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2008年控告件
强烈要求:依法纠正拖压六年多的“福清爆炸案”冤案
省人大信访局请转呈大会秘书处:
福建省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即将召开,我们怀着信任和期待的心情再呈此状。
备受国内外关注的2001年“福清纪委爆炸案”审了六年多,进入司法审判程序就长达五年半。时至今日,审判机关明知这是一起大冤案却仍压着迟迟不予依法纠正。
追本溯源,此案自侦查起,就肆意践踏办案程序,大搞刑讯逼供,随后,又把媒体记者带进看守所随意拍照,再随同照片指名道姓地刊登在报纸上大肆渲染案件告破新闻,以假当真。又因检察机关玩忽职守,对该案刑讯逼供之事实视而不见,一味怂恿,缺失了应有的审查监督,充当“二传手”把案件推上法庭。
事实无可争议地证明,这起由省公安厅督办,原公安厅副厅长牛纪刚专办此案,在进入司法审判阶段,又恰逢牛调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长而一直操纵着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侦查机关还肆意把案件定性为“恐怖事件”,又欲盖弥彰地出庭自证“没有搞刑讯逼供”。在案件漏洞百出、支离破碎的情况下,却不惜耗费国家巨大的司法资源,牛纪刚亲自指挥福州市公、检、法“三家合力”进行反反复复对“证据”修补的怪圈之中,在问题依旧,全案依然没有一个实证,仅凭口供,居然强行宣判爆炸罪名成立。当案件被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福州市公安局刑警居然五次到看守所继续诱骗所谓炸药提供者谈敏华:“你承认了就没事,我们请求上面关多久,判多久”。而被一老律师指是“为虎作伥”的检察官陈卫东、吴仰晗亦步亦趋地在庭审后紧跟到看守所同样以诱骗和恐吓的口气说:“你承认了,我马上请求法院轻判,不然,你喊天喊地也没人理你”云云。
福州中院重审该案时,对破绽百出的案件,在发出(2006)榕刑初字第67号《建议补充侦查函》提出了九大存在问题,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的情况下,于2006年10月10日居然再次对惨遭酷刑者处以死缓的判决。是谁让福州中院如此大胆地草菅人命,答案不言而喻!
六年多来,我们不屈不挠申告冤情,引起省有关领导的关注。卢展工主任曾当面对我们说,他三次作了“批示”。福建省高院奉命两次进行了督查并作出明确的督查意见。案件上诉后,省高院非常重视,据悉院长和庭长亲自阅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还参加了对案件的审议,以不公开审理一致达成了该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我们为省高院认真、严肃审理此案而欣慰的同时,也为其回避矛盾对时已拖压了近五年多的大冤案不予公开终审结案而困惑和愤慨。
2005年12月31日福建省高院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市中院判决,发回重审”的(2005)闽刑终字第4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上与众不同地有三位正副庭长共五位法官的署名。裁定书载明:“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均不服,以原有罪供述是被刑讯逼供等为由提出上诉。”对严肃的法律文书,这样表述,说明省高院默认刑讯逼供之事实,只是不愿直白而已。
2006年11月24日,法官到看守所向被告人宣读裁定书时,明确告诉说:“快了,问题很快会解决”。
事实表明,福建省高院对此案早就有了非常明确的审议结论。
然而,2006年4月全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率队赴福建进行侨务执行大检查,此案就被列入专项检查之中,2007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委员、中国侨联主席林兆枢带队赴闽再督查时,省高院何副院长在向检查组汇报时,却没有据实汇报。以案件“疑难复杂”,“双方分歧意见较大”来搪塞,给案件的继续拖压作粉饰。
众所周知,法院专司审判,判案的唯一依据只能是事实和法律。该案审了六年多,所谓“疑难复杂”,与其说是案件本身,不如说是案件背后的长官意志。至于“双方分歧意见较大”,这倒是不假,如此奇冤,蒙冤者及其亲人能没有意见?而另一方,冤案的制造者和参与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和利益能不以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和“意见”给法院的纠错施加压力?对此我们却要再问:法院究竟是干什么的?
福建省高院再度二审此案又过了一年零三个月。说此案没有审限乃是对《刑诉法》的漠视。我们坚信:压案不可能压到永远,压案也不可能压掉冤情真相。这起已列入全国人大和最高法院督查的案件,这个道是绕不过去的!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必纠,徇私枉法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对照本案,实在是“集大成”之典型。
值此省十一届一次会议的召开,我们恳请各位代表切实负起应有的监督之责,对这起广受国内外关注,拖压了六年多的案件,敦促福建省高院在作工作报告时,就此案审理和审议结果实事求是地向代表们作出公开的交代;敦促福建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遵照“无罪坚决放人”之规定,依法宣告“福清爆炸案”所有被告无罪并立即释放!
此谨呈!
“福清爆炸案”蒙冤亲属 同具
2008年1月16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联系电话:0591——85387179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号楼601室 吴华英
联系电话:0591——85273696
2001年6月24日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为掩盖爆炸黑幕,将无辜的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谢清等人作为替罪羊,对外大肆宣称“成功告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此案历经两次审理,三次督查意见,一次发回重审,福州中院重审维持死缓判决。2006年10月10日上诉福建省高院,长达四年半二审于2011年4月26日开庭仍审而不决。目前,吴昌龙和陈科云仍被超羁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难见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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