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2006年控告件
为 “福 清 爆 炸 案” 蒙 受 奇 冤 违 法 难 纠 事 ——
致 中 央 巡 视 组 之 状 件
致 中 央 巡 视 组 之 状 件
中央巡视组负责同志:
我们是福建省2001年“福清爆炸案”五名蒙冤者的亲属。获悉中组部和中纪委巡视组来闽,我们怀着期待的心情呈送此状。
曾震惊国内外的2001年“福清纪委爆炸案”被宣称告破至进入司法审理程序,已近五年。这类依法当从重从快本该早已审结的案件,至今仍拖而不决。该案侦查伊始就扩大化,在福清地区搞得风声鹤唳。继之框定陈科云、吴昌龙为作案对象,在没有起码的证据情况下,秘密逮捕,肆意刑讯逼供致屈打成招;进而按供述再抓其他无辜者,如法炮制,向国内外发布所谓侦破新闻,企图造成事实。
这场人间奇冤让六个无辜者及其他五个家庭陷入了苦难的深渊之中。
假案难成真。检察机关用完“补充”程序,却越补越漏,但犹似覆水难收,福州市原主要领导恃权藐法,指令将案件移交法院。福州中院于2002年7月收“案卷”后,法官提起质疑,福州市政法原书记宋立诚(因陈凯案已判刑)等向院方施压并再行“补充”,挨至同年11月已超审限,只好开庭。;因案情漏洞百出,而草草收场,并拖着难判决。其后,福建省高院奉命两次督查并作了明确的督查意见;福建日报多次发《内参》提出质疑。会看风的市中院领导搞唯上,至案件已经严重超期羁押的2004年9月,继任宋立诚之位的牛纪刚接过旨意,组织福州市公、检、法三家搞“一条龙”推倒重来办此案,请来专家座阵,再搞所谓的“证据”修补,依法无济于事。在超期羁押达700多天后的2004年11月29日再次开庭,在证据链完全断裂的情况下,竟无视被告人遭严刑拷打留下的累累伤痕和在法庭上撕心裂肺的喊冤叫屈声,漠视全案八位律师一致的无罪辩护。旋于2004年12月1日强行宣判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等五人死缓至三年徒刑的判决,九天之后(2004年12月10日夜),又对被福州市检察院指控为爆炸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宣布无罪释放。至此,这起被拖压了三年多,没有“电雷管的电雷管爆炸案”被福州市中院强行宣判爆炸罪名成立。
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长的牛纪刚恃权,于法院第二次开庭前,不仅令公安将各被告人由市看守所哄骗秘密转移至市辖的几家县看守所,制造恐怖气氛,搞所谓的瓮中捉鳖,并散布当事人亲属收买看管人员进行搞鬼为名,出动刑警多次对蒙冤亲属进行传唤并肆意拘押长达半个多月。在开庭前几天,同样动用刑侦人员对三位年逾花甲的老律师突击传唤连续达12个小时,搞所谓的敲山震虎,以告诫律师们识相点。凡此荒诞行径,堪称全国罕见。
鉴于此案的荒唐判决,当局未再令媒体报道,却在司法界传得沸沸扬扬,有良知者认为简直是不可思议,关注此案的广大干群更是议论纷纷。尤当指出的是,牛纪刚竟也心虚,多次通过关系劝说《亚洲周刊》不要报道此案。然而,在福州中院强行作出以上判决后,《亚洲周刊》认为实在荒谬和《中国青年报》分别于2005年1月23日和5月31日据实披露此案酷刑之真相。这里还必须指出,《亚洲周刊》报道中另一名记者还是福州官方请来的,与我们乃至于律师素昧平生。
此案蒙冤者一致提起上诉,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被告人的上诉权竟也遭到百般刁难和阻挠。律师受委托到看守所办理上诉手续,看守所的人员(被告知是奉命)却告诉律师说:“被告人不上诉”,“律师会见需经市公安局六处的批准”等等。
自2004年12月上旬案上诉至省高院的一年多来,我们继续反复向省领导和省信访部门呈送诉求,在与卢展工书记零距离接触中被告知,他对此案已作了三次“批示”。同时据悉,省高院院长和庭长都亲自阅卷,主办法官反复仔细核查,我们还多次被告知会公开公正审理此案。
