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2日,中日韩首脑第四次会议在日本东京举行,距首次2008年中日韩首脑会议近3年。当年,福建 “福清纪委爆炸案”旅日侨属在日本福冈向参加中日韩三国首脑会议访日的温总理请愿。时至今日,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仍审而未决。
想到狱中亲人当了十年替罪羊,仍被超羁在看守所长达十年,冤情难见天日,海外的游子心忧如焚。
今天,悲愤难耐的闽侨陈美钦和吴华玉,趁中日韩首脑第四次会议在东京召开,准备再向中国的温家宝总理请愿,希望引起重视,让陈科云和吴昌龙不再蒙受冤屈,依法获得法律公正和自由之身。
5月22日午时12点许,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陈科云的妹妹陈美钦、吴昌龙的姐姐吴华玉、上海被虐死陈小明的妹妹陈伟华获悉温总理等首脑准备到东京经团连会馆参加一个午餐会,她们三人匆匆走在大手町马路上,这是温家宝总理车队必经之路。
靠近温总理午餐会的会馆路段,看到马路的另一边,有许多日本民众拉着横幅也在请愿。旅日华侨冤民联盟在马路的另一端,也拉起横幅,手持请愿书,留下影照。
为了首脑们的安全,大手町两边人行道上便衣密布,他们大多是中国和韩国使领馆的工作人员,身上挂着代表自己国家的徽章和工作证。只要细心一看每个人的身份一目了然。有一日本当地骑自行车的妇女载着小孩子,停留在马路边侧观看对面游行示威的日本民众,便衣马上围上来,礼貌地请她离开,并作了解释。
看到从未有过的紧张势态,陈美钦、吴华玉和陈伟华正惊诧中,温家宝总理的车队从眼前经过。她们尾随车队后面,加快步伐,大步流星往经团连会馆方向前行。虽步履匆匆,仍被认出。日本便衣从后面追上来,温和地指着吴华玉说:你的脸很熟悉呀,在哪个新闻上看到过,好像你们上次在福冈请愿过,问题还没解决呀?吴华玉等人向便衣声明此行目的,别无他意,只想向温家宝总理递呈请愿书。陪同前往的日本人英语老师,也向便衣解释此行只递信件,不会有过激行为。日本便衣警察耐心听完解释,非常同情,决定代为转交,收下了给温家宝总理的二封请愿书,题为《旅日华侨为福建“福清爆炸案”亲人蒙受巨冤 十年未决事 请温总理主持公道》、《慰问日本震灾时请关注国内血拆——上海陈小明被虐死案》。随后,并叮嘱同是日本人的英语老师带陈美钦、吴华玉和陈伟华离开。
她们虽然未见到温家宝总理,但是,日本便衣警察温和表示会代为转交请愿书,焦虑之心有所宽慰。对此,三个旅日华侨感触多多。如果,国内当地警察办事态度同样认真,她们国内遵纪守法的亲人就不会被当替罪羊、被虐死。如果没有了这场绵延十来年冤案,她们会生活得很开心、很幸福,也不要持续不断地向访日的祖国领导请愿、呈状。
2011年5月22日
请愿状顺附如下:
请愿书一、
旅日华侨为福建“福清爆炸案”亲人蒙受巨冤 十年未决事
请温总理主持公道
尊敬的温家宝总理:
我们是福建省福清市旅居日本华侨,欣悉您又出席在日本召开的中日韩首脑峰会,我们又来向您告御状了,恳请您为我们主持公道,为身陷冤狱十年的亲人洗冤白谤。为供审视,再扼陈案况如下:
2001年6月24日,福清市纪检委司机吴章雄接到单位领导传呼,来到单位触动放在纪委信访室门口的爆炸物,被炸惨死。蹊跷的是,之前多人看见该物,均安然无恙。
