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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十月 10, 2011

致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第25封控告件

辛亥百年纪念日致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第25封控告件


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再控诉



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

我们系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陈科云的亲人。自您任福建省委书记两年多来,海内外冤属已向您寄去多达25份悲情控诉,怒揭福建省公安厅牛纪刚厅长制造这起泯灭人性的纪委机关爆炸案中案。此冤绵延十年,至今不见天日。

2001年6月24日(周日),福建省福清市纪委机关发生一起爆炸案,当场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蹊跷的是,打传呼者竟然被排除在专案组制订“十条侦查措施”之外。

此案福建省公安厅督办,时任副厅长牛纪刚专办。福清市公安局林孜任专案组长(因涉黑重判16年)。为掩盖纪委爆炸黑幕,包庇放纵真凶,竟把与案件无关的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未到案)、谢清等人作为替罪羊,经酷刑捞到“罪述”稻草,即对外宣称“成功告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

福州中院一审、一审重审开庭审理、判决均在督办者时调任在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长,原省公安厅副厅长牛纪刚的操纵下,搞自侦自审、滥权枉法,对陈科云和吴昌龙等人作出维持死缓判决,杜捷生和谈敏华各十年分别改判七年、六年,谢清三年改为两年的判决。

更为荒唐的是,被福州市检指控提供电雷管者的“同案犯”王小刚,却被另案无罪释放。法律专业人士纷纷提出质疑:没有了电雷管?何来爆炸装置?没有了爆炸装置?何来实施爆炸犯罪?!

毋庸置疑,这起爆炸案中案,“一案两决”荒诞的背后,总祸根在刑讯逼供上。

同为“涉案人”王小刚到案后为何却能无罪释放。问题关键在于程序公正与否,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

吴昌龙等“失踪”后,被“监视居住”在公安私设办案点108天,残暴酷刑下,想要什么样的“罪述”拿不到?!值得庆幸的是,已无罪释放的王小刚“到案”的2003年亦是专案组长林孜局长涉黑曝光之时,王未经“监视居住”环节,直接投进看守所,未遭刑讯逼供。

送走中秋,迎来国庆,又道一年重阳节。

今天是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日,2011年10月10日双十节,吴昌龙等人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714天了,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又过了五个月零4天,全案无一实证的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拖压十年,依然审而未决。

不管是已有的法律,还是刚修订的《刑讼法》,对二审审限、超期羁押、刑讯逼供问题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1、《刑讼法》196条规定“二审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两个半月;

2、中央两院一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正超期羁押的通知》强调:“刑事诉讼任何阶段都要严禁随意延长羁押期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坚决放人,不得拖延不决”。

3、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头条指出:防止刑讯逼供,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进一步遏制刑讯逼供和其他非法收集证据的作为。

从真凶为已被枉决的聂树斌喊冤,到被刑讯致死的徐梗荣、秦三仔;“亡者归来”无罪获释的佘祥林、赵作海;真凶出来现仍被关押的王子发;被枪决犯九年后“死而复生”同案犯14年喊冤的林浩等身上无一例外惨遭刑讯逼供,当年他们同样“承认”作案经过,为了地方形象和政府面子,法院按“供”判罪。从以上已披露出来的冤假错案,可以看出源头来自刑讯逼供上。

对照“福清纪委爆炸案”中惨烈的刑讯逼供,审了十年至今无一实证,每次开庭仅围绕着那盘被吹得神乎其神作为“告破”最后一根稻草,反复被播放戴着脚镣的吴昌龙台前供述“作案”经过的视频。殊不知,台前几分钟,台后百天刑。幕后的吴昌龙承受着生不如死的“五马分尸”等各种酷刑,详看吴昌龙24页手书《一个“死囚”的泣控》。吴昌龙一再声明,在“警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悲惨境遇中,为了活命才“配合”警方,只要不再用刑,要他说什么都可以。

督办者精心制作了吴昌龙“认罪”视频,意在自证没有刑讯逼供。今年4月26日,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众目睽睽之下,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和谈敏华当庭展示身上历经十年依然清晰的累累伤痕,再次要求启动司法伤情鉴定,其中陈科云693次提请至今无人理睬。

法律不可欺,民心不可侮。众所周知,判案的依据只能是事实和法律,所谓的“案件复杂”不是无视法律、拖压的挡箭牌。

孙书记,您到福建不久,牛纪刚不是您的爱将,谅您不会袒护包庇,想到您和本案不会有太多的利害关系,面对此案当会更客观。

此案发生在福建,一案十年不决,作为福建省一把手的您,公心与否直接影响吴昌龙和陈科云等人的命运。基于此,我们只能不断向您呈冤讨说法。因为您所处的权位有能力、有责任、有义务解决这起十年不决的大冤案。冤属别无他求,仅只向贵为福建省委长官的您讨一句话:依法办!只要动真格,真相很快水落石出的。

如果我们反复呈状诉冤,仍未入您的法眼,在海外的亲人也会不断地通过各种艺术行为向您展示我们的冤和泪!来唤醒您执政为民的公心!

孙书记,让此案回归公平正义,还吴昌龙和陈科云等人清白和公道,天不会塌下来!

此次二审开庭,我们已清醒看到,面对此起绕不过去酷刑造假案,福建当局已做好两手准备,其中深意当局者最清楚。蒙冤深深的我们,希望在您主政下的福建,将“法治债要用公平正义还”的精神播撒在海峡西岸的每个阴暗角落,让所有福建冤民看到中国首任省委女书记在法律真相面前巾帼不让须眉的大手笔。纠错不会给福建带来任何损失,除去有害毒瘤,只能让肌体更健康。唯有体现公平正义,才能促进社会稳定、彰显海西形象。



此谨呈!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 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华英 周洪玉 吴玉堂

2011年10月10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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