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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十一月 20, 2011

321、“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755天(2011.11.11)

111、2007年控告件

野蛮的刑讯 罕见的造假

福建福清爆炸案“告破“的背后





六年前,福建省福清市发生 “纪委爆炸案”,致一人当场死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孰料,接踵而至的影响更恶劣,社会危害更大的案件侦查大造假,六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无辜被抓并惨遭酷刑而屈打成招,从而酿成了一起惊天大冤案。



2001年6月24日(星期日)上午,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领导传呼后,到了纪委触动了安放在信访室门口的爆炸物,当场被炸身亡。

案发后,福建省公安厅督办,时为公安厅副厅长的牛纪刚专办了此案。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后因涉黑受贿、双规中跳楼潜逃,后在泰国抓捕归案,判十五年)任破案专案组组长。专案组调集50余名“精兵强将”进驻福清宾馆,在全市展开一场拉网式的大摸排,凡被嫌疑者即被传拘。为了消灾,有的通过关系、有的则用金钱进行通融。整个福清搞得风声鹤唳,人们谈警色变。而蹊跷的是,专案组在“十条侦查措施”中,对打传呼者却始终讳莫如深。

一个月后,专案组仍难确定对象,这时,福清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简称中福公司)内部与公司经理陈科云有特别过节的公司会计陈奋真趁机诬告。为急于破案,专案组听信诬告,便以“陈科云曾受纪委处分(党内警告处分),心怀不满” 以及公司司机“吴昌龙也因修车报销等问题与陈奋真(会计)产生矛盾。于是,两被告人便密谋实施爆炸进行报复”(吴昌龙既不是党员又不是干部,更没有受纪委处分。与陈奋真产生矛盾,怎么就向纪委进行报复?!起诉书和判决书强加给吴昌龙的作案动机,实在荒唐!),并把陈科云、吴昌龙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布控,吴昌龙被作为破案“突破口”, 7月27日(周末)夜,吴昌龙驾车去女友家的路上突遭全副武装的刑警的密捕。

吴昌龙突然“失踪”,其亲属及公司员工四出寻找不见踪影,向警方报案,又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寻人启事》(附件1),警方一直秘而不宣。直到有一天发现吴驾驶的公司小车被换了牌号在警方手中使用,才知道吴昌龙及公司小车在警方手里。陈科云因此还多次向福清市公安局刑侦队办公室的陈振文交涉,讨要小车,均被拒绝。孰料,警方马上就要对他下手。

吴昌龙突遭拘羁,被秘密关押在福清市戒毒所、安全局怡静园、刑侦队办公室等处,手铐脚镣加身,不让睡觉,拳打脚踢,逼吴交代“问题”。吴昌龙天天喊冤,一个月后,专案组仍一无所获。8月21日警方又抓了中福公司秘书邓峰,同样手铐、脚镣加身被关了23天后放回。急红了眼的专案组,在毫无证据下,于9月13日对陈科云和其妻子谢清进行传拘,于9月14日、17日又对陈科云的两个妻弟谢建忠和谢建灿也实施抓捕,同样不告知他们的亲人,同样全都上了手铐脚镣,秘密关押在以上几个办案点,不分昼夜采用车轮战术,逼取口供。

谢建忠、谢建灿两兄弟被抓后,办案人员逼迫他们要交待是如何安装爆炸装置,在分别被关押54天和26天,令取保候审。谢建忠放出时还得自己支付50元钱的脚镣费(因为时间长久,找不到脚镣的钥匙,只好请来开锁匠)(附件2)。

为打开“突破口”,专案组加大了对吴昌龙的用刑力度逼其交代问题,吴星明叫嚣:“吴昌龙你如果能从这个门出去的话,我就从全福清人的胯下爬过去”,此时吴昌龙处境可想而知,终因酷刑难熬又自杀未遂,9月18日只好按办案人员的要求供称是陈科云搞了爆炸。吴昌龙在《一个“死囚”的泣控》(附件3)中对在108天“监视居住”中失去人身自由、惨遭刑讯逼供的全过程,揭露了办案人员吴星明(福清市公安局副局长)、叶泽明(福清市公安刑侦大队长)、吴承奋(福清市公安刑侦中队长)、以及民警倪政平、王建飞、黄贞武,还有一位外号“杀猪”的怎样对吴昌龙刑讯逼供使假案成形的经过。

