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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十月 12, 2011

276、“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709天(2011.9.25)

66、2007年控告件

“福清爆炸案”凸现司法问题方方面面

瞒上欺下 问题依旧





全国人大侨务工作执法检查组:

下情上达,实在不易。为“福清爆炸案”我们亲属蒙受之巨冤而状告不辍,万难言喻。

一年前的四月,蒙韩启德委员长带队之侨务工作执法检查组莅闽。得正义人士之助,我们有幸向上据实呈交了“福清爆炸案”查办大造假的累累事实。检查组返京后,我们又向韩启德、成思危副委员长和全国人大侨务委员会陈光毅主任等继续投诉冤情;我们中侨居日本的两位亲人,也不断地将她们的呼声向国内的全国人大有关领导倾诉,祈求明察,主持公道。为了伸雪我们亲属无辜身陷囹圄迄今已近六载之痛苦,我们做了不懈的努力。

去年9月间,我们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侨务执法检查组的检查汇报后,“福清爆炸案”也列在执法监督之中。其后,天天翘首期盼,未见执法监督进展的音讯。去年12月,我们侨居日本的两位亲人在中国驻日本大使馆侨民接待日,得大使馆代理大使孔铉佑之接待。对此,《亚洲周刊》于同月做了特别报道(附复印件)。但对于那样客观事实的报道,该大使馆却受到了来自福建有关方面的责难;福建警方有人专门封堵网站,多方控制该篇报道的传播。《亚洲周刊》的那篇报道,谅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等有关领导,当有所见有所闻。

以牛纪刚为福建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对“福清爆炸案”滥权枉法之种种恶行,其信条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也。

贵检查组去年来闽进行执法检查时,“福清爆炸案”正在省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福州市中院重审之时。鉴于发回重审又落到了牛纪刚(时任市政法委书记)掌控之中。牛一手制造了该起查办大造假的错案,怎么也不让市中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正因如此,牛纪刚不仅台前幕后控制公安、检察机关,而且对市司法局发出指令,要他们“管住律师,不要说不该说的话”,不遗余力地向市中院施压,造成了牛“一长代四长”干预此案重审之怪异局面。法院拖压了近半年不得不开庭时,法庭内外武警、公安密集,制造杀气腾腾的恐怖局面。

即使庭审走过场,牛纪刚仍然不放心,在他调任省公安厅任职时,还逢会必讲“一定要拿下这个爆炸案”,要原来跟着他查办这起假案的司法干警“口径一致,不要三心二意”。

为了清除所谓的隐患,牛纪刚在去年6、7月间,还要福州市公、检、法组织联合调查组,并令市检察院陈聪检察长负责查办省、市法院原办此案的法官和几位老律师的“问题”,搞得很紧张,因陈聪犯贪污、行贿的东窗事发被审查,牛之图谋才搁浅。

纵观这起2001.6.24福清“纪委爆炸案”,从牛纪刚以省公安厅副厅长之职督办起,大搞有罪推定,疑罪从有,把我们的亲人仅凭怀疑就实施密捕(其中最长非法刑讯达108天),涉嫌者经受不了酷刑屈打成招,再凭供词就抓人,导致冤上加冤,实在荒唐。

为使假案成真,牛纪刚等人还通过媒体,大造爆炸案“告破”的舆论,根本无视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面对疑团滚滚,堪称全国罕见之大假案,由牛纪刚操纵之少数司法人员百般狡辩“没有搞刑讯逼供”,但其中有些人良心未泯灭,只好在谎话后不得不吐露某些真情。即使那样,牛纪刚一听到就训斥。凡此种种,实在匪夷所思。

中央一再倡导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照此案,牛纪刚等人之所作所为,都背道而驰。时至今日,此案没有一个实证,碍于某些长官的情面,现在省高院继续超期羁押。如此乱作为,在福建,凡有良知的人,无不议论纷纷。我们在近6年的状告路上,受尽了牛纪刚等人的欺凌,即使找卢展工书记拦车呈诉状,牛纪刚也命令刑侦人员抓我们,惨遭拘留接二连三,让我们苦不堪言。

这起大假案造成了人们对司法公信度的怀疑,也造成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的议论。

据悉,仅公安搞这起案件就花费超百万,再让检察院、法院组织力量反复按框框去查,又造成了更多的支出。司法成本之大可想而知,社会发生的负面影响就不言自明了。

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要求搞的是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原则,牛纪刚等人为何要对着干,我们百思不得其解。

这起造假案发生在省城的福州,不是孤立的现象。闻中央又派人来,我们直吐心声以上。如无不当,请向卢展工书记做些了解,这起案件发生时,卢展工同志正分管省政法工作。

若贵检查组这次作风深入,揭开问题的真相并不难;倘能向我们了解,一定实话实说,决不弄虚作假。

共产党强调认真,言行一致,这乃我们之心愿也!

谨呈!

“福清爆炸案”八名蒙冤亲属 同具

2007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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