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
我们是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案发伊始,无良官员为了掩盖纪委爆炸黑幕,包庇放纵真凶,竟然把六名无辜者作为替罪羊,使我们陷入深度司法腐败的黑洞之中,十年不见天日。
(图: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
陈书记,自2006年您调任福建省纪委书记之日起,我们向您邮寄许多冤状件,闻您有过批示,但,压案依旧。
今天,距二审开庭又过了三个月零十天了,“福清纪委爆炸案”依然审而不决。陈科云、吴昌龙等人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659天了,冤情依旧。其中,四被告人声泪俱下控诉遭刑讯逼供,反复要求司法伤情鉴定,为何多达693次申请鉴定,至今无人理睬?
十年诉求无果的我们,今又向您邮寄出第24份控告件,希望您认真对待,本着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以人为本,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彻查这起十年不决案背后许多匪夷所思的问题,以正国法,以正视听,让正义得到伸张。让民众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尊严,从而对司法怀有敬畏感。把《宪法》和《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权利落实到位,海西才会拥有实质意义上的和谐稳定。
此次庭审,福建省高院可谓是用心良苦,既照顾到领导的感受,反复播放蒙冤者吴昌龙“供述作案经过”的视频;又让律师和当事人有控诉、揭露的机会,传四名当年侦办人员到庭质证。从中可以看出,审者无权判,判权在长官。无法独立审判的福建省高院,不愿替他人作嫁衣裳,为这起冤案埋单。力争开庭背后,把问题摊在桌面上,以开庭方式再把矛盾推还给击鼓传花者面前,相互推诿。庭审结束以“案情重大、复杂要报审委会讨论,再另行通知开庭时间”为由,行拖压之实,为听取各方意见(福建省委、省纪委、省政法委、当然也包括督办此案的省公安厅),创造了时间和空间。深感遗憾的是,当事人、律师和冤属的意见,却不能登大雅之堂。
毫无疑问的是,冤案始作俑者的福建省公安厅长牛纪刚,绝不会主动承认错误。若要直面问题,诚如此次二审法庭之上律师所言:出庭质证的侦办人员不是以记不清,就是把违法责任推到专案组及上级领导,这样质证不会有结果,打人者不会主动承认刑讯逼供,只有启动司法伤情鉴定才是突破本案的关键。
陪伴此案跋涉了十年的冤属,无法在听取意见会上发哀鸣之言,与不同意见者对薄公堂。恕直言,真理是越辩越明,忠言逆耳,也许您们不想听到真话,令同僚难堪,心中却自有两本账,所以就一以贯之把我们给“忽略”了。面对当下官重民轻的现实,感触深深的我们,只能通过书面方式,就庭审内容提出几点意见和要求:
1、本着宪法赋予公民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们愿意花钱购买那盘被督办者吹得神乎其神、“成功告破”最后一根稻草的吴昌龙“认罪”视频。
2、视频里吴昌龙“供述作案”经过,并当场画了一张安装爆炸装置示意图。为求真伪,我们依法要求陈书记,督促福建省有关部门,派出熟谙法律之士,按照视频里吴昌龙“认罪”之后画得爆炸装置图,以画图尺寸为准,搞一个更直观的准模具出来。我们建议:为对每一个公民生命的起码尊重,不看案卷只听汇报的领导先直面模具,再发表意见。
3、对照台前吴昌龙戴着脚镣“认罪”视频,以及幕后吴昌龙手书长达24页声泪俱下《一个“死囚”的泣控》里的控诉内容,敬请陈书记督促有关部门彻查,一个连炸药是什么样子都不懂得的吴昌龙为何会懂得安装爆炸装置技术?从而还原“台前认罪”与“幕后控诉”的真实性。
4、强烈要求,对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等四人身上历经十年身上依然清晰可见的累累伤痕,进行司法伤情鉴定。
5、二审法庭,四个侦办人员面对控、审、辩质询及被告人当庭揭露、控诉,其在严重践踏刑事办案程序、大搞刑讯逼供的面前,四名侦办人员均把违法行为推给专案组和上级领导,敬请陈书记彻查问题究竟在哪里?!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 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华英 周洪玉 吴玉堂
2011年8月6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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