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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一月 16, 2012

岁末向福建省十一届六次人代会代表再呼吁

2012年1月16日,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大会召开第五天,福建三网民当事之一、“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再次来到福建省城福州呼吁:“福清纪委爆炸案”十一年不决、死者家属指证:真凶是纪委官员、真凶逍遥法外,替罪吴昌龙何日获释!




(图:福建省政府信访办人民来访接待室)





  这个月11日,冤属按惯例象往常一样提前向这届省人代会代表寄出公开信,很快收到闽人大(2012)统字第74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回执单》。今天,为弟伸冤的吴华英向福建省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呈送了题为《关于“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逍遥、替罪坐牢、十一年不决案、致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公开信》,并附上这期香港《亚洲周刊》报道题为《“福建爆炸冤案”惊爆真相》,接待的工作人员出具了一张编号为NO:1-4-145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来访事项告知单》。



十一年来,家中存有福建省人大出具的回执单一大摞,冤情却被年复一年拖压不决。十一年来,我们经历许多痛苦与艰辛,每次受到冤案制造者与参与者打压时,抓我的公安人员都会警告或恐吓“要按正常信访渠道去反映”。十一年来,我也坚持依法上访、信访、按正常渠道反映问题,弟弟的冤情不但得不到澄清,自己也遭来四次拘留、一次判刑(“福建三网民诬陷案”),甚至连女儿出国留学也遭百般阻拦。



在这人治猖獗、法治不张的当下,蒙冤屈的人还要承受多少委屈才能要回本属于自己的清白和自由之身?!



而今真凶再度惊现,替罪羊吴昌龙、陈科云等人已关押在看守所里11年不判也不放!督办此案的福建省公安厅牛纪刚厅长还要包庇真凶到几时?替罪冤属强烈呼吁:11年沉冤不决,它在拷问在福建当局的执政良知,是人命重要?!还是牛纪刚的面子重要?!



2012年1月16日





关于“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逍遥 替罪坐牢十一年不决案

致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公开信



大会秘书处暨请告本次会议代表:

一年一度的省人大代表会议又召开,我们作为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和亲属,直面严重刑讯逼供造假逾十年未决的大假案,理应再向大会代表们发此公开信,寻求司法公正之道。

2001年发生在福清的“纪委爆炸案”,纪委司机吴章雄在双休日被一个传呼引到爆炸现场被炸死。事发后即震惊八闽大地,组织庞大侦查力量,由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牛纪刚督办,福清原公安局长林孜(因涉黑已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大搞排查“十种人”,却对打传呼者讳莫如深。在风声鹤唳闹腾一个多月捞到一定好处后,为转移侦查目标,督办者没有任何确切证据就随意将福清市中福公司原经理陈科云框定为嫌犯(说是陈被纪委处分,心怀不满搞报复);为搞所谓“突破口”,就滥用公权力对公司年轻司机吴昌龙实施武装密捕,非法拘禁,用酷刑逼取口供后,大搞株连,一个个抓拘其他无辜者,如法炮制,造成假案后,又经媒体的推波助澜,向国内外大肆宣称案件“成功告破”。

这起充满疑团、破绽百出的假案,凭借长官意志,一审居然两次强行判决爆炸罪名成立。作出判决的福州市中院竟成为长官意志的工具。其此时,那个督办者,已调居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直接操纵着案件的判决。

权力可以压法,但无法改变案件的事实和真相。在铺天盖地的质疑声中,福建省高院曾两次督查作出过明确的结论,一审上诉后又作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中院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事实表明省高院对本起案件大造假是心知肚明的。

然而,省高院原陈旭院长是惯于揣摩领导心思的人,在一审重审再次上诉至省高院二审后,他视察出牛纪刚后面还有领导撑腰才有恃无恐,就改弦更张。表现在2007年全国人大再次派员莅闽,对纪委爆炸案督办时,省高院竟向上谎报只有陈科云对判决不服,对本案严重的刑供,只字不提。

