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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九月 08, 2011

2011.9.6福建省城上访记

2011.9.6“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过中秋”


2011年中秋快到了,2001年6.24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和陈科云被超羁在看守所3690多天了,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又过了四个多月了,仍审而不决。
(吴昌龙母亲前往福建省人大信访接待室的路上)

9月6日,我和母亲、姨姨三人五点起床,匆匆赶往福州。今天和陈科云哥哥陈科斌约好,一同到省城上访,再向福建省委领导及相关信访部门呈状。十年来,诉求不断,冤情依旧。

早上8点半,先到福建省人大信访接待室。陈科斌早已在信访大厅等我们。今天,接待人员是一位三十来岁新人,他看了呈状上诉求内容,到里间电脑室查看,一会儿他说道:7月21日已登记过,按规定三个月只能登记一次,今天不登记。我诘问工作人员:如果凡事依法,也不会十年解决不了一个问题……..据理力争之下,最终收下材料,开出一张闽人大(2011)转字第1254号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回执单》。

一路上,满脸愁容的母亲举着浅黄色的泡沫牌子,上面写着“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过中秋”。母亲向路人展示心中的悲痛,引许多行人驻足观望,姨姨向行注目礼者发送南方南都市报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和《“福清纪委爆炸案”改变五个家庭》报道。

第二站上访目标是福建省检察院。下了公交车,路过省检大门口,放眼过去,身着制服保安者众,他们不停地走来走去,密切注视身边可疑对象。举着牌子的母亲是保安戒备的目标。考虑早上要走访四个部门,担心时间紧凑安排不过来,我们马不停蹄赶往省检信访接待室,即使脚膝盖骨质增生的姨姨也忍痛迈着细碎步伐紧紧相随。突然有一保安追上来,要求母亲收起牌子,我让保安看清楚上面哪个字违法了?保安盯了好半天,也没瞧出“违法”的字。随后自语道:上面要求的,随后一脸无趣离开。

我们到了省检侧门的信访接待室,里面没看到其他访民,只有七八位身着制服的年青保安,他们看到我们,不约而同地涌过来,把我们围在中间,跟防恐一样紧张。今天接待人员又换了一位年轻姑娘,象学校刚毕业出来。她很认真地问了案情进展过程,当她得知十年仍关在看守所,案件不审不判也不放,听后很困惑,跑到后面打电话去问承办此案公诉人。不一会儿又无奈告诉我们:公诉人出差不在,你们所反映的超羁、超审及刑讯逼供、司法伤情鉴定要求,我会一一记录在案向上反映。期间,很难得听到一位老检官对小姑娘嘀咕:有罪就判,没罪就放,一直压着……..

当我们到了第三站福建省委人民来访接待室,周遭都是身着制服的人员。我们向周处长反映问题遭拒,让我们直接寄信给管着案子的省委政法委。

10点40分赶到终点站福建省高院。在安检门口边顺利地联系到接待人员,再经过层层安检,母亲举的牌子被暂扣在安检室。到了福建省高院二楼接待厅,大约等了20多分钟后,接待人员才姗姗来到。当我们一再提请司法伤情鉴定、追问超审限问题,接待人员顾左右而言它。当我们要求院长接待,却被告知,即使院长接待与她接待都一样。说明,接待十年不决冤属已是统一口径。拖字为策。

12点多,我们拖着疲惫的步伐走出高院的接待大厅,到了安检门口却被告知:超过12点,这边门已上锁,被扣压的证件也在偏门,请走偏门。对此,陈科斌调侃道:十年了,第一次不走回头路。以前来,都是原路返回。

此案症结在督办者身上,善良的我们听人劝,希望息事宁人,早日解决问题,在控告材料上,不提冤案始作俑者的督办者,痛打落水狗。尽量把问题推到原专案组长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身上,他在2003年涉黑暴露被重判,目前,还在龙岩监狱服刑。2006年期间,媒体不断披露纪委爆炸黑幕,强烈的攻势下,牛纪刚招架不住,其通过关系向披露者传递一个信息,“拿下”此案非他本人意愿,是原福建省政法委鲍绍坤书记的意思。

纵观本案,2002年鲍书记召开8.23会议,会上指令要办“铁案”。而在一审的2004年和一审重审2006年法庭审理过程,时调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牛纪刚厅长,更是赤裸裸以权压法,“威风八面”,范仁善院长和陈聪(被法办)检察长簇拥左右,法庭之上的小阁楼里,牛操纵福州中院的审理。作出泯灭人性的决定,判处陈科云、吴昌龙等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6年,福建省高院和福建省检达到一致的“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审议结论,却在牛纪刚蛮横干预下,丧失纠错机会,一错再错。而今,上诉五年多,福建省高院二审于今年4月26日终于开庭审理。不料,又在牛纪刚百般阻扰下,开庭四个多月了,仍审而难决。

其实,背负十年冤屈的我们,天真以为控告不去揭露牛纪刚,牛就会罢手,不会继续插手干预,事实证明,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农夫和蛇》的故事教训深刻呀。

此“成功告破”案十年难决,冤案制造者与参与者大多调离原先岗位,还有部分多行不义者被重判。目前,仍在台前幕后蛮横干预,只剩下捂着此假案不放的督办者,他是最顽固的、也是跟“福清纪委爆炸案”“成功告破”有着切身利害关系的造假者。2005年中国青年报采访报道了《福建两死刑犯称:我们是冤枉的》,网上纷纷转载。报道后面有则留言耐人寻味,至今记忆犹新,该四点留言也道出本案症结所在。

1、据了解,此案因漏洞百出,福州市拖了四年仍判不下来。今年初,福州公安局局长牛纪刚下令:“一定要把它拿下来”,才匆匆忙忙作出判决,在对提供炸药者作出“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的同时,荒唐地对所谓“施爆者”以“基本证据充分”判处死缓。炸药从什么地方来都没搞清楚,就可以判人为死缓,牛纪刚的水平由此可见一斑。

  2、此案当年是福建省公安厅督办的,且很快由其宣布此案已破,表彰福清公安局有关人员。当时牛纪刚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分管刑警的,此案“迅速告破”与他究竟有什么关系?

  3、当年破“福清爆炸案”的主要“功臣”——福清公安局局长,因“有功”被提拔福州交警大队任要职。但也是他,是福州陈凯黑社会案的重要一员,不久前已被捕判刑。当前他演的会不会又是福州另一个“警匪勾结案”?

  4、福州为什么接二连三地爆发此类“大冤案”,还有多少“冤案”被压住?还有多少平民百姓在受冤?福州有关领导应反思,并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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