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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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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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辉(北京)宪政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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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本(北京)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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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昕(北京)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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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猎(广东)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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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梅(北京)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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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北京)农民
王雷(北京)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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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明明(北京)IT
龚卫国(北京)学生
张扬(北京)工程师
许银龙(北京)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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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波(北京)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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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凡(北京)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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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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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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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俊(天津)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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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国疆(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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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旭琴(天津)暂时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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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锴(天津)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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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刚(天津)暖通销售
王忠祥(天津)滨海新区人大代表独立参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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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天津)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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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世界(天津)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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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桂琴(天津)退休工人
刘津良(天津)自由职业者
李愈(天津)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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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博方(天津)散人
李雨泽(天津)自由职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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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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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思成(河北)司机
周颖(河北)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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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刚(河北)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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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兴国(河北)安全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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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元(河北)自由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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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明华( 河北) 教师
李彬(河北)公务员
庞振兴(河北)学生
孟祥欣(河北)学生
逸岚(河北)自由职业者
陈曦(河北)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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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河北)无业
张富中(河北)无
张彦伟(河北)寒秋雪莲
范玉祥(河北)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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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月辉(河北)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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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刚(河北)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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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泉(河北)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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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歆(河北)无
张力民(河北)职员
谢东光(河北)工人
左辰智(河北)学生
杨志广(河北)
陈敬(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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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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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辉(山西太原)学生
无狭魔(山西)正义人士
赵润俊(山西)工人
裴海鹏(山西)教师
高健(山西)公民
王永民(山西)农民
秦汉杰(山西)公民
李志前(山西)工人
李文峰(山西)国企劳务工
八戒的脊梁(山西)
宋鹏(山西)大学生
马立忠(山西)退休者
田富礼(山西)自由职业者
冥王的冷笑(山西)
吴瀛洲(山西)农业专家
八戒的脊梁(山西)
张晞(山西)会计
张海涛(山西)工人
李军(山西)大学生
郭亮(山西)学生
李平(山西)农民
WULIAO(山西)自由职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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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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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铁柱(内蒙古)网虫
韩世雄(内蒙古)公务员
李洋(内蒙古)学生
李文迹(内蒙古)农民
张猛(内蒙古)记者
张文涛(内蒙古)无业
李归戎(内蒙古)学生
王东(内蒙古)农民
陈新(内蒙古)业务员
王新(内蒙古)程师
陈新(内蒙古)业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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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景红(内蒙古)无
林佳乐(内蒙古)自由职业
李化龙(内蒙古)学生
王晓(内蒙古)农民
张平(内蒙古)工人
王军(内蒙古)工人
200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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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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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维(辽宁丹东)维权人士
李爱毛(辽宁沈阳)白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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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隆(辽宁)工程师
辛颖(辽宁)上访人员
高源(辽宁)学生
贾文(辽宁)自由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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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钧(辽宁)自由职业
熊鹏(辽宁)上海交大学生
董长民(辽宁)无
云盈(辽宁)自由
韩晓刚(辽宁)贫民
付琛雯(辽宁)有良心的人
广陵(辽宁)经理
东北风(辽宁)摆地摊的
于适维(辽宁)学生
卞學道(辽宁)自由职业
范鄉來(辽宁)自由撰稿人
胡力川(辽宁)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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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坤(辽宁)农民的孙子
李阳(辽宁)个体
徐晓东(辽宁)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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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奇(辽宁)农民
廖丹(辽宁)律师
李信(辽宁)佛教工作者
王文晔(辽宁)学生
王亮(辽宁)职员
王哲(辽宁)工程师
王学忠(辽宁)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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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光明(辽宁)农民
张天潘(辽宁)评论员
张俊杰(辽宁)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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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皓(辽宁)工程监理
李婧娅(辽宁)学生
薛明(辽宁)临时工
常亮(辽宁)公司职员
孙行者(辽宁)学生
田军(辽宁)IT
张慕坤(辽宁)基督徒
200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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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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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文强(吉林长春)学生
李景赟(吉林)学生
李东阳(吉林)银行职员
肇弘(吉林)电脑行业
宋宇宏(吉林)工人
徐翊民(吉林)农民
夏元丰(吉林)公民
地上的小草(吉林)医生
林小虎(吉林)学生
徐翊民(吉林)农民
张慧(吉林)教师
田丰(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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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琳(吉林)待业
群众演员(吉林)学生
姜宛君(吉林)学生
庞世亮(吉林)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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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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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彤(黑龙江哈尔滨)教师
张鹏飞(黑龙江哈尔滨)巴东自费旅游团
张晓飞(黑龙江)中学老师
张经刚(黑龙江)公民
高波(黑龙江)公民
张晨(黑龙江)随意
刘惠芝(黑龙江)访民
刘惠娟(黑龙江)基督徒
孙天明(黑龙江)工程师
王壮志(黑龙江)无
杨铁男(黑龙江)学生
东北刘哥(黑龙江)农民
班耀军(黑龙江)小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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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顺爱(黑龙江)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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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学梅黑龙江)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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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钊(黑龙江)自由职业
陶志强(黑龙江)职员
李栋(黑龙江)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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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浩(黑龙江)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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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峰(黑龙江)医生
孟繁明(黑龙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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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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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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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民(上海)
刘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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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靖宇(上海)公民
徐慧芳(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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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独伊(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大二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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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梦芸(上海)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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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希雷(上海)IT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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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灵灵(上海)工程师
吴顶忠(上海)学生
聂先生(上海)电视导演
Findyou(上海)审计师
王昊青(上海)学生
stone(上海)记者、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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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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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方铮(江苏南京)学生
匡兴(江苏南京)
张志鹏(江苏南京)学者
张目分(江苏南京)广告人
张慧(江苏南京)学生
张霓(江苏)学生
张正明(江苏)
张强(江苏)学生
张林松(江苏)个体
张韬(江苏)无业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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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磊(江苏)学生
张伟峰(江苏)自由职业
张立磊(江苏)学生
心远(江苏苏州)退休
赵舜明(江苏)销售
胡叮(江苏)学生
于泉(江苏)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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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枫(江苏)教师
方言(江苏)学生
方思(江苏)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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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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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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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浙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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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冬强(浙江)
朱旭阳(浙江)学生
雷成良(浙江)企业职员
乐乐(浙江)公务员
蒋立波(浙江)诗人
屈荣军(浙江)交警
杨勇(浙江)私企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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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红雅(浙江)职员
荣哥(浙江)无业游民
李超(浙江)个体户
李云(广东)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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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琼琼(浙江)自由職業
余来有(浙江)职员
丁海军(浙江)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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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鹂鹏(浙江)农民
赵健魁(浙江)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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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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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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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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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国】(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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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24日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为掩盖爆炸黑幕,将无辜的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谢清等人作为替罪羊,对外大肆宣称“成功告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此案历经两次审理,三次督查意见,一次发回重审,福州中院重审维持死缓判决。2006年10月10日上诉福建省高院,长达四年半二审于2011年4月26日开庭仍审而不决。目前,吴昌龙和陈科云仍被超羁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难见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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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不决的“福清纪委爆炸案”系福建省公安厅厅长牛纪刚专办,为掩盖爆炸黑幕,吴昌龙成了替罪羊,代理律师林洪楠被勒令闭口,鉴定专家被刑拘,主审法官被恐吓,冤属被构陷。图为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和母亲2012年2月9日在福州街头呼吁:牛纪刚厅长,你啥时会被休假式疗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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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新上任的福建省纪委张昌平书记第一封信 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冤属呼吁司法公正 福建省纪委张昌平书记: 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不决,历经三任福建省纪委书记,从梁绮萍、陈文清、再到如今新上任的您――张昌平书记。 现在来回顾历经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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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欲静,风不止。 今天是7.4推友节,早上,到邮局给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省纪委陈文清书记、省政法委徐谦书记寄出控告件,顺便也给十年不决“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寄出一张明信片,安慰一下满腹冤屈的弟弟。 刚到家,就接到福清市公安局镜洋镇派出所干警的恐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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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访美 民众喊冤——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 2012年2月14日情人节,也是习近平访美之日,据说,今天福州市委领导到福清接访。吴昌龙的母亲到案发所在地福清市找不到领导,在福清街心公园向民众展示官造假,民遭殃的儿子吴昌龙当了十一年替罪羊仍不见天日。呼吁: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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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拦轿呈送省委书记第 26 封信 卢展工书记: 2001 年福清“ 6 · 24 纪委爆炸案”由于侦查机关通过媒体向国内外宣称告破,使此案之负面影响更加利害。您对此案早已知悉,因据称 《福建日报》 就不只一次发过 《内参》 。近四年来,我们...
星期六, 一月 14, 2012
亚洲周刊爆料后的网评(一)
2012年1月15日亚洲周刊《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之后,网络上反响很大,其中有一网友的推贴力透纸背,短短三条微博条道出本案症结问题所在。
俗众喉舌:【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受害家属翻案】作为默默关注此案10年的福建人,当今天看到亚洲周刊这期头条新闻时,甚感鼓舞与欣慰——当事人即受害者家属终站出来说话了,而且这些话(划线部份)无疑是颗比当年炸弹还要重磅的炸弹!若此案能交由最高院重审,其意义将超过佘祥林与聂树斌案,三网民案也将迎刃而解。
俗众喉舌:作为这10年来一路见证“福清纪委爆炸悬而未决疑案”的福建游子,本博深深地为福州市局、福建省厅、省高院乃至闽府感到悲哀,为鲍绍坤、牛纪刚、马新岚等人感到耻辱!随着当年死者家属出于良知出面澄清,从佘祥林、赵作海到王子发、聂树斌再到如今的吴昌龙等人,当局的司法纠错接二连三的自掌嘴巴。
俗众喉舌:如今,境外第四权力的舆论监督已到位。福建高院乃至最高院能否对此案按合法规定程序进行重案重审,就要看他们的表现和良心发现了!借用亚洲周刊的一句话:福建当局难道还要枉法继续将历时十年冤案锁在重重黑幕下吗?福建司法何时才能回到法大于权的轨道,敲响正义法槌。抄送@游精佑 @于建嵘 @姚晨
这期《亚洲周刊》报道题为《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中道出沉默十年之后的死者吴章雄妻子爆料真相的原因,以下是《亚洲周刊》采访王惠珠的报道:
王惠珠在接受亚洲周刊记者采访时说,之所以至今才提出对林惠全(泉)等人的控告,只因为“这些人丧尽良心,完全违背了当时的承诺给我安排工作,给我儿子大学毕业后安排到纪委工作以及保证给予优厚赔偿等,换取我不说出传呼内情的”。王惠珠说:事后,他们以我没有文化拒绝给我安排工作,哪怕是到纪委机关食堂洗菜。熬到今年我儿子大学毕业,我因此去纪委要求兑现承诺给安排到纪委工作,结果他们欲又赖帐,不承认了。我在气愤中砸了纪委办公室的门窗,因为至今十年多了,还在让罪犯逍遥法外,答应给我的所有赔偿至今连一分钱也没拿到,我不告他们,告谁?
您的默默关注让我深深感动并热泪盈眶。希望更多媒体、法律专业人士、社会良知之士、热心的网友、请伸出您的手,轻点鼠标,关注这起福建惊天奇冤案:真凶逍遥、替罪坐牢、苦主爆料真凶是纪委官员、举报者被灭口、律师被闭口、专家被刑拘、法官被恐吓、依法办案者被打压、关注者被诬陷(福建三网民案)
1:【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2001年案发时,宋德福主政福建省委书记一年多后病重由卢展工接替。在卢主政期间我拦过他的轿车多达25次,面呈状件,在卢亲口告诉我们三次批示后,爆炸真相越藏越深。
2:【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2002年,众冤属同天拦下福建省委宋德福、卢展工、梁绮萍、鲍绍坤等书记轿车面呈状件,随后在省政法委鲍绍坤书记主持下召开福州公检法8.23会议,会上指示要办“铁案”。
3:【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2002年案至福州中院,时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宋立诚指示要作“有罪判决”,随后,宋在2003年福州官场大地震中贪腐曝光,遭重判。
4:【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2001年福清市政法委陈振英书记召开11.17公检法会议,以“该案件重大,建议检察院作批捕”的《会议纪要》。值得一提的是,在福建三网民案中的林洪楠律师因《会议纪要》“泄密案”被闭口、停止一年执业的处罚。
5:【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2004年牛纪刚被带病提拔(闽候爆竹死人案被严重警告)适时接替宋立诚的福州市政法委书记位置兼市公安局长。冤案又回到造假者牛纪刚手里。吴昌龙等五人被秘密转押到福州五区八县看守所关押,直到开庭才告诉律师吴昌龙等人的关押点。
6:【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2004年开庭前,三位老律师林洪楠、马义良、杨智敏被福州市公安局刑侦队传唤,查问福清政法委《会议纪要》问题;紧接着由福州司法局长出面警告律师:庭上不要说不该说的话。
7:【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开庭前,坚持控告的冤属陈科斌、吴华英、杜雪贞、谈军华也被福州公安局传唤:查问律师费用、《血泪的控诉》从哪里来等等所谓的问题。
8:【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牛纪刚厅长既当球员,又当裁判。一审期间,令福州市检公诉人吴仰晗、陈卫东到连江县看守所威逼江西谈敏华:承认了,就没事,我们向法院求情,关多久判多久,马上放你回去。要不然,你一个外地人,关到你哭为此,也没人理你!
9:【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在牛的指令下,福州市检公诉人林聪伟、林幼华到闽清县看守所与前面来过的公安一样威逼福州杜捷生:“你按以前的供述承认了,我们就关你多久判多久,放你回去,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可以叫所长来,我们签个协议,作个证明,不然会判很重的!”。
10:【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2005年9月11日,冤属吴华英、陈科斌、杜雪贞第25次拦下时任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轿车面呈状件,过了四天,牛纪刚派福州公安半夜闯宅砸门,连夜带走三位拦轿喊冤者各被拘留15天。
11:【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2006年受省市两级法院委托的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专家陈榕明、郑家志对现场炸坑作出至少需要600克以上炸药量鉴定结论与吴昌龙罪述75克相差10倍,牛纪刚恼羞成怒之下,把两专家刑拘了37天后放出。
12:【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本案所谓提供电雷管者王小刚无罪释放,原先接替涉黑福清市公安林孜局长位置的施友鹰、倪春顺被打压、或贬或调。主因他们把迟“到案”王小刚依法投入看守所,没有经“监居”环节中酷刑下的罪述。
13:【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2006年在牛纪刚指示下:福州公安到福建省高院要追查经办法官被陈旭院长抵制;福州市陈聪检察长要彻查“不听话”法官的所谓问题,上演了公诉人传讯主审法官的闹剧。很讽刺的是陈聪没能把「不听话」的法官和律师送去双规,自己却因贪腐先被双规,其后遭到法办。
苛政-叛徒: 这事件不能解读为个案伸冤,你若得以昭雪,那么当官的就要坐牢,给你一个交代还不如给你一个胶带。冤假错案遍及全国多如牛毛,不如唤醒民众推翻体制来得实际。。
选票拯救生命五世互听大队: 很早在电脑中就看过此案,温去日本,他们还在鸟国驻日本大屎馆抗乙过。不过吴女士对敢呐喊、该回听的,还是要回听,可以增加听友。你收听二千,听友回听你二千
!@墙内阉割的喇叭:来个劲爆消息,图下这个福清纪委爆炸案死者的家属去年时就喊没抓到凶手,真正凶手可能是纪委的领导,而被冤枉关在看守所十一年未判的福建三网友案之一的@2011吴华英 弟弟被当凶手已经做替死鬼十一年了,还没判决。这几天这个死者家属到纪委喊冤闹,她认为上当,当时纪委领导叫她说谎,现在她不干了。
@墙内阉割的喇叭:劲爆!大家请关注福建三网民案中之一的@2011吴华英 ,福清纪委爆炸案终于在死者家属发现当年上当受骗后,知道真凶为纪委的某领导,愿意站出来为被冤枉关了十一年还未判决的吴华英弟弟吴昌龙洗刷冤屈,哪有案子破了,所谓的“真凶”抓了,死者家属都不认同,因为凶手就是纪委领导,这封信看完太惊人了:
#福清纪委爆炸案#劲爆3:十年之后,被愚弄、蒙骗的死者家属王惠珠报料,将隐藏了十年的秘密抖出来:案件没有告破,真凶是纪委某领导,强烈要求彻查双休日打传呼的纪委领导。当真相惊现,真凶浮出水面,黑幕还能掩盖多久?请问什么时候还无辜、还关在看守所十年未判我弟吴昌龙的清白和自由之身?
@墙内阉割的喇叭: 为什么吴华英弟弟被关11年不敢判决?因为全福州地区的知道此案的人都知道是假案,专案组长林孜已经在牢里,如果放了她无罪的弟弟,要有多少人出事,所以一直把不敢放,也不敢判,都十一年了,真凶没事,收钱的没事,制造冤案的没事,他弟弟被酷刑快没命,申请伤情鉴定几百次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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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正义感的媒体请与本案冤狱受害人的姐姐联系,她的名字叫做吴华英 吴华英,她的电话是13960717290:她是一位执着、感人的姐姐!她的事迹可以与清朝杨乃武的姐姐媲美,杨乃武的姐姐感动了慈禧太后,不知道有没有哪位“老佛爷”被吴华英的曝光而龙颜大怒?
秀才江湖转播:
这不算稀奇!同样是福建,三网友案之一吴华英爆料,他弟弟被作为替罪羊关了11年,爆炸案真凶是纪委官员,举报真凶者在阿根廷被杀人灭口,超级低俗屠夫为她曝光
@秀才江湖2012:@2011吴华英 她的弟弟被人冤枉!被当作替罪羊!被关了11年!真凶是纪委官员!一起骇人听闻的警匪勾结大案!网友们,让我们一起把它捅出来。有杀人灭口,有替罪羔羊,有酷刑冤狱,有替弟申冤!媒体们,这么多新闻点,你们都不关注,难道你们是天生唱赞歌的!她有你需要的重大、特大、强大、猛烈新闻爆料
冤案制造者福建省公安厅厅长牛纪刚既当球员,又当裁判。对本案不同意见者的专家被刑拘、干警被私刑、法官被恐吓、律师被闭口、依法办案局长被贬、控告的冤属被拘、被判.....//
林洪楠律师执照没有吊销,而是被停止一年执业。由于一向敢言经常被闭口,不管在先前的“福清纪委爆炸案”,还是到后来伸冤更冤的福建三网民“诬陷案”,屡遭闭口,不让林律上庭,无法无天者怕林律捅出什么报料来,法庭上又会让他们尴尬地下不了台。
@曹九常二十:“福清纪委爆炸案”早已不是法律层面上的事实和证据,而是权力傲慢下视法律为儿戏,只要面子,不要人命的荒唐案。 //@曹九常二十:所有未经公审公开法律程序的案子一律推翻,快快放人!
王小刚2003年“到案”,林孜局长涉黑重判,福清市公安局换了新的领导班子,王直接投进看守所,未经似吴昌龙生不如死下“监视居住”的酷刑环节。王小刚无罪,接手的公安局施友鹰局长等被督办的牛纪刚打压,扣帽子,或离职或遭贬。
深究福建三网民“诬陷门”案中有案,即“福清纪委爆炸案”。三网民范燕琼为此案已写半部书,游精佑关注此案好几年,吴华英为弟吴昌龙陷冤此案执行状告至今。三网民被抓,被定性,这种亲者痛,仇者快的续集,福建省公安厅长牛纪刚概莫能外?!//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牛纪刚既当球员又当裁判,把淫威发挥淋漓尽致!上门恐吓双规“不听话”的省市两级法官,刑拘专家,刑罚依法办案人员,林洪楠律师被闭口,连夜传唤冤属,制造恐惧气氛,福州公检法沦陷…//@博爱米奇:一些精英们老是攻击文革制造冤假错案,逼死了不少个知识分子,而今天呢?一个爱高调
劲爆#福清纪委爆炸案#:专案组“十条侦查措施”不查打传呼者;死者妻子王惠珠两次向专案组提供打传呼者的姓名和身份的询问笔录被隐匿不入卷;公安告诉律师无法提取传呼机及通话记录;而今王惠珠报料:打传呼纪委领导利用职权从公安手里“取走”吴章雄的传呼机。如此反常,其背后隐藏着怎样的交易?
福州中院开庭前,牛纪刚传讯了敢言的三位福建老律师:马义良,林洪楠,杨智敏。查所谓的“泄密”问题无果,又通过司法局领导警告老律师:法庭上不要说不该说的话!//@今天倪快乐吗://@宋成均律师:法律人,定关注 //@苍生正道: //@花木兰妮999: //@吴洪森新微博: //@日拱一卒自由来: //@2011吴华英:
由于纪委承诺跳票,十年后家属不干了,于是真相就浮现了,真TMD惊悚!
@秀才江湖2012 :真凶逍遥法外,合法公民替他枪毙?这是和谐社会还是喝血社会?
