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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五月 01, 2011

129、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562(2011.5. 1)

回顾2005年心路历程
101、佘祥林冤案引人深思

44,陈律师到永泰看守所会见了吴昌龙。黄明康律师下午也到了闽清看守所会见了杜捷生,今天杜捷生才告诉黄律师,在中院第一次开庭前福州市检察院到闽清看守所去威胁杜捷生:“你要是承认了,我们就判你的罪轻一点,如若不承认,就会判你很重的”。杜捷生怒目道:我没有就是没有。
省法院经办的法官严万辉等在321日到闽添提审杜捷生,杜向前来提审法官痛诉自己遭遇福清公安残暴的用刑,把钉在木板上锈迹斑斑的长钉拍打杜的屁股,致使整根锈钉没入杜的屁股,中已过了近四年,没入在杜体内的铁钉的创口一直呈溃烂状,闽清看守所把杜捷生安排在病号房里,杜不用劳动,闽清看守所还定期给杜那榆钱大不断从里面化脓溃烂的创口请来了乡村医生为其清创。看守所并时时催促杜的亲属备上万元钱款为杜捷生伤口动手术,闽清看守所担心不愈的伤口引发败血症。当法官问到离婚的事,杜回答:离婚真的,吴昌龙在2000年底开车到福州来把他姐姐的东西运走,全村的人都知道。
近期,从佘祥林到聂树斌案,给全国法院审判工作带来了足够警醒,形成了一种新的意识,时机对每全个冤案的亲属或身陷冤狱的人而言,无疑是一个好的转机,这个机会也很难得,省院相关办案人员都在加班加点,准备在原一审法院院长范仁善到省院上班前脱手,不愿将“624”爆炸案搁在自己的手里。望近期能从佘案中得到力量,拯救良知,让无罪的不受到法律的判决。从后来的结果看,这一切都不会以人们善良意愿为转移。
从佘祥林案看中国政法体制弊端,问题根源在公安,板子打在法院身上;问题在上级,板子打在基层上;问题出在体制,板子打在法官身上。
一,“一府”钳制法检“两院”司法难独立。
二,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能管检法“两长”公检法成一家。
三,上级法院指导变指挥,监督变领导。
四,案优协调泛滥,协调变干预。
当冤假错案多得让人麻木的时候;当“有罪推定”成了办案方法的时候;当“法官不愿悔判”成为法庭上的潜规则的时候,就更需要直截了当的呼声,不能放过刑讯逼供的人!从佘祥林案到不久前聂树斌案看,之所以能把“冤案办成铁案”的可怕作法,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案者在对嫌疑人有罪推定的前提下,用严酷的审讯和诱供、让嫌疑人自证其罪;在警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悲惨境遇中,屈打成招,尔后就顺理成章的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从根本上背离了司法公正和独立的基本原则。重刑之下,难免不出冤案。
传统曲《十五贯》和《窦娥冤》里的冤案,是旨在唤醒人们的公正执法,不要冤枉每一个无辜的好人。在我们法制建设为不断完善的今天,竟然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的冤案。
我们在期待法律程序还佘祥林以清白的同时,更应在反思中去为并不尽完善的程序拾漏补缺。误判在任何国家任何司法制度都不能完全避免,但不断重复的悲剧却已然成为司法难以承受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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