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006年控告件
为“福清爆炸案”发回重审依然违法违纪事特告
冤胜“六月雪” 何日能澄清
冤胜“六月雪” 何日能澄清
中共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
离奇的“福清爆炸案”迭经曲折被告方一致上诉近五年,福建省高院于今年1月终于撤销福州中院[2004]恃权压法的判决并发回重审。
福建省高院虽有回避矛盾之意,但明确要求福州中院端正审案态度,依法快审快结,始能挽回已经造成的负面影响。然而,此案发回福州中院重审后,又被市政法委书记牛纪刚操纵和掌控,承办此案的法官,只徒有虚名,处处反映出继续以权压法暗箱操作的势态。
面对法律规定的最多不超过两个半月审结的时间已过,律师每每催办,福州中院方一再表示“案难办”,市政法委“关难过”。我们忧心如焚,登门信访,请求回答问题,不仅遭刁难辱骂,而且被视为“不稳定因素”,有个接待者还说是“刁民”。
福州中院唯牛书记之命是遵,5月中旬,先由中院发函至市律协,制造设词,要求取消此案第一被告人委托律师的辩护资格,不顾委托人和委托律师的据理争辩,无视律师《申请复议》。牛书记座镇指挥竟至直接打电话给市司法局长,要他务必完成这个任务。
5月下旬,此案主审法官依命办事,对“补充侦查”的材料不让复印,只允许摘抄,其理由是怕有的律师“泄密”,真是荒唐。
5月27日,福州中院贴出了“公开审理”此案的《公告》。但就在其后,该院作出了一系列“预防措施”:一、继续向不服被强行剥夺辩护权的律师施压,由市司法局长谈话警告。二、按审理“4.20”案规格,每个被告人亲属必须持身份证才能领到两张旁听证。庭审偌大的法庭,被告方亲属仅8名。散坐在庭审会场里的其他人,是市政法系统一些负有使命的观察者。三、在6.1开庭前一天下午,凡此案的辩护律师都被市司法局告诫:“说话要注意分寸,不该说的话不要说,要顾忌影响”。四、6.1上午,尽管风雨交加,仍有不少关心此案的群众和媒体记者要求参加旁听,但福州中院内外密布法警和武警,杀气腾腾,对旁听的我们一一检查搜身,连律师也不能幸免,有位律师指出:这哪有法官审案保持中立可言!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影子都没有!
持续一天半的重审,法院连检方的起诉快副本都不发,宣读时还是用两年前一审时的材料,无法无天,洋相百出。庭审前,牛纪刚不遗余力亲自部署“相关事项”还不放心,向相关人员定调说:“这个案子对辩方很不利”。
这次重审,桩桩件件反映出是2004年牛纪刚座镇指挥一审,把法律当作工具的翻版。
牛纪刚对此案如何锁定嫌疑人,在无确切证据下指令警方密捕吴昌龙实施违法审讯;在长达50余天后未获刑讯口供、有警察气馁时,又是牛纪刚亲临“打气”,再以类似手段抓所谓主谋者陈科云,对陈、吴动用测谎器后,加大刑讯逼供的力度,使之求生不能,求死无门,终于先后敲开了吴昌龙、陈科云的嘴……进而为“扩大战果”各种违法行为更肆无忌惮。
时任省公安厅(分管刑侦副厅长的牛纪刚)曾亲自督办此案,明知错案,并将错就错,极力掩盖为自身的声誉和利益,不遗余力地恃权压法,企图让假成真。即便现在牛还能动用公安刑、技侦等警力资源,在幕后指挥查这个、抓那个。曾受省、市法院委托为该案进行技术鉴定的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工程师,由于鉴定结果与案情相差甚远,竟然被福州公安局传唤,其中一人扣以“伪证罪”之名被刑事拘留达37天(6月22日——7月28日)。尤当再说的是,牛纪刚对坚持状告的蒙冤亲属,屡屡传唤和拘留;连律师也不放过。简直把老百姓不当人!