:以生命为代价的抗争就是要这样一个结果吗?薛先生,白死了。
活力的幸运胡杨树:有时间 说谎也会付出代价的
孙-悟-空://@活力的春风又生: 十一年前配合造假冤案,十一年后不干了,为什么,是利益没得到兑现满足么,缺心眼的家伙.
/@湖州老费: 从纪委的一贯表现看可能性极大,这料太劲爆了。
和谐的鱼与网:做人也是多么凶险,有权有钱者杀人,可以易如反掌.
/@边民微博: 这个可以转,也许突破点就在这了。
白而强: 神马“机位”?老百姓早就不再假装相信了!//@李和平律师:
三民主义平等: 宁错杀勿放过过 (今天 19:01)
和谐的鱼与网:做人也是多么凶险,有权有钱者杀人,可以易如反掌.
周世敏律师:想冤沉海底吗?
@墙内阉割的喇叭:为什么吴华英弟弟被关11年不敢判决?因为全福州地区的知道此案的人都知道是假案,专案组长林孜已经在牢里,如果放了她无罪的弟弟,要有多少人出事,所以一直把不敢放,也不敢判,都十一年了,真凶没事,收钱的没事,制造冤案的没事,他弟弟被酷刑快没命,申请伤情鉴定几百次
@墙内阉割的喇叭: 大家转起!还有劲料上来!看来有人紧张了,我也收到”问候"电话,叫我注意家人。 //@2011吴华英: 此博好威力!半天功夫压力传递到我家,接到骚扰电话!敬请持续关注!
律政彩儿://@李英俊律师:// @王红杰律师 :关十几年,还没判,人没死不是替死鬼,算是冤大头. //
//@曹九常二十:所有未经公审公开法律程序的案子一律推翻,快快放人!
曹九常二十:回复@2011吴华英: 所谓中国特色就是以党权力取代法治机制。所以各地受害者单打独斗维权几乎可以肯定是徒劳的,争取公平公正法治社会唯有大家团结推翻专制。 (今天 13:35)
@边民微博: “进去”了?在哪个国保大队?
津笑笑生:天朝的公检法已经烂掉了//@wk勇者: 转发微博
黑暗中点灯:现在是有人的地方纪委都可以管,因为这套体制把人牢牢绑架在政治车轮上,不管你从事何种职业,都难以幸免。
金Dagan :司法竟然在政府的面子下低头,悲哀啊!!//@新洋白涝://@宋成均律师:法律人,定关注/司法耻辱地 // @知青记者 : 还有念斌冤案!福州怎么啦? // @2011吴华英 : 福建执政者,是人命重要,还是面子重要?真凶再次露出水面,何时拿出勇气来纠错? @wk勇者 :
@维汉混血裸跪服刑女 : 百姓的孩子苦呀?我们是不是投错胎了,怎么生活在这么没有尊严的国家?
大话崛起:今中国,有人已可以视生命如草芥,相应另些人已开始视死如归。现前者强于后者,因后者未彻底绝望。随前者日益强大,后者亦会越多,终将超过前者。到临界点时世界将无可挽回改变。这改变血腥痛苦,打断进程唯一方法是科学改革。//@又酸又涩的李子: //@秀才江湖2012:替罪羊替人送命!这么和谐的社会啊!
余洪明:咱福建的陈年旧案,十年过去没有说法。唉。南方网的报道
我是刘君鞅:震惊!劲爆!
老菜头2011 :应该司法调查,查明真相。//
水瓶雨花果:声援,出来后赶快出国!
龙儿乖乖05 :转发!让更多人关注,希望给你带来奇迹//@2011吴华英: 深究福建三网民“诬陷门”案中有案,即“福清纪委爆炸案”。三网民范燕琼为此案已写半部书,游精佑关注此案好几年,吴华英为弟吴昌龙陷冤此案执行状告至今。三网民被抓,被定性,这种亲者痛,仇者快的续集,福建省公安厅长牛纪刚概莫能外 (30
柳村客://@深圳老歌: 合鸟法—连黑社会都不如//@男人上路: 穿着合法外衣做着黑社会勾当的黑暗官场!//@疑似有钱人://@剩世飞刀11: //@欧畅:福州黑,早有耳闻~ //@2011吴华英:黑幕重重!为本案作出至少需要600克以上炸药量福建工程爆破专家陈榕明,郑家志被造假者牛纪刚刑拘37天!
废都阿尔://@2011吴华英: 福州中院开庭前,牛纪刚传讯了敢言的三位福建老律师:马义良,林洪楠,杨智敏。查所谓的“泄密”问题无果,又通过司法局领导警告老律师:法庭上不要说不该说的话!//
响尾z蛇:转发此微博://@2011吴华英:当福清爆炸案到福州审理时,因闽候爆竹死人案被警告处分的督办此案的牛纪刚副厅长带病提拔“适时”接管福州政法书记兼市公安局长,仅凭怀疑,把福清干警候小凯抓去关押50天,放出时遍体鳞伤!//
栏杆10://@2011吴华英: 谎言被重复! //@云之:还有三网友案,司法耻辱地 //@知青记者: 还有念斌冤案!福州怎么啦?
博爱米奇:一些精英们老是攻击文革制造冤假错案,逼死了不少个知识分子,而今天呢?一个爱高调的以法治国的社会为什么还要坚持这些惨剧的冤案呢? (今天 08:35)
//@Mr郭越:耶和华是伸冤的神,因为经上记着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祂必做审判的工作。不要灰心,不要发怒,这只会被恶者所利用。看人我们会失望会绝望,但是有主的同在,我们大大充满希望。祷告,不但求主为你们伸冤,也求主怜悯他们,叫他们晓得自己的过犯。
双鱼guangming:人我凭什么相信你,真相呀真相死人的真相,除了你天性忠良正义。
坦蕩凌雲:白色恐怖后的红色恐怖好像从没消失
俗众喉舌:【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受害家属翻案】作为默默关注此案10年的福建人,当今天看到亚洲周刊这期头条新闻时,甚感鼓舞与欣慰——当事人即受害者家属终站出来说话了,而且这些话(划线部份)无疑是颗比当年炸弹还要重磅的炸弹!若此案能交由最高院重审,其意义将超过佘祥林与聂树斌案,三网民案也将迎刃而解。
俗众喉舌:作为这10年来一路见证“福清纪委爆炸悬而未决疑案”的福建游子,本博深深地为福州市局、福建省厅、省高院乃至闽府感到悲哀,为鲍绍坤、牛纪刚、马新岚等人感到耻辱!随着当年死者家属出于良知出面澄清,从佘祥林、赵作海到王子发、聂树斌再到如今的吴昌龙等人,当局的司法纠错接二连三的自掌嘴巴。
俗众喉舌:如今,境外第四权力的舆论监督已到位。福建高院乃至最高院能否对此案按合法规定程序进行重案重审,就要看他们的表现和良心发现了!借用亚洲周刊的一句话:福建当局难道还要枉法继续将历时十年冤案锁在重重黑幕下吗?福建司法何时才能回到法大于权的轨道,敲响正义法槌。抄送@游精佑 @于建嵘 @姚晨
这期《亚洲周刊》报道题为《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中道出沉默十年之后的死者吴章雄妻子爆料真相的原因,以下是《亚洲周刊》采访王惠珠的报道:
王惠珠在接受亚洲周刊记者采访时说,之所以至今才提出对林惠全(泉)等人的控告,只因为“这些人丧尽良心,完全违背了当时的承诺给我安排工作,给我儿子大学毕业后安排到纪委工作以及保证给予优厚赔偿等,换取我不说出传呼内情的”。王惠珠说:事后,他们以我没有文化拒绝给我安排工作,哪怕是到纪委机关食堂洗菜。熬到今年我儿子大学毕业,我因此去纪委要求兑现承诺给安排到纪委工作,结果他们欲又赖帐,不承认了。我在气愤中砸了纪委办公室的门窗,因为至今十年多了,还在让罪犯逍遥法外,答应给我的所有赔偿至今连一分钱也没拿到,我不告他们,告谁?
您的默默关注让我深深感动并热泪盈眶。希望更多媒体、法律专业人士、社会良知之士、热心的网友、请伸出您的手,轻点鼠标,关注这起福建惊天奇冤案:真凶逍遥、替罪坐牢、苦主爆料真凶是纪委官员、举报者被灭口、律师被闭口、专家被刑拘、法官被恐吓、依法办案者被打压、关注者被诬陷(福建三网民案)
1:【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2001年案发时,宋德福主政福建省委书记一年多后病重由卢展工接替。在卢主政期间我拦过他的轿车多达25次,面呈状件,在卢亲口告诉我们三次批示后,爆炸真相越藏越深。
2:【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2002年,众冤属同天拦下福建省委宋德福、卢展工、梁绮萍、鲍绍坤等书记轿车面呈状件,随后在省政法委鲍绍坤书记主持下召开福州公检法8.23会议,会上指示要办“铁案”。
3:【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2002年案至福州中院,时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宋立诚指示要作“有罪判决”,随后,宋在2003年福州官场大地震中贪腐曝光,遭重判。
4:【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2001年福清市政法委陈振英书记召开11.17公检法会议,以“该案件重大,建议检察院作批捕”的《会议纪要》。值得一提的是,在福建三网民案中的林洪楠律师因《会议纪要》“泄密案”被闭口、停止一年执业的处罚。
5:【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2004年牛纪刚被带病提拔(闽候爆竹死人案被严重警告)适时接替宋立诚的福州市政法委书记位置兼市公安局长。冤案又回到造假者牛纪刚手里。吴昌龙等五人被秘密转押到福州五区八县看守所关押,直到开庭才告诉律师吴昌龙等人的关押点。
6:【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2004年开庭前,三位老律师林洪楠、马义良、杨智敏被福州市公安局刑侦队传唤,查问福清政法委《会议纪要》问题;紧接着由福州司法局长出面警告律师:庭上不要说不该说的话。
7:【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开庭前,坚持控告的冤属陈科斌、吴华英、杜雪贞、谈军华也被福州公安局传唤:查问律师费用、《血泪的控诉》从哪里来等等所谓的问题。
8:【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牛纪刚厅长既当球员,又当裁判。一审期间,令福州市检公诉人吴仰晗、陈卫东到连江县看守所威逼江西谈敏华:承认了,就没事,我们向法院求情,关多久判多久,马上放你回去。要不然,你一个外地人,关到你哭为此,也没人理你!
9:【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在牛的指令下,福州市检公诉人林聪伟、林幼华到闽清县看守所与前面来过的公安一样威逼福州杜捷生:“你按以前的供述承认了,我们就关你多久判多久,放你回去,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可以叫所长来,我们签个协议,作个证明,不然会判很重的!”。
10:【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2005年9月11日,冤属吴华英、陈科斌、杜雪贞第25次拦下时任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轿车面呈状件,过了四天,牛纪刚派福州公安半夜闯宅砸门,连夜带走三位拦轿喊冤者各被拘留15天。
11:【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2006年受省市两级法院委托的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专家陈榕明、郑家志对现场炸坑作出至少需要600克以上炸药量鉴定结论与吴昌龙罪述75克相差10倍,牛纪刚恼羞成怒之下,把两专家刑拘了37天后放出。
12:【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本案所谓提供电雷管者王小刚无罪释放,原先接替涉黑福清市公安林孜局长位置的施友鹰、倪春顺被打压、或贬或调。主因他们把迟“到案”王小刚依法投入看守所,没有经“监居”环节中酷刑下的罪述。
13:【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权大于法】2006年在牛纪刚指示下:福州公安到福建省高院要追查经办法官被陈旭院长抵制;福州市陈聪检察长要彻查“不听话”法官的所谓问题,上演了公诉人传讯主审法官的闹剧。很讽刺的是陈聪没能把「不听话」的法官和律师送去双规,自己却因贪腐先被双规,其后遭到法办。
苛政-叛徒: 这事件不能解读为个案伸冤,你若得以昭雪,那么当官的就要坐牢,给你一个交代还不如给你一个胶带。冤假错案遍及全国多如牛毛,不如唤醒民众推翻体制来得实际。。
选票拯救生命五世互听大队: 很早在电脑中就看过此案,温去日本,他们还在鸟国驻日本大屎馆抗乙过。不过吴女士对敢呐喊、该回听的,还是要回听,可以增加听友。你收听二千,听友回听你二千
!@墙内阉割的喇叭:来个劲爆消息,图下这个福清纪委爆炸案死者的家属去年时就喊没抓到凶手,真正凶手可能是纪委的领导,而被冤枉关在看守所十一年未判的福建三网友案之一的@2011吴华英 弟弟被当凶手已经做替死鬼十一年了,还没判决。这几天这个死者家属到纪委喊冤闹,她认为上当,当时纪委领导叫她说谎,现在她不干了。
@墙内阉割的喇叭:劲爆!大家请关注福建三网民案中之一的@2011吴华英 ,福清纪委爆炸案终于在死者家属发现当年上当受骗后,知道真凶为纪委的某领导,愿意站出来为被冤枉关了十一年还未判决的吴华英弟弟吴昌龙洗刷冤屈,哪有案子破了,所谓的“真凶”抓了,死者家属都不认同,因为凶手就是纪委领导,这封信看完太惊人了:
#福清纪委爆炸案#劲爆3:十年之后,被愚弄、蒙骗的死者家属王惠珠报料,将隐藏了十年的秘密抖出来:案件没有告破,真凶是纪委某领导,强烈要求彻查双休日打传呼的纪委领导。当真相惊现,真凶浮出水面,黑幕还能掩盖多久?请问什么时候还无辜、还关在看守所十年未判我弟吴昌龙的清白和自由之身?
@墙内阉割的喇叭: 为什么吴华英弟弟被关11年不敢判决?因为全福州地区的知道此案的人都知道是假案,专案组长林孜已经在牢里,如果放了她无罪的弟弟,要有多少人出事,所以一直把不敢放,也不敢判,都十一年了,真凶没事,收钱的没事,制造冤案的没事,他弟弟被酷刑快没命,申请伤情鉴定几百次不受理
• 秀才江湖转播:
有正义感的媒体请与本案冤狱受害人的姐姐联系,她的名字叫做吴华英 吴华英,她的电话是13960717290:她是一位执着、感人的姐姐!她的事迹可以与清朝杨乃武的姐姐媲美,杨乃武的姐姐感动了慈禧太后,不知道有没有哪位“老佛爷”被吴华英的曝光而龙颜大怒?
秀才江湖转播:
这不算稀奇!同样是福建,三网友案之一吴华英爆料,他弟弟被作为替罪羊关了11年,爆炸案真凶是纪委官员,举报真凶者在阿根廷被杀人灭口,超级低俗屠夫为她曝光
@秀才江湖2012:@2011吴华英 她的弟弟被人冤枉!被当作替罪羊!被关了11年!真凶是纪委官员!一起骇人听闻的警匪勾结大案!网友们,让我们一起把它捅出来。有杀人灭口,有替罪羔羊,有酷刑冤狱,有替弟申冤!媒体们,这么多新闻点,你们都不关注,难道你们是天生唱赞歌的!她有你需要的重大、特大、强大、猛烈新闻爆料
冤案制造者福建省公安厅厅长牛纪刚既当球员,又当裁判。对本案不同意见者的专家被刑拘、干警被私刑、法官被恐吓、律师被闭口、依法办案局长被贬、控告的冤属被拘、被判.....//
林洪楠律师执照没有吊销,而是被停止一年执业。由于一向敢言经常被闭口,不管在先前的“福清纪委爆炸案”,还是到后来伸冤更冤的福建三网民“诬陷案”,屡遭闭口,不让林律上庭,无法无天者怕林律捅出什么报料来,法庭上又会让他们尴尬地下不了台。
@曹九常二十:“福清纪委爆炸案”早已不是法律层面上的事实和证据,而是权力傲慢下视法律为儿戏,只要面子,不要人命的荒唐案。 //@曹九常二十:所有未经公审公开法律程序的案子一律推翻,快快放人!
王小刚2003年“到案”,林孜局长涉黑重判,福清市公安局换了新的领导班子,王直接投进看守所,未经似吴昌龙生不如死下“监视居住”的酷刑环节。王小刚无罪,接手的公安局施友鹰局长等被督办的牛纪刚打压,扣帽子,或离职或遭贬。
深究福建三网民“诬陷门”案中有案,即“福清纪委爆炸案”。三网民范燕琼为此案已写半部书,游精佑关注此案好几年,吴华英为弟吴昌龙陷冤此案执行状告至今。三网民被抓,被定性,这种亲者痛,仇者快的续集,福建省公安厅长牛纪刚概莫能外?!//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牛纪刚既当球员又当裁判,把淫威发挥淋漓尽致!上门恐吓双规“不听话”的省市两级法官,刑拘专家,刑罚依法办案人员,林洪楠律师被闭口,连夜传唤冤属,制造恐惧气氛,福州公检法沦陷…//@博爱米奇:一些精英们老是攻击文革制造冤假错案,逼死了不少个知识分子,而今天呢?一个爱高调
劲爆#福清纪委爆炸案#:专案组“十条侦查措施”不查打传呼者;死者妻子王惠珠两次向专案组提供打传呼者的姓名和身份的询问笔录被隐匿不入卷;公安告诉律师无法提取传呼机及通话记录;而今王惠珠报料:打传呼纪委领导利用职权从公安手里“取走”吴章雄的传呼机。如此反常,其背后隐藏着怎样的交易?
福州中院开庭前,牛纪刚传讯了敢言的三位福建老律师:马义良,林洪楠,杨智敏。查所谓的“泄密”问题无果,又通过司法局领导警告老律师:法庭上不要说不该说的话!//@今天倪快乐吗://@宋成均律师:法律人,定关注 //@苍生正道: //@花木兰妮999: //@吴洪森新微博: //@日拱一卒自由来: //@2011吴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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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江湖2012 :真凶逍遥法外,合法公民替他枪毙?这是和谐社会还是喝血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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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世敏律师:想冤沉海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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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九常二十:回复@2011吴华英: 所谓中国特色就是以党权力取代法治机制。所以各地受害者单打独斗维权几乎可以肯定是徒劳的,争取公平公正法治社会唯有大家团结推翻专制。 (今天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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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Dagan :司法竟然在政府的面子下低头,悲哀啊!!//@新洋白涝://@宋成均律师:法律人,定关注/司法耻辱地 // @知青记者 : 还有念斌冤案!福州怎么啦? // @2011吴华英 : 福建执政者,是人命重要,还是面子重要?真凶再次露出水面,何时拿出勇气来纠错? @wk勇者 :
@维汉混血裸跪服刑女 : 百姓的孩子苦呀?我们是不是投错胎了,怎么生活在这么没有尊严的国家?
大话崛起:今中国,有人已可以视生命如草芥,相应另些人已开始视死如归。现前者强于后者,因后者未彻底绝望。随前者日益强大,后者亦会越多,终将超过前者。到临界点时世界将无可挽回改变。这改变血腥痛苦,打断进程唯一方法是科学改革。//@又酸又涩的李子: //@秀才江湖2012:替罪羊替人送命!这么和谐的社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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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尾z蛇:转发此微博://@2011吴华英:当福清爆炸案到福州审理时,因闽候爆竹死人案被警告处分的督办此案的牛纪刚副厅长带病提拔“适时”接管福州政法书记兼市公安局长,仅凭怀疑,把福清干警候小凯抓去关押50天,放出时遍体鳞伤!//
栏杆10://@2011吴华英: 谎言被重复! //@云之:还有三网友案,司法耻辱地 //@知青记者: 还有念斌冤案!福州怎么啦?
博爱米奇:一些精英们老是攻击文革制造冤假错案,逼死了不少个知识分子,而今天呢?一个爱高调的以法治国的社会为什么还要坚持这些惨剧的冤案呢? (今天 08:35)
//@Mr郭越:耶和华是伸冤的神,因为经上记着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祂必做审判的工作。不要灰心,不要发怒,这只会被恶者所利用。看人我们会失望会绝望,但是有主的同在,我们大大充满希望。祷告,不但求主为你们伸冤,也求主怜悯他们,叫他们晓得自己的过犯。
双鱼guangming:人我凭什么相信你,真相呀真相死人的真相,除了你天性忠良正义。
坦蕩凌雲:白色恐怖后的红色恐怖好像从没消失
星期五, 一月 13, 2012
真凶一季惊现 线被掐 人被灭
重要提示:11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一季惊现,黄秀芬接到知道真凶的匿名电话向督办此案的福建省公安厅举报,要求立案侦查被拒,紧接着线索被掐断、举报者黄秀芬被杀人灭口在阿根廷。该匿名电话中的真凶与十年后死者家属王惠珠爆料真凶是纪委领导系同一人——林惠泉(全)。
当真凶二季再度浮出水面,死者家属惊爆真凶黑幕时,被当替罪羊的吴昌龙、陈科云已超羁在看守所11年了,不判也不放!
