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12人遭刑讯广西高院宣判无罪
十年6人同命运福建高院二审难决
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再致福建省委领导班子控告件
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
孙书记,这是我们向您邮寄出第20份控告件,却如泥牛入海。
英国哲学家培根一句名言,道出滥权枉判之下负面效应: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危害大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忽视法律,它只污染了一片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却是毁坏法律,它污染了整个水源。
产生一起冤、假、错案,主观上影响个人命运,客观上也损害了执法公信力。一人蒙冤,全家受难,它打乱了正常生活方向,四出奔波、控诉、呈状、关注刑讯逼供话题等等,自然成了我们的生活全部。丰满的苦难背后折射出骨感司法,美好生活离我们越来越远。
七月流火,当下最热门话题莫过于郭美美事件和7.23动车追尾事故。郭美美炫富事件引发了红十字会信用破产;7.23动车追尾事故引发民众问责风暴。
八月未央,热门话题竟与我十年执着一事息息相关——刑讯逼供造假案。8月4日,影响中国纸媒《南方周末》A4法治版面报道“大胆假设,武力求证”,北海警方办错命案,12人被抓七年后无罪释放。8月6日,央视《今日说法》栏目组也紧跟着播放了《三个孩子 一个黑夜》陕西浦西警方刑逼,以强奸抢劫罪把十五六岁的三小孩子关了402天,北海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通往刑讯逼供血色道路上,一个案子,影响个人一辈子,也包括其身边的亲人。枉法过程动摇了法律公正根基,它让民众对公平正义产生怀疑。
覆巢之下,岂有完卵。酷刑之下,必有冤屈。凡是刑讯下的造假案,它们都有一个共性,只有“口供”,没有证据。这起让福建省委为难的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亦是有“罪述”无证据。
起初,福清市检对此“告破案”提出不同看法,福清市纪委出面施压:除办案人员之外,谁想当包公,找纪委去。最终,此“告破“案在长官意志下,一路绿灯推上法庭审理。
福州中院在原督办此案的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调任福州市任政法委书记兼市公安局长的牛纪刚一手把持下,绑架了一审法院,令福州市公、检、法城门失守,一条龙办案。面对律师一再提请监督,进行伤情鉴定,福州市检却推诿等法院宣判无罪,才好追究刑讯逼供问题。
众所周知,公检法依法应当相互制约,负起监督职责,守住事实和证据关,而吴仰晗却背道而驰,为获得上级领导的青睐,媚上欺下。当此漏洞百出案被无良官员恃权“拿”下后,这位践踏法律、出卖灵魂的吴检察官很快被调到罗源县当检察长。此时,也许春风得意的吴检察长已不记得被她伤害过的我们,但,我们永远“惦记”着她给我们带来的伤害,她还欠我们一个说法。到那日,我们不希望她跟此次二审出庭质证的侦办人员一样把所有违法都推给上级领导。
二审的福建省高院一次发回重审,两次督查意见,一次“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案件上诉后,经四年半漫长等待,于2011年4月26日福建省高院终于开庭审理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而今二审开庭又过去三个月零13天了,仍审而难决,这是为什么?
7.23动车追尾事故中,在没有生命迹象下,小伊伊竟然奇迹般“复活”了;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中央两轮清理超羁案件,这起严重超羁、超审案件竟然奇迹般地“巍然不动”?
这起已被全国人大列为涉侨案件、最高法有169号形文、驻日大使有批示、福建省委领导有批示、福建省高院有无罪审议结论、媒体有披露、为何至今审而难决?问题究竟在哪里?
这起原先在侦查阶段就可以纠错的案件,却在官谎一再遮掩下,偏离法律轨道,年复一年,真相越藏越深。
近期媒体频频披露刑讯逼供造假案事件,远在边陲的广西高院,面对坐了七年牢狱的12个无辜生命,勇于纠错,敲响正义的法槌,依法宣判所有人无罪释放。如此举措,跟中央精神密切关联,从中也让同命运、共悲苦的我们看到希望的曙光。
近在沿海的福建,相邻海峡,更当有所作为。这次,二审终于开庭了,这件十年不决的福建皇帝新装再次呈现在法律的阳光下,是以人为本还是以官为重?惨烈的刑讯逼供造假案再次拷问执政者的良知,该到了还原案件真相,体现不枉不纵,让海西司法不再蒙羞的时候了。
顺附南方周末采访报道文章《大胆设想 武力求证》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杜捷生 谈敏华 陈科斌
陈 炜 陈美珠 周洪玉 吴玉堂
吴华英 杜雪贞 王小刚 同具
联系人: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主送: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福建省政法委徐谦书记、福建省高院马新岚院长、福建省倪英达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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