该案发回重审又过七个多月了,再次处于恃权压法的超期羁押怪圈中。
去年《亚洲周刊》和《中国青年报》相继披露了酷刑下的人间奇冤,但此案在牛即是“法”的司法环境中依然乌云压顶,难见天日。
当法律变成人所操纵的工具时,公平正义就不存在了,给卑微蒙冤者的我们以绝望,并把我们的身心带入无尽的痛苦煎熬之中。
纵有千言万语,也难倾尽我们的苦难。这起大假案,全国罕见。它耗费了国家巨大的财力以及宝贵司法资源的同时,更给司法造成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危及党和政府的声誉。
此案堪称司法史上之典型,述之难以想像。实因万般无奈,直呈以上,恳请检察机关秉公督察。
面对法律规定的最多不超过两个半月审结的时间已过,律师每每催办,福州中院方一再表示“案难办”,市政法委“关难过”。我们忧心如焚,登门信访,请求回答问题,不仅遭刁难辱骂,而且被视为“不稳定因素”,有个接待者还说是“刁民”。
福州中院唯牛书记之命是遵,5月中旬,先由中院发函至市律协,制造设词,要求取消此案第一被告人委托律师的辩护资格,不顾委托人和委托律师的据理争辩,无视律师《申请复议》。牛书记座镇指挥竟至直接打电话给市司法局长,要他务必完成这个任务。
5月下旬,此案主审法官依命办事,对“补充侦查”的材料不让复印,只允许摘抄,其理由是怕有的律师“泄密”,真是荒唐。
5月27日,福州中院贴出了“公开审理”此案的《公告》。但就在其后,该院作出了一系列“预防措施”:一、继续向不服被强行剥夺辩护权的律师施压,由市司法局长谈话警告。二、按审理“4.20”案规格,每个被告人亲属必须持身份证才能领到两张旁听证。庭审偌大的法庭,被告方亲属仅8名。散坐在庭审会场里的其他人,是市政法系统一些负有使命的观察者。三、在6.1开庭前一天下午,凡此案的辩护律师都被市司法局告诫:“说话要注意分寸,不该说的话不要说,要顾忌影响”。四、6.1上午,尽管风雨交加,仍有不少关心此案的群众和媒体记者要求参加旁听,但福州中院内外密布法警和武警,杀气腾腾,对旁听的我们一一检查搜身,连律师也不能幸免,有位律师指出:这哪有法官审案保持中立可言!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影子都没有!
持续一天半的重审,法院连检方的起诉快副本都不发,宣读时还是用两年前一审时的材料,无法无天,洋相百出。庭审前,牛纪刚不遗余力亲自部署“相关事项”还不放心,向相关人员定调说:“这个案子对辩方很不利”。
这次重审,桩桩件件反映出是2004年牛纪刚座镇指挥一审,把法律当作工具的翻版。
牛纪刚对此案如何锁定嫌疑人,在无确切证据下指令警方密捕吴昌龙实施违法审讯;在长达50余天后未获刑讯口供、有警察气馁时,又是牛纪刚亲临“打气”,再以类似手段抓所谓主谋者陈科云,对陈、吴动用测谎器后,加大刑讯逼供的力度,使之求生不能,求死无门,终于先后敲开了吴昌龙、陈科云的嘴……进而为“扩大战果”各种违法行为更肆无忌惮。
时任省公安厅(分管刑侦副厅长的牛纪刚)曾亲自督办此案,明知错案,并将错就错,极力掩盖为自身的声誉和利益,不遗余力地恃权压法,企图让假成真。即便现在牛还能动用公安刑、技侦等警力资源,在幕后指挥查这个、抓那个。曾受省、市法院委托为该案进行技术鉴定的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工程师,由于鉴定结果与案情相差甚远,竟然被福州公安局传唤,其中一人扣以“伪证罪”之名被刑事拘留达37天(6月22日——7月28日)。尤当再说的是,牛纪刚对坚持状告的蒙冤亲属,屡屡传唤和拘留;连律师也不放过。简直把老百姓不当人!
该案发回重审又过七个多月了,再次处于恃权压法的超期羁押怪圈中。
去年《亚洲周刊》和《中国青年报》相继披露了酷刑下的人间奇冤,但此案在牛即是“法”的司法环境中依然乌云压顶,难见天日。
当法律变成人所操纵的工具时,公平正义就不存在了,给卑微蒙冤者的我们以绝望,并把我们的身心带入无尽的痛苦煎熬之中。
纵有千言万语,也难倾尽我们的苦难。这起大假案,全国罕见。它耗费了国家巨大的财力以及宝贵司法资源的同时,更给司法造成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危及党和政府的声誉。
此案堪称司法史上之典型,述之难以想像。实因万般无奈,直呈以上,恳请检察机关秉公督察。
“福清爆炸案”蒙冤亲属:陈科斌 陈 炜 谢 清
吴华英 吴玉堂 杜雪贞
谈敏华 谢建枝
2006年8月10日 联系人: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 话:0591——85387179联系人: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电 话:0591——85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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