以下是已被灭口的举报者黄秀芬记录材料,当年福建省公安厅看过,拒绝立案侦查;福建省高院也看过,以没有侦查权而作罢。而今,被蒙骗、愚弄了十年多的死者家属王惠珠爆料:案子没破、真凶逍遥,真凶是纪委领导。敬请大家关注这起一案多冤案。
【务必引起】 【高度重视】
福清”6•24”爆炸案
关于匿名电话的情况反映
我名叫黄秀芳,女,1962年8月出生,在福清市妇幼保健院工作。家住福清市宏路镇宏西路39号。
福清2001年“6•24”爆炸案发生后,我的姐夫陈科云和姐姐谢清于 9月13日当天相继被福清公安传唤,我的小叔谢建忠于9月15日连人带车被福清公安扣押,9月19日我的丈夫谢建灿在福州也被福清公安抓捕。谢建忠被抓后惨遭吊打,公安人员逼他说:“你只要交代说是如何安装炸药包,其他的不需要你交代。”在被关押了50天后,于11月5日才放出。我的丈夫谢建灿被抓后也手铐脚镣加身,25天后,于10月13日被放出。
事件发生后,本人自2002年1月1日起,就曾多次接到一陌生男子打给我手机(号码:13805075999)的电话。经查该男子所打的电话都是在福清城关的公共IC卡电话亭,通话时间都很短。现就我接到的匿名电话的具体时间、电话号码以及通话内容记述如下:
2002年1月1日下午4时20分左右,来电号码:5211264
有一陌生男子打我手机,问我说:“你是不是陈科云的亲戚?”我说:“是,陈科云是我的姐夫。”又说:“福清爆炸案不是陈科云干的,陈科云是被冤枉的,这件事是纪委内部人干的,我有证据,有录音,录象带。”就这简短的两句话,我本想再问即被挂断。当时接电话的地点是在我小叔谢建忠的家里,在场的有我的婆婆、小叔、我的丈夫等人。
2002年1月4日下午6时40分,电话号码:5272407
这次电话内容主要是讲,他掌握有一些证据,考虑到安全问题,不会马上给我,但会在适当的时机提供给我。
2002年1月13日晚上7点40分,电话:5271142
该男子打电话约我到音西镇政府门口的IC卡电话亭见面。我赶到那里,结果那人没有出现。过了一会儿,时间是8点10分左右,打电话对我说,他把东西放在福清历史纪念碑前的大花盆里,叫我第二天早上9点去取。第二天(1月14日)上午9时,我和我的丈夫、小叔等人准时去取,结果没有获得任何东西。
2002年1月15日晚7时35分,电话:5214820
该男子打电话问我说:“东西拿到没有?”我说:“没有,你到底把东西放在哪儿?”他说:“就放在纪念碑前靠西边的一个花盆。”我说:“我找过,根本就没有。”他问我花盆上面是什么?我说:“都是草。”他说没有错,就放在草里面。”我问他说:”东西像什么样?有多大?”他说:”像胶卷盒一样。”我说:”我还以为是像录象带一样。那好,我明天再去仔细找。”
第二天(16日)早上8点多,我和我丈夫、小叔等4人又到纪念碑前的靠西边的花盆上的草缝里,果然找到一个黑色的胶卷盒子。拿回来后,我们打开看,里面有一小块用黑蓝色的布、包着象面粉团样的带米黄色的东西。(我们当时根本就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后来拿给曾当公安的律师看,证实是炸药)
2002年1月18日晚8时5分,电话:5211041
该男子打电话问我说:”东西拿到了没有?”我生气地说:”那叫什么东西?”他说:”那就是炸药。你不相信我?”我说:”不是不相信你,那东西有什么用?”他说:”你只要交给律师,拿去化验就知道了。”
2002年1月24日上午10时55分,电话:5219439
电话问:”东西拿去化验了没有?”我说:”没有,因为我还没有和律师联系。”他说:”你拿去化验就知道了。”我说:”化验了知道又能怎么样呢?”他说:”还有相片。”
此后,好长一段时间(2002年春节期间)没有电话,到了3月13日晚上6时30分又接到从5219401电话亭打来的电话。
问:”上次的东西化验了没有?”我说:”那化验不重要,先生你是好心人,想帮助我们,我很感激你,但我想我们在电话里联系,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是不是我们约个时间见次面?你可以说出你的条件,只要你提供的东西对我们有帮助。”他说:”如果我漏出身份,以后我在福清就住不下去了。那也好,你可以考虑一下我们见面的问题。”
3月30日晚上8时左右,电话分别是:5245204 5211641
打电话约我在妇幼保健院门口听公共电话亭见面。结果我到那里,没有见到。只是打电话给我。
我问:”你现在在哪里?”答:”我在路上。”我说:”你不是约好与我在妇幼保健院门口电话亭见面吗?”他说:”我跟你讲,这件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的,如果我把录象带给你,我们有3家人的性命都保不住。我还有三件东西先给你。”我说:”你既然想帮我们,知道陈科云是被冤枉的,你应当有正义感,光明正大地和我见面,把录象带给我,我绝对会为你保密的。你所说的另外三件东西,我想是帮不了大忙,也起不了作用。”他说:”你不相信我,我知道他们案件的过程,安装炸药的地点是放在一间杂物间里。”我说:”那好,你把三件东西先给我,至于录象带如果是真实的,能够洗清陈科云的冤情,你说出条件,开个价。”他回答说:”算了,算了,以后再说。”
4月14日上午8时20时,电话:5212429
该男子打电话说有一个很重要的东西要给我,约我晚上见面。当天晚上8时30分,电话分别是:5569044和5569048(福清海口镇IC卡电话,唯一一次离开福清城关打)电话约我到妇幼保健院门口的IC卡电话亭接电话。他说:”我的女婿拿到一件东西能证明陈科云是冤枉的,搞这个爆炸坏事的是林惠泉干的,这个人是福清市纪委监察局和副局长,家住检察院那边,他家就有犯罪的证据。”他又说:”我有一件东西放在纪念碑前靠西边和那个大花盆里。”当晚10点多,我们几个人到那里去找,在花盆上找到一个用报纸和薄膜包了好几层的一个牛皮纸信封,该信封下面印有”福清市海口镇人民政府”几个红色的字。
鉴于以上之情况,我们感到问题重大。希望通过上级公安的介入,对电话进行监控,以便能尽快彻底了解内情。于4月15日上午10时,我持部分电话录音和通话的内容记录,在我们的委托律师——福建福民律师事务所的林洪楠律师(现为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律师)的陪同下,到福建省公安厅的刑侦总队,向冯总队长反映了这一情况,并当场播放了电话录音,以及出示了相关资料,希望省厅予以重视,能对该匿名电话进行监控。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冯总队长在听完了电话录音以及看完相关资料后,以”本案已告破”为由,拒绝了我们的请求。更让人感到蹊跷的是:自从这次报案以后,这个断断续续长达三个多月的匿名电话就几乎是没有音信了。直至6月1日上午10时,只简单说了一句”他们正在商量对策”就挂断了。直到现在再也没有消息。
对于持续了数个月的匿名电话,虽然没有最后的结果,但是它留下了许多问题很值得我们深思:
一、该电话自始至终是同一个人 所打,听声音年龄约在50岁左右,并且从来没有提出任何条件和要求。
二、4月14日的电话说出了作案人的姓名,为什么会跑到福州海口镇打,而不在福清城关打? (也是唯一一次离开福清城关打的电话)而且从声音中可以听出,是非常神秘和谨慎。
三、提供的炸药其性质是否与爆炸现场和炸药属同一类型?
四、提供的”福清市海口镇人民政府”的信封和爆炸现场炸药包上的信封有何关系?据说,当时警方也多方搜查有关牛皮纸之类的信封。
五、4月15日报案后,当天下午省公安厅即向福清公安局电告了这一情况,之后,匿名电话便消失,从这里可以看出,此人对福清公安内情非常了解的。
六、电话中提到的林惠泉是福清市纪委的副书记,经了解:此人大家称呼其为”老大”,有相当一部分人知道其与本案有关系,包括福清公安内部的人员。只不过大家都心照不宣而已。
七、省公安厅的刑侦总队的冯总队长,听了电话录音和相关资料后,既然拒绝了我们的请求,为什么还要把这情况转告福清公安局?
八、福清市公安局是否把这一情况转告给福清纪委?我们不得而知。
从以上情况,联想到2001年6月24日(星期天)早上5点以后,就曾先后有6个人看见放在纪委信访室门口的炸药包,并且都看得清清楚楚,都安然无恙。而纪委驾驶员吴章雄,星期日早上8点许从家中被领导传呼到纪委(据其妻子王惠珠所述),即不明不白得被炸死。这其中是否有针对性?希望有关部门领导应引起高度重视,做到既不枉也不纵。以真正侦破此案。
黄秀芳
2002. 12. 1
当真凶二季再度浮出水面,死者家属惊爆真凶黑幕时,被当替罪羊的吴昌龙、陈科云已超羁在看守所11年了,不判也不放!
以下是已被灭口的举报者黄秀芬记录材料,当年福建省公安厅看过,拒绝立案侦查;福建省高院也看过,以没有侦查权而作罢。而今,被蒙骗、愚弄了十年多的死者家属王惠珠爆料:案子没破、真凶逍遥,真凶是纪委领导。敬请大家关注这起一案多冤案。
【务必引起】 【高度重视】
福清”6•24”爆炸案
关于匿名电话的情况反映
我名叫黄秀芳,女,1962年8月出生,在福清市妇幼保健院工作。家住福清市宏路镇宏西路39号。
福清2001年“6•24”爆炸案发生后,我的姐夫陈科云和姐姐谢清于 9月13日当天相继被福清公安传唤,我的小叔谢建忠于9月15日连人带车被福清公安扣押,9月19日我的丈夫谢建灿在福州也被福清公安抓捕。谢建忠被抓后惨遭吊打,公安人员逼他说:“你只要交代说是如何安装炸药包,其他的不需要你交代。”在被关押了50天后,于11月5日才放出。我的丈夫谢建灿被抓后也手铐脚镣加身,25天后,于10月13日被放出。
事件发生后,本人自2002年1月1日起,就曾多次接到一陌生男子打给我手机(号码:13805075999)的电话。经查该男子所打的电话都是在福清城关的公共IC卡电话亭,通话时间都很短。现就我接到的匿名电话的具体时间、电话号码以及通话内容记述如下:
2002年1月1日下午4时20分左右,来电号码:5211264
有一陌生男子打我手机,问我说:“你是不是陈科云的亲戚?”我说:“是,陈科云是我的姐夫。”又说:“福清爆炸案不是陈科云干的,陈科云是被冤枉的,这件事是纪委内部人干的,我有证据,有录音,录象带。”就这简短的两句话,我本想再问即被挂断。当时接电话的地点是在我小叔谢建忠的家里,在场的有我的婆婆、小叔、我的丈夫等人。
2002年1月4日下午6时40分,电话号码:5272407
这次电话内容主要是讲,他掌握有一些证据,考虑到安全问题,不会马上给我,但会在适当的时机提供给我。
2002年1月13日晚上7点40分,电话:5271142
该男子打电话约我到音西镇政府门口的IC卡电话亭见面。我赶到那里,结果那人没有出现。过了一会儿,时间是8点10分左右,打电话对我说,他把东西放在福清历史纪念碑前的大花盆里,叫我第二天早上9点去取。第二天(1月14日)上午9时,我和我的丈夫、小叔等人准时去取,结果没有获得任何东西。
2002年1月15日晚7时35分,电话:5214820
该男子打电话问我说:“东西拿到没有?”我说:“没有,你到底把东西放在哪儿?”他说:“就放在纪念碑前靠西边的一个花盆。”我说:“我找过,根本就没有。”他问我花盆上面是什么?我说:“都是草。”他说没有错,就放在草里面。”我问他说:”东西像什么样?有多大?”他说:”像胶卷盒一样。”我说:”我还以为是像录象带一样。那好,我明天再去仔细找。”
第二天(16日)早上8点多,我和我丈夫、小叔等4人又到纪念碑前的靠西边的花盆上的草缝里,果然找到一个黑色的胶卷盒子。拿回来后,我们打开看,里面有一小块用黑蓝色的布、包着象面粉团样的带米黄色的东西。(我们当时根本就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后来拿给曾当公安的律师看,证实是炸药)
2002年1月18日晚8时5分,电话:5211041
该男子打电话问我说:”东西拿到了没有?”我生气地说:”那叫什么东西?”他说:”那就是炸药。你不相信我?”我说:”不是不相信你,那东西有什么用?”他说:”你只要交给律师,拿去化验就知道了。”
2002年1月24日上午10时55分,电话:5219439
电话问:”东西拿去化验了没有?”我说:”没有,因为我还没有和律师联系。”他说:”你拿去化验就知道了。”我说:”化验了知道又能怎么样呢?”他说:”还有相片。”
此后,好长一段时间(2002年春节期间)没有电话,到了3月13日晚上6时30分又接到从5219401电话亭打来的电话。
问:”上次的东西化验了没有?”我说:”那化验不重要,先生你是好心人,想帮助我们,我很感激你,但我想我们在电话里联系,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是不是我们约个时间见次面?你可以说出你的条件,只要你提供的东西对我们有帮助。”他说:”如果我漏出身份,以后我在福清就住不下去了。那也好,你可以考虑一下我们见面的问题。”
3月30日晚上8时左右,电话分别是:5245204 5211641
打电话约我在妇幼保健院门口听公共电话亭见面。结果我到那里,没有见到。只是打电话给我。
我问:”你现在在哪里?”答:”我在路上。”我说:”你不是约好与我在妇幼保健院门口电话亭见面吗?”他说:”我跟你讲,这件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的,如果我把录象带给你,我们有3家人的性命都保不住。我还有三件东西先给你。”我说:”你既然想帮我们,知道陈科云是被冤枉的,你应当有正义感,光明正大地和我见面,把录象带给我,我绝对会为你保密的。你所说的另外三件东西,我想是帮不了大忙,也起不了作用。”他说:”你不相信我,我知道他们案件的过程,安装炸药的地点是放在一间杂物间里。”我说:”那好,你把三件东西先给我,至于录象带如果是真实的,能够洗清陈科云的冤情,你说出条件,开个价。”他回答说:”算了,算了,以后再说。”
4月14日上午8时20时,电话:5212429
该男子打电话说有一个很重要的东西要给我,约我晚上见面。当天晚上8时30分,电话分别是:5569044和5569048(福清海口镇IC卡电话,唯一一次离开福清城关打)电话约我到妇幼保健院门口的IC卡电话亭接电话。他说:”我的女婿拿到一件东西能证明陈科云是冤枉的,搞这个爆炸坏事的是林惠泉干的,这个人是福清市纪委监察局和副局长,家住检察院那边,他家就有犯罪的证据。”他又说:”我有一件东西放在纪念碑前靠西边和那个大花盆里。”当晚10点多,我们几个人到那里去找,在花盆上找到一个用报纸和薄膜包了好几层的一个牛皮纸信封,该信封下面印有”福清市海口镇人民政府”几个红色的字。
鉴于以上之情况,我们感到问题重大。希望通过上级公安的介入,对电话进行监控,以便能尽快彻底了解内情。于4月15日上午10时,我持部分电话录音和通话的内容记录,在我们的委托律师——福建福民律师事务所的林洪楠律师(现为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律师)的陪同下,到福建省公安厅的刑侦总队,向冯总队长反映了这一情况,并当场播放了电话录音,以及出示了相关资料,希望省厅予以重视,能对该匿名电话进行监控。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冯总队长在听完了电话录音以及看完相关资料后,以”本案已告破”为由,拒绝了我们的请求。更让人感到蹊跷的是:自从这次报案以后,这个断断续续长达三个多月的匿名电话就几乎是没有音信了。直至6月1日上午10时,只简单说了一句”他们正在商量对策”就挂断了。直到现在再也没有消息。
对于持续了数个月的匿名电话,虽然没有最后的结果,但是它留下了许多问题很值得我们深思:
一、该电话自始至终是同一个人 所打,听声音年龄约在50岁左右,并且从来没有提出任何条件和要求。
二、4月14日的电话说出了作案人的姓名,为什么会跑到福州海口镇打,而不在福清城关打? (也是唯一一次离开福清城关打的电话)而且从声音中可以听出,是非常神秘和谨慎。
三、提供的炸药其性质是否与爆炸现场和炸药属同一类型?
四、提供的”福清市海口镇人民政府”的信封和爆炸现场炸药包上的信封有何关系?据说,当时警方也多方搜查有关牛皮纸之类的信封。
五、4月15日报案后,当天下午省公安厅即向福清公安局电告了这一情况,之后,匿名电话便消失,从这里可以看出,此人对福清公安内情非常了解的。
六、电话中提到的林惠泉是福清市纪委的副书记,经了解:此人大家称呼其为”老大”,有相当一部分人知道其与本案有关系,包括福清公安内部的人员。只不过大家都心照不宣而已。
七、省公安厅的刑侦总队的冯总队长,听了电话录音和相关资料后,既然拒绝了我们的请求,为什么还要把这情况转告福清公安局?
八、福清市公安局是否把这一情况转告给福清纪委?我们不得而知。
从以上情况,联想到2001年6月24日(星期天)早上5点以后,就曾先后有6个人看见放在纪委信访室门口的炸药包,并且都看得清清楚楚,都安然无恙。而纪委驾驶员吴章雄,星期日早上8点许从家中被领导传呼到纪委(据其妻子王惠珠所述),即不明不白得被炸死。这其中是否有针对性?希望有关部门领导应引起高度重视,做到既不枉也不纵。以真正侦破此案。
黄秀芳
2002. 12. 1
再致中国驻日大使馆的申诉书
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亲人无辜被抓 逾十年不给说法
使馆领事部:
我们是福建福清旅居日本华侨。2001年7月23日和9月13日我们的两个亲人平白无故被当地公安抓走,在看守所度过了十年零五个月,任凭国内亲属不懈地上访、告状,福建司法当局至今仍不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在号称法治国家,请问,法律何在?人权何在?身在异国,我们多次向大使馆反映情况,可是,至今问题仍得不到解决。
2001年6月24日(星期日),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一个传呼,赶到单位,蹊跷触动多人看见均未爆炸的一爆炸物,被当场炸死。
这起福建省公安厅督办,时为副厅长的牛纪刚专办的案件,由福清市公安局原局长林孜(因涉黑已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明明知道纪委司机吴章雄在双休日被一个传呼引到爆炸现场才被炸死(此前包括清洁工在内多人看见该爆炸物,均未爆炸),在排查“十种人”时,却始终不查打传呼者;死者的妻子王惠珠两次向专案组提供打传呼者的姓名、身份等重要信息的询问笔录也被隐匿不入卷;律师强烈要求提取死者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专案组谎称:无法提取到死者吴章雄的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而王惠珠在《控告状》中揭露:该打传呼者(原福清纪委副书记)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凡此种种,牛纪刚、林孜等专案组的行为为什么如此反常?
反之,凭一封诬告信,专案组不问青红皂白就把陈科云(福清中福公司经理、陈美钦的哥哥)吴昌龙(中福公司司机、吴华玉的弟弟)列为重点布控对象,为搞“突破口”,对吴昌龙执行武装“密捕”, 秘密关押在私设的三个办案点长达103天(谎称“监视居住”), 不告诉关押地点,不让律师会见,吴天天喊冤,48天过去专案组一无所获,又抓了陈科云及其妻子谢清,同样关押在办案点长达56天。福清公安局在《吴承奋请功报告》中写明:“因为缺乏掌握有力证据能够指控吴昌龙,所以审讯工作进行得异常艰苦”。可以想见,彻底沦为专案组砧板上肉的吴昌龙、陈科云的命运,只能任由摆布,从而又殃及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等人。而所谓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因为“批捕在逃”,躲过了专案组的“监视居住” (非法拘禁的代名词), 幸免于酷刑,到案后被关了一年多,被判无罪释放。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倘若没有遭受专案组所谓的“监视居住”,他们还会是今天这样的命运吗?
荒诞的是,被认定用电雷管引爆的爆炸案,王小刚无罪释放,爆炸案没有了电雷管,爆炸罪名照样成立。在已升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牛纪刚的掌控下,这起疑团滚滚、漏洞百出,全案一个实证都没有,福州中院居然两次强行判决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五人死缓至三年徒刑。一审重审时已经无罪释放了快两年的王小刚,依然被作为电雷管的提供者写在判决书上。审判长无奈地对被告亲属说:“其实我们对案件也有不同看法,我们也很想和上面领导坐下来好好分析案情,可那个领导愿意听。” 对有着重大嫌疑的打传呼者不查,反而必欲置无辜者于死地,显然是在庇护、放纵真凶,让无辜者充当替罪羊。
该案真相至今十年仍被掩盖,其实真相从未模糊过,缺的只是司法对真相和正义的追寻。2002年4月15日,国内亲属在多次接到一知情者的匿名电话提供有关作案者的相关信息,在律师的陪同下,到福建省公安厅报案,孰料,刑侦总队总队长听了情况反映及电话录音和相关物证后,以“案已告破”为由,拒绝了立案侦查的请求。后来,又两次向福建省高院反映情况,尽管表示很重视,也以“没有侦察权”而作罢。
前不久,被害者吴章雄的妻子王惠珠的《控告状》(附件)再次揭露了真相。这个可怜又可悲的女人,丈夫被人谋杀,却被谎言蒙骗了长达十年之久,终于醒悟过来抖出实情:打传呼者在双休日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致其丈夫死亡后,又教她如何向上隐瞒真相,打传呼者还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取走她丈夫的传呼机等等。王惠珠所控告的打传呼者,和当年匿名电话提供的为同一个人。
联想到案件被大肆宣称“成功告破”后,福清市纪委又是开庆功会,又是设宴款待,还组织公安办案人员到武夷山游玩——不惜拿出60万元巨款犒赏办案人员。一起黑幕重重爆炸案的虚假告破,为何令福清纪委的某些当权者如此欢欣鼓舞?!
