要领导也没有把心用在秉公抓落实上。这里,我对鲍绍坤书记言与行之相悖,愈益疑虑,震惊不安。
早在今年初,我向鲍书记送呈了《如此侦查爆炸案    耸人听闻民心寒》的控告件,本为对党信任的一种期盼。因无回声,我于三月中旬又向鲍书记呈交了《如此大冤案    省里也失察》的状件时,据实同时再向鲍书记求告,本意无非他身在要位,当谋其政,责无旁贷。鲍书记还是无回声。到了613日,我又向他送交了《刑讯逼供造假案   领导到底怎么办》的状诉件时,突然有公安便衣冲出来强行抓我。作为弱女子,我哭喊无效;鲍书记从小车里出来,明明看到便衣在对我实施暴力而不加阻止,却只说把材料拿过来”!
随后,有位老同志看不惯,通过报社请鲍书记的秘书将此事达知鲍书记。鲍书记才要公安将我释放,并发话说“他对此案很关心,已几次批示调查,问题正在进一步解决”,并说“感谢报社提供情况帮我纠正了一个由于疏忽而出现的错误;但请报社不要再搞材料,云云”。
可悲的是,我离开拘留所时,身上多处损伤。欲哭无泪,警方告诉 鲍书记是“留置”我,然总因鲍书记面子大,警方将对我行政拘留15天的决定书交给了我。
鲍书记公开明示问题正在进一步解决后,福州市检将本案正发回福清第二次侦查起诉退补(从今年春节后起)时。到了7月中旬,补充侦查起诉尚在福清,福州市的何书记就指令福州市检向市中院全案起诉。接着,市政法委宋立诚书记公开批评市检、明令将此案马上起诉到法院……
凡此种种,说明本省党对司法机关的领导,常体现为有些党的领导者直接插手司法机关,干预其依法独立履行职务的职能。
正因如此,本案于7月下旬匆匆推向中院后,我向   您和鲍书记再诉冤情时,因心愤难平,向省委常委兼市委书记的何立峰领导呈交了《刑讯逼供造假案   权大于法权压法》为题,向   您并请达知鲍书记。那样,在福州市检向法院起诉本案一个月的823,鲍书记召开本案案情汇报(当有会议纪要)。会后,福州市检陈卫东代理检察员马上向本案的杨智敏律师责问,说鲍书记在查,为何把有的材 料捅给对方……由此,我等知道汇报会上有争执,鲍书记指示要以办铁案的要求对待本案。
本来,陈卫东签字向法院送的起诉书明确记载“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鲍书记在汇报会上的指示看起来很对,却另有深意。果然,此汇报会后,福州市政法委也跟着开案情汇报会,问题更难自圆其说。福州市检只好将案卷抽回(不是撤诉)再组织人马;即使在国庆放假期间,也加班加点。但问题越排摸,漏洞却越大。然为了体现领导要定此案的要求,市检无视法律程序,要求福清市公安再次查漏祉洞。即使到了114日,警方还闯进福州看守所逼问我弟弟。法院无奈,只好一再拖延庭审。
面对新的反常,我方律师当然密切关注此案势态。在法院通知1128开庭后,律师们颇感蹊跷。其中,林洪楠律师出于公心,特地写出《紧急案情反映》送交鲍书记(附件2)。但是,宣称要遵照办铁案标准对待此案的鲍书记,却不置可否!

尊敬的首长:以上,我均实话实说。鲍书记的言行,我等实在不懂。此案警方将我的胞弟作为突破口违法乱纪大搞时,我就据实奔走呼号。纸是包不住火的。仅就这起案件来说,福清地区许多干群从纳闷到疑虑,再到对侦破怀疑。包括公安、检察机关中的正实之士,都有许多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只是有一些领导定调压着。案件移交到福州市检审查起诉时,出现了同样不同的声音。即使经半年二次退补审查起诉,问题依旧。
我很早就向  您等首长诉说福清很复杂,某些财权兼备者声称他们没有办不成的事。这,决非耸人听闻。尔今,市中院庭审此案已逾月。我不得不说,此案在法院开庭前,就有市政法委书记宋立诚指令法院要作有罪的判决。这,当然 是“未审先判”。鲍书记对上月庭审不再重申要按铁案要求办,不知为何?
尤当再说的是,这起案件侦查的总指挥是福清市政法委书记陈振英(常委),而宋立诚书记与开发有成的福清地区,有难以割舍的利害。宋向法院施压,有否请示鲍书记,就非我等能知。
不知   您是否认为当今社会仍是老百姓最苦。这一年多来,我全家固然难以正常度日,许多关心同情的乡邻,虽然议论纷纷,但也是无可奈何。
尊敬的首长:我求   (或交待他人)也能仔细看完律师的辩护词(附件3)。他们是从侦查时就担任了我弟吴昌龙的委托律师的。
这起案搞得如现在这样,我等当然很累很苦;还让许多人关注,实在悲哀。此冤案发生在福清,并不奇怪,有二位省委常委先后发话“案件成立”表明有人持权压法,弄虚作假到何等地步!
福清陈振英(包括纪委也有人  )和福州市宋立诚书记等达成默契、把司法机关当成工具,已经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威信,还极大地损害了政法机关的形象。鲍书记怎么办?为了自己的面子或不好向上面的交待,难道真要制造一个轰动国内外的爆炸案中案?!鲍书记说要按照铁案标准办,倘心口如一,当能向市中院作出依法公正审判的指示。若能刨根究底,此案不难显山露水。
为弟伸冤,我是甘冒报复之险才泣呈以上的。因为我相信   您当是个清官,因此案事关福建的声誉。
大恩不言谢,唯盼动真格;为民办实事,给个知情权  !
         谨呈!
  