省高院如此无视审案原则,对全国人大督办、最高院要求查办的这一典型重案,公然搞瞒天过海的欺骗伎俩(有白纸黑字在),实在荒唐。正因案中有案,马新岚院长接过本起未了案后,同样打起了太极拳,一拖再拖,用各种说词欺上瞒下。我们不知道哪一点符合共产党员的作风和党性的纯洁性。

十年来,“福清纪委爆炸案”真相从未模糊过,缺的是司法对真相和正义的追寻。早在2002年1月,有知情者多次为我们提供真凶的有关信息及相关物证,当年4月,我们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省公安厅报案,要求立案侦查,被以“案件已告破”为由拒绝。案件上诉后,我们再次向省高院反映,声称很重视,又以“没有侦查权”而搪塞。

纸终究包不住火。被害者吴章雄的妻子王惠珠历经十年“被封口”后,终于在去年7月向福建省高院等相关部门递送了《控告状》(附件),揭露了真相:双休日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的打传呼人是谁?该打传呼者又是怎样要她隐瞒真相?以及该打传呼者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企图毁灭罪证••••••。王惠珠控告的打传呼者与十年前知情者举报的正是同一个人。

打传呼者是这起蹊跷案件的最大的嫌疑人,可是在案卷中只字未提。当年庭审,律师们强烈要求,必须查清是谁打的传呼,必须提取死者的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可是专案组在后来“补充”中,竟让纪委办公室的一个副主任充数,并且谎称,无法提取到死者的传呼机和通话记录。显然是隐匿罪证。

“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是谁?在福清早是不公开的秘密。而今,被害者的妻子也终于醒悟过来,揭露了真相,谁还能一手遮天?十年来,让多个无辜者充当“替罪羊”, 放纵真凶逍遥法外,还有天理否!

去年4月26日,在本案第二次上诉又被拖了四年六个月后,省高院经过精心策划始开庭审理此案。从表面看,庭审十分隆重,审判长和合议庭的规格都很高,也让搞刑讯逼供的四个主要干警出庭受训质证,且有相关鉴定专家到庭辩论。庭审分会场更有马院长亲自接待省、市各领导和要员。但就是没有新闻媒体的记者,更拒绝有上百人要求去旁听的任何一位民众的参加,搞的是暗箱操作的又一套。事实是,八个多月又过去了,案件依然被搁置了下来。一个堂堂的高级法院当权者既然信奉“官本位”,缺失“人民”二字。当然会违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判案原则。明知故犯地把蒙冤者羁押在看守所逾十年,还想搞“击鼓传花”。这是法律的悲哀!这是福建司法的耻辱!背负这样的耻辱,喊“依法治省”何来自信?称“司法为民”何来底气?!

值此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即将召开之际,我们再次希望代表们切实负起应有的监督之责,对这起“21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敦促福建省高院依法予以纠正!

至于对已浮出水面的真凶,是继续放纵还是缉拿归案,草根阶层的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福建省高院对此案无休止拖延,究竟为何?马新岚院长应向代表们作出交代,必须给我们和关注此案走向的人民群众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省高、省检二院都会向人大做工作报告,希望与会代表尽职尽责,认真审议,要求二院作出负责任的答复,将督查意见落到实处。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 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玉堂 吴华英 周洪玉

2012年1月12日



联系人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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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亚洲周刊《“福建爆炸冤案惊爆真相”》



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 .毛峰 亚洲周刊2012年第三期 20120115



二零零一年福清市纪委爆炸案中死者的妻子王慧珠,被「封口」十年后打破沉默,揭露此案真正凶手依然逍遥法外。当年,福州政法委违背司法程序,靠刑讯逼供而将陈科云、吴昌龙等人当作「替罪羊」。