此案备受质疑,早在2002年12月一审第一次开庭后,福建日报就刊发《内参》指出:该案疑点多多,难以成立,最后认定要慎之又慎,否则,可能酿成21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中国青年报》、《瞭望东方周刊》及《亚洲周刊》相继进行了披露报道。
在此起彼伏的质疑声中,福建省高院于2003年7月和2004年1月两次奉命督查,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根本不能成立”的结论。案件上诉后,福建省高院又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2006年10月案件再次上诉,直至今年4月26日,福建省高院还专门开庭审理了此案,可是,八个月又过去了,至今还是没有结果。
明知是冤案,把蒙冤者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年之久,放纵真凶逍遥法外,这更是一种罪恶。
福建司法审判地方化和部门保护主义在本案中凸显无遗。对于如此造假的案件,为了所谓“地方形象”和“官场稳定”,极力捂盖子,瞒上压下,能拖则拖,不惜以牺牲法律、牺牲无辜者的人身自由和权利而恣意违法。
十年多来国内亲属在洗冤的艰途中煎熬、奔波,纵有万语千言,难倾尽我们的痛苦和悲愤!维护华侨侨眷的权益不受侵犯,使馆责无旁贷。希望使馆把我们的诉求转国内相关部门,强烈要求福建司法当局依法平反冤狱,对十年前非法抓走的亲人依法宣告他们无罪释放,给个说法,还他们清白和公道!
顺祝使馆领事部全体工作人员新年好!
陈美钦
旅日华侨: 同具
吴华玉
2012年1月1日
通讯地址:
日本千叶县千叶市中央区宫崎町467-4 陈美钦 电话:0081-432620043
日本崎玉县阪户市芦山町107室 吴华玉 电话:0081-492840865
使馆领事部:
我们是福建福清旅居日本华侨。2001年7月23日和9月13日我们的两个亲人平白无故被当地公安抓走,在看守所度过了十年零五个月,任凭国内亲属不懈地上访、告状,福建司法当局至今仍不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在号称法治国家,请问,法律何在?人权何在?身在异国,我们多次向大使馆反映情况,可是,至今问题仍得不到解决。
2001年6月24日(星期日),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一个传呼,赶到单位,蹊跷触动多人看见均未爆炸的一爆炸物,被当场炸死。
这起福建省公安厅督办,时为副厅长的牛纪刚专办的案件,由福清市公安局原局长林孜(因涉黑已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明明知道纪委司机吴章雄在双休日被一个传呼引到爆炸现场才被炸死(此前包括清洁工在内多人看见该爆炸物,均未爆炸),在排查“十种人”时,却始终不查打传呼者;死者的妻子王惠珠两次向专案组提供打传呼者的姓名、身份等重要信息的询问笔录也被隐匿不入卷;律师强烈要求提取死者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专案组谎称:无法提取到死者吴章雄的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而王惠珠在《控告状》中揭露:该打传呼者(原福清纪委副书记)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凡此种种,牛纪刚、林孜等专案组的行为为什么如此反常?
反之,凭一封诬告信,专案组不问青红皂白就把陈科云(福清中福公司经理、陈美钦的哥哥)吴昌龙(中福公司司机、吴华玉的弟弟)列为重点布控对象,为搞“突破口”,对吴昌龙执行武装“密捕”, 秘密关押在私设的三个办案点长达103天(谎称“监视居住”), 不告诉关押地点,不让律师会见,吴天天喊冤,48天过去专案组一无所获,又抓了陈科云及其妻子谢清,同样关押在办案点长达56天。福清公安局在《吴承奋请功报告》中写明:“因为缺乏掌握有力证据能够指控吴昌龙,所以审讯工作进行得异常艰苦”。可以想见,彻底沦为专案组砧板上肉的吴昌龙、陈科云的命运,只能任由摆布,从而又殃及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等人。而所谓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因为“批捕在逃”,躲过了专案组的“监视居住” (非法拘禁的代名词), 幸免于酷刑,到案后被关了一年多,被判无罪释放。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倘若没有遭受专案组所谓的“监视居住”,他们还会是今天这样的命运吗?
荒诞的是,被认定用电雷管引爆的爆炸案,王小刚无罪释放,爆炸案没有了电雷管,爆炸罪名照样成立。在已升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牛纪刚的掌控下,这起疑团滚滚、漏洞百出,全案一个实证都没有,福州中院居然两次强行判决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五人死缓至三年徒刑。一审重审时已经无罪释放了快两年的王小刚,依然被作为电雷管的提供者写在判决书上。审判长无奈地对被告亲属说:“其实我们对案件也有不同看法,我们也很想和上面领导坐下来好好分析案情,可那个领导愿意听。” 对有着重大嫌疑的打传呼者不查,反而必欲置无辜者于死地,显然是在庇护、放纵真凶,让无辜者充当替罪羊。
该案真相至今十年仍被掩盖,其实真相从未模糊过,缺的只是司法对真相和正义的追寻。2002年4月15日,国内亲属在多次接到一知情者的匿名电话提供有关作案者的相关信息,在律师的陪同下,到福建省公安厅报案,孰料,刑侦总队总队长听了情况反映及电话录音和相关物证后,以“案已告破”为由,拒绝了立案侦查的请求。后来,又两次向福建省高院反映情况,尽管表示很重视,也以“没有侦察权”而作罢。
前不久,被害者吴章雄的妻子王惠珠的《控告状》(附件)再次揭露了真相。这个可怜又可悲的女人,丈夫被人谋杀,却被谎言蒙骗了长达十年之久,终于醒悟过来抖出实情:打传呼者在双休日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致其丈夫死亡后,又教她如何向上隐瞒真相,打传呼者还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取走她丈夫的传呼机等等。王惠珠所控告的打传呼者,和当年匿名电话提供的为同一个人。
联想到案件被大肆宣称“成功告破”后,福清市纪委又是开庆功会,又是设宴款待,还组织公安办案人员到武夷山游玩——不惜拿出60万元巨款犒赏办案人员。一起黑幕重重爆炸案的虚假告破,为何令福清纪委的某些当权者如此欢欣鼓舞?!
此案备受质疑,早在2002年12月一审第一次开庭后,福建日报就刊发《内参》指出:该案疑点多多,难以成立,最后认定要慎之又慎,否则,可能酿成21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中国青年报》、《瞭望东方周刊》及《亚洲周刊》相继进行了披露报道。
在此起彼伏的质疑声中,福建省高院于2003年7月和2004年1月两次奉命督查,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根本不能成立”的结论。案件上诉后,福建省高院又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2006年10月案件再次上诉,直至今年4月26日,福建省高院还专门开庭审理了此案,可是,八个月又过去了,至今还是没有结果。
明知是冤案,把蒙冤者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年之久,放纵真凶逍遥法外,这更是一种罪恶。
福建司法审判地方化和部门保护主义在本案中凸显无遗。对于如此造假的案件,为了所谓“地方形象”和“官场稳定”,极力捂盖子,瞒上压下,能拖则拖,不惜以牺牲法律、牺牲无辜者的人身自由和权利而恣意违法。
十年多来国内亲属在洗冤的艰途中煎熬、奔波,纵有万语千言,难倾尽我们的痛苦和悲愤!维护华侨侨眷的权益不受侵犯,使馆责无旁贷。希望使馆把我们的诉求转国内相关部门,强烈要求福建司法当局依法平反冤狱,对十年前非法抓走的亲人依法宣告他们无罪释放,给个说法,还他们清白和公道!
顺祝使馆领事部全体工作人员新年好!
陈美钦
旅日华侨: 同具
吴华玉
2012年1月1日
通讯地址:
日本千叶县千叶市中央区宫崎町467-4 陈美钦 电话:0081-432620043
日本崎玉县阪户市芦山町107室 吴华玉 电话:0081-492840865
星期四, 一月 12, 2012
关于“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逍遥 替罪坐牢十一年不决案
关于“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逍遥 替罪坐牢十一年不决案
致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公开信
大会秘书处暨请告本次会议代表:
一年一度的省人大代表会议又召开,我们作为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和亲属,直面严重刑讯逼供造假逾十年未决的大假案,理应再向大会代表们发此公开信,寻求司法公正之道。
2001年发生在福清的“纪委爆炸案”,纪委司机吴章雄在双休日被一个传呼引到爆炸现场被炸死。事发后即震惊八闽大地,组织庞大侦查力量,由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牛纪刚督办,福清原公安局长林孜(因涉黑已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大搞排查“十种人”,却对打传呼者讳莫如深。在风声鹤唳闹腾一个多月捞到一定好处后,为转移侦查目标,督办者没有任何确切证据就随意将福清市中福公司原经理陈科云框定为嫌犯(说是陈被纪委处分,心怀不满搞报复);为搞所谓“突破口”,就滥用公权力对公司年轻司机吴昌龙实施武装密捕,非法拘禁,用酷刑逼取口供后,大搞株连,一个个抓拘其他无辜者,如法炮制,造成假案后,又经媒体的推波助澜,向国内外大肆宣称案件“成功告破”。
这起充满疑团、破绽百出的假案,凭借长官意志,一审居然两次强行判决爆炸罪名成立。作出判决的福州市中院竟成为长官意志的工具。其此时,那个督办者,已调居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直接操纵着案件的判决。
权力可以压法,但无法改变案件的事实和真相。在铺天盖地的质疑声中,福建省高院曾两次督查作出过明确的结论,一审上诉后又作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中院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事实表明省高院对本起案件大造假是心知肚明的。
然而,省高院原陈旭院长是惯于揣摩领导心思的人,在一审重审再次上诉至省高院二审后,他视察出牛纪刚后面还有领导撑腰才有恃无恐,就改弦更张。表现在2007年全国人大再次派员莅闽,对纪委爆炸案督办时,省高院竟向上谎报只有陈科云对判决不服,对本案严重的刑供,只字不提。
省高院如此无视审案原则,对全国人大督办、最高院要求查办的这一典型重案,公然搞瞒天过海的欺骗伎俩(有白纸黑字在),实在荒唐。正因案中有案,马新岚院长接过本起未了案后,同样打起了太极拳,一拖再拖,用各种说词欺上瞒下。我们不知道哪一点符合共产党员的作风和党性的纯洁性。
十年来,“福清纪委爆炸案”真相从未模糊过,缺的是司法对真相和正义的追寻。早在2002年1月,有知情者多次为我们提供真凶的有关信息及相关物证,当年4月,我们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省公安厅报案,要求立案侦查,被以“案件已告破”为由拒绝。案件上诉后,我们再次向省高院反映,声称很重视,又以“没有侦查权”而搪塞。
纸终究包不住火。被害者吴章雄的妻子王惠珠历经十年“被封口”后,终于在去年7月向福建省高院等相关部门递送了《控告状》(附件),揭露了真相:双休日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的打传呼人是谁?该打传呼者又是怎样要她隐瞒真相?以及该打传呼者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企图毁灭罪证••••••。王惠珠控告的打传呼者与十年前知情者举报的正是同一个人。
打传呼者是这起蹊跷案件的最大的嫌疑人,可是在案卷中只字未提。当年庭审,律师们强烈要求,必须查清是谁打的传呼,必须提取死者的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可是专案组在后来“补充”中,竟让纪委办公室的一个副主任充数,并且谎称,无法提取到死者的传呼机和通话记录。显然是隐匿罪证。
“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是谁?在福清早是不公开的秘密。而今,被害者的妻子也终于醒悟过来,揭露了真相,谁还能一手遮天?十年来,让多个无辜者充当“替罪羊”, 放纵真凶逍遥法外,还有天理否!
去年4月26日,在本案第二次上诉又被拖了四年六个月后,省高院经过精心策划始开庭审理此案。从表面看,庭审十分隆重,审判长和合议庭的规格都很高,也让搞刑讯逼供的四个主要干警出庭受训质证,且有相关鉴定专家到庭辩论。庭审分会场更有马院长亲自接待省、市各领导和要员。但就是没有新闻媒体的记者,更拒绝有上百人要求去旁听的任何一位民众的参加,搞的是暗箱操作的又一套。事实是,八个多月又过去了,案件依然被搁置了下来。一个堂堂的高级法院当权者既然信奉“官本位”,缺失“人民”二字。当然会违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判案原则。明知故犯地把蒙冤者羁押在看守所逾十年,还想搞“击鼓传花”。这是法律的悲哀!这是福建司法的耻辱!背负这样的耻辱,喊“依法治省”何来自信?称“司法为民”何来底气?!
值此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即将召开之际,我们再次希望代表们切实负起应有的监督之责,对这起“21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敦促福建省高院依法予以纠正!
至于对已浮出水面的真凶,是继续放纵还是缉拿归案,草根阶层的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福建省高院对此案无休止拖延,究竟为何?马新岚院长应向代表们作出交代,必须给我们和关注此案走向的人民群众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省高、省检二院都会向人大做工作报告,希望与会代表尽职尽责,认真审议,要求二院作出负责任的答复,将督查意见落到实处。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 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玉堂 吴华英 周洪玉
2012年1月12日
联系人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致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公开信
大会秘书处暨请告本次会议代表:
一年一度的省人大代表会议又召开,我们作为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和亲属,直面严重刑讯逼供造假逾十年未决的大假案,理应再向大会代表们发此公开信,寻求司法公正之道。
2001年发生在福清的“纪委爆炸案”,纪委司机吴章雄在双休日被一个传呼引到爆炸现场被炸死。事发后即震惊八闽大地,组织庞大侦查力量,由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牛纪刚督办,福清原公安局长林孜(因涉黑已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大搞排查“十种人”,却对打传呼者讳莫如深。在风声鹤唳闹腾一个多月捞到一定好处后,为转移侦查目标,督办者没有任何确切证据就随意将福清市中福公司原经理陈科云框定为嫌犯(说是陈被纪委处分,心怀不满搞报复);为搞所谓“突破口”,就滥用公权力对公司年轻司机吴昌龙实施武装密捕,非法拘禁,用酷刑逼取口供后,大搞株连,一个个抓拘其他无辜者,如法炮制,造成假案后,又经媒体的推波助澜,向国内外大肆宣称案件“成功告破”。
这起充满疑团、破绽百出的假案,凭借长官意志,一审居然两次强行判决爆炸罪名成立。作出判决的福州市中院竟成为长官意志的工具。其此时,那个督办者,已调居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直接操纵着案件的判决。
权力可以压法,但无法改变案件的事实和真相。在铺天盖地的质疑声中,福建省高院曾两次督查作出过明确的结论,一审上诉后又作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中院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事实表明省高院对本起案件大造假是心知肚明的。
然而,省高院原陈旭院长是惯于揣摩领导心思的人,在一审重审再次上诉至省高院二审后,他视察出牛纪刚后面还有领导撑腰才有恃无恐,就改弦更张。表现在2007年全国人大再次派员莅闽,对纪委爆炸案督办时,省高院竟向上谎报只有陈科云对判决不服,对本案严重的刑供,只字不提。
省高院如此无视审案原则,对全国人大督办、最高院要求查办的这一典型重案,公然搞瞒天过海的欺骗伎俩(有白纸黑字在),实在荒唐。正因案中有案,马新岚院长接过本起未了案后,同样打起了太极拳,一拖再拖,用各种说词欺上瞒下。我们不知道哪一点符合共产党员的作风和党性的纯洁性。
十年来,“福清纪委爆炸案”真相从未模糊过,缺的是司法对真相和正义的追寻。早在2002年1月,有知情者多次为我们提供真凶的有关信息及相关物证,当年4月,我们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省公安厅报案,要求立案侦查,被以“案件已告破”为由拒绝。案件上诉后,我们再次向省高院反映,声称很重视,又以“没有侦查权”而搪塞。
纸终究包不住火。被害者吴章雄的妻子王惠珠历经十年“被封口”后,终于在去年7月向福建省高院等相关部门递送了《控告状》(附件),揭露了真相:双休日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的打传呼人是谁?该打传呼者又是怎样要她隐瞒真相?以及该打传呼者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企图毁灭罪证••••••。王惠珠控告的打传呼者与十年前知情者举报的正是同一个人。
打传呼者是这起蹊跷案件的最大的嫌疑人,可是在案卷中只字未提。当年庭审,律师们强烈要求,必须查清是谁打的传呼,必须提取死者的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可是专案组在后来“补充”中,竟让纪委办公室的一个副主任充数,并且谎称,无法提取到死者的传呼机和通话记录。显然是隐匿罪证。
“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是谁?在福清早是不公开的秘密。而今,被害者的妻子也终于醒悟过来,揭露了真相,谁还能一手遮天?十年来,让多个无辜者充当“替罪羊”, 放纵真凶逍遥法外,还有天理否!
去年4月26日,在本案第二次上诉又被拖了四年六个月后,省高院经过精心策划始开庭审理此案。从表面看,庭审十分隆重,审判长和合议庭的规格都很高,也让搞刑讯逼供的四个主要干警出庭受训质证,且有相关鉴定专家到庭辩论。庭审分会场更有马院长亲自接待省、市各领导和要员。但就是没有新闻媒体的记者,更拒绝有上百人要求去旁听的任何一位民众的参加,搞的是暗箱操作的又一套。事实是,八个多月又过去了,案件依然被搁置了下来。一个堂堂的高级法院当权者既然信奉“官本位”,缺失“人民”二字。当然会违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判案原则。明知故犯地把蒙冤者羁押在看守所逾十年,还想搞“击鼓传花”。这是法律的悲哀!这是福建司法的耻辱!背负这样的耻辱,喊“依法治省”何来自信?称“司法为民”何来底气?!
值此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即将召开之际,我们再次希望代表们切实负起应有的监督之责,对这起“21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敦促福建省高院依法予以纠正!
至于对已浮出水面的真凶,是继续放纵还是缉拿归案,草根阶层的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福建省高院对此案无休止拖延,究竟为何?马新岚院长应向代表们作出交代,必须给我们和关注此案走向的人民群众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省高、省检二院都会向人大做工作报告,希望与会代表尽职尽责,认真审议,要求二院作出负责任的答复,将督查意见落到实处。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 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玉堂 吴华英 周洪玉
2012年1月12日
联系人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转:福清纪委爆炸案死者妻子十年后惊爆真相(组图)
2012-01-10 01:38作者: 张颂宇来源: http://www.kanzhongguo.com/news/12/01/09/436132.html
福清市纪委爆炸案中死者的妻子王慧珠和维权人士屠夫
吴昌龙的妈妈去年9月到福建上访
【看中国记者张颂宇采访报导】“封口”十年后,2001年福清市纪委爆炸案中死者的妻子王慧珠,近日打破沉默向外界揭露,直指爆炸案真凶为福清某纪委领导。而为该案背黑锅的“替罪羊”之一的吴昌龙,其姐吴华英向《看中国》表示,早于2002年有关家属就接到“真凶是纪委内部人”的匿名电话,而接到电话后前往公安厅举报的黄秀芬,之后在阿根廷遭枪杀身亡。
王慧珠披露丈夫因揭舞弊遇害
发生在2001年6月24日福清市纪委爆炸案中死者吴章雄的妻子王慧珠,近日向外界披露其向福建省高等法院递交的控告状。
王慧珠在控告状中批露,其丈夫吴章雄是因为揭露纪委干部舞弊行为,才遭到杀害。“吴章雄在纪委开车任职期间,对当时纪委书记方玉开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深恶痛绝,常常揭发方玉开手长嘴阔的不法行径,经常受方玉开的排挤,当成异己排除。曾有一次吴章雄针对方玉开的龌龊行径与方玉开争吵,令方玉开恨之入骨。”
事发星期天早晨七时半许,“吴章雄突然接到当时福清市监察局副局长林惠全的传呼(BB机),通知其出车上班。但吴章雄刚到纪委办公楼,就发生了爆炸案,当场被炸身亡。”
案发第二天,当王慧珠在太平间抱着吴章雄的尸体痛哭时,福清市监察局副局长林惠全跑来偷偷地对王惠珠讲:“如果今天省厅(公安厅)有人下来问你话,谁叫吴章雄进来单位上班,你就说不知道哪个叫的,更不要说以前吴章雄与谁有纠纷过,你都要说不知道。”
王慧珠指,林惠全不仅精心策划逃避法律责任的谎言,还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BB机)并扣住不放。因为传呼机上有林惠全的电话传呼信息,以达到毁灭罪证的目的。
王慧珠表示之所以至今才提出对林惠全等人的控告,是因为当时对方以给她安排工作、等她儿子大学毕业后安排到纪委工作及优厚赔偿等,换取王慧珠不说出内情。但今年其儿子大学毕业,对方未实现承诺,赔偿金也没拿到半毛,所以愤而提出控告。
控告状中,要求依法追究原福清市监察局副局长林惠全、原福清市纪委书记方玉开和纪委办公室主任施娟的“故意杀人罪”、“窝藏、包庇罪”和“报复陷害罪”,并赔偿其丈夫吴章雄的死亡赔偿金及亲属赡养金等。
多年前的匿名电话让举报人遭枪杀
而为该案背黑锅的几名“替罪羊”之一的原福清市中福公司的司机吴昌龙,其姐吴华英表示,早于2002年有关家属就得到匿名电话指出真凶为纪委内部的人。
她表示,2002年陈科云(同样因为爆炸案遭入罪)的弟媳黄秀芬多次接到匿名电话揭露内幕。黄秀芬知道真正凶手后,和律师林洪楠一同前往向督办的福建省公安厅举报,并向公安提供通话录音,要求立案侦查,但被以案子已告破为由,拒绝立案。
“案子被拒绝立案后,匿名电话也马上断了线。最后一通是匆匆地说:他们正在商量对策!匿名电话就被掐断了。而接到匿名电话去公安举报的黄秀芬,不久去了阿根廷,在国外遭不明人士枪杀身亡。这个讯息很明显,在被公安拒绝立案后,匿名电话马上就没有了,之后去举报的人也被灭口了。”“听说纪委书记黑白两道很吃得开。”
吴华英并指,当年不愿为此假案买单的新上任福清市公安局施友鹰局长、倪春顺副局长均被督办此案的原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牛纪刚打压,扣上不同罪名,遭到贬调。
“案子像滚雪球一样,造成多起冤案,也让福建的人民对政府很失望、对司法很失望。”吴华英说。
而两次遭禁止履行辩护的案件代理律师林洪楠指出,真正凶手至今没有抓到,遭入罪的六个人全部跟案子没有关系,都是替罪羊。他愤慨地向《看中国》记者表示,“该案是彻头彻尾的假案,司法的大丑闻,太荒唐!”
