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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十月 21, 2011

302、“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735天(2011.10.21)

92、2007年控告件
温总理:

我们是福建省福州福清市2001年“6•24纪委爆炸案”嫌犯家属,为要求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按期审理此案,恳求总理批示督促,解民悬望。略具情状如下:

2001年6月24日福清市纪委大楼发生爆炸,炸死原纪委领导驾驶员吴章雄。7月27日“6•24纪委爆炸案”专案组收审疑犯,主从疑犯共五人。同年九月,福建媒体高调宣布本案告破。但因证据不足,该案于2004年11月29日在福州中院开庭,二“主犯”判死缓。此时,疑犯已被“超期羁押”二年多。上诉至省高院,退回重审,自此案件陷入反复严重“超期审理”过程中,总计六年,至今二审未开,所谓的嫌犯已在押六年之久。家属们多方奔走,要求依法审理,被告之“案情特殊”,可以超期(《福建日报内参》附件1)。

案子确有“特殊”如:

一、死者吴章雄家属曾经向警方反映,其领导欲杀之灭口,此节被瞒过了;

二、本专案组组长,原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后因涉黑入狱,此事被讳过了;

三、本案起诉有关主犯的证据链中,本案中爆炸装置电雷管提供者王小刚另案一审被无罪释放,此判被略过了(附件二);

四、一审开庭时,嫌犯脱衣以示累累伤痕,痛哭喊冤,此景被跳过了。

其它种种非正常现象,不一而足。人大有监督,新闻有跟踪,毫无效果。本案辩护律师曾上书中央政法委,未见成效。六年来,五个家庭望眼欲穿。祸水临门,无论真相如何,五个家庭一直以来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和苦痛。但我们没有丧失希望,相信事实、相信法律、相信党和政府。我们四处奔波,通过合法途径,用尽合法手段,案子依然没有任何起色。只能寄望于总理,期望您能在百忙之中听一下最底层的呼声,期望您的答复能让我们从对法律的绝望中看到一点希望的光亮。合法合理途径已然走尽,事出无奈,上书总理。千言万语,又恐多占总理宝贵时间。斗胆冒犯,请总理原谅!

秋安!



附:1、《福建日报内参》(闽简报字00045号)复印件一份;

2、王小刚无罪释放《判决书》(文件号)



“6•24纪委爆炸案”嫌犯家属上

2007年9月10日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身份证号:350127490817121

手 机 号:13799394327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吴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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