纸包不住火。在刑讯逼供下枉判两人死刑而拒不改错的福建爆炸冤案,背后隐藏的另一大黑幕终于被撕开,历经漫漫十年后的真凶也终于露出了「狐狸尾巴」。此案关键内情证人王慧珠在被「封口」十年后打破沉默,揭露此案真正凶手至今依然逍遥法外。王慧珠最近向福建省高等法院递交了控告状,要求依法分别追究原福清市监察局副局长林惠全、原福清市纪委书记方玉开和纪委办公室主任施娟的「故意杀人罪」、「窝藏、包庇罪」和「报复陷害罪」,并赔偿吴章雄因公死亡赔偿金以及亲属赡养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福清市纪委爆炸案于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早晨发生,王慧珠系案中被炸身亡的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的妻子。王慧珠在控告状中揭露,这是一起针对吴章雄的有预谋的爆炸案。当天是星期天,早晨七时半许,吴章雄突然接到当时福清市监察局副局长林惠全的传呼(BB机),通知其出车上班。但吴章雄刚到纪委办公楼,就发生了爆炸案,当场被炸身亡。随后,林惠全偷偷地对王惠珠讲:「如果今天省厅(公安厅)有人下来问你话,谁叫吴章雄进来单位上班,你就说不知道哪个叫的,更不要说以前吴章雄与谁有纠纷过,你都要说不知道。」王慧珠指出,林惠全不仅精心策划逃避法律责任的谎言,还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了吴章雄的传呼机(BB机)并扣住不放。因该传呼机上存有林惠全的电话传呼信息,以达到毁灭罪证的罪恶目的。事后,林惠全还告诉王慧珠去福州「打点」花了三万多元。



王慧珠还在控告状中披露,其丈夫吴章雄完全是因批判揭露纪委个别干部徇私舞弊的行为,才搭上了自己的一条生命。吴章雄在纪委开车任职期间,对当时纪委书记方玉开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深恶痛绝,常常揭发方玉开手长嘴阔的不法行径,经常受到方玉开的排挤,当成异己排除。曾有一次吴章雄针对方玉开的龌龊行径与方玉开争吵,令方玉开恨之入骨。



王慧珠在接受亚洲周刊记者采访时说,之所以至今才提出对林惠全等人的控告,只因为「这些人丧尽良心,完全违背了当时承诺给我安排工作,给我儿子大学毕业后安排到纪委工作以及保证给予优厚赔偿等,换取我不说出传呼内情的」。王慧珠说﹕「事后他们以我没有文化拒绝给我安排工作,哪怕是到纪委机关食堂洗菜。熬到今年我儿子大学毕业,我因此去纪委要求兑现承诺给安排到纪委工作,结果他们却又赖帐,不承认了。我在气愤中砸了纪委办公室的门窗,因为至今十年多了,还在让罪犯逍遥法外,答应我的所有赔偿金至今连一分钱也没拿到。我不告他们,告谁?」



刑讯逼供制造冤假错案



王慧珠最新的内部告发也再次印证了被原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牛纪刚等宣布破案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其实是一起最为典型的「豆腐渣案」,也是福州公安当局以严酷的刑讯逼供方式,硬把原福清市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及司机吴昌龙等人当作「替罪羊」的罕见冤案。二零零一年六月福清纪委爆炸案发生后,以福清市公安局局长林孜(后因涉黑社会案被判十六年徒刑)为首的项目组,不查神秘电话呼叫人为何在公休日让吴章雄赶到纪委去的重大嫌疑,却仅仅根据他人举报,将涉案主犯确定为受到纪委处分而「心中有气」的原福清市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同年七月底,警方完全违背司法程序,在没任何证据情况下秘捕了陈科云的司机吴昌龙,并对其进行了残酷的刑讯逼供取得「证据」后再拘捕了陈科云,随后又分别拘捕了吴昌龙原姐夫杜捷生和谈敏华以及陈科云妻子谢清等人,并向海内外宣布该案侦破。