福清市纪委爆炸案中死者的妻子王慧珠和维权人士屠夫
吴昌龙的妈妈去年9月到福建上访
【看中国记者张颂宇采访报导】“封口”十年后,2001年福清市纪委爆炸案中死者的妻子王慧珠,近日打破沉默向外界揭露,直指爆炸案真凶为福清某纪委领导。而为该案背黑锅的“替罪羊”之一的吴昌龙,其姐吴华英向《看中国》表示,早于2002年有关家属就接到“真凶是纪委内部人”的匿名电话,而接到电话后前往公安厅举报的黄秀芬,之后在阿根廷遭枪杀身亡。
王慧珠披露丈夫因揭舞弊遇害
发生在2001年6月24日福清市纪委爆炸案中死者吴章雄的妻子王慧珠,近日向外界披露其向福建省高等法院递交的控告状。
王慧珠在控告状中批露,其丈夫吴章雄是因为揭露纪委干部舞弊行为,才遭到杀害。“吴章雄在纪委开车任职期间,对当时纪委书记方玉开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深恶痛绝,常常揭发方玉开手长嘴阔的不法行径,经常受方玉开的排挤,当成异己排除。曾有一次吴章雄针对方玉开的龌龊行径与方玉开争吵,令方玉开恨之入骨。”
事发星期天早晨七时半许,“吴章雄突然接到当时福清市监察局副局长林惠全的传呼(BB机),通知其出车上班。但吴章雄刚到纪委办公楼,就发生了爆炸案,当场被炸身亡。”
案发第二天,当王慧珠在太平间抱着吴章雄的尸体痛哭时,福清市监察局副局长林惠全跑来偷偷地对王惠珠讲:“如果今天省厅(公安厅)有人下来问你话,谁叫吴章雄进来单位上班,你就说不知道哪个叫的,更不要说以前吴章雄与谁有纠纷过,你都要说不知道。”
王慧珠指,林惠全不仅精心策划逃避法律责任的谎言,还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BB机)并扣住不放。因为传呼机上有林惠全的电话传呼信息,以达到毁灭罪证的目的。
王慧珠表示之所以至今才提出对林惠全等人的控告,是因为当时对方以给她安排工作、等她儿子大学毕业后安排到纪委工作及优厚赔偿等,换取王慧珠不说出内情。但今年其儿子大学毕业,对方未实现承诺,赔偿金也没拿到半毛,所以愤而提出控告。
控告状中,要求依法追究原福清市监察局副局长林惠全、原福清市纪委书记方玉开和纪委办公室主任施娟的“故意杀人罪”、“窝藏、包庇罪”和“报复陷害罪”,并赔偿其丈夫吴章雄的死亡赔偿金及亲属赡养金等。
多年前的匿名电话让举报人遭枪杀
而为该案背黑锅的几名“替罪羊”之一的原福清市中福公司的司机吴昌龙,其姐吴华英表示,早于2002年有关家属就得到匿名电话指出真凶为纪委内部的人。
她表示,2002年陈科云(同样因为爆炸案遭入罪)的弟媳黄秀芬多次接到匿名电话揭露内幕。黄秀芬知道真正凶手后,和律师林洪楠一同前往向督办的福建省公安厅举报,并向公安提供通话录音,要求立案侦查,但被以案子已告破为由,拒绝立案。
“案子被拒绝立案后,匿名电话也马上断了线。最后一通是匆匆地说:他们正在商量对策!匿名电话就被掐断了。而接到匿名电话去公安举报的黄秀芬,不久去了阿根廷,在国外遭不明人士枪杀身亡。这个讯息很明显,在被公安拒绝立案后,匿名电话马上就没有了,之后去举报的人也被灭口了。”“听说纪委书记黑白两道很吃得开。”
吴华英并指,当年不愿为此假案买单的新上任福清市公安局施友鹰局长、倪春顺副局长均被督办此案的原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牛纪刚打压,扣上不同罪名,遭到贬调。
“案子像滚雪球一样,造成多起冤案,也让福建的人民对政府很失望、对司法很失望。”吴华英说。
而两次遭禁止履行辩护的案件代理律师林洪楠指出,真正凶手至今没有抓到,遭入罪的六个人全部跟案子没有关系,都是替罪羊。他愤慨地向《看中国》记者表示,“该案是彻头彻尾的假案,司法的大丑闻,太荒唐!”
星期三, 一月 11, 2012
致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公开信
11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致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公开信》,真凶再度惊现,替罪吴昌龙等人却被羁押在看守所十一年不判也不放。这是福建司法的耻辱!背负这样的耻辱,喊“依法治省”何来自信?称“司法为民”何来底气?福建省高院马新岚院长必须向代表们作出交代,给我们一个明确的说法。
“福清纪委爆炸案”沉冤十一年
真凶再度惊现 替罪何日获释
大会秘书处暨请告本次会议代表:
伴随着一年一度省人大代表会议的召开, “福清纪委爆炸案” 在久拖不决中已进入第十一个年头了。蒙冤深深的我们虽很悲愤,仍心存希望和期待,再发这封公开信。
2001年发生在福清的“纪委爆炸案”,纪委司机吴章雄在双休日被一个传呼引到爆炸现场被炸死的,可是,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牛纪刚督办、福清原公安局长林孜(因涉黑已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大搞排查“十种人”,对打传呼者却讳莫如深。为转移侦查目标,滥用公权力,随意定调抓人,长时间非法拘禁,用酷刑逼取口供后,再大搞株连,造成假案后,又经媒体的推波助澜,在国内外大肆宣称案件“成功告破”。
这起充满滚滚疑团、破绽百出的假案,一审居然两次强行判决爆炸罪名成立。2006年10月,一审重审判决后的第三天,审判长对被告亲属说:“其实我们对案件也有不同看法,我们也很想和上面的领导坐下来好好分析案情,可那个领导愿意坐下来听?”。审判长如此坦承,无论是出于同情还是良心上过不去,都表明:作出判决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全被权力所绑架。而此时,曾经的督办者,已身居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既当球员,又当裁判,直接操纵公检法三家,滥权枉法裁判。
权力可以压法,但无法改变案件的事实和真相。在铺天盖地的质疑声中,福建省高院两次督查作出了明确的无罪结论,上诉后又作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中院判决,退回重审”的裁定。事实表明福建省高院对案件的造假是心知肚明。
十年来,“福清纪委爆炸案”真相从未模糊过,缺的是福建当局纠错的勇气和司法对真相和正义的追寻。早在2002年1月,有知情者多次为我们提供真凶的有关信息及相关物证,当年4月,我们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省公安厅报案,要求立案侦查,被以“案件已告破”为由拒绝。案件上诉后,我们再次向省高院反映该情况,声称很重视,又因“没有侦查权”而作罢。
纸终究包不住火。被害者吴章雄的妻子王惠珠历经十年“被封口”后,终于在去年7月向福建省高院等相关部门递送了《控告状》(附件),揭露了真相:双休日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的打传呼人是谁?该打传呼者又是怎样要她隐瞒真相?以及该打传呼者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企图毁灭罪证••••••。王惠珠控告的打传呼者与十年前知情者举报的正是同一个人。
打传呼者是这起蹊跷案件的最大的嫌疑人,可是在案卷中只字未提。律师们强烈要求,必须查清是谁打的传呼,必须提取死者的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可是专案组在后来“补充”中,竟让纪委办公室的一个副主任顶缸,并且声称,无法提取到死者的传呼机和通话记录。显然是在说谎、隐匿罪证。
“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是谁?知情者不乏其人,在福清早是公开的秘密。而今,被害者的妻子也终于醒悟过来,揭露了真相,谁还能一手遮天?十年来,无辜者充当“替罪羊”, 放纵真凶逍遥法外,该是到了追本溯源的时候了。
去年4月26日,在案件第二次上诉被拖了四年六个月后,福建省高院终于开庭审理此案。谁会想到,八个多月又过去了,案件依然被搁置了下来。一个堂堂的高级人民法院居然一再被造假者的个人利益及其部门保护主义所绑架,丧失了最基本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判案原则。明知是冤案,却久拖不决,把蒙冤者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年之久。这是法律的悲哀!这是福建司法的耻辱!背负这样的耻辱,喊“依法治省”何来自信?称“司法为民”何来底气?
值此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即将召开之际,我们再次希望代表们切实负起应有的监督之责,对这起“21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督促福建省高院依法予以平反!至于对已浮出水面的真凶,是继续放纵还是缉拿归案?这是相关部门的事,我们拭目以待。
福建省高院对此案无休止拖延,究竟为何?马新岚院长必须向代表们作出交代,必须给我们一个明确的说法。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 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玉堂 吴华英 周洪玉
2012年1月11日
联系人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星期二, 一月 10, 2012
2011年无中生有年度敬意红包说明
无中生有年度敬意红包派送名单(排位不分先后):
刘贤斌、陈卫、陈西各900元;
吴昌龙、姚立法、刘萍、王译、姑娘很生气、石玉、李建军各500元
我们将在一周内或转账或面交或托人转交。
红包说明:
1、年度敬意红包不能涵盖所有我们认为值得尊敬的人。还有很多我们记住或没有记住,注意或没有注意到的人。他们在这一年中坚守了,忍受了,承受了,参与了,帮助了。有的担当了太多,有的只是担当了自己。但只要真实,无中生有都会尊重,甚至尊敬。
2、无中生有是个家族,在09年7月4日后的一整年,365天,我们中的一位被坐牢,但我们整个家族都在受难。感同身受是我们能体会到做人乐趣的一个途径。我们感激大家的关注和帮助,在今年依然能由游某亲自发推送出红包,这对我们整个家族都是种幸福。希望你们是能分享到我们家的些许温暖。
3、在春天到来之前,冬天的寒冷总让人感到漫长。有人或许会说,冬天只有一个,是的,只有一个,但是对一些人来说,这一个冬天会持续365天,或许更长。
4、红包无法解决问题,只想聊表我们的敬意,并且说明:我们在一起。行动使生命充满意义,牺牲让生命显得厚重。我们希望那些行动和牺牲能成为我们共同的记忆。我们或许改变不了冬天,但是我们坚信,拥抱取暖是一种可行的存在方式。种子总会发芽的。
5、以上所述的“我们”意指无中生有一家,或能更多,如果大家愿意的话。愿主保佑,祝大家平安。
注:
1、吴昌龙是“福清纪委爆炸案”的受害者,福建三网友之一吴华英 (@心尘 )的弟弟,迄今已经被关押十一年,案子拖延至今尚未审结。我们想以此向他及他的家人致意,希望他们早日团圆。
2、红包超出我们自己预算(五千元)的部分,已经由网友认捐,在此表示感谢。
刘贤斌、陈卫、陈西各900元;
吴昌龙、姚立法、刘萍、王译、姑娘很生气、石玉、李建军各500元
我们将在一周内或转账或面交或托人转交。
红包说明:
1、年度敬意红包不能涵盖所有我们认为值得尊敬的人。还有很多我们记住或没有记住,注意或没有注意到的人。他们在这一年中坚守了,忍受了,承受了,参与了,帮助了。有的担当了太多,有的只是担当了自己。但只要真实,无中生有都会尊重,甚至尊敬。
2、无中生有是个家族,在09年7月4日后的一整年,365天,我们中的一位被坐牢,但我们整个家族都在受难。感同身受是我们能体会到做人乐趣的一个途径。我们感激大家的关注和帮助,在今年依然能由游某亲自发推送出红包,这对我们整个家族都是种幸福。希望你们是能分享到我们家的些许温暖。
3、在春天到来之前,冬天的寒冷总让人感到漫长。有人或许会说,冬天只有一个,是的,只有一个,但是对一些人来说,这一个冬天会持续365天,或许更长。
4、红包无法解决问题,只想聊表我们的敬意,并且说明:我们在一起。行动使生命充满意义,牺牲让生命显得厚重。我们希望那些行动和牺牲能成为我们共同的记忆。我们或许改变不了冬天,但是我们坚信,拥抱取暖是一种可行的存在方式。种子总会发芽的。
5、以上所述的“我们”意指无中生有一家,或能更多,如果大家愿意的话。愿主保佑,祝大家平安。
注:
1、吴昌龙是“福清纪委爆炸案”的受害者,福建三网友之一吴华英 (@心尘 )的弟弟,迄今已经被关押十一年,案子拖延至今尚未审结。我们想以此向他及他的家人致意,希望他们早日团圆。
2、红包超出我们自己预算(五千元)的部分,已经由网友认捐,在此表示感谢。
福建网民冤案台湾惊悚/毛峰
福州当局判决三位网民「传言有罪」,不顾司法正义,引发很多网民现场声援,台湾民众关注且惊悚,对福建滥权枉法深感愤怒。
青海玉树最近发生的大地震是一场天灾,而临近台湾的福州市的一宗判决则形同一场司法地震,更被不少网民指为惨烈人祸。四月十六日,福州马尾区法院将「诬告陷害罪」改为「诽谤罪」,判处福建三网民范燕琼丶游精佑丶吴华英有期徒刑两年及一年。福州当局不顾最为基本的司法正义公平公正,判决三网民「传言有罪」,也等於宣示福建法治荡然无存,激起海峡两岸网民及百姓的惊悚。中国大陆官方封杀各大网站对此案的报道,避免这一「司法大地震」负面影响波及全国。台湾民众则通过报道关注,对福建滥权枉法恶劣环境感到忧虑。
台湾大学新闻研究所教授张锦华对亚洲周刊说,福建司法腐败丶官商勾结过去时有所闻。台商在大陆也有受到不公正案件,有一千多件案例没有及时得到真正司法救助。但这次福建用公权力随意罗织罪名,整肃仅仅出於同情与救助之目的为他人代写伸冤文章或实录诉冤视频的三个网民的行为,则闻所未闻。这说明福建的司法不公很严重,媒体也没有独立的报道监督效能,在福建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风险非常大。张锦华认为,福建当局在现实中没有半点宽容与民主精神和依法办事的所作所为,只能增加台湾民众与大陆扩大交流的心理障碍与忧虑。
福建三网民是因为帮助林秀英在网上鸣冤揭露其女儿严晓玲被轮奸致死而遭到当局打压的(详见亚洲周刊零九年十二月十三日第四十九期《福建网民代言有罪案中案》)。担任范燕琼辩护律师的刘晓原对亚洲周刊说,这是大陆迄今为止最为典型的地方政府无视司法公正公平正义,肆无忌惮「找法整人」的滥权枉法案。此案从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到涉及国家机密而拒绝律师会见後,又变为诬告陷害罪起诉审理,最後法院又以诽谤罪判决,罪名一变再变,把法律当儿戏,真正的目的就是强找一条法律来惩罚正义维权的网民。但无论指控「诬告陷害」还是「诽谤」,从法律主客观要件上来说均不能成立。
刘晓原指出,此案最为恶劣的後果是严重侵犯了网民依法具有的言论自由丶表达自由权,首创「代言传言有罪」的恶例,反映了福州司法已堕落为权力的道具,这不仅是福建的耻辱,也是中国司法的耻辱。林秀英多次提出要到法庭作证被拒,三网民的辩护律师也提出要关键证人聂志勇等人出庭质证,但均遭法庭否决,事实真相根本没有查明,法庭审理成为「演戏」,判决三网民被告有罪实属枉法。刘晓原说,范燕琼等三人均表示抗诉到底。
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及当地民众黑压压汇聚於法院前声援。来自北京的网友王荔蕻对亚洲周刊说,大批各地网友的到来,令当地警方如临大敌,设置了全长三公里左右的六道警戒线来阻隔声援民众。他们不断齐声高喊「抗议福州法院无耻」丶「游精佑丶范燕琼丶吴华英无罪」丶「自由万岁」丶「言论无罪」丶「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并高唱国歌。同时也有网友利用推特丶微博和手机短信等,现场传播网友声援情况。当听到法院判决三个网民有罪时,现场不少人都愤怒地哭起来,认为「如果全体网民不行动起来应战,三网民的今天可能就是我们的明天」。
发起成立「福建网友因言获罪网路关注团」的网友屠夫对亚洲周刊说,福州当局以权力绑架司法,再次证明了无耻没有底线;网友将会用理性毅力与福州司法黑恶势力较量到底。关注团已有两千多名各地网友加入,今後还会有更多网友参与进来,用强大而正义的网路力量来维护网民的言论自由。
网民老虎庙在博客中发起对福建三网民有罪判决的民意调查,虽然很快就被「遮罩」丶「和谐」了。但短短几个小时的网民投票中,就有一千一百二十人反对判决结果,有三百六十九人希望发生转机,两者相加占总数的百分至九十七。而支持判决结果的仅有七人,所占比例极小。
网友凤鸣表示:「应该动员全国网民,彻底搜索主导违法判决福建三网民的幕後黑手和助纣为虐的马尾区公检法有关责任人员,彻底曝光他们的所作所为。」
前往现场声援的北京律师郝劲松说:「对中国人来讲,从思考到行动是一个坎。今天福建马尾法院门前,有许多中国人正在跨越这一看似艰难的坎坷。他们从四面八方聚集在这里,为三个素不相识的人,他们捍卫自己的言论自由,捍卫自己的民主表达权。」
青海玉树最近发生的大地震是一场天灾,而临近台湾的福州市的一宗判决则形同一场司法地震,更被不少网民指为惨烈人祸。四月十六日,福州马尾区法院将「诬告陷害罪」改为「诽谤罪」,判处福建三网民范燕琼丶游精佑丶吴华英有期徒刑两年及一年。福州当局不顾最为基本的司法正义公平公正,判决三网民「传言有罪」,也等於宣示福建法治荡然无存,激起海峡两岸网民及百姓的惊悚。中国大陆官方封杀各大网站对此案的报道,避免这一「司法大地震」负面影响波及全国。台湾民众则通过报道关注,对福建滥权枉法恶劣环境感到忧虑。
