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04年控告件
关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瞒上欺下
对假案拖压不决严重超期羁押的举报
对假案拖压不决严重超期羁押的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我是一个旅日华侨,因福建省福清市2001年6月24日纪委爆炸案,福清警方践踏程序,枉抓无辜,并以非常手段进行严刑逼供,致使我兄、嫂陈科云、谢清等五人身陷冤狱已二年半了,对此,我已多次向国内相关部门投诉过,今暂不赘述。
但是,该案于2002年7月下旬,在长官意志的左右下,被强行起诉至福州市中级法院。由于案情矛盾多多,漏洞百出,拖了四个多月,同样在掌权者“要按有罪来审理”的指令下,于2002年11月28日被推上法庭。
我永远不会忘记,2002年11月27日夜,我千里迢迢从日本飞回福州准备第二天参加旁听,然而,让人震惊的是,这个早在公安侦查阶段就通过国内外新闻媒体大肆宣称告破的爆炸案,竟然不敢公开审理。每个被告方只限发两张旁听证。我和所有前来参加旁听的公众,以及北京两名记者都被拒于庭外。在和法警交涉争吵中被告知:“这是上头的指令,我们也作不了主。”后由亲属出来替换,我才得以进入法庭旁听。
通过庭审,我终于明白了该案之所以对新闻界,对社会公众如此避讳的原因。庭审会上,五个被告人个个喊冤叫屈,对福清公安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进行了控诉,我兄当庭出示了身上累累伤痕,并对公诉人不履行监督之责进行指责。律师们个个有理有据作了无罪的辩护。案情之真相昭然若揭。
按中国刑法规定,案件庭审后一个月,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即应作出公正的判决。然而,本案庭审至今月复一月,已经拖压了一年三个月,严重超期羁押给所有被告有及其亲属带来无尽的痛苦。这期间国内的亲人多次投诉,上访,律师们也频频向法院交涉,福州市中院的头头却置之不理。
最高法及中央两院一部于去年曾相继对超期羁押作出明确规定。贵院及肖扬院长通过电视,报纸等公开宣布2003年7月底以前积存的超期羁押案件已全部清理完毕。福建省高院陈旭院长也明确表示“截止去年11月底全省法院超期羁押已全部清理完毕。”而我兄嫂等五人至今仍然被继续无理由羁押着。福州中院弄虚作假,瞒上欺下,使上级法院也失信于天下!
身在海外,与友人每每提及此冤案,都令他们感慨万千,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本身就不能恪守公正,本身就是不公和冤屈的根源。还有谁来为我们主持公道呢?好在中央及高层法院对此早已察觉,特设立举报电话。恳请贵院对福州中院头头,顶风拖延,无视法令进行督查,唯此方能取信于民,取信与天下!
我是一个旅日华侨,因福建省福清市2001年6月24日纪委爆炸案,福清警方践踏程序,枉抓无辜,并以非常手段进行严刑逼供,致使我兄、嫂陈科云、谢清等五人身陷冤狱已二年半了,对此,我已多次向国内相关部门投诉过,今暂不赘述。
但是,该案于2002年7月下旬,在长官意志的左右下,被强行起诉至福州市中级法院。由于案情矛盾多多,漏洞百出,拖了四个多月,同样在掌权者“要按有罪来审理”的指令下,于2002年11月28日被推上法庭。
我永远不会忘记,2002年11月27日夜,我千里迢迢从日本飞回福州准备第二天参加旁听,然而,让人震惊的是,这个早在公安侦查阶段就通过国内外新闻媒体大肆宣称告破的爆炸案,竟然不敢公开审理。每个被告方只限发两张旁听证。我和所有前来参加旁听的公众,以及北京两名记者都被拒于庭外。在和法警交涉争吵中被告知:“这是上头的指令,我们也作不了主。”后由亲属出来替换,我才得以进入法庭旁听。
通过庭审,我终于明白了该案之所以对新闻界,对社会公众如此避讳的原因。庭审会上,五个被告人个个喊冤叫屈,对福清公安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进行了控诉,我兄当庭出示了身上累累伤痕,并对公诉人不履行监督之责进行指责。律师们个个有理有据作了无罪的辩护。案情之真相昭然若揭。
按中国刑法规定,案件庭审后一个月,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即应作出公正的判决。然而,本案庭审至今月复一月,已经拖压了一年三个月,严重超期羁押给所有被告有及其亲属带来无尽的痛苦。这期间国内的亲人多次投诉,上访,律师们也频频向法院交涉,福州市中院的头头却置之不理。
最高法及中央两院一部于去年曾相继对超期羁押作出明确规定。贵院及肖扬院长通过电视,报纸等公开宣布2003年7月底以前积存的超期羁押案件已全部清理完毕。福建省高院陈旭院长也明确表示“截止去年11月底全省法院超期羁押已全部清理完毕。”而我兄嫂等五人至今仍然被继续无理由羁押着。福州中院弄虚作假,瞒上欺下,使上级法院也失信于天下!
身在海外,与友人每每提及此冤案,都令他们感慨万千,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本身就不能恪守公正,本身就是不公和冤屈的根源。还有谁来为我们主持公道呢?好在中央及高层法院对此早已察觉,特设立举报电话。恳请贵院对福州中院头头,顶风拖延,无视法令进行督查,唯此方能取信于民,取信与天下!
举报人: 陈美钦
2004年3月2日 通讯处:日本国千叶县千叶市中央区宫崎町467—4电 话:0081—4326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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