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2006年控告件
福清“爆炸案” 重审更离谱
省人大信访局负责同志暨请呈省人大常委会:
广受关注的2001年福清“纪委爆炸案”,在被拖压了长达三年多后,福州中院于2004年12月1日在市政委委书记牛纪刚的指令下,强行作出爆炸罪名成立的判决。福建省高院经一年多的审理,在省检察院领导共同参加对案件的审议,最后一致通过了该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但是,陈旭院长嘴上说很重视,行动上为了搞好“平衡”却不愿独立行使审判权。为了回避矛盾,于去年12月31日签发了裁定书(见附件)发回重审。使该案又回到福州中院,重新处在造假者的掌控之中。
福州地区司法腐败严重和长官意志的猖獗在这起案件中演绎得淋漓尽致。该案早在检察机关审查阶段就已觉察搞错了,在被掌权者以权压法极力的掩盖下,将错就错一路绿灯地被推向了法庭审理。掌控公、检、法三家的当权者自信权力的威慑力可以颠倒黑白,为使假案成真,极尽种种违法违规卑鄙之行径。桩桩件件,述之心寒。
该案在一审期间,为使强行判决能顺利进行,在开庭前五天(2004年11月24日),竟动用福州市公安局刑侦队对坚持无罪辩护律师其中的三位年过花甲的老律师采取刑事传唤长达12小时,搞敲山震虎;对坚持不断申诉控告的蒙冤者亲属,屡屡动用福州市公安局刑侦队的警力强行传唤和拘押;对新闻媒体的采访百般刁难和阻挠,以至于出现记者采访被有关方面暗中监视并扬言“不识相的要采取必要行动”。
公正总是与公开透明相伴随,腐败却是与封闭暗箱相联系。
6月1、2日,福州市中院重审开庭。但是,这样的一起既非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又非涉及个人隐私,经历了一审、二审到发回重审绵延近五个年头,备受关注的大案,重审却依然在封闭的状态下进行。通知上冠冕堂皇地写着“公开”审理,却把社会公众都拒之庭外,每个被告人亲属发两张旁听证还必须提前凭身份证到法院登记编号,进场时还要严格核对。律师出庭辩护竟也难免遭遇搜身之辱。被拒之庭外的记者们虽据理力争,但也只能望庭兴叹。
更有甚者,在临开庭前,接受委托已经一年半为陈科云(所谓主犯)在二审和发回重审辩护的一名刚阿老律师,福州中院竟突然无理地剥夺了其合法的辩护权。更不可思议的是,开庭前一天(5月31日),为该案辩护的律师都接到福州市司法局声称是奉命打来的电话:“在法庭上,该说的说;不该说不要说,请配合!”为此,有律师还受到了与一审开庭前被公安传唤截然相反的特别礼遇——请吃饭。为了这次重审开庭而软硬兼施福州市有关方真是费尽了心机!
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即使律师们很“配合”,只说“该说的”,不说“不该说的”,也无法掩饰漏洞百出、支离破碎的假案真面目。对此,到庭旁听来自省市的领导们心中定必清如明镜。因为真理是越辩越明。
这起假案被搞得如此荒唐,在国内处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造假者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和利益,全然不顾恶劣的社会影响,继续以权压法,从而不惜以无辜百姓的鲜血来染红其顶戴花翎,给众多蒙冤者和他们的亲人带来了无尽的苦难!
我们虽早伤透了心,为严正计,仍直呈以上,请予高度关注,监督动真格,将此假案查个水落石出。
广受关注的2001年福清“纪委爆炸案”,在被拖压了长达三年多后,福州中院于2004年12月1日在市政委委书记牛纪刚的指令下,强行作出爆炸罪名成立的判决。福建省高院经一年多的审理,在省检察院领导共同参加对案件的审议,最后一致通过了该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但是,陈旭院长嘴上说很重视,行动上为了搞好“平衡”却不愿独立行使审判权。为了回避矛盾,于去年12月31日签发了裁定书(见附件)发回重审。使该案又回到福州中院,重新处在造假者的掌控之中。
福州地区司法腐败严重和长官意志的猖獗在这起案件中演绎得淋漓尽致。该案早在检察机关审查阶段就已觉察搞错了,在被掌权者以权压法极力的掩盖下,将错就错一路绿灯地被推向了法庭审理。掌控公、检、法三家的当权者自信权力的威慑力可以颠倒黑白,为使假案成真,极尽种种违法违规卑鄙之行径。桩桩件件,述之心寒。
该案在一审期间,为使强行判决能顺利进行,在开庭前五天(2004年11月24日),竟动用福州市公安局刑侦队对坚持无罪辩护律师其中的三位年过花甲的老律师采取刑事传唤长达12小时,搞敲山震虎;对坚持不断申诉控告的蒙冤者亲属,屡屡动用福州市公安局刑侦队的警力强行传唤和拘押;对新闻媒体的采访百般刁难和阻挠,以至于出现记者采访被有关方面暗中监视并扬言“不识相的要采取必要行动”。
公正总是与公开透明相伴随,腐败却是与封闭暗箱相联系。
6月1、2日,福州市中院重审开庭。但是,这样的一起既非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又非涉及个人隐私,经历了一审、二审到发回重审绵延近五个年头,备受关注的大案,重审却依然在封闭的状态下进行。通知上冠冕堂皇地写着“公开”审理,却把社会公众都拒之庭外,每个被告人亲属发两张旁听证还必须提前凭身份证到法院登记编号,进场时还要严格核对。律师出庭辩护竟也难免遭遇搜身之辱。被拒之庭外的记者们虽据理力争,但也只能望庭兴叹。
更有甚者,在临开庭前,接受委托已经一年半为陈科云(所谓主犯)在二审和发回重审辩护的一名刚阿老律师,福州中院竟突然无理地剥夺了其合法的辩护权。更不可思议的是,开庭前一天(5月31日),为该案辩护的律师都接到福州市司法局声称是奉命打来的电话:“在法庭上,该说的说;不该说不要说,请配合!”为此,有律师还受到了与一审开庭前被公安传唤截然相反的特别礼遇——请吃饭。为了这次重审开庭而软硬兼施福州市有关方真是费尽了心机!
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即使律师们很“配合”,只说“该说的”,不说“不该说的”,也无法掩饰漏洞百出、支离破碎的假案真面目。对此,到庭旁听来自省市的领导们心中定必清如明镜。因为真理是越辩越明。
这起假案被搞得如此荒唐,在国内处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造假者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和利益,全然不顾恶劣的社会影响,继续以权压法,从而不惜以无辜百姓的鲜血来染红其顶戴花翎,给众多蒙冤者和他们的亲人带来了无尽的苦难!
我们虽早伤透了心,为严正计,仍直呈以上,请予高度关注,监督动真格,将此假案查个水落石出。
“福清爆炸案”八名蒙冤亲属 同具
2006年6月18日
联系人: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吴华英
电 话:0591——85273696联系人: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 话:0591——85387179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