台湾大学新闻研究所教授张锦华对亚洲周刊说,福建司法腐败丶官商勾结过去时有所闻。台商在大陆也有受到不公正案件,有一千多件案例没有及时得到真正司法救助。但这次福建用公权力随意罗织罪名,整肃仅仅出於同情与救助之目的为他人代写伸冤文章或实录诉冤视频的三个网民的行为,则闻所未闻。这说明福建的司法不公很严重,媒体也没有独立的报道监督效能,在福建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风险非常大。张锦华认为,福建当局在现实中没有半点宽容与民主精神和依法办事的所作所为,只能增加台湾民众与大陆扩大交流的心理障碍与忧虑。
福建三网民是因为帮助林秀英在网上鸣冤揭露其女儿严晓玲被轮奸致死而遭到当局打压的(详见亚洲周刊零九年十二月十三日第四十九期《福建网民代言有罪案中案》)。担任范燕琼辩护律师的刘晓原对亚洲周刊说,这是大陆迄今为止最为典型的地方政府无视司法公正公平正义,肆无忌惮「找法整人」的滥权枉法案。此案从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到涉及国家机密而拒绝律师会见後,又变为诬告陷害罪起诉审理,最後法院又以诽谤罪判决,罪名一变再变,把法律当儿戏,真正的目的就是强找一条法律来惩罚正义维权的网民。但无论指控「诬告陷害」还是「诽谤」,从法律主客观要件上来说均不能成立。
刘晓原指出,此案最为恶劣的後果是严重侵犯了网民依法具有的言论自由丶表达自由权,首创「代言传言有罪」的恶例,反映了福州司法已堕落为权力的道具,这不仅是福建的耻辱,也是中国司法的耻辱。林秀英多次提出要到法庭作证被拒,三网民的辩护律师也提出要关键证人聂志勇等人出庭质证,但均遭法庭否决,事实真相根本没有查明,法庭审理成为「演戏」,判决三网民被告有罪实属枉法。刘晓原说,范燕琼等三人均表示抗诉到底。
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及当地民众黑压压汇聚於法院前声援。来自北京的网友王荔蕻对亚洲周刊说,大批各地网友的到来,令当地警方如临大敌,设置了全长三公里左右的六道警戒线来阻隔声援民众。他们不断齐声高喊「抗议福州法院无耻」丶「游精佑丶范燕琼丶吴华英无罪」丶「自由万岁」丶「言论无罪」丶「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并高唱国歌。同时也有网友利用推特丶微博和手机短信等,现场传播网友声援情况。当听到法院判决三个网民有罪时,现场不少人都愤怒地哭起来,认为「如果全体网民不行动起来应战,三网民的今天可能就是我们的明天」。
发起成立「福建网友因言获罪网路关注团」的网友屠夫对亚洲周刊说,福州当局以权力绑架司法,再次证明了无耻没有底线;网友将会用理性毅力与福州司法黑恶势力较量到底。关注团已有两千多名各地网友加入,今後还会有更多网友参与进来,用强大而正义的网路力量来维护网民的言论自由。
网民老虎庙在博客中发起对福建三网民有罪判决的民意调查,虽然很快就被「遮罩」丶「和谐」了。但短短几个小时的网民投票中,就有一千一百二十人反对判决结果,有三百六十九人希望发生转机,两者相加占总数的百分至九十七。而支持判决结果的仅有七人,所占比例极小。
网友凤鸣表示:「应该动员全国网民,彻底搜索主导违法判决福建三网民的幕後黑手和助纣为虐的马尾区公检法有关责任人员,彻底曝光他们的所作所为。」
前往现场声援的北京律师郝劲松说:「对中国人来讲,从思考到行动是一个坎。今天福建马尾法院门前,有许多中国人正在跨越这一看似艰难的坎坷。他们从四面八方聚集在这里,为三个素不相识的人,他们捍卫自己的言论自由,捍卫自己的民主表达权。」
星期一, 一月 09, 2012
自由亚洲:纪委爆炸疑案十年未决 死者苦主要求尽快结案
纪委爆炸疑案十年未决 死者嫌犯家属要求尽快结案2012-01-03
在中国大陆,被拖延11年之久的2001年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至今仍没有结案。被誉为福建三网民之一的吴华英日前向本台透露,有人曾匿名告诉她,爆炸案背后有指使者和真凶,被判刑者是替罪羊。案件中的死者家属要求当局尽快结案。
在社会各界引起很大反响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发生于2001年6月24日,那天,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触动了被事先安放在纪委传达室的一个邮包,吴章雄当场被炸身亡。案发3个月之后,福清警方宣布案件告破,称福清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因对被纪委处理不满,遂与该公司司机吴昌龙一起制造这起骇人听闻的爆炸案,福州市中院之后以爆炸罪判处陈科云、吴昌龙二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拖延11年仍然未结案的"福清纪委爆炸案"犯罪嫌疑人之一的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表示,案件幕后另有主谋,在案件初期,曾有匿名人士向她提供案件有利证据。吴华英星期二向本台表示:我们做替罪羊,他们福建省这边都是很清楚的,真凶还是存在的,因为在2002年的时候,案子刚发生不久的时候,我们亲属就接到提供信息的匿名电话,我们当时就到督办这个案子的省公安厅去举报,要求他们立案侦查,向他们说我们是冤枉的,搞爆炸的人是纪委内部的人,还提供了现场的一些物证,我们举报完, 当时省公安厅的一个刑警队的冯总队长接待了我们,他们听完录音,看完相关材料,向上级汇报,汇报后他们说,以案件告破为由拒绝立案,这次死者家属也出来喊冤,说案件没有告破,真凶没有抓到,要求彻查此案。
案件经历反复的上诉在经过10年之后,去年4月在福州中院开庭审理,案件代理律师林洪楠却被禁止到达法院,开庭之后案件直到本周二为止,也一直迟迟没有宣判。
林洪楠告诉本台记者:现在这个案件10年已经过去了,开庭也是在5年之后才第一次开庭,重审二审原本这样的案子都比较快,现在这里头情况都比较复杂,案件依旧是一个大假案,现在的六个人,全部跟这个案子没有关系,真凶至今都没有抓到,他们都只是替罪羊。
本周二,网络中公布了死者吴章雄家属王慧珠的申诉书,当中承认了此案件发生之后,她在太平间哭丧时,当时任职福清市监察局局长的林惠泉向她招手,示意她过去,对她说:“如果今天省厅里有人下来问你,谁叫吴章雄进单位上班的,你就说不知道是哪一个,更不要说吴章雄以前跟谁有过纠纷,你都说不知道。申诉书中王慧珠称:“当时我头晕脑胀,一时不觉,太相信林惠全说的,一片谎言。”
记者星期二致电王慧珠,她希望尽早结案:你说你们已经抓到凶手把案子破了,那为什么还不给我结案。你包庇这个凶手逍遥法外11年了,我们难道是一根草吗,我们不是人吗,我要求政府以及各部门领导,好心人能够帮我伸张正义,能够把消息传出去,这11年来,我一个女人无权无势,只能到市政府反映这个情况,到省里却又进不了。
福清纪委爆炸案距今已有十一年,但因此案情节严重并且疑点重重,加上嫌疑犯吴昌龙姐姐吴华英坚持为弟弟翻案的信念,多年来媒体从没停止对此事的关注。其中《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曾多次对其进行报道。吴华英也向南都记者称,弟弟在押期间写的《遗书》和长达万字的《一个"死囚"的泣控》,称"整个过程中,办案人员都是每天没日没夜地对他体罚,不让我睡觉,后以吊、拉、拽、打、金鸡展翅、倒挂金钟等酷刑来对我进行逼供。"
吴华英不间断的上访投诉,想为给弟弟讨回一个公道,多年来,与福清纪委爆炸案相关的京城上访达十多次;撰写投诉信200多封,却不断遭到当局打压。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自由亚洲报道链接: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sy2-01032012104141
在中国大陆,被拖延11年之久的2001年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至今仍没有结案。被誉为福建三网民之一的吴华英日前向本台透露,有人曾匿名告诉她,爆炸案背后有指使者和真凶,被判刑者是替罪羊。案件中的死者家属要求当局尽快结案。
在社会各界引起很大反响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发生于2001年6月24日,那天,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触动了被事先安放在纪委传达室的一个邮包,吴章雄当场被炸身亡。案发3个月之后,福清警方宣布案件告破,称福清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因对被纪委处理不满,遂与该公司司机吴昌龙一起制造这起骇人听闻的爆炸案,福州市中院之后以爆炸罪判处陈科云、吴昌龙二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拖延11年仍然未结案的"福清纪委爆炸案"犯罪嫌疑人之一的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表示,案件幕后另有主谋,在案件初期,曾有匿名人士向她提供案件有利证据。吴华英星期二向本台表示:我们做替罪羊,他们福建省这边都是很清楚的,真凶还是存在的,因为在2002年的时候,案子刚发生不久的时候,我们亲属就接到提供信息的匿名电话,我们当时就到督办这个案子的省公安厅去举报,要求他们立案侦查,向他们说我们是冤枉的,搞爆炸的人是纪委内部的人,还提供了现场的一些物证,我们举报完, 当时省公安厅的一个刑警队的冯总队长接待了我们,他们听完录音,看完相关材料,向上级汇报,汇报后他们说,以案件告破为由拒绝立案,这次死者家属也出来喊冤,说案件没有告破,真凶没有抓到,要求彻查此案。
案件经历反复的上诉在经过10年之后,去年4月在福州中院开庭审理,案件代理律师林洪楠却被禁止到达法院,开庭之后案件直到本周二为止,也一直迟迟没有宣判。
林洪楠告诉本台记者:现在这个案件10年已经过去了,开庭也是在5年之后才第一次开庭,重审二审原本这样的案子都比较快,现在这里头情况都比较复杂,案件依旧是一个大假案,现在的六个人,全部跟这个案子没有关系,真凶至今都没有抓到,他们都只是替罪羊。
本周二,网络中公布了死者吴章雄家属王慧珠的申诉书,当中承认了此案件发生之后,她在太平间哭丧时,当时任职福清市监察局局长的林惠泉向她招手,示意她过去,对她说:“如果今天省厅里有人下来问你,谁叫吴章雄进单位上班的,你就说不知道是哪一个,更不要说吴章雄以前跟谁有过纠纷,你都说不知道。申诉书中王慧珠称:“当时我头晕脑胀,一时不觉,太相信林惠全说的,一片谎言。”
记者星期二致电王慧珠,她希望尽早结案:你说你们已经抓到凶手把案子破了,那为什么还不给我结案。你包庇这个凶手逍遥法外11年了,我们难道是一根草吗,我们不是人吗,我要求政府以及各部门领导,好心人能够帮我伸张正义,能够把消息传出去,这11年来,我一个女人无权无势,只能到市政府反映这个情况,到省里却又进不了。
福清纪委爆炸案距今已有十一年,但因此案情节严重并且疑点重重,加上嫌疑犯吴昌龙姐姐吴华英坚持为弟弟翻案的信念,多年来媒体从没停止对此事的关注。其中《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曾多次对其进行报道。吴华英也向南都记者称,弟弟在押期间写的《遗书》和长达万字的《一个"死囚"的泣控》,称"整个过程中,办案人员都是每天没日没夜地对他体罚,不让我睡觉,后以吊、拉、拽、打、金鸡展翅、倒挂金钟等酷刑来对我进行逼供。"
吴华英不间断的上访投诉,想为给弟弟讨回一个公道,多年来,与福清纪委爆炸案相关的京城上访达十多次;撰写投诉信200多封,却不断遭到当局打压。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自由亚洲报道链接: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sy2-01032012104141
【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受害家属翻案】的微条
恳请媒体、法律专业人士、社会良知之士、热心的网友、请伸出您的手、笔或轻点鼠标,关注这起福建惊天奇冤案:真凶逍遥、替罪坐牢、苦主爆料真凶是纪委官员、举报者被灭口、律师被闭口、专家被刑拘、法官被恐吓、依法办案者被打压、关注者被诬陷(福建三网民案).....
敬请大家关注,这期《亚洲周刊》题为《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之后,网络上反响很大,其中有一网友的推贴力透纸背,短短三条微博条道出本案症结问题所在,请看发贴者的新浪微博:http://weibo.com/warcraft
1:【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受害家属翻案】作为默默关注此案10年的福建人,当今天看到亚洲周刊这期头条新闻时,甚感鼓舞与欣慰——当事人即受害者家属终站出来说话了,而且这些话(划线部份)无疑是颗比当年炸弹还要重磅的炸弹!若此案能交由最高院重审,其意义将超过佘祥林与聂树斌案,三网民案也将迎刃而解。
2:作为这10年来一路见证“福清纪委爆炸悬而未决疑案”的福建游子,本博深深地为福州市局、福建省厅、省高院乃至闽府感到悲哀,为鲍绍坤、牛纪刚、马新岚等人感到耻辱!随着当年死者家属出于良知出面澄清,从佘祥林、赵作海到王子发、聂树斌再到如今的吴昌龙等人,当局的司法纠错接二连三的自掌嘴巴。
3:如今,境外第四权力的舆论监督已到位。福建高院乃至最高院能否对此案按合法规定程序进行重案重审,就要看他们的表现和良心发现了!借用亚洲周刊的一句话:福建当局难道还要枉法继续将历时十年冤案锁在重重黑幕下吗?福建司法何时才能回到法大于权的轨道,敲响正义法槌。抄送@游精佑 @于建嵘 @姚晨
顺附第一条微博的(划线部份)内容摘录:
这期《亚洲周刊》报道题为《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中道出沉默十年之后的死者吴章雄妻子爆料真相的原因,以下是《亚洲周刊》采访王惠珠的报道:
王惠珠在接受亚洲周刊记者采访时说,之所以至今才提出对林惠全(泉)等人的控告,只因为“这些人丧尽良心,完全违背了当时的承诺给我安排工作,给我儿子大学毕业后安排到纪委工作以及保证给予优厚赔偿等,换取我不说出传呼内情的”。王惠珠说:事后,他们以我没有文化拒绝给我安排工作,哪怕是到纪委机关食堂洗菜。熬到今年我儿子大学毕业,我因此去纪委要求兑现承诺给安排到纪委工作,结果他们却又赖帐,不承认了。我在气愤中砸了纪委办公室的门窗,因为至今十年多了,还在让罪犯逍遥法外,答应给我的所有赔偿至今连一分钱也没拿到,我不告他们,告谁?
这是《亚洲周刊》在新浪微博上也在力推这篇报道《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
http://www.weibo.com.my/xweibo111/index.php?m=ta&id=1962544207
http://weibo.com/yazhouzhoukan
敬请大家关注,这期《亚洲周刊》题为《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之后,网络上反响很大,其中有一网友的推贴力透纸背,短短三条微博条道出本案症结问题所在,请看发贴者的新浪微博:http://weibo.com/warcraft
1:【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受害家属翻案】作为默默关注此案10年的福建人,当今天看到亚洲周刊这期头条新闻时,甚感鼓舞与欣慰——当事人即受害者家属终站出来说话了,而且这些话(划线部份)无疑是颗比当年炸弹还要重磅的炸弹!若此案能交由最高院重审,其意义将超过佘祥林与聂树斌案,三网民案也将迎刃而解。
2:作为这10年来一路见证“福清纪委爆炸悬而未决疑案”的福建游子,本博深深地为福州市局、福建省厅、省高院乃至闽府感到悲哀,为鲍绍坤、牛纪刚、马新岚等人感到耻辱!随着当年死者家属出于良知出面澄清,从佘祥林、赵作海到王子发、聂树斌再到如今的吴昌龙等人,当局的司法纠错接二连三的自掌嘴巴。
3:如今,境外第四权力的舆论监督已到位。福建高院乃至最高院能否对此案按合法规定程序进行重案重审,就要看他们的表现和良心发现了!借用亚洲周刊的一句话:福建当局难道还要枉法继续将历时十年冤案锁在重重黑幕下吗?福建司法何时才能回到法大于权的轨道,敲响正义法槌。抄送@游精佑 @于建嵘 @姚晨
顺附第一条微博的(划线部份)内容摘录:
这期《亚洲周刊》报道题为《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中道出沉默十年之后的死者吴章雄妻子爆料真相的原因,以下是《亚洲周刊》采访王惠珠的报道:
王惠珠在接受亚洲周刊记者采访时说,之所以至今才提出对林惠全(泉)等人的控告,只因为“这些人丧尽良心,完全违背了当时的承诺给我安排工作,给我儿子大学毕业后安排到纪委工作以及保证给予优厚赔偿等,换取我不说出传呼内情的”。王惠珠说:事后,他们以我没有文化拒绝给我安排工作,哪怕是到纪委机关食堂洗菜。熬到今年我儿子大学毕业,我因此去纪委要求兑现承诺给安排到纪委工作,结果他们却又赖帐,不承认了。我在气愤中砸了纪委办公室的门窗,因为至今十年多了,还在让罪犯逍遥法外,答应给我的所有赔偿至今连一分钱也没拿到,我不告他们,告谁?