「破案」容易审案难。经过三年多的超期羁押和数次补充侦查后,福州中院终于在有关领导催办下草菅人命,判决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均已构成爆炸罪主犯并判处陈科云、吴昌龙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另外三名被告被分别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宣判时,被告陈科云、吴昌龙大喊冤枉,要求伤情鉴定,认为「这是刑讯逼供造成的冤案」。就在福州中院对陈科云、吴昌龙作出死缓判决后的第九天,福州中院悄悄地在福州看守所对被指控提供电雷管的关键被告王小刚作出了无罪释放的判决。



在法庭上一直喊冤的被告陈科云、吴昌龙等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依法进行上诉,受到了福建省高等法院的高度重视。省高院院长陈旭也不仅首次亲自调阅了全部案卷主持此案审理,还邀请了省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倪应达一起参与审理,达成了「此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审议意见。由此福建省高院在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发回福州中院重审形式,依法撤销福州中级法院的有罪判决。省高院在判决时明确指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案在爆炸物的来源、种类和爆炸装置的制作、运送等方面,被告人的供述前后不一,各被告人供述之间以及供述与查获的物证之间也存在着诸多矛盾,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但发回重审的福州中院在时任福州政法委书记牛纪刚指令「一定要维持原一审的判决」下,根本不把省高院指出的「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当回事,依然按第一次判决内容于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再次枉法判决主要被告人死刑罪。为了将错就错,拒不纠错,牛纪刚还公然以一长替代四长(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局长)发号施令,他直接打电话给司法局长,指令要对一直秉公依法为含冤被告作无罪辩护的律师「敲山震虎」,严加「管束」。为此,福州司法局向第一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林洪楠「开刀」,并由市中院直接出面砌词强行剥夺了他的辩护资格。对一再坚持法律公正为被告人吴昌龙作无罪辩护的老律师马义良,则有司法局长亲自出面「软硬兼施」,要其「封口」。



福州当局编造假事实链



福建资深律师林洪楠在接受亚洲周刊采访时指出,此案的基本犯罪事实链完全断裂,没有王小刚提供的电雷管的事实链,又怎么能够用电雷管制成炸弹实施爆炸犯罪呢?更为荒唐不堪的是,福州中院在零六年十月的重审判决中,竟然仍把中院自己判决无罪并已释放近两年的王小刚列为电雷管提供者加以指控,如此视法律为儿戏,明目张胆编造虚假「事实链」,实为福州司法审判滥权枉法的极大耻辱。



为此,陈科云、吴昌龙等再度上诉至福建省高院,要求依法公正判决。受冤被告亲属曾三百多次向福建省各级领导反映控告冤情,呼吁纠正错案,但均如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复。此案被告在日本亲属陈美钦、吴华玉因此向时任中国驻日大使王毅申诉冤情,受到「情系侨民」的王毅的高度重视,并亲自将冤案申诉材料转给国内最高法院和国务院侨办。亚洲周刊也对此案严刑逼供和有错不纠进行了多次跟踪报道。此案因此也被全国人大列为涉侨督办案件,最高法院也专门行文将此案列入督办案件。去年五月,此案旅日亲属再次向前往日本访问的中国总理温家宝请愿。但此案却被福建当局继续无法律、无程序和无时效的离奇违法拖了整整五年半后,终于在去年四月二十六日于省高院进行二审开庭。当陈科云、吴昌龙等步入法庭后,喊冤叫屈声响彻法庭。众目睽睽之下,陈科云等四人当庭出示身上历经十年依然清晰的被刑求累累伤痕,再次要求伤情鉴定。最后,审判长以「案情复杂,要报审委会讨论,择日再通知开庭」而宣布庭审结束。在最新的内部告发真相显露中,福建当局难道还要枉法继续将历时十年冤案锁在重重黑幕下吗?福建司法何时才能回归「法大于权」的轨道,敲响正义公正的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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