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1年控告件
公安粗暴乱抓人 我儿蒙冤入牢房
满 含 血 泪 的 控 告
满 含 血 泪 的 控 告
民妇周洪玉,系遵纪守法的公民,现跪求领导详察民妇之据实冤诉:
我儿吴昌龙,现年26岁,初中文化,是个司机,邻里均知他是一个无任何不良嗜好的纯正青年。想不到今年7月27日夜突然失踪。事发后,家里人不知所措,到处寻找。到音西派出所,城关刑警中队报案,也到福清市电视台登寻人启事,并到各乡镇派出所认男尸。挨到9月6日,听说市 戒毒所里关有”六·二四”爆炸案的嫌疑人,民妇等去探问,始知吴昌龙被关在那里。民妇想不通,法治社会怎能如此!
(图:吴昌龙家人到福清市电视台登寻人启事)
其后,民妇等一再向公安机关等求告,但公安方冷若冰霜,只有人说吴昌龙是被监视居住。9月16日 晚8时30分,有四名公安便衣警察到清展我家住宅,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到处搜查,搜走了集成电路板一块,破电子表的外壳一块,镊子一把,胶布一团,5号电池两付,可充电池一付,电线3根,白塑料卡一张,螺丝刀一套(约6—7把)。他们如狼似虎,临走前仅出示了一张复印件的搜查证,硬要我签名。其中,有一个刑警叫江国强ˇ在来清展花园住宅之前,已曾到过东张镇原旧住宅搜查过,大约拿走了螺丝刀一把,剪刀一把,镊子一把,5号电池一粒,电容器一粒,铜线一根,软线一段,弹簧和胶布各一件。其中,部分本是我小叔家用的。
面对以上公安持权随意抓人搜查等粗暴作法,民妇等从9月24日 起,连续几天到公安局、局长办公室,要求局长接见。但局长位高不露面。民妇凄苦难言,至9月27日 之后,先后到福清市检察院信访办、市人大办公室主任、市政法委书记处呈告吴昌龙被违法”监拘”期间遭到刑讯逼供等情由。
(图:反映吴昌龙遭福清公安局刑讯逼供,时任福清市检察长陈建章让反映之人找被反映的福清市公安局)这样,在10月5 日上午9点30分左右,市刑警倪政平通知我女儿吴华英到刑警中队,称要“了解一些情况”。期间,要作笔录,有问:6月23日 你是否与吴昌龙在一起?吴华英明确回答:我与吴昌龙都在一起。但倪政平和另一刑警诱导吴华英说:“有些事你不清楚就是不清楚,知道太清楚也不是一件好事。你还是说,我也不清楚,又不是24小时一直盯着他。”随后,他们就软硬兼施地叫吴华英照他们写的内容按上手印。
既然,我儿吴昌龙以“监居”为名,已剥夺人身自由之实,我只好请委托律师。10月12日,福建省天钧律师事务所律师请求提前介入,被公安部门拒之门外。
(图:入狱前吴昌龙的生活照)
公安一次又一次乱搜查,连起码的纪律都不顾。到了10月28日 下午2时15分,又来了3名刑警到清展花园住宅的杂物间,擅自拿走了一袋汽车零件,说是上次寄放这里的,也没有清点数目。我要他们出示相关证件,他们还是用19日的搜查证。并恐吓说:你儿子做什么你知道吗?你还这么凶,看着你老了可怜,要不然也抓进去。
应当指出的是,以上六次到我的东张旧居和清展花园住宅搜查,搜走的那些所谓”做案要具”都没有具备搜查应有的法律程序,说是要搜吴昌龙的东西,实际上是搜我们全家的东西,甚至连我小叔家的东西都被拿走,凡此,均可查明真伪。
至今,民妇全家仍未收到公安部门发出的任何法律文书。
近日,报纸也登载了“六·二四”爆炸案告破的情况。人们对此议论纷纷。然就我儿吴昌龙如此痛苦堪的遭遇,是否为涉案人,民双请求领导严格按照事实和法律,秉公对待,以正党风,以明法纪。
拜托了,谨呈!
拜托了,谨呈!
控告人:周洪玉
二00一年十一月八日
二00一年十
通 讯 处: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一号楼601室
邮政编码:350300电 话:0591—85273696
邮政编码:350300电 话:0591—85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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