这是《亚洲周刊》在新浪微博上也在力推这篇报道《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
http://www.weibo.com.my/xweibo111/index.php?m=ta&id=196254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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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 毛峰 亚洲周刊
毛峰 亚洲周刊2012年第三期 20120115
二零零一年福清市纪委爆炸案中死者的妻子王慧珠,被「封口」十年后打破沉默,揭露此案真正凶手依然逍遥法外。當年,福州政法委違背司法程序,靠刑訊逼供而將陳科雲、吳昌龍等人當作「替罪羊」。
紙包不住火。在刑訊逼供下枉判兩人死刑而拒不改錯的福建爆炸冤案,背後隱藏的另一大黑幕終於被撕開,歷經漫漫十年後的真兇也終於露出了「狐狸尾巴」。此案關鍵內情證人王慧珠在被「封口」十年後打破沉默,揭露此案真正兇手至今依然逍遙法外。王慧珠最近向福建省高等法院遞交了控告狀,要求依法分別追究原福清市監察局副局長林惠全、原福清市紀委書記方玉開和紀委辦公室主任施娟的「故意殺人罪」、「窩藏、包庇罪」和「報復陷害罪」,並賠償吳章雄因公死亡賠償金以及親屬贍養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福清市紀委爆炸案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早晨發生,王慧珠係案中被炸身亡的福清市紀委司機吳章雄的妻子。王慧珠在控告狀中揭露,這是一起針對吳章雄的有預謀的爆炸案。當天是星期天,早晨七時半許,吳章雄突然接到當時福清市監察局副局長林惠全的傳呼(BB機),通知其出車上班。但吳章雄剛到紀委辦公樓,就發生了爆炸案,當場被炸身亡。隨後,林惠全偷偷地對王惠珠講:「如果今天省廳(公安廳)有人下來問你話,誰叫吳章雄進來單位上班,你就說不知道哪個叫的,更不要說以前吳章雄與誰有糾紛過,你都要說不知道。」王慧珠指出,林惠全不僅精心策劃逃避法律責任的謊言,還利用職權擅自從公安機關領出了吳章雄的傳呼機(BB機)並扣住不放。因該傳呼機上存有林惠全的電話傳呼信息,以達到毀滅罪證的罪惡目的。事後,林惠全還告訴王慧珠去福州「打點」花了三萬多元。
王慧珠還在控告狀中披露,其丈夫吳章雄完全是因批判揭露紀委個別幹部徇私舞弊的行為,才搭上了自己的一條生命。吳章雄在紀委開車任職期間,對當時紀委書記方玉開利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深惡痛絕,常常揭發方玉開手長嘴闊的不法行徑,經常受到方玉開的排擠,當成異己排除。曾有一次吳章雄針對方玉開的齷齪行徑與方玉開爭吵,令方玉開恨之入骨。
王慧珠在接受亞洲週刊記者採訪時說,之所以至今才提出對林惠全等人的控告,只因為「這些人喪盡良心,完全違背了當時承諾給我安排工作,給我兒子大學畢業後安排到紀委工作以及保證給予優厚賠償等,換取我不說出傳呼內情的」。王慧珠說﹕「事後他們以我沒有文化拒絕給我安排工作,哪怕是到紀委機關食堂洗菜。熬到今年我兒子大學畢業,我因此去紀委要求兌現承諾給安排到紀委工作,結果他們卻又賴帳,不承認了。我在氣憤中砸了紀委辦公室的門窗,因為至今十年多了,還在讓罪犯逍遙法外,答應我的所有賠償金至今連一分錢也沒拿到。我不告他們,告誰?」
刑訊逼供制造冤假錯案
王慧珠最新的內部告發也再次印證了被原福州市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牛紀剛等宣布破案的福清紀委爆炸案其實是一起最為典型的「豆腐渣案」,也是福州公安當局以嚴酷的刑訊逼供方式,硬把原福清市中福公司經理陳科雲及司機吳昌龍等人當作「替罪羊」的罕見冤案。二零零一年六月福清紀委爆炸案發生後,以福清市公安局局長林孜(後因涉黑社會案被判十六年徒刑)為首的專案組,不查神秘電話呼叫人為何在公休日讓吳章雄趕到紀委去的重大嫌疑,卻僅僅根據他人舉報,將涉案主犯確定為受到紀委處分而「心中有氣」的原福清市中福公司經理陳科雲。同年七月底,警方完全違背司法程序,在沒任何證據情況下秘捕了陳科雲的司機吳昌龍,並對其進行了殘酷的刑訊逼供取得「證據」後再拘捕了陳科雲,隨後又分別拘捕了吳昌龍原姐夫杜捷生和談敏華以及陳科雲妻子謝清等人,並向海內外宣布該案偵破。
「破案」容易審案難。經過三年多的超期羈押和數次補充偵查後,福州中院終於在有關領導催辦下草菅人命,判決被告人陳科雲、吳昌龍均已構成爆炸罪主犯並判處陳科雲、吳昌龍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另外三名被告被分別判處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宣判時,被告陳科雲、吳昌龍大喊冤枉,要求傷情鑑定,認為「這是刑訊逼供造成的冤案」。就在福州中院對陳科雲、吳昌龍作出死緩判決後的第九天,福州中院悄悄地在福州看守所對被指控提供電雷管的關鍵被告王小剛作出了無罪釋放的判決。
在法庭上一直喊冤的被告陳科雲、吳昌龍等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依法進行上訴,受到了福建省高等法院的高度重視。省高院院長陳旭也不僅首次親自調閱了全部案卷主持此案審理,還邀請了省最高檢察院檢察長倪應達一起參與審理,達成了「此案所有被告均不構成犯罪」審議意見。由此福建省高院在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發回福州中院重審形式,依法撤銷福州中級法院的有罪判決。省高院在判決時明確指出:「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本案在爆炸物的來源、種類和爆炸裝置的製作、運送等方面,被告人的供述前後不一,各被告人供述之間以及供述與查獲的物證之間也存在著諸多矛盾,需要進一步調查核實。」
但發回重審的福州中院在時任福州政法委書記牛紀剛指令「一定要維持原一審的判決」下,根本不把省高院指出的「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當回事,依然按第一次判決內容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再次枉法判決主要被告人死刑罪。為了將錯就錯,拒不糾錯,牛紀剛還公然以一長替代四長(公安、檢察、法院和司法局長)發號施令,他直接打電話給司法局長,指令要對一直秉公依法為含冤被告作無罪辯護的律師「敲山震虎」,嚴加「管束」。為此,福州司法局向第一被告人的辯護律師林洪楠「開刀」,並由市中院直接出面砌詞強行剝奪了他的辯護資格。對一再堅持法律公正為被告人吳昌龍作無罪辯護的老律師馬義良,則有司法局長親自出面「軟硬兼施」,要其「封口」。
福州當局編造假事實鏈
福建資深律師林洪楠在接受亞洲週刊採訪時指出,此案的基本犯罪事實鏈完全斷裂,沒有王小剛提供的電雷管的事實鏈,又怎麼能夠用電雷管製成炸彈實施爆炸犯罪呢?更為荒唐不堪的是,福州中院在零六年十月的重審判決中,竟然仍把中院自己判決無罪並已釋放近兩年的王小剛列為電雷管提供者加以指控,如此視法律為兒戲,明目張膽編造虛假「事實鏈」,實為福州司法審判濫權枉法的極大恥辱。
為此,陳科雲、吳昌龍等再度上訴至福建省高院,要求依法公正判決。受冤被告親屬曾三百多次向福建省各級領導反映控告冤情,呼籲糾正錯案,但均如石沉大海,沒有任何回覆。此案被告在日本親屬陳美欽、吳華玉因此向時任中國駐日大使王毅申訴冤情,受到「情繫僑民」的王毅的高度重視,並親自將冤案申訴材料轉給國內最高法院和國務院僑辦。亞洲週刊也對此案嚴刑逼供和有錯不糾進行了多次跟蹤報道。此案因此也被全國人大列為涉僑督辦案件,最高法院也專門行文將此案列入督辦案件。去年五月,此案旅日親屬再次向前往日本訪問的中國總理溫家寶請願。但此案卻被福建當局繼續無法律、無程序和無時效的離奇違法拖了整整五年半後,終於在去年四月二十六日於省高院進行二審開庭。當陳科雲、吳昌龍等步入法庭後,喊冤叫屈聲響徹法庭。眾目睽睽之下,陳科雲等四人當庭出示身上歷經十年依然清晰的被刑求累累傷痕,再次要求傷情鑑定。最後,審判長以「案情複雜,要報審委會討論,擇日再通知開庭」而宣布庭審結束。在最新的內部告發真相顯露中,福建當局難道還要枉法繼續將歷時十年冤案鎖在重重黑幕下嗎?福建司法何時才能回歸「法大於權」的軌道,敲響正義公正的法槌?■
二零零一年福清市纪委爆炸案中死者的妻子王慧珠,被「封口」十年后打破沉默,揭露此案真正凶手依然逍遥法外。當年,福州政法委違背司法程序,靠刑訊逼供而將陳科雲、吳昌龍等人當作「替罪羊」。
紙包不住火。在刑訊逼供下枉判兩人死刑而拒不改錯的福建爆炸冤案,背後隱藏的另一大黑幕終於被撕開,歷經漫漫十年後的真兇也終於露出了「狐狸尾巴」。此案關鍵內情證人王慧珠在被「封口」十年後打破沉默,揭露此案真正兇手至今依然逍遙法外。王慧珠最近向福建省高等法院遞交了控告狀,要求依法分別追究原福清市監察局副局長林惠全、原福清市紀委書記方玉開和紀委辦公室主任施娟的「故意殺人罪」、「窩藏、包庇罪」和「報復陷害罪」,並賠償吳章雄因公死亡賠償金以及親屬贍養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福清市紀委爆炸案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早晨發生,王慧珠係案中被炸身亡的福清市紀委司機吳章雄的妻子。王慧珠在控告狀中揭露,這是一起針對吳章雄的有預謀的爆炸案。當天是星期天,早晨七時半許,吳章雄突然接到當時福清市監察局副局長林惠全的傳呼(BB機),通知其出車上班。但吳章雄剛到紀委辦公樓,就發生了爆炸案,當場被炸身亡。隨後,林惠全偷偷地對王惠珠講:「如果今天省廳(公安廳)有人下來問你話,誰叫吳章雄進來單位上班,你就說不知道哪個叫的,更不要說以前吳章雄與誰有糾紛過,你都要說不知道。」王慧珠指出,林惠全不僅精心策劃逃避法律責任的謊言,還利用職權擅自從公安機關領出了吳章雄的傳呼機(BB機)並扣住不放。因該傳呼機上存有林惠全的電話傳呼信息,以達到毀滅罪證的罪惡目的。事後,林惠全還告訴王慧珠去福州「打點」花了三萬多元。
王慧珠還在控告狀中披露,其丈夫吳章雄完全是因批判揭露紀委個別幹部徇私舞弊的行為,才搭上了自己的一條生命。吳章雄在紀委開車任職期間,對當時紀委書記方玉開利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深惡痛絕,常常揭發方玉開手長嘴闊的不法行徑,經常受到方玉開的排擠,當成異己排除。曾有一次吳章雄針對方玉開的齷齪行徑與方玉開爭吵,令方玉開恨之入骨。
王慧珠在接受亞洲週刊記者採訪時說,之所以至今才提出對林惠全等人的控告,只因為「這些人喪盡良心,完全違背了當時承諾給我安排工作,給我兒子大學畢業後安排到紀委工作以及保證給予優厚賠償等,換取我不說出傳呼內情的」。王慧珠說﹕「事後他們以我沒有文化拒絕給我安排工作,哪怕是到紀委機關食堂洗菜。熬到今年我兒子大學畢業,我因此去紀委要求兌現承諾給安排到紀委工作,結果他們卻又賴帳,不承認了。我在氣憤中砸了紀委辦公室的門窗,因為至今十年多了,還在讓罪犯逍遙法外,答應我的所有賠償金至今連一分錢也沒拿到。我不告他們,告誰?」
刑訊逼供制造冤假錯案
王慧珠最新的內部告發也再次印證了被原福州市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牛紀剛等宣布破案的福清紀委爆炸案其實是一起最為典型的「豆腐渣案」,也是福州公安當局以嚴酷的刑訊逼供方式,硬把原福清市中福公司經理陳科雲及司機吳昌龍等人當作「替罪羊」的罕見冤案。二零零一年六月福清紀委爆炸案發生後,以福清市公安局局長林孜(後因涉黑社會案被判十六年徒刑)為首的專案組,不查神秘電話呼叫人為何在公休日讓吳章雄趕到紀委去的重大嫌疑,卻僅僅根據他人舉報,將涉案主犯確定為受到紀委處分而「心中有氣」的原福清市中福公司經理陳科雲。同年七月底,警方完全違背司法程序,在沒任何證據情況下秘捕了陳科雲的司機吳昌龍,並對其進行了殘酷的刑訊逼供取得「證據」後再拘捕了陳科雲,隨後又分別拘捕了吳昌龍原姐夫杜捷生和談敏華以及陳科雲妻子謝清等人,並向海內外宣布該案偵破。
「破案」容易審案難。經過三年多的超期羈押和數次補充偵查後,福州中院終於在有關領導催辦下草菅人命,判決被告人陳科雲、吳昌龍均已構成爆炸罪主犯並判處陳科雲、吳昌龍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另外三名被告被分別判處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宣判時,被告陳科雲、吳昌龍大喊冤枉,要求傷情鑑定,認為「這是刑訊逼供造成的冤案」。就在福州中院對陳科雲、吳昌龍作出死緩判決後的第九天,福州中院悄悄地在福州看守所對被指控提供電雷管的關鍵被告王小剛作出了無罪釋放的判決。
在法庭上一直喊冤的被告陳科雲、吳昌龍等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依法進行上訴,受到了福建省高等法院的高度重視。省高院院長陳旭也不僅首次親自調閱了全部案卷主持此案審理,還邀請了省最高檢察院檢察長倪應達一起參與審理,達成了「此案所有被告均不構成犯罪」審議意見。由此福建省高院在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發回福州中院重審形式,依法撤銷福州中級法院的有罪判決。省高院在判決時明確指出:「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本案在爆炸物的來源、種類和爆炸裝置的製作、運送等方面,被告人的供述前後不一,各被告人供述之間以及供述與查獲的物證之間也存在著諸多矛盾,需要進一步調查核實。」
但發回重審的福州中院在時任福州政法委書記牛紀剛指令「一定要維持原一審的判決」下,根本不把省高院指出的「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當回事,依然按第一次判決內容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再次枉法判決主要被告人死刑罪。為了將錯就錯,拒不糾錯,牛紀剛還公然以一長替代四長(公安、檢察、法院和司法局長)發號施令,他直接打電話給司法局長,指令要對一直秉公依法為含冤被告作無罪辯護的律師「敲山震虎」,嚴加「管束」。為此,福州司法局向第一被告人的辯護律師林洪楠「開刀」,並由市中院直接出面砌詞強行剝奪了他的辯護資格。對一再堅持法律公正為被告人吳昌龍作無罪辯護的老律師馬義良,則有司法局長親自出面「軟硬兼施」,要其「封口」。
福州當局編造假事實鏈
福建資深律師林洪楠在接受亞洲週刊採訪時指出,此案的基本犯罪事實鏈完全斷裂,沒有王小剛提供的電雷管的事實鏈,又怎麼能夠用電雷管製成炸彈實施爆炸犯罪呢?更為荒唐不堪的是,福州中院在零六年十月的重審判決中,竟然仍把中院自己判決無罪並已釋放近兩年的王小剛列為電雷管提供者加以指控,如此視法律為兒戲,明目張膽編造虛假「事實鏈」,實為福州司法審判濫權枉法的極大恥辱。
為此,陳科雲、吳昌龍等再度上訴至福建省高院,要求依法公正判決。受冤被告親屬曾三百多次向福建省各級領導反映控告冤情,呼籲糾正錯案,但均如石沉大海,沒有任何回覆。此案被告在日本親屬陳美欽、吳華玉因此向時任中國駐日大使王毅申訴冤情,受到「情繫僑民」的王毅的高度重視,並親自將冤案申訴材料轉給國內最高法院和國務院僑辦。亞洲週刊也對此案嚴刑逼供和有錯不糾進行了多次跟蹤報道。此案因此也被全國人大列為涉僑督辦案件,最高法院也專門行文將此案列入督辦案件。去年五月,此案旅日親屬再次向前往日本訪問的中國總理溫家寶請願。但此案卻被福建當局繼續無法律、無程序和無時效的離奇違法拖了整整五年半後,終於在去年四月二十六日於省高院進行二審開庭。當陳科雲、吳昌龍等步入法庭後,喊冤叫屈聲響徹法庭。眾目睽睽之下,陳科雲等四人當庭出示身上歷經十年依然清晰的被刑求累累傷痕,再次要求傷情鑑定。最後,審判長以「案情複雜,要報審委會討論,擇日再通知開庭」而宣布庭審結束。在最新的內部告發真相顯露中,福建當局難道還要枉法繼續將歷時十年冤案鎖在重重黑幕下嗎?福建司法何時才能回歸「法大於權」的軌道,敲響正義公正的法槌?■
星期五, 一月 06, 2012
中国青年报震撼评论
· 14: #福清纪委爆炸案#劲爆2:2005年5月31日 《中国青年报》报道了《福建两死刑犯称:“我们是冤枉的”》http://t.cn/Si59Zw,各网站纷载,大洋网站有则震撼评论:“侦破”此案的公安局长涉黑被捕,“福清纪委爆炸案” 会不会又是福州另一起“警匪勾结案”?
2005年5月3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福建两死刑犯称:“我们是冤枉的”》,各网站纷载,大洋网站里有一则震撼的评论,当冤属把它当作附件呈给福建省委各书记后,这条评论被“和谐”。紧接着,福建警方封杀“福清纪委爆炸案”帖子。内容如下:
1、据了解,此案因漏洞百出,福州市拖了四年仍判不下来。今年初,福州公安局长牛纪刚下令:“一定要把它拿下来”,才匆匆忙忙作出判决,在对提供炸药者(电雷管)作出“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同时,荒唐地对所谓“施爆者”以“基本证据充分”判处死缓。炸药(电雷管)从什么地方来都没搞清楚,就可以判人为死缓,牛纪刚的水平由此可见一斑。
2、此案当年是福建省公安厅督办的,且很快由其宣布此案已破,表彰福清公安局有关人员。当时牛纪刚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分管刑警的,此案“迅速告破”与他究竟是什么关系?
3、当年破“福清爆炸案”的主要“功臣”—福清公安局长,因“有功”被提拔福州交警大队任要职。但也是他,是福州陈凯黑社会案的重要一员,不久前已被捕判刑。当前,他演的会不会又是福州另一起“警匪勾结案”?
4、福州为什么接二连三爆发此类“大冤案”,还有多少“冤案”被压住,还有多少平民百姓受冤?福州有关领导应反思,并作出答复!
2006年6月19日
星期三, 一月 04, 2012
377、“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810天(2012.1.4)
167、2008年控告件
对“福清纪委爆炸案”拖压七年仍不决的再控告
福建省人大信访局:
2001年福清发生一起纪委机关爆炸案,侦查机关很快经媒体宣称案件“成功告破”。但是,之后的案件不但没有如侦查机关和某些当权者所想象的那样“从重从快”,而是罕见地拖压了近七年,至今犹悬而未决。这,对于涉及到位高权重的纪检部门,实在是不可思议。
那起被定性为“恐怖事件”的爆炸案,侦查伊始就恣意传讯、拘捕嫌疑者。对恶意之举报不分青红皂白,根据所谓常理判断,即把曾受过纪委处分的陈科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作为重点对象加以布控,更荒唐地把吴昌龙(陈科云司机)作为破案的“突破口”(据福清公安的一份《请功报告》)。在“有罪推定”的逻辑思维下,先入为主地认为他们就是“罪犯”,并为他们编造了所谓的“犯罪”动机后,即实施“密捕”。但是,对他们执行的“密捕”,既不是刑事拘留,也不是真正意义的逮捕,而是以“监视居住”为名,手铐、脚镣加身秘密关押在专设的办案点长达一百余天,大搞刑讯逼供。在获取了所需要的口供后,按供再抓了其他“涉案者”,又如法炮制。直到获取了所有嫌疑人的口供后,案件基本成形,便对他们宣布刑事拘留和逮捕,随即也就宣布案件告破。
有道是“没有程序的正义,也就没有实体的正义”。正是由于程序正义在该案的侦查中被肆意践踏,导致了荒唐的结果。
在长期存在以“侦查为中心”的情况下,监督制衡机制的虚置。检察机关明知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遭到严刑逼供,却视而不见,照样批准逮捕,照样起诉法院。在权力的操纵下,法院也同样一鼻孔出气,即使案件漏洞百出,全案无一实证情况下,福州中院仍两次强行枉判。
案件备受关注,福建省高院早于2003年8月和2004年1月两次进行过督查,作出过“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根本不能成立”的督查结论。2004年12月上诉后,福建省高院裁定: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事实表明,福建省高院对此案已经有着非常明确的审议结论,却一再拖压,至今仍不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中央及“两院一部”明文规定:“切实纠正超期羁押,有罪依法宣判,无罪坚决放人”。福清“纪委爆炸案”拖压了近七年,造成了严重的超期羁押。却至今无人过问。
离奇案件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福建日报《内参》、《亚洲周刊》和《中国青年报》相继多次对案情进行过披露。最近又有新华社主管之《了望东方周刊》于4月17日在该刊第16期刊登了《“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之专题报道(附件)。然,媒体屡屡为之而心动,福建省的司法却不动!
多年来,我们状告不辍,别无他意,只求澄清冤情,给个说法,要回清白,仅此而已。可是,人大信访部门对我们的诉求在没有任何监督措施和处理意见的情形下被一转了之,最后总是被不明不白地“消化”掉。
今年两会,吴邦国委员长参加福建组审议时强调“要重视程序”,“要抓解决超期羁押问题”,不知是否有针对性?福清“纪委爆炸案”拖压了七年而不决,福建省人大必须切实负起应有的监督之责,敦促省高院,该是给此案一个公道,还所有蒙冤者一个清白的时候了!
此谨呈!
蒙冤亲属:陈美珠 陈科斌 陈 炜 吴玉堂 吴华英
杜雪贞 谈敏华 谈军华 谢 清 谢建枝
2008年6月3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 话:0591——85387179 邮编:350301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吴华英
电 话:0591——85273696 邮编:350300
对“福清纪委爆炸案”拖压七年仍不决的再控告
福建省人大信访局:
2001年福清发生一起纪委机关爆炸案,侦查机关很快经媒体宣称案件“成功告破”。但是,之后的案件不但没有如侦查机关和某些当权者所想象的那样“从重从快”,而是罕见地拖压了近七年,至今犹悬而未决。这,对于涉及到位高权重的纪检部门,实在是不可思议。
那起被定性为“恐怖事件”的爆炸案,侦查伊始就恣意传讯、拘捕嫌疑者。对恶意之举报不分青红皂白,根据所谓常理判断,即把曾受过纪委处分的陈科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作为重点对象加以布控,更荒唐地把吴昌龙(陈科云司机)作为破案的“突破口”(据福清公安的一份《请功报告》)。在“有罪推定”的逻辑思维下,先入为主地认为他们就是“罪犯”,并为他们编造了所谓的“犯罪”动机后,即实施“密捕”。但是,对他们执行的“密捕”,既不是刑事拘留,也不是真正意义的逮捕,而是以“监视居住”为名,手铐、脚镣加身秘密关押在专设的办案点长达一百余天,大搞刑讯逼供。在获取了所需要的口供后,按供再抓了其他“涉案者”,又如法炮制。直到获取了所有嫌疑人的口供后,案件基本成形,便对他们宣布刑事拘留和逮捕,随即也就宣布案件告破。
有道是“没有程序的正义,也就没有实体的正义”。正是由于程序正义在该案的侦查中被肆意践踏,导致了荒唐的结果。
在长期存在以“侦查为中心”的情况下,监督制衡机制的虚置。检察机关明知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遭到严刑逼供,却视而不见,照样批准逮捕,照样起诉法院。在权力的操纵下,法院也同样一鼻孔出气,即使案件漏洞百出,全案无一实证情况下,福州中院仍两次强行枉判。
案件备受关注,福建省高院早于2003年8月和2004年1月两次进行过督查,作出过“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根本不能成立”的督查结论。2004年12月上诉后,福建省高院裁定: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事实表明,福建省高院对此案已经有着非常明确的审议结论,却一再拖压,至今仍不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中央及“两院一部”明文规定:“切实纠正超期羁押,有罪依法宣判,无罪坚决放人”。福清“纪委爆炸案”拖压了近七年,造成了严重的超期羁押。却至今无人过问。
离奇案件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福建日报《内参》、《亚洲周刊》和《中国青年报》相继多次对案情进行过披露。最近又有新华社主管之《了望东方周刊》于4月17日在该刊第16期刊登了《“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之专题报道(附件)。然,媒体屡屡为之而心动,福建省的司法却不动!
多年来,我们状告不辍,别无他意,只求澄清冤情,给个说法,要回清白,仅此而已。可是,人大信访部门对我们的诉求在没有任何监督措施和处理意见的情形下被一转了之,最后总是被不明不白地“消化”掉。
今年两会,吴邦国委员长参加福建组审议时强调“要重视程序”,“要抓解决超期羁押问题”,不知是否有针对性?福清“纪委爆炸案”拖压了七年而不决,福建省人大必须切实负起应有的监督之责,敦促省高院,该是给此案一个公道,还所有蒙冤者一个清白的时候了!
此谨呈!
蒙冤亲属:陈美珠 陈科斌 陈 炜 吴玉堂 吴华英
杜雪贞 谈敏华 谈军华 谢 清 谢建枝
2008年6月3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 话:0591——85387179 邮编:350301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吴华英
电 话:0591——85273696 邮编:350300
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真相惊现
死者家属报料 真凶浮出水面
十年之后,由于为掩盖“福清纪委爆炸案”黑幕的真凶嫌疑人――纪委某领导没有兑现承诺,被蒙骗的死者家属王惠珠报料,将隐藏了十年的秘密抖出来:案件没有告破,真凶没有抓获,强烈要求彻查双休日打传呼的纪委领导。当真相惊现,真凶浮出水面,黑幕还能掩盖多久?请问什么时候还无辜、还关在看守所十年未判我弟吴昌龙的清白和自由之身?
