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鹿为马办刑案 进京直呈讨说法
福建省福清市“6·24纪委爆炸案”久不决
五个涉案人被福州市中院严重超期羁押
福建省福清市“6·24纪委爆炸案”久不决
五个涉案人被福州市中院严重超期羁押
中纪委何勇同志暨请报吴官正书记:
时值全国开“二会”,我们冒着被盯抓的危险到北京控告,实万般凄苦和无奈。
2001年,福建省发生一起“福清市纪委6·24爆炸案”,案发后,福清市警方在长官意志支配下违法违规搞侦查,肆意侵犯人权,警官和相关人士徇私获利,震动了八闽大地,仅办案费就耗资近百万,因违法违规大搞刑讯逼供,却指鹿为马结果搞了个大假案,把五个无辜者定为涉案人。
我的胞弟吴昌龙饱经折磨,至今仍在狱中受煎熬。三年来,我们进省城一再上告,多次遭抓拘;前年冬季,还到首都求告,精神上、经济上、时间上都付出了异常的消耗。
这起重案被实权派定调定性于2002年7月强行推上福州市中院审理后,由于案情漏洞百出,该法院让福州市检仍去搞补充侦查;福州中院拖到同年11月开庭时,就同样已超期羁押。庭审证明:本案无一实证,五个被告人当庭喊冤,悲诉受刑讯逼供之苦,八位律师都作无罪辩护,庭审不得不草草收场。
本来,这类案子若明证其罪,当从严从重从快惩处案犯。但案子造了假,福州中院领导根本不敢依法独立审判,而仍听命于长官意志搞拖压。律师去催问,我们隔三差五进省城申告,竟无一位相关领导站出来主持公道。
去年中央“两院一部”联合发出(2003)163号《通知》后,福州中院领导依然不听福建省高院的劝阻,说要判这起案件的被告人无罪,纪委、政法委的人就会盯住他“吃不消”。公然顶风严重违纪违法,足见其心术不正,缺乏人性。
这起重案所谓侦破后,上报中纪委和公安部等备了案的。现福建省纪委的领导轻信麾下纪委的谎报,批示要福建省高院督办而又越权施压;直接插手定性的福建省政法委的领导者担心纠正此案得向中央说清真相,同样处心积虑地干预法院行使独立审判权。福建省如此严重的“官场病”,请中央明察。
必须呈告的是,至少在这起重案的对待处理上,福建省不少官员把司法机关作为一种统治的工具,一种治理的手段,而不是把它看作包括官员在内人人都要遵守的规则。这,岂不是法治的悲哀?!
尚当实告的是,硬被指控是本案主凶的我的胞弟吴昌龙,原来对炸药是什么样子都没见过,而被指控为主谋的陈科云,仅称他曾当过铁道兵,就说会懂得搞炸药。而庭审表明,以上全属子虚乌有。福州中院的领导和上级长官们对这一法律的起码常识都不顾,究竟为什么?!
不避艰险上京来,切望 您能求真务实,秉公把此案的真伪让福建省有关长官和福州市中院不再欺上瞒下地搞弄虚作假。
我们中的亲属在海外,为考虑到影响,在“两会”期间直呈以上。如国内仍还不愿依法论断,只好去国外披露此严重侵犯人权、法治不法之真相。
本案始末,有具体件附后,谨呈!
时值全国开“二会”,我们冒着被盯抓的危险到北京控告,实万般凄苦和无奈。
2001年,福建省发生一起“福清市纪委6·24爆炸案”,案发后,福清市警方在长官意志支配下违法违规搞侦查,肆意侵犯人权,警官和相关人士徇私获利,震动了八闽大地,仅办案费就耗资近百万,因违法违规大搞刑讯逼供,却指鹿为马结果搞了个大假案,把五个无辜者定为涉案人。
我的胞弟吴昌龙饱经折磨,至今仍在狱中受煎熬。三年来,我们进省城一再上告,多次遭抓拘;前年冬季,还到首都求告,精神上、经济上、时间上都付出了异常的消耗。
这起重案被实权派定调定性于2002年7月强行推上福州市中院审理后,由于案情漏洞百出,该法院让福州市检仍去搞补充侦查;福州中院拖到同年11月开庭时,就同样已超期羁押。庭审证明:本案无一实证,五个被告人当庭喊冤,悲诉受刑讯逼供之苦,八位律师都作无罪辩护,庭审不得不草草收场。
本来,这类案子若明证其罪,当从严从重从快惩处案犯。但案子造了假,福州中院领导根本不敢依法独立审判,而仍听命于长官意志搞拖压。律师去催问,我们隔三差五进省城申告,竟无一位相关领导站出来主持公道。
去年中央“两院一部”联合发出(2003)163号《通知》后,福州中院领导依然不听福建省高院的劝阻,说要判这起案件的被告人无罪,纪委、政法委的人就会盯住他“吃不消”。公然顶风严重违纪违法,足见其心术不正,缺乏人性。
这起重案所谓侦破后,上报中纪委和公安部等备了案的。现福建省纪委的领导轻信麾下纪委的谎报,批示要福建省高院督办而又越权施压;直接插手定性的福建省政法委的领导者担心纠正此案得向中央说清真相,同样处心积虑地干预法院行使独立审判权。福建省如此严重的“官场病”,请中央明察。
必须呈告的是,至少在这起重案的对待处理上,福建省不少官员把司法机关作为一种统治的工具,一种治理的手段,而不是把它看作包括官员在内人人都要遵守的规则。这,岂不是法治的悲哀?!
尚当实告的是,硬被指控是本案主凶的我的胞弟吴昌龙,原来对炸药是什么样子都没见过,而被指控为主谋的陈科云,仅称他曾当过铁道兵,就说会懂得搞炸药。而庭审表明,以上全属子虚乌有。福州中院的领导和上级长官们对这一法律的起码常识都不顾,究竟为什么?!
不避艰险上京来,切望 您能求真务实,秉公把此案的真伪让福建省有关长官和福州市中院不再欺上瞒下地搞弄虚作假。
我们中的亲属在海外,为考虑到影响,在“两会”期间直呈以上。如国内仍还不愿依法论断,只好去国外披露此严重侵犯人权、法治不法之真相。
本案始末,有具体件附后,谨呈!
赴京控告:吴华英
2004年3月3—15日
联系人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周店石兰12号 陈科斌
邮编:350301 电话:0591—5387179
邮编:350301 电话:0591—5387179
联系人地址:福建省福清市福塘路清展花园1—601室 吴华英
邮编:350300 电话:0591—5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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