                                          再控告人:吴华英
                                          20021230
     :福清市福塘路清展花园1号楼601
        :0591—5273696邮政编码:350300

203、”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636天(2011.7.14)

62001年控告件
刑讯逼供造假案      权大于法权压法  
烈日炎炎     百姓状告增煎熬       司法腐败      我弟何时获尊严
尊敬的卢展工首长并鲍绍坤书记:
613,我以《刑讯逼供造假案    领导到底怎么办》为题(有二份附件),再次送呈鲍书记并请报   您。我于今年1月起,就几次向鲍书记送控告状。为认真计,我还专书一纸《再呈省领导    请察其究竟》的诉状拟上达于   您。想不到屏山派出所的干警当着鲍书记的面根本不听我辩解,强行抓我,引起很多人议论。随之,讯即报批对我拘留15天。
此事件发生后,有位老同志出于公心,设法反映到鲍书记处;鲍书记通过秘书打电话要派出所马上释放;并发话说,鲍书记很重视此案,已几次批示,问题正在解决,云云。该次,我身上多处被挫伤,虽徒增悲愤,总算没有吃到更多的苦头。但是,要向    您呈送的材料拖了时间,派出所表示由他们交省信访办转达。为了证明,现再将该件交   您审视(附件1)。只不知送鲍书记的有否转报于   ?!
对福清市2001年“6·24”爆炸案所谓告破并移交审查起诉事,据说省领导是不止一次批示福州市调查。然而,福州市有关部门却未按党性原则、依法秉公对待。有些领导嘴上说“高度重视”,行动上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一套。例如:由福州市政法委案件督查处副处长申平与市纪委、公安、检察等单位的成员于四月间到福清,好酒好肉招待后,他们仅与公安局的人交换意见,再到纪委等机关问一问,不听民声民意,当然不会向知隐情的老干部了解,更不愿进看守所见一见在押的陈科云、吴昌龙等嫌疑人,说是那些人讲肯定不一样(指搞刑讯逼供),去了让公安等不高兴。问题就难办?不仅如此,申平等调查人员回福州后,对陈科云的委托律师却耿耿于怀,于419把他找去,诘问为何要在福清市看守所拍陈科云的伤情照片,还查问陈科云写的《血泪的控诉》材料是如何从看守所传出的,多方责难;对律师提出陈科云等人惨遭刑讯逼供,已反复向市检检察院等部门提出伤情鉴定、重新笔迹鉴定等意见,市政法委等四个单位的在场者却支吾其词、敷衍推诿。
据闻福州市向省炮制的报告,就是这类掩盖事实真相的调查。当然,我等同样没有知情权。不知   您和鲍书记是否审视过?!尤其是鲍书记直接分管省政法,对这起经省报中央,向国内外宣告侦破的爆炸案的批示核查,是否依法抓了落实、动了真格!这起全国罕见的刑讯逼供造假案,福州市检察院同样未能对问题要害行使法律监督的职能。然即使撇开公安严重违反程序搞刑讯逼供这个要害,纵因起诉意见书所列材料矛盾多多,自今年3月起只好退回福清市检补充侦查。其负责审查起诉的检察官怕得罪纪委、公安等单位,经二次退补拖到了7月中旬(已用完“退补”法定次数)。在没有任何实质性补充材料的情况下,福清市有关方面多方施压。在身为此破案总指挥、福清市政法委书记陈振英等到福州活动后,福州市政法委不分青红皂白,不仅对市检提出批评,而且指令将案件匆匆推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25日叫审理;福州市政法委等单位有否同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施压,也会显山露水。据说这一以权压法行为还是由中共福州市委书记定的,传说还说,不会判处陈科云死刑!
去冬以来,民女等进省城控告福清警方侦破“6·24”爆炸案属假已有几十次。民女丹心可鉴,所列事实均愿负责任。省自宋德福书记至   ,都作过批示。福州市委书记也说高度重视。但如以福州市政法委以调查为名,纵容办案单位践踏法律程序,对无辜者大肆刑讯逼供,实为欺上瞒下;请  您与鲍书记明察
纸是包不住火的。福清市公安局在政法委书记陈振英的亲自督办下搞的这起冤案,有许多离奇的假材料,这里仅呈其中之一(附件2)
该件说:“吴承奋带领倪政平等人到福清市中福公司进行摸排,摸到一个关于陈科云因财务问题被福清市纪委处理,存在对福清市纪委强烈不满的重要信息,同时还摸清了陈科云关系人吴昌龙的基本情况……专案组领导决定把陈科云、吴昌龙作为重要对象进行布控……为突破本案,决定密捕吴昌龙。”
问题很明显,福清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与会计陈奋真长期磨擦,为福清许多人知悉;陈奋真问题严重,因有市纪委某个当官亲戚庇护,反倒打一耙;以陈科云被纪委处理不满而趁机说他搞爆炸,这不符合陈科云原长期在福清市人大任职的经历和为人。再说,陈科云被福清市纪委宣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于64才宣布;其后,他不服申诉,6月中旬晋京反映(证据俱在)。岂能在5月就策划实施对市纪委搞爆炸报复!何况,该起爆炸物就放在福清市纪委一楼信访办门口,作案目的、对象,都令人生疑。
该件说吴昌龙是陈科云的重要关系人。事实是吴昌龙是中福公司的聘用司机(警方原散布吴是陈科云的外甥等等,实是造谣),无任何前科,岂能把吴作为一个重点对象?!
但是福清警方为搞突破口,就进行布控,旋于728(实为727)夜,由吴承奋、倪政平等5个干警对吴进行密捕,并称成功地把吴抓获归案”(未出示任何手续)
该件在其后说“因为缺乏有力证据能够指控吴昌龙”,就是说仅凭怀疑即恃权把吴“抓获”归案,显系无视法律程序,违法办案,侵犯人权。
福清警方密捕吴昌龙后,连续一个多月不露风声。该文却说“经过长时间的心理较量”“案情仍没有取得进展”,才于“913抓捕陈科云,谢清(陈之妻)”等进行审查。凡此种种,竟属违纪违法行为。
该件还说,吴昌龙交待问题,是警官吴承奋做了大量的细致的思想工作,这更是露骨的胡编。不然,就请福清警方将此绝妙经验总结出来,将对中外法治都是旷世的贡献!
该件还说,吴昌龙的全部交待(口供),仍是对他继续做思想工作的结果。警方按吴昌龙的口供,不断抓其他“案犯”,都用酷刑,然后费尽心机地去收集,拼凑“证据”。如说“在吴昌龙厝的楼顶隔热层下,搜到被藏匿起来的作案工具电烙铁、钢锯等物品”,就纯系不实之词。