真相1:十年前星期日,福建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被当场炸死。为掩盖爆炸黑幕,打传呼的领导被排除在“十条侦查措施”之外,与案件无关的吴昌龙等人成了替罪羊。
真相2:福清纪委花费百万元摆平专案组:宴请、犒赏、发奖金、武夷山旅游。
真相3:2002年,接到“真凶是纪委内部人”(与死者家属说的同一人)的匿名电话者黄秀芬向督办的福建省公安厅要求立案侦查被拒。随后,匿名电话被掐,举报者被枪杀,当场死在阿根廷。
真相4:被公诉人指挥提供电雷管者王小刚无罪获释。专业人士纷纷质疑:爆炸案要么百分百真,要么百分百假,本案关键的电雷管持有者已无罪释放,没有电雷管,何来爆炸装置?没有了爆炸装置,何来实施爆炸犯罪?
真相5:王小刚无罪获释,那些胡作非为的福清林孜局长、福州宋立诚书记、市检长陈聪在牢里忏悔。而当年不愿为此假案埋单而依法办案、把“到案”的王小刚直接投入看守所的新上任的福清市公安局施友鹰局长、倪春顺副局长均被督办此案的牛纪刚打压,扣上不同罪名,被贬、被调离。
真相6:受省市法院委托的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鉴定专家陈榕明、郑家志对现场炸坑作出至少需要600克以上炸药量,与吴昌龙罪述75克相差十倍,不合牛纪刚口味,被刑拘37天;仅凭怀疑,福清干警候小凯被关押50天,放出时全身伤痕累累。
真相7:开庭前三位花甲老律师林洪楠、杨智敏、马义良被传讯、传唤,恐吓法庭上不要说不该说的话。其中敢言的林洪楠律师被“闭口。四冤属连夜被传唤,要求交待所谓的问题。
真相8:吴昌龙等人在“监视居住”期间,遭到生不如死的刑讯逼供,100多天警为刀俎,民为鱼肉的酷刑下,吴昌龙曾三次自杀未遂,其身上历经十年依然清晰的累累伤痕,700多次司法伤情鉴定至今无人理睬。
真相9:中央发起两轮清理超羁案,“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不决却“巍然不动”。
真相10:全日本都知道这起惊天大冤案,驻日大使王毅迫于压力,有过三次批示、全国人大把“福清纪委爆炸案”列为涉侨督办案件、最高有[2006]169号文,五年多过去,监督仍未落到实处。
真相11:、一案多冤,此案引发了举报电话知情人黄秀芬被真凶(据死者家属申诉材料认为是纪委有关领导)追杀灭口,死在异国阿根廷。
真相12:冤属和旅日华侨曾25次拦下时任省委书记卢展工的轿车,面呈控告件,真相越藏越深,伸冤更冤,执着为弟伸冤的吴华英被拘留四次,判刑一年。
真相13:专案组长福清市公安局林孜局长受贿、涉黑被重判,现在福建龙岩监狱养老;福州官场大地震中被重判的市政法委宋立诚书记指令对本案“要做有罪判决”;福州市检察长陈聪曾扬言要“双规”省市两级承办该案的法官,很讽刺的是,自己很快就被“双规”。 以上3位曾经的冤案参与者,如今都遭法办了,而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何日云散天开?!
十年之后,由于为掩盖“福清纪委爆炸案”黑幕的真凶嫌疑人――纪委某领导没有兑现承诺,被蒙骗的死者家属王惠珠报料,将隐藏了十年的秘密抖出来:案件没有告破,真凶没有抓获,强烈要求彻查双休日打传呼的纪委领导。当真相惊现,真凶浮出水面,黑幕还能掩盖多久?请问什么时候还无辜、还关在看守所十年未判我弟吴昌龙的清白和自由之身?
真相1:十年前星期日,福建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被当场炸死。为掩盖爆炸黑幕,打传呼的领导被排除在“十条侦查措施”之外,与案件无关的吴昌龙等人成了替罪羊。
真相2:福清纪委花费百万元摆平专案组:宴请、犒赏、发奖金、武夷山旅游。
真相3:2002年,接到“真凶是纪委内部人”(与死者家属说的同一人)的匿名电话者黄秀芬向督办的福建省公安厅要求立案侦查被拒。随后,匿名电话被掐,举报者被枪杀,当场死在阿根廷。
真相4:被公诉人指挥提供电雷管者王小刚无罪获释。专业人士纷纷质疑:爆炸案要么百分百真,要么百分百假,本案关键的电雷管持有者已无罪释放,没有电雷管,何来爆炸装置?没有了爆炸装置,何来实施爆炸犯罪?
真相5:王小刚无罪获释,那些胡作非为的福清林孜局长、福州宋立诚书记、市检长陈聪在牢里忏悔。而当年不愿为此假案埋单而依法办案、把“到案”的王小刚直接投入看守所的新上任的福清市公安局施友鹰局长、倪春顺副局长均被督办此案的牛纪刚打压,扣上不同罪名,被贬、被调离。
真相6:受省市法院委托的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鉴定专家陈榕明、郑家志对现场炸坑作出至少需要600克以上炸药量,与吴昌龙罪述75克相差十倍,不合牛纪刚口味,被刑拘37天;仅凭怀疑,福清干警候小凯被关押50天,放出时全身伤痕累累。
真相7:开庭前三位花甲老律师林洪楠、杨智敏、马义良被传讯、传唤,恐吓法庭上不要说不该说的话。其中敢言的林洪楠律师被“闭口。四冤属连夜被传唤,要求交待所谓的问题。
真相8:吴昌龙等人在“监视居住”期间,遭到生不如死的刑讯逼供,100多天警为刀俎,民为鱼肉的酷刑下,吴昌龙曾三次自杀未遂,其身上历经十年依然清晰的累累伤痕,700多次司法伤情鉴定至今无人理睬。
真相9:中央发起两轮清理超羁案,“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不决却“巍然不动”。
真相10:全日本都知道这起惊天大冤案,驻日大使王毅迫于压力,有过三次批示、全国人大把“福清纪委爆炸案”列为涉侨督办案件、最高有[2006]169号文,五年多过去,监督仍未落到实处。
真相11:、一案多冤,此案引发了举报电话知情人黄秀芬被真凶(据死者家属申诉材料认为是纪委有关领导)追杀灭口,死在异国阿根廷。
真相12:冤属和旅日华侨曾25次拦下时任省委书记卢展工的轿车,面呈控告件,真相越藏越深,伸冤更冤,执着为弟伸冤的吴华英被拘留四次,判刑一年。
真相13:专案组长福清市公安局林孜局长受贿、涉黑被重判,现在福建龙岩监狱养老;福州官场大地震中被重判的市政法委宋立诚书记指令对本案“要做有罪判决”;福州市检察长陈聪曾扬言要“双规”省市两级承办该案的法官,很讽刺的是,自己很快就被“双规”。 以上3位曾经的冤案参与者,如今都遭法办了,而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何日云散天开?!
星期二, 一月 03, 2012
376、“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809天(2012.1.3)
166、2008年控告件
对“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不决的再控告
福建省检顾卫兵副检察长:
2001年福清发生一起纪委机关爆炸案,侦查机关很快经媒体宣称案件“成功告破”。但是,之后的案件不但没有如侦查机关和某些当权者所想象的那样“从重从快”,而是罕见地拖压了近七年,至今犹悬而未决。这,对于涉及到位高权重的纪检部门,实在是不可思议。
那起被定性为“恐怖事件”的爆炸案,侦查伊始就恣意传讯、拘捕嫌疑者。对恶意之举报不分青红皂白,根据所谓常理判断,即把曾受过纪委处分的陈科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作为重点对象加以布控,更荒唐地把吴昌龙(陈科云司机)作为破案的“突破口”(福清公安的一份《请功报告》(附件1))。在“有罪推定”的逻辑思维下,先入为主地认为他们就是“罪犯”,并为他们编造了所谓的“犯罪”动机后,即实施“密捕”。但是,对他们执行的“密捕”,既不是刑事拘留,也不是真正意义的逮捕,而是以“监视居住”为名,手铐、脚镣加身秘密关押在专设的办案点长达一百余天,大搞刑讯逼供。在获取了所需要的口供后,按供再抓了其他“涉案者”,又如法炮制。直到获取了所有嫌疑人的口供后,案件基本成形,便对他们宣布刑事拘留和逮捕,随即也就宣布案件告破。
有道是“没有程序的正义,也就没有实体的正义”。正是由于程序正义在该案的侦查中被肆意践踏,导致了荒唐的结果。
在长期存在以“侦查为中心”的情况下,监督制衡机制的虚置。检察机关明知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遭到严刑逼供,却视而不见,照样批准逮捕,照样起诉法院。在权力的操纵下,法院也同样一鼻孔出气,即使案件漏洞百出,全案无一实证情况下,福州中院仍两次强行枉判。
该案影响巨大,备受关注。福建省高院早于2003年8和2004年1月两次进行过督查,作出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根本不能成立”的督查结论。2004年12月案件上诉后,福建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还参加了省高院对该案的审议,经不公开审理,最后一致作出了“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相信福建省检察院对此是决不糊涂的。2006年10月该案再次上诉省高院,福建省检察院,又历时八个月的审查。常言道:假的难成真。这起大冤案,已为世人所知。对本案中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省检察院心中最有数。
多年来,我们不断地向检察机关据实呈告冤情,希望依法履行法律监督。然,相关部门明知这是一起冤假错案,却由于监督制衡机制的缺失和不到位。在权力的操纵下,拖压了近七年仍不决。尽管新闻媒体如:福建日报《内参》、《亚洲周刊》和《中国青年报》曾多次对案情作了披露,以及最近新华社主管之《了望东方周刊》在该刊第16期刊登了《“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之报道(附件2)。但是,媒体的监督、媒体的每次心动,福建的司法却不动。
事实和法律是定案的唯一依据。拖压是不会改变事实真相。多年来,我们状告不辍,别无他意,只求澄清冤情,给个说法,要回清白,仅此而已。希望福建省检察院对这起惨烈刑讯逼供、拖压了近七年、严重超期羁押的大冤案,根据“两院一部”联合发文“切实纠正超期羁押,有罪依法宣判,无罪坚决放人”规定,督促福建省高院依法公正判决。
此谨呈!
蒙冤亲属:陈美珠 陈科斌 陈 炜 吴玉堂 吴华英
杜雪贞 谈敏华 谈军华 谢 清 谢建枝
2008年6月3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 话:0591——85387179 邮编:350301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吴华英
电 话:0591——85273696 邮编:350300
对“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不决的再控告
福建省检顾卫兵副检察长:
2001年福清发生一起纪委机关爆炸案,侦查机关很快经媒体宣称案件“成功告破”。但是,之后的案件不但没有如侦查机关和某些当权者所想象的那样“从重从快”,而是罕见地拖压了近七年,至今犹悬而未决。这,对于涉及到位高权重的纪检部门,实在是不可思议。
那起被定性为“恐怖事件”的爆炸案,侦查伊始就恣意传讯、拘捕嫌疑者。对恶意之举报不分青红皂白,根据所谓常理判断,即把曾受过纪委处分的陈科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作为重点对象加以布控,更荒唐地把吴昌龙(陈科云司机)作为破案的“突破口”(福清公安的一份《请功报告》(附件1))。在“有罪推定”的逻辑思维下,先入为主地认为他们就是“罪犯”,并为他们编造了所谓的“犯罪”动机后,即实施“密捕”。但是,对他们执行的“密捕”,既不是刑事拘留,也不是真正意义的逮捕,而是以“监视居住”为名,手铐、脚镣加身秘密关押在专设的办案点长达一百余天,大搞刑讯逼供。在获取了所需要的口供后,按供再抓了其他“涉案者”,又如法炮制。直到获取了所有嫌疑人的口供后,案件基本成形,便对他们宣布刑事拘留和逮捕,随即也就宣布案件告破。
有道是“没有程序的正义,也就没有实体的正义”。正是由于程序正义在该案的侦查中被肆意践踏,导致了荒唐的结果。
在长期存在以“侦查为中心”的情况下,监督制衡机制的虚置。检察机关明知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遭到严刑逼供,却视而不见,照样批准逮捕,照样起诉法院。在权力的操纵下,法院也同样一鼻孔出气,即使案件漏洞百出,全案无一实证情况下,福州中院仍两次强行枉判。
该案影响巨大,备受关注。福建省高院早于2003年8和2004年1月两次进行过督查,作出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根本不能成立”的督查结论。2004年12月案件上诉后,福建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还参加了省高院对该案的审议,经不公开审理,最后一致作出了“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相信福建省检察院对此是决不糊涂的。2006年10月该案再次上诉省高院,福建省检察院,又历时八个月的审查。常言道:假的难成真。这起大冤案,已为世人所知。对本案中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省检察院心中最有数。
多年来,我们不断地向检察机关据实呈告冤情,希望依法履行法律监督。然,相关部门明知这是一起冤假错案,却由于监督制衡机制的缺失和不到位。在权力的操纵下,拖压了近七年仍不决。尽管新闻媒体如:福建日报《内参》、《亚洲周刊》和《中国青年报》曾多次对案情作了披露,以及最近新华社主管之《了望东方周刊》在该刊第16期刊登了《“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之报道(附件2)。但是,媒体的监督、媒体的每次心动,福建的司法却不动。
事实和法律是定案的唯一依据。拖压是不会改变事实真相。多年来,我们状告不辍,别无他意,只求澄清冤情,给个说法,要回清白,仅此而已。希望福建省检察院对这起惨烈刑讯逼供、拖压了近七年、严重超期羁押的大冤案,根据“两院一部”联合发文“切实纠正超期羁押,有罪依法宣判,无罪坚决放人”规定,督促福建省高院依法公正判决。
此谨呈!
蒙冤亲属:陈美珠 陈科斌 陈 炜 吴玉堂 吴华英
杜雪贞 谈敏华 谈军华 谢 清 谢建枝
2008年6月3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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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吴华英
电 话:0591——85273696 邮编:350300
星期一, 一月 02, 2012
375、“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808天(2012.1.2)
165、2008年控告件
对“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不决的再呈状
福建省高院信访办并请转王成全庭长:
2001年福清发生一起纪委机关爆炸案,侦查机关很快经媒体宣称案件“成功告破”。但是,之后的案件不但没有如侦查机关和某些当权者所想象的那样“从重从快”,而是罕见地拖压了近七年,至今犹悬而未决。这,对于涉及到位高权重的纪检部门,实在是不可思议。
那起被定性为“恐怖事件”的爆炸案,侦查伊始就恣意传讯、拘捕嫌疑者。对恶意之举报不分青红皂白,根据所谓常理判断,即把曾受过纪委处分的陈科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作为重点对象加以布控,更荒唐地把吴昌龙(陈科云司机)作为破案的“突破口”(据福清公安的一份《请功报告》)。在“有罪推定”的逻辑思维下,先入为主地认为他们就是“罪犯”,并为他们编造了所谓的“犯罪”动机后,即实施“密捕”。但是,对他们执行的“密捕”,既不是刑事拘留,也不是真正意义的逮捕,而是以“监视居住”为名,手铐、脚镣加身秘密关押在专设的办案点长达一百余天,大搞刑讯逼供。在获取了所需要的口供后,按供再抓了其他“涉案者”,又如法炮制。直到获取了所有嫌疑人的口供后,案件基本成形,便对他们宣布刑事拘留和逮捕,随即也就宣布案件告破。
有道是“没有程序的正义,也就没有实体的正义”。正是由于程序正义在该案的侦查中被肆意践踏,导致了荒唐的结果。
在长期存在以“侦查为中心”的情况下,监督制衡机制的虚置。检察机关明知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遭到严刑逼供,却视而不见,照样批准逮捕,照样起诉法院。在权力的操纵下,法院也同样一鼻孔出气,即使案件漏洞百出,全案无一实证情况下,福州中院仍两次强行枉判。
案件备受关注,福建省高院早于2003年8月和2004年1月两次进行过督查,作出过“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根本不能成立”的督查结论。2004年12月案件上诉后,福建省高院还约请省检察院领导参加了对案件的审议,通过不公开审理,一致认定该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结论。尽管随后将案件发回福州中院重审,但那份包括三位正、副庭长在内五位法官署名的(2005)闽刑终字第4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就已说明问题了。可是,案件再次上诉福建省高院又已经一年零八个月了,福建省高院却至今仍不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离奇的案件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福建日报《内参》、《亚洲周刊》和《中国青年报》相继多次对案件进行披露。最近又有新华社主管之《了望东方周刊》于4月17日在该刊第16期刊登了《“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之报道(附件)。但是,媒体的监督屡屡为之而心动,福建的司法却不动!
“福清纪委爆炸案”已拖压了近七年犹悬而不决,已造成严重超期羁押。如果以“此案没有审限”而继续拖压那是公然对《刑诉法》的漠视。判案的唯一依据只能是事实和法律。压案绝不可能改变事实真相。中央“两院一部”明文规定“切实纠正超期羁押,有罪依法宣判、无罪坚决放人”。希望福建省高院恪守独立,遵照“两院一部”之规定,该是给此案一个公道,还五个蒙冤者清白的时候了!
此谨呈!
蒙冤亲属:陈美珠 陈科斌 陈 炜 吴玉堂 吴华英
杜雪贞 谈敏华 谈军华 谢 清 谢建枝
2008年6月3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 话:0591——85387179 邮编:350301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吴华英
电 话:0591——85273696 邮编:350300
对“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不决的再呈状
福建省高院信访办并请转王成全庭长:
2001年福清发生一起纪委机关爆炸案,侦查机关很快经媒体宣称案件“成功告破”。但是,之后的案件不但没有如侦查机关和某些当权者所想象的那样“从重从快”,而是罕见地拖压了近七年,至今犹悬而未决。这,对于涉及到位高权重的纪检部门,实在是不可思议。
那起被定性为“恐怖事件”的爆炸案,侦查伊始就恣意传讯、拘捕嫌疑者。对恶意之举报不分青红皂白,根据所谓常理判断,即把曾受过纪委处分的陈科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作为重点对象加以布控,更荒唐地把吴昌龙(陈科云司机)作为破案的“突破口”(据福清公安的一份《请功报告》)。在“有罪推定”的逻辑思维下,先入为主地认为他们就是“罪犯”,并为他们编造了所谓的“犯罪”动机后,即实施“密捕”。但是,对他们执行的“密捕”,既不是刑事拘留,也不是真正意义的逮捕,而是以“监视居住”为名,手铐、脚镣加身秘密关押在专设的办案点长达一百余天,大搞刑讯逼供。在获取了所需要的口供后,按供再抓了其他“涉案者”,又如法炮制。直到获取了所有嫌疑人的口供后,案件基本成形,便对他们宣布刑事拘留和逮捕,随即也就宣布案件告破。
有道是“没有程序的正义,也就没有实体的正义”。正是由于程序正义在该案的侦查中被肆意践踏,导致了荒唐的结果。
在长期存在以“侦查为中心”的情况下,监督制衡机制的虚置。检察机关明知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遭到严刑逼供,却视而不见,照样批准逮捕,照样起诉法院。在权力的操纵下,法院也同样一鼻孔出气,即使案件漏洞百出,全案无一实证情况下,福州中院仍两次强行枉判。
案件备受关注,福建省高院早于2003年8月和2004年1月两次进行过督查,作出过“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根本不能成立”的督查结论。2004年12月案件上诉后,福建省高院还约请省检察院领导参加了对案件的审议,通过不公开审理,一致认定该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结论。尽管随后将案件发回福州中院重审,但那份包括三位正、副庭长在内五位法官署名的(2005)闽刑终字第4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就已说明问题了。可是,案件再次上诉福建省高院又已经一年零八个月了,福建省高院却至今仍不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离奇的案件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福建日报《内参》、《亚洲周刊》和《中国青年报》相继多次对案件进行披露。最近又有新华社主管之《了望东方周刊》于4月17日在该刊第16期刊登了《“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之报道(附件)。但是,媒体的监督屡屡为之而心动,福建的司法却不动!
“福清纪委爆炸案”已拖压了近七年犹悬而不决,已造成严重超期羁押。如果以“此案没有审限”而继续拖压那是公然对《刑诉法》的漠视。判案的唯一依据只能是事实和法律。压案绝不可能改变事实真相。中央“两院一部”明文规定“切实纠正超期羁押,有罪依法宣判、无罪坚决放人”。希望福建省高院恪守独立,遵照“两院一部”之规定,该是给此案一个公道,还五个蒙冤者清白的时候了!
此谨呈!
蒙冤亲属:陈美珠 陈科斌 陈 炜 吴玉堂 吴华英
杜雪贞 谈敏华 谈军华 谢 清 谢建枝
2008年6月3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 话:0591——85387179 邮编:3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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