不可思议的是,以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为组长(因涉黑案被判15年)的破案专案组,在全市大搞排查十种人员,唯独不查打传呼者,并把死者的传呼机、手机和电话通话账单以及死者妻子提供的打传呼者身份和姓名的二次询问记录均隐匿、不入卷,明知故犯地转移侦查方向。对仅受纪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尚在复议中的福清市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陈美钦之兄)框定为涉案者。为搞所谓“突破口”,对该公司年轻司机吴昌龙(吴华玉之弟)采取“武装密捕”,非法拘禁在办案点长达103天,搞刑讯索供,吴昌龙喊冤不认供,警方又对陈科云夫妇实施抓捕,秘密关押在办案点达56天之久。终因酷刑难熬,致吴昌龙、陈科云屈打成招,专案组据其刑供又殃及到其他三个无辜者,如法炮制,造假使案件成型,随即通过舆论媒体的造势,“成功告破”新闻波及国内外。
检察机关对嫌疑人身上的累累伤痕、对当事人及其律师反复要求司法伤情鉴定均置之不理。履行了两次“退卷补充”,无济于事,明知不能起诉还是强行起诉。
2002年11月,福州中院始开庭,法庭上被告人个个喊冤叫屈,八个律师一致作无罪辩护。庭审后,拖了两年没有判决,造成案件严重超期羁押后,又进行一次历时两个月对证据的大修补。 2004年12月1日,在全案依然一个实质证据都没有情况下,凭被告人在酷刑下的口供为依据,福州市中院判决陈科云、吴昌龙等五名被告死缓至三年徒刑。
上诉后,福建省高院作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撤销福州中院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
被退回后,福州市中院对提出的九个问题无法补侦的情况下,重审仍维持原来的枉判。审判长无奈地对被告亲属说:“其实我们对案件也有不同看法,我们也很想和上面领导坐下来好好分析案情,可哪个领导愿意听”。显然,福州中院的强行枉判,长官意志暴露无遗。
2006年10月,再次上诉福建省高院后,在长达四年六个月里,案件一直处于胶着状态,被告人被羁押在看守所十年,一直无人过问。
今年4月26日,福建省高院二审终于开庭,法庭内外戒备森严,每个被告的亲属只发两张旁听证,公众及新闻媒体被拒于庭外。福建省委政法委、省纪委、人大、政协、高院院长等主要领导参加了旁听。通过庭审,真相终于呈现于法律的阳光下。法庭传重要证人到庭,四个办案人员面对被告人血与泪的控诉和痛斥,面对法庭的询问,对践踏刑事办案程序,大搞刑讯逼供的累累罪行,再也无法抵赖和狡辩。长期以来,由于侦查机关绑架了一审、重审司法机关与之沆瀣一气,致被告人对身上伤情要求进行司法鉴定,其中陈科云多达693次提出鉴定请求,却无人理睬。通过这次庭审,刑讯逼供大造假的真相暴露无遗。
该案在2006年4月中国人大韩启德副委员长率队莅闽进行“侨务执法大检查”中列为督办案件,转最高法要求查办,最高法当年给福建省高院下发【2006】169号《通知》,由于当局的瞒上欺下,致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几年来,国内亲属不断向福建省相关部门和领导呈状诉冤,多次到北京上访告状,却屡遭当地警方的传喚和关押;坚持无罪辩护的律师也遭受软硬兼施的打压;更有甚者,法院委托鉴定部门对相关数据进行鉴定的两位专家被警方以“伪证罪”关押了38天。凡此种种,就是有人利用权力掩盖真相,庇护真凶逍遥法外。
亲人蒙受巨冤,游子心忧如焚。为替亲人洗冤,几年来,我们不断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申告,曾经受到时任大使王毅的几次接见并答应会向国内反映。2008年12月13日,您出席在日本福岗举行的中日韩首脑峰会,我们甘冒生命危险试图拦车,尽管未能如愿,但我们依然锲而不舍。
尊敬的温总理,我们同样热爱并眷恋自己的祖国,我们也知道“家丑不可外扬”。可是,我们亲人平白无辜被抓走,惨遭肉体的摧残和精神的折磨后,身陷冤狱,国内亲属通过正常渠道,在漫漫的告状路上历尽苦难和煎熬,只为讨个清白和公道,可是十年了,连个说法都没有。法律何在?!人权何在?!
