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658天(2011.8.5)
15、2004年控告件
省人 剖陈心声再上访 直求监督动真格
关于福州中院范仁善院长对“福清爆炸案”被告人 严重“超羁”、近再施违法乱纪伎俩之紧急控告
省人大信访局领导暨请呈报曾喜祥副主任:
作为老百姓,若无巨耻大辱,决不会越级上告。此时此地,我们不得不再向省人大领导剖陈悲苦心声之一、二。
福清2001年“6·24爆炸案”被涉嫌被告人之亲属,为 呈告冤情,三年来,我们已一再据实反映、并反复要求省人大依法监督此重案。远的不说,此案自2002年7月被移交福州市中院审理至今年7月,历经二年致严重超期羁押、犹未依法宣判,后我们再向你们实告,始得贵信访局复函说:已将材料转到省检察院,要我们与之直接联系。我们翘首以待,未见省检督查动真格。在万般无奈的心境下,我们只好在
凡此,谅你们皆有存件。凡此白纸黑字之诉求,无不反映出我们对省最大法律监督机关的信赖和期盼。然而,每每去无回声,其冷漠态度令我们更心痛,也只能让我们对某些党、政官员的言不由衷徒增伤心和失望。
三年多前发生的“福清爆炸案”,至今仍压在福州市中院,凡有法律常识者都感到惊诧!相关长官、特别是福州中院的头头,倘尚存良知,未泯灭人性,怎会不知是露骨的以权压法? !
现其它都不说,仅《福建日报》对此案的庭审、乃至福州中院严重“超羁”等实情,就有资深记者连续发《内参》的《专号》和《特刊》。省人大副主任中,就不乏有阅那些内参者,却为何也不尽其职,依法执言? !
从这起重案反映出的奇怪问题背后,表明在福州确实存在“官场潜规则”。这种官与吏串通,把一个政治性案件搞得颠三倒四,至今仍上欺中央,下压百姓,恶法怎不会产生出恶果。如不再痛下决心在监督上求真务实,则恶劣影响会蔓延到什么程度,请省人大的领导们慎思!
福州中院的范仁善院长至今意欲何为,现呈件于后(见附件),敬请审视,并求你们让福州市中院对这呈件予明确答复。
省检察院对此案只出虚招;尽可请省高院认真监督。诚然,作为省人大,动真格直接监督,更是名正言顺。赤诚之意,务盼采纳。谨呈!联系人:陈美珠 陈科斌 陈炜 吴玉堂 吴华英 杜雪贞 谢建枝 谈军华
通讯处: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石兰12号 陈科斌 邮编:350301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号楼601室 吴华英 邮编:350300 电话:0591_85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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