在各方动听的承诺声中,我们苦苦期盼又过了2005年。福建省高院经一年零二个月的审理。于年前两长并审委会对“福清爆炸案”一致通过无罪认定。随即省高院党组把该意见向省政法委作请示报告,想不到曾对本案律师信誓旦旦说“省政法委不会象福州政法委那样野蛮执法”的省政法委竟把省院的请示报告转给了福州市政法委征求意见,省法院得到的却是与《报告》相左的意见。对此,令我们十分悲愤,本案在福州市政法委书记牛纪刚一手操控下,未审先定,恣意践踏法律程序,以权压法,无视事实,明知案件漏洞百出在拖压了三年多后竟强行下判。其所作所为,省政法委鲍绍坤书记再清楚不过。牛的心领神会与顽固的态度,迫使省高院把已经作出无罪的判决改成了“发回重审”的裁定。阴谋得逞的冤狱制造者和参与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和利益,以种种借口给错案的纠正设置重重障碍,导致这起酷刑下冤案久拖不决。
这起假案发生在福建省会搞得如此颠三倒四,我们在苦难经历中深切感到并不奇怪。司法腐败的一个显著特点,一旦出现冤假错案,总是千方百计瞒上压下,极力掩盖。为不影响自己的仕途,相互包庇,形成了“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食物链。致使蒙冤者及其家庭苦不堪言。同时司法的腐败又在制造新的矛盾与不和谐的因素。
我们恳切希望中央巡视组,对福建省严重的司法腐败予以高度的重视,以拯救许许多多长期被压而不决的含冤受屈者于苦难深渊之中!
我们是福建省2001年“福清爆炸案”五名蒙冤者的亲属。获悉中组部和中纪委巡视组来闽,我们怀着期待的心情呈送此状。
曾震惊国内外的2001年“福清纪委爆炸案”被宣称告破至进入司法审理程序,已近五年。这类依法当从重从快本该早已审结的案件,至今仍拖而不决。该案侦查伊始就扩大化,在福清地区搞得风声鹤唳。继之框定陈科云、吴昌龙为作案对象,在没有起码的证据情况下,秘密逮捕,肆意刑讯逼供致屈打成招;进而按供述再抓其他无辜者,如法炮制,向国内外发布所谓侦破新闻,企图造成事实。
这场人间奇冤让六个无辜者及其他五个家庭陷入了苦难的深渊之中。
假案难成真。检察机关用完“补充”程序,却越补越漏,但犹似覆水难收,福州市原主要领导恃权藐法,指令将案件移交法院。福州中院于2002年7月收“案卷”后,法官提起质疑,福州市政法原书记宋立诚(因陈凯案已判刑)等向院方施压并再行“补充”,挨至同年11月已超审限,只好开庭。;因案情漏洞百出,而草草收场,并拖着难判决。其后,福建省高院奉命两次督查并作了明确的督查意见;福建日报多次发《内参》提出质疑。会看风的市中院领导搞唯上,至案件已经严重超期羁押的2004年9月,继任宋立诚之位的牛纪刚接过旨意,组织福州市公、检、法三家搞“一条龙”推倒重来办此案,请来专家座阵,再搞所谓的“证据”修补,依法无济于事。在超期羁押达700多天后的2004年11月29日再次开庭,在证据链完全断裂的情况下,竟无视被告人遭严刑拷打留下的累累伤痕和在法庭上撕心裂肺的喊冤叫屈声,漠视全案八位律师一致的无罪辩护。旋于2004年12月1日强行宣判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等五人死缓至三年徒刑的判决,九天之后(2004年12月10日夜),又对被福州市检察院指控为爆炸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宣布无罪释放。至此,这起被拖压了三年多,没有“电雷管的电雷管爆炸案”被福州市中院强行宣判爆炸罪名成立。
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长的牛纪刚恃权,于法院第二次开庭前,不仅令公安将各被告人由市看守所哄骗秘密转移至市辖的几家县看守所,制造恐怖气氛,搞所谓的瓮中捉鳖,并散布当事人亲属收买看管人员进行搞鬼为名,出动刑警多次对蒙冤亲属进行传唤并肆意拘押长达半个多月。在开庭前几天,同样动用刑侦人员对三位年逾花甲的老律师突击传唤连续达12个小时,搞所谓的敲山震虎,以告诫律师们识相点。凡此荒诞行径,堪称全国罕见。