值此温总理访日之际,再次冒昧向您呈状诉冤,盼望能得到您的垂怜和帮助!敬请您在百忙中伸出援手,为民申冤,不胜感激之至!
此谨呈!
旅日华侨: 陈美钦 吴华玉 同具
2011年5月22日
通讯地址:日本千叶县千叶市中央区宫崎町467-4 陈美钦 电话:0081-432620043
日本崎玉县阪户市芦山町 107室 吴华玉 电话:008-4928408651
请愿书二、
―――慰问日本地震天灾时请关注国内血拆人祸
温家宝总理您好∶
我是旅居日本的侨民陈伟华,看到您在趁出席中、日、韩三国领导人会议时,还要专程慰问今年3.11大地震天灾中受难的日本灾民,作为一个拥有日本国永久居住权的居民,我深受感动,但作为一个拥有中国护照的华侨,我更希望您作为中国的总理在关注国外天灾的同时能关注国内暴力拆迁的人祸,因为我上海的家人在不法的血腥拆迁中已付出了两条人命!
我们被强拆的家,位居在上海市黄金地段——徐汇区长乐路445号基地,毗邻淮海中路。如此幸运拥有黄金地块,在任何一个具有保障市场经济的法治国家,一旦遇到拆迁都必然成为中产阶级。可是,1994年8月上海徐汇房产经营公司(现名徐房集团有限公司)在无合法有效的房屋拆迁行政许可证的情况下,动用暴力强行将我一家劫持到几十里外的边远地区,再把我家的房屋强拆,建造了高级商品住宅楼。
我的父亲在被长期禁居中忧郁成疾,最后于2001年10月29日悲惨地撒手人寰,终未能回到他魂牵梦绕的故土。我的母亲与您一样,是一个共产主义信仰者,曾经还是风光一时的上海市、区先进工作者,现在却因为不法拆迁而成为失去了家园的真正无产者。
最为悲惨的是我的大哥陈小明,在自家房屋被非法强拆后,时年41岁且身体健康的大哥坚持自学法律、依法维权。在陈小明的多番努力下,法院撤销了徐汇区政府的强迁令,但是,行政违法行为认定后,赔偿却没有了下文。由于陈小明赢了官司,同样遭遇非法拆迁的老百姓纷纷上门向他请教和求助,善良且富有正义感的陈小明就开始为老百姓写诉状,并作为公民代理人直接出庭与不法的官、商对簿公堂。
与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者的政府对簿公堂在法治国家是值得肯定的行为,也是建设公民社会过程中应受鼓励的行动。但是,我大哥陈小明行使宪法、法律赋予正当权利的行为却遭到了无良官商丧心病狂的报复和陷害!2006年2月15日,陈小明被一群不明身份人员秘密绑架至卢湾公安分局老仓库〔上海建国中路22号〕,并连夜审讯,用皮带捆绑殴打,在寒冬腊月被剥光衣服,连续几天几夜不让睡觉,一闭眼就遭拳打脚踢,被一次次折磨得死去活来……。
在家人发觉大哥被关押在卢湾区公安分局黑牢后,特委托律师前往交涉,但卢湾公安分局以“涉及泄漏国家机密”为借口不准律师会见,不给家属任何法律文书,甚至威胁说要以 “泄漏国家机密罪”判陈小明十年徒刑。行政诉讼过程中除了能揭露出官商勾结的真相,何来涉及国家机密之说?莫非上海某些高层官员的违法行政行为就是国家机密?
在被非法关押近半年后,陈小明于2006年7月11日被以“寻衅滋事罪’批捕,后检察院又两次退回要求补充证据。2006年12月,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的“全球居住与反迫迁中心”为羁押中的陈小明颁发了《住房人权捍卫者奖》。但国际社会给予的殊荣,不但没给陈小明不堪司法命运带来转机,反而于2007年3月被以蓄意捏造的“扰乱法庭秩序罪”判刑两年,而该案所指称的“法庭”根本就不存在。此时,被转押至监狱的陈小明终因酷刑令其生命垂危,狱方才通知办理保外就医。保外就医仅仅两天,陈小明在酷刑的折磨下于2007年7月1日大喷血惨烈而亡!