此时的陈科云同样是警方砧板上的一块肉。刑警反复叫嚷着:“我们就是要‘证据’,不讲就这样天天用刑,直到把你搞死掉,再把你丢到楼下,说你是跳楼自杀”“你这次进来就别想出去,你如果出去了,我们几个刑警队员就得进看守所”(这些人敢说敢干,福清不乏这样的先例)。处在“警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悲惨境地,十天十夜的身心折磨,9月22日夜至23日凌晨,陈科云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下被人抓了手、签了字、按了手印,这也是陈科云第一次的有罪供述。陈科云后来从看守所传出《血泪的控诉》(附件4)以及律师一再向相关部门申请伤情鉴定,由于无人理睬,律师才对陈科云的伤情进行了拍照(附件5)。

为了“扩大战果”专案组逼迫吴昌龙作“详细”交代。吴承奋明确告诉吴昌龙:“你能这个门出去的话,那就是我死,如果你不能走出这个门,你就是不死,我也要让你死”,此时的吴昌龙只好顺着竹竿爬,专案组按供抓了所谓提供纸雷管、炸药等爆炸物的杜捷生(吴刚离婚的前姐夫);警方如法炮制,杜捷生供述了纸雷管、炸药和导火索来源于宁德的卫国、当兵的‘小八路’、外甥郭宗盛、连江严锦祥,以及在福州石子场打工的江西人谈敏华。

由于石子场有开山炸石用的雷管和炸药,警方最后把目标锁定在石子场开铲车的谈敏华。可怜的谈敏华,还不知道杜捷生是谁,这个自幼父母双亡、个子瘦小、来自江西贫困山区的打工仔,于2001年10月26日无辜被警方抓走,惨遭酷刑。从律师会见的笔录中(附件6),可以清楚地看出谈对那些办案的公安人员惧怕到何等的地步!而至于那几个幸免于难的卫国、小八路、郭宗盛、严锦祥等人的遭遇,相信虽时过六年,他们仍心有余悸。

案件被起诉后,福清市检察院明明知道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等身上伤痕累累,伤口还在溃烂流脓。在《起诉意见书》中提出了五点明显存在的问题,为回避矛盾,对刑讯逼供之事实以“暂时无法认定”推给了福州市检。

是假难成真。电雷管作为爆炸装置最关键的部件,最后落到王小刚的身上,而被关押了一年零九个月后,2004年12月10日夜王小刚终被无罪释放(附件7),又再一次证明,如果不是酷刑,杜捷生怎会这样胡编乱招(附件8)。而后来福州市闽清县看守所多次电告杜捷生的姐姐杜雪贞,催促她交钱给杜捷生已在恶化、溃烂的屁股进行治疗(杜的屁股惨遭钉板之刑),足以证明当时的惨状。杜雪贞因此多次到省高院要求必须给予治疗,法官对此既同情又无奈。

此外,福建省高院的两位法官(刑一庭副庭长石志藩和代理审判员严万辉)于2005年3月14日到罗源县看守所提审陈科云时,陈科云把保存了三年多、准备留待法医鉴定沾满血迹的护膝松紧套出示给两位法官,由于申请《伤情鉴定》一直无人理睬,只好交给辩护律师,经拍照后再交给省高院的办案法官(附件9)。

以上种种,决非一句“暂时无法认定”所能推诿的。2005年12月上旬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等人以没有实施犯罪,原有罪供述是被刑讯逼供等为由,向省高院提出上诉,省高院以:“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书》(附件10)。

刑讯逼供致使五个无辜者至今六年仍身陷冤狱,而真正的凶手却依然逍遥法外。还当指出的是,福清公安对那位领导打招呼让纪委司机直接导致被炸死的为什么一直以来讳莫如深?更让人深感不解的是,案件宣称告破后,福清纪委大肆举行庆功表彰,花巨资在福清高档酒店宴请办案人员,又拿出几十万元作为奖金奖励这些相关的办案干警,还组织这些人员到武夷山旅游………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福清市纪委有领导居然对福清检察院的检察官施加压力说:“谁如果对此案有不同看法和意见,请到纪委谈”,并且还多次到法院催促尽快对此案作出判决………

凡此种种,着实令人匪夷所思,其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秘密?此案决非简单的刑讯逼供侦破造假,其深层的问题恳请中央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

附件:

一、 吴昌龙的《寻人启事》

二、 谢建忠的《我被福清公安侦查搞刑讯逼供的受害者之一》、开锁发票凭证一张

三、 吴昌龙《一个“死囚”的泣控》

四、 陈科云《血泪的控诉》

五、 陈科云《伤情照片》和《笔录签字》

六、 谈敏华的《会见笔录》

七、 王小刚无罪释放《判决书》

八、 杜捷生的《会见笔录》

九、 陈科云的《护膝套照片》

十、 福建省高院发回重审的《裁定书》 200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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