鉴于此案的荒唐判决,当局未再令媒体报道,却在司法界传得沸沸扬扬,有良知者认为简直是不可思议,关注此案的广大干群更是议论纷纷。尤当指出的是,牛纪刚竟也心虚,多次通过关系劝说《亚洲周刊》不要报道此案。然而,在福州中院强行作出以上判决后,《亚洲周刊》认为实在荒谬和《中国青年报》分别于2005年1月23日和5月31日据实披露此案酷刑之真相。这里还必须指出,《亚洲周刊》报道中另一名记者还是福州官方请来的,与我们乃至于律师素昧平生。
此案蒙冤者一致提起上诉,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被告人的上诉权竟也遭到百般刁难和阻挠。律师受委托到看守所办理上诉手续,看守所的人员(被告知是奉命)却告诉律师说:“被告人不上诉”,“律师会见需经市公安局六处的批准”等等。
自2004年12月上旬案上诉至省高院的一年多来,我们继续反复向省领导和省信访部门呈送诉求,在与卢展工书记零距离接触中被告知,他对此案已作了三次“批示”。同时据悉,省高院院长和庭长都亲自阅卷,主办法官反复仔细核查,我们还多次被告知会公开公正审理此案。
在各方动听的承诺声中,我们苦苦期盼又过了2005年。福建省高院经一年零二个月的审理。于年前两长并审委会对“福清爆炸案”一致通过无罪认定。随即省高院党组把该意见向省政法委作请示报告,想不到曾对本案律师信誓旦旦说“省政法委不会象福州政法委那样野蛮执法”的省政法委竟把省院的请示报告转给了福州市政法委征求意见,省法院得到的却是与《报告》相左的意见。对此,令我们十分悲愤,本案在福州市政法委书记牛纪刚一手操控下,未审先定,恣意践踏法律程序,以权压法,无视事实,明知案件漏洞百出在拖压了三年多后竟强行下判。其所作所为,省政法委鲍绍坤书记再清楚不过。牛的心领神会与顽固的态度,迫使省高院把已经作出无罪的判决改成了“发回重审”的裁定。阴谋得逞的冤狱制造者和参与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和利益,以种种借口给错案的纠正设置重重障碍,导致这起酷刑下冤案久拖不决。
这起假案发生在福建省会搞得如此颠三倒四,我们在苦难经历中深切感到并不奇怪。司法腐败的一个显著特点,一旦出现冤假错案,总是千方百计瞒上压下,极力掩盖。为不影响自己的仕途,相互包庇,形成了“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食物链。致使蒙冤者及其家庭苦不堪言。同时司法的腐败又在制造新的矛盾与不和谐的因素。
我们恳切希望中央巡视组,对福建省严重的司法腐败予以高度的重视,以拯救许许多多长期被压而不决的含冤受屈者于苦难深渊之中!
此谨呈!
附:《亚洲周刊》、《中国青年报》、王小刚《释放证明书》
和福建省高院发回重审《裁定书》四复印件。
和福建省高院发回重审《裁定书》四复印件。
“福清爆炸案”蒙冤亲属:陈科斌 陈 炜 谢 清
吴华英 吴玉堂 杜雪贞
谈敏华 谢建枝
2006年4月4日 联系人: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 话:0591——85387179联系人: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电 话:0591——85273696
吴华英 吴玉堂 杜雪贞
谈敏华 谢建枝
电 话:0591——85387179联系人: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电 话:0591——85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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