陈小明遭残酷迫害致死后,我们聘请律师状告监狱方滥用职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但上海地方法院既不立案又不出具书面裁定。在这几年中,我专程回国与国内的家人到上海市政府、市人大、市公安局、市纪委等信访办以及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门、中央领导走访、信访达一百余次,但至今杳无音讯,如此行政不作为,明显与上海市政府和政法委领导的决策有关。而我每一次回国探亲陪同家人依法走访、信访时,都要受到监视、盯梢和恐吓威胁。在平民百姓毫无救济渠道的现实下,上海徐汇区长乐路445基地雇凶杀人案、上海麦其里被纵火惨案等血拆案及唐福珍、席新柱、宜黄钟家、株洲汪家正等震惊国内外的被迫以自焚抗拆的惨烈事件持续而普遍性地发生着……。
去年“两会”记者招待会,您的“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至今言犹在耳,今年“两会”前,您作为十三亿人口大国的总理亲自到国家信访局接待上访冤民再次让我深受感动。我们知道,您是一位长期致力于寻求政治体制改革突破口、且一直以来关注民生的亲民总理,但是您的下级——上海市政府在依法行政建设上,比三年前汶川大地震中倒塌的校舍还要豆腐渣!这,让我这样两种社会制度的亲历者尤为感触深刻。
为了遏制中国的血拆,为了您的同信仰者、我的母亲在风烛残年还能体会到您的比太阳还要光辉的公平正义,敬请温总理敦促上海有关部门 ㈠对陈小明被虐杀的人命大冤案进行立案调查、平反昭雪;㈡ 依法赔偿和归还我们家被上海徐汇房产经营公司掠夺的房屋财产。
此谨呈!
旅日华侨陳偉華〔日本名駒村エカ〕
联系电话:0081-9080806866
2011年5月22日
回顾2008年12月13日首次中日韩首脑会议,闽侨福冈喊冤事件:(以下链接有相关图片)
http://blog.boxun.com/hero/200901/wumei/16_1.shtml
2008年12月13日,备受各方关注“中日韩首脑峰会”在日本首相麻生太郎的故乡福冈县举行。继中国访民到香港申冤后,中国侨民最近到日本福冈向温家宝总理请愿。
13日上午10时,震惊国际社会、七年不决的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侨属陈美钦(陈科云的妹妹)和吴华玉(吴昌龙的姐姐)专门从东京乘坐飞机赶到了福冈和中日韩三国首脑举行会谈的太宰府市的九州国立博物馆现场,并在太宰府市车站等处向中国的温家宝总理请愿:“温总理请作主”,解决“人命冤罪”,“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不决,异国告状奈何有冤无处伸”。
日本的警察得知侨民的冤情很同情,没有阻拦蒙冤侨属向记者发送冤情材料,许多日本媒体及海外记者现场作了采访,表示了对如此触目惊心的滥权枉法冤案的关注。
蒙冤侨属陈美钦和吴华玉在面呈温家宝总理的请愿信中,希望温总理能督促福建地方政府改正不顾中国形象、中国法律尊严的“诸侯独霸一方我行我素”的行为,尽快纠正福建爆炸案滥权枉法的人命冤案。
2008年12月13日
2008年12月19,香港亚洲周刊对“福清纪委爆炸案”作了跟踪报道,题为《温家宝访已日与闽侨喊冤事件》。http://blog.boxun.com/hero/200901/wumei/14_1.shtml
2008年12月28日,距请愿事件刚过半个月,吴华玉在上班的路上,被一辆发疯的小车撞飞出去,当场不省人事。人欺天偌,幸在名医及时抢救,没瘫在轮椅上,竟奇迹般站立起来。http://blog.boxun.com/hero/200903/wumei/8_1.shtml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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