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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六月 03, 2011

140、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573(2011.5. 12)

回顾2005年心路历程
112、此消彼长

66,林洪楠律师给省政法委办公厅去电要求面见鲍绍坤书记,过几分钟,鲍书记就回应,马上见6.24爆炸案的委托律师林洪楠,鲍绍坤书记对林洪楠律师说:“叫家属不要再搞舆论了,相信6.24案件会做个解决,省政法委不似福州政法委,竟然直接插手此案,你们要相信福建省有能力来解决这个案子”。
711上上到福建省法院,刑庭石副庭长接待了我们,我们把题为《十五个问题看假案》并附上一份中国青年报公开报道的《福建两死刑犯称:我们是冤枉的》,石副庭长在一个女书记员陪同下来得二楼的大厅接待了我们,我们向走来的石庭长询问道:中青报对624爆炸案作出的报道内容你看到了吗?石庭长说没有看到。我们赶忙递上中青报的报道给石庭长并问道:“这个案子到省法院已逾半年多了,按法律规定已超审限了,什么时候才能开庭审判?石庭长紧皱眉头一副很是为难的样子,(也难怪,这烫手山芋搁在谁手里,谁都不好受,因为拍板在领导,责任在法官,一旦问题出来了,板子就打在法官身上)这个案子很 “复杂”,需要省院长和省检察长共同抽时间坐下来协调协调看着如何办,至于时间问题,是两长空闲时间凑不到一块来的原因,更何况第二审死刑复核,它也没有个时间限制。
我们理解法官所处尴尬处境,这种审者无权判,判权在长官的体制问题,目前而言,谁也无法憾动这个国家机器的运转,我们只能围着这个怪圈上下求索。从省法院出来,我们还到邮局邮寄挂邮了一份同样的控诉材料给省政法委鲍绍坤书记,还有卢展工书记。
2005717,亚洲周刊又登载了一小块新闻眼,题目为“平反福建酷刑冤案    省领导要重新调查”:
亚洲周刊今年年初曾独家追踪调查报道福建爆炸案,披露重重酷刑黑幕(详见本刊今年123日第四期),据悉已引起福建省高层领导,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震惊和关注,福建省省委书记卢展工高度重视亚洲周刊的报道,亲自批示要求有关司法部门“6.24爆炸案”,福建省政法委书记鲍绍坤也亲自接见了一直为该案被告作无罪辩护的代理律师,并向他们表示要相信福建有能力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中国《检察日报》和《中国青年报》纷纷派出记者专赴福建进行采访调查, 《中国青年报》于531日刊发了该报记者王亦君采写的报道:福建两死刑犯称:“我们是冤枉的”。
这宗福建爆炸案发生于2001624,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在信访室取邮包时被炸身亡,市公安局专案组随后逮捕了陈科云等涉案两名主犯及其他三名人犯,但被告及代理律师均指当局刑讯逼供。去年121,福州中院宣判主犯陈科云、吴昌龙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同月10日福州中院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为由,判决涉嫌向主犯提供爆炸电雷管的王小刚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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