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向省委书记拦轿、邮寄第38封信
凡爆炸案件无一不是从速审结。然,“福清爆炸案”竟离奇地审讯达四年多,罪与非罪昭然若揭,却难有定论。冤狱的制造者与参与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与利益,千方百计在案件审理中以权压法,给案件的纠错设置重重障碍,是久拖不决的根本原因。
我们呼吁 无罪依法放人
省委卢展工书记:
又到岁末最后一天了。曾经震惊国内外的2001年“福清爆炸案”的被蒙冤者,背着“爆炸杀人”的黑锅,受尽了折磨,在冤狱中度过了一千五百多个屈辱的日日夜夜。
四年多前发生在福清的全国罕见的纪委机关爆炸案,原本与我们百姓完全无关的事,却因福清公安轻信于诬陷者的恶意举报,竟平白无故地把陈科云、吴昌龙当作替罪羊,枉抓无辜、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并由此再殃及其他数个无辜者。一场飞来横祸就这样让五个家庭、六个无辜的平民百姓陷入了不明不白的灾难中。为替亲人洗雪冤屈,为伸张正义并讨回公道,我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历尽艰辛与苦难,奔波在漫漫的状告路上,冒着遭福州地区某些当权者的不断刁难、一再野蛮拘押侵犯人身自由权利的危险,坚持状告不辍。
对于爆炸案件,无论国内还是国外,从来都是注重“准”字并从速审结。然而,这起影响波及国内外的“福清爆炸案”,竟离奇地审讯达四年多。二审法院审理该案也已一年多了,对其中的是非曲直,是真是假已昭然若揭,但却总压而难决。
究其原因,种种迹象表明,冤案的制造者与参与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政绩和利益,千方百计在案件中的审理中进行法外干扰,以权压法,给案件的纠错不遗余力地设置重重障碍。
福州中院在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牛纪刚的亲自指挥下,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反复对证据进行修补,依然是漏洞百出,且证据链完全断裂,竟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律,漠视人权,对没有电雷管的电雷管爆炸案,依然强行宣判陈科云、吴昌龙死缓(被指控为爆炸案提供电雷管者因系子虚乌有而无罪释放)。这是赤裸裸的草菅人命。更为卑鄙的是,为使庭审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在开庭前(2004年11月24日)竟动用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对始终坚持无罪辩护律师中的三位年逾花甲的老律师采取刑事传唤长达12小时。对坚持不懈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不断进行申诉、控告的蒙冤者的亲属,不惜动用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警力,屡屡对我们进行无理传唤和拘押。对新闻媒体的采访则更是百般刁难和阻挠。《中国青年报》和《亚洲周刊》分别派记者赴福州采访,福州市相关部门或称:“有关此案的采访,需要经过福州市委的同意”。或干脆“不接受采访”。更有甚者“先受到有关方面暗中监视,后受到警方公开劝说,直至翻脸,扬言要采取‘必要’的行动”……。凡此种种,难道就是牛纪刚对《亚洲周刊》记者所说的:“案子办得比较粗糙”所能搪塞得了吗?!
福州地区司法腐败严重,某些当权者,恃权藐法,迷信权力的威慑力可以颠倒黑白。随意定罪、草菅人命,不惜以无辜百姓的鲜血来染红自己的顶戴花翎。这起由侦破造假的“爆炸案”,福州市相关部门明知有错,却将就错,并且一错到底。其造成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以及给众多蒙名、冤者及其家庭带来深重的灾难,造成恶果已远远超过了爆炸案本身!
该案上诉至省高院已一年多。您是福建省最高领导者,对如此罕见的审判案当责无旁贷地督促省高院排除法外因素的干扰,恪守独立和公正,尽快彻底纠正一审法院错误而荒唐的判决。让“无罪坚决放人”在这起案件中真正得到落实。但不知鲍绍坤书记面对这个荒唐的“没有电雷管的电雷管爆炸案”,如何践行自己曾经作出把该案办成“铁案”的承诺成为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真正的“铁案”?!
此谨呈!
又到岁末最后一天了。曾经震惊国内外的2001年“福清爆炸案”的被蒙冤者,背着“爆炸杀人”的黑锅,受尽了折磨,在冤狱中度过了一千五百多个屈辱的日日夜夜。
四年多前发生在福清的全国罕见的纪委机关爆炸案,原本与我们百姓完全无关的事,却因福清公安轻信于诬陷者的恶意举报,竟平白无故地把陈科云、吴昌龙当作替罪羊,枉抓无辜、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并由此再殃及其他数个无辜者。一场飞来横祸就这样让五个家庭、六个无辜的平民百姓陷入了不明不白的灾难中。为替亲人洗雪冤屈,为伸张正义并讨回公道,我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历尽艰辛与苦难,奔波在漫漫的状告路上,冒着遭福州地区某些当权者的不断刁难、一再野蛮拘押侵犯人身自由权利的危险,坚持状告不辍。
对于爆炸案件,无论国内还是国外,从来都是注重“准”字并从速审结。然而,这起影响波及国内外的“福清爆炸案”,竟离奇地审讯达四年多。二审法院审理该案也已一年多了,对其中的是非曲直,是真是假已昭然若揭,但却总压而难决。
究其原因,种种迹象表明,冤案的制造者与参与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政绩和利益,千方百计在案件中的审理中进行法外干扰,以权压法,给案件的纠错不遗余力地设置重重障碍。
福州中院在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牛纪刚的亲自指挥下,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反复对证据进行修补,依然是漏洞百出,且证据链完全断裂,竟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律,漠视人权,对没有电雷管的电雷管爆炸案,依然强行宣判陈科云、吴昌龙死缓(被指控为爆炸案提供电雷管者因系子虚乌有而无罪释放)。这是赤裸裸的草菅人命。更为卑鄙的是,为使庭审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在开庭前(2004年11月24日)竟动用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对始终坚持无罪辩护律师中的三位年逾花甲的老律师采取刑事传唤长达12小时。对坚持不懈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不断进行申诉、控告的蒙冤者的亲属,不惜动用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警力,屡屡对我们进行无理传唤和拘押。对新闻媒体的采访则更是百般刁难和阻挠。《中国青年报》和《亚洲周刊》分别派记者赴福州采访,福州市相关部门或称:“有关此案的采访,需要经过福州市委的同意”。或干脆“不接受采访”。更有甚者“先受到有关方面暗中监视,后受到警方公开劝说,直至翻脸,扬言要采取‘必要’的行动”……。凡此种种,难道就是牛纪刚对《亚洲周刊》记者所说的:“案子办得比较粗糙”所能搪塞得了吗?!
福州地区司法腐败严重,某些当权者,恃权藐法,迷信权力的威慑力可以颠倒黑白。随意定罪、草菅人命,不惜以无辜百姓的鲜血来染红自己的顶戴花翎。这起由侦破造假的“爆炸案”,福州市相关部门明知有错,却将就错,并且一错到底。其造成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以及给众多蒙名、冤者及其家庭带来深重的灾难,造成恶果已远远超过了爆炸案本身!
该案上诉至省高院已一年多。您是福建省最高领导者,对如此罕见的审判案当责无旁贷地督促省高院排除法外因素的干扰,恪守独立和公正,尽快彻底纠正一审法院错误而荒唐的判决。让“无罪坚决放人”在这起案件中真正得到落实。但不知鲍绍坤书记面对这个荒唐的“没有电雷管的电雷管爆炸案”,如何践行自己曾经作出把该案办成“铁案”的承诺成为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真正的“铁案”?!
此谨呈!
联名控告人:陈科斌 陈 炜 谢 清
吴华英 吴玉堂 杜雪贞
谢建枝 谈军华
电话:0591——85387179联系人: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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