负责同志:纵有千言万语,也难倾尽吴昌龙等人遭刑讯逼供、枉受冤狱之苦。福清警方为掩盖抓捕吴昌龙等人滥施酷刑之真相,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成“监视居住”,之所以连法律起码常识都不顾,只能证明其明知故犯;福清市检等在审查起诉意见书时不予指正,把律师的意见拒之门外。其监督的职责当然未履行。
尊敬的领导:如福清地区党风问题积累多多,社会道德水准还在滑坡的实情下(也许  您不这样认为),只有法律是老百姓人身自由权利的最后一道保障线。如本案虽一再告到    您等省领导,还会这样,请问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中央将开十六大,这起以权压法的大假案在福建似乎难以揭开盖子了,民女等只能背黄榜上京去。
最后,我还是由衷地喊   您们一声首长,是否   您和鲍书记也有难处?率真冒渎,请祈见谅!
                                                  再控告人:吴华英
                                                   200282
  :福清市清展花园1号楼601
        :0591—5373696邮政编码:350300


(图:福清市公安局)

202、”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635天(2011.7.13)

52001年控告件
再呈省领导        请察其究竟
福建省委、尊敬的卢展工首长:
319,我对弟弟吴昌龙被警方指控涉嫌福清2001“6·24”爆炸案惨遭酷刑,打入囹圄之冤情,以《上告省领导   揭示大冤案》(有二份附件)为题,向  您呈诉状。蒙  您态度和蔼,同时还将鲍、梁两位领导的状件收下。我在该件中,提出要求“警方对此假案开听证会、给当事人以应有的法律知情权等四点要求”。虽未获答复,我仍然相信  您是位公道正派的大领导。
说实话, 我在状告路上遇到一位姓刘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母亲说,她蒙冤状告六年,福州市政法委等单位言而有信,反复推托。后告到  您手上,尽管福州市警方继续弄虚作假,由于   您力主正义,去年底终于有了转机;不久前,还抓到了原被放掉的真凶。这 ,使我对    您深为钦敬!
我弟弟蒙冤的这起爆炸案,现福州市检已第二次退回福清“补充侦查”(最后一次了)。这种案子,最具严格的排他性。福州市检之所以这样做,只是为了拖延时间,与严肃执法的原则相违背而已。由此可见,当今司法机关作风问题严重之一斑!
实因问题未解决,近日,我向省政法委鲍绍坤书记再呈控告件,请求转报于   您。考虑到鲍书记因忙而可能疏忽,谨将该件再直送于   您。
当今社会,党的形象受损。确因司法腐败非同寻常。其中,瞒上欺下,谎报情况者,实不鲜见。实告以 上,敬祈明鉴,谨呈!
                  200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