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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十一月 20, 2011

320、“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754天(2011.11.8)

110、2007年控告件



谢清被关在专案组里的43天



本人谢清,因福建省福清纪委爆炸案,被定为伪证罪被判三年,后又改成两年,这是一起由刑讯逼供搞出来的冤案,我没有作伪证,判我一天都是冤枉的,现将详细情况反映如下:

2001年9月13日晚,一辆车子开到我家,把我带到刑侦队。之后就有两个人来讯问做我的笔录,这两个人是刑侦队长吴承奋和书记员倪政平。我是被他们通宵达旦作了三份笔录。第一份笔录:他们问我,6月23日哪一天在哪里?都干了些什么?我说:今天是9月13日,6月份的事情,到现在时隔几个月,谁能记得清?他们就狠狠地踢我,说:好好想想。我说:实在想不起来,按平常习惯,我吃过饭,如果没有出去打麻将,就是跟丈夫陈科云一起在家看电视。他们作完第一份笔录后,又说: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纪委被爆炸的?我说:星期一(6月25日)在股市里听人议论纷纷,才得知的。他们作第二份笔录之后,恶狠狠地说:提醒你,6月23日那天是刮飞燕台风,那天你都干了些什么?我一听说是台风,马上就说:知道了,那天是星期六,所以朋友白天就叫我去他家打麻将,这期间,陈科云有用家里的座机打我的手机,问我有否回家吃晚饭,何时回家。后来,飞燕台风来临,风雨交加,陈科云又打电话说:家里漏水赶快回家打扫卫生,但我回不了家,只好在朋友王玲家继续呆着,台风一停我就回去,两人一起扫水搞到深夜一点才睡觉,这就是事实的经过。

这三份笔录到凌晨五、六点才作完,而且始终只有男干警吴承奋、倪政平在场,没有女干警。但后来这三份笔录却被改成了13日、14日、15日三天作成,而且居然有女干警梁成娟的签字。2002年第一次开庭,梁成娟居然上庭作证,被我和律师质问,一问三不知,被律师当庭识破,这充分说明专案组造假程度。

9月13日晚我被叫去在刑侦队通宵作了三份笔录,14日就被带到福清市安全局招待所作测谎,下午就被关在怡静园,铐上手铐脚镣,吴承奋、倪政平、王小榕等要我面对墙壁站着,不让睡觉,稍站不稳,后面就有干警不住用脚踢我的屁股,腰部(后知干警是魏慧、王小榕),我后来终于支撑不住,昏倒在地,至今我的腰部还落下后遗症,经常疼痛。到了9月15日晚,刑警才拿监居证给我签字。但我已被关了二天,面壁站了两天。而且签完监居证,不是让我在自己的家里,而是被关在离我家只有一千多米的“怡静园”,我被天天手铐脚镣加身,面对墙壁站着不让睡觉,直到10月26日被关进看守所,才解掉手铐和脚镣。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对陈科云手腕上、腿上的伤痕,专案组干警说:是为了防止陈科云自杀才给他戴手铐,那我又不想自杀,怎么第二天就给我拷上手铐和脚镣,而且我从9月14日至10月26日天天手上铐着手铐,可我的手上没有伤痕,而陈科云的手腕和伤痕至今六年仍清晰可见。而且伤痕的走向是向上倾斜的,这很明显是被吊打留下的痕迹。

2002年中院第一次开庭,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都在庭上展现伤痕,大呼冤枉,在庭的法官、检察官以及旁听人员都亲眼目睹这悲惨的一幕。这一切都证明刑讯逼供是铁的事实。不容置疑,请有关部门查处刑讯的专案人员,为我们的亲人支持一个公道,还他们